我又火冒三丈了。
用「又」來形容,聽起來好像我總是在生氣,事實上或許也真的有人這麼以為,但這絕對是誤會。
這麼說自己雖然有點厚臉皮,可是平素的我,是個非常寬厚平和的人。我生性絕不好爭端。我討厭卑鄙的事,但我非常清楚世上有些時候是有理說不清的。如果我發現錯在自己,會立刻道歉反省。我從來不會剛愎自用。
就算我毫無過錯,就算對方的行為再不講理、再怎麼過分,都是一樣的。
我總是警惕自己不要氣得失去了理智。因為我覺得在一時激動的情況下衝動行事,非常危險。就算生氣也不會有好結果。那麼就算扭曲自己的信念,也得先讓當下的風波平息下來才好。
如果事情能夠因此圓滿解決,我可以把我的憤怒隱忍下來,將一切的委屈往肚裡吞。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所以我與吵架爭執這類事情一向十分疏遠。
噯,要據此評斷我是個膽小鬼是很容易,但我原本並非軟弱之徒。若要說的話,我似乎是屬於衝動魯莽的類型。那麼我這不是遇強則逃的窩囊樣,而是經驗培養出來的處世之術,是養成了寬大的包容力之故吧——我甚至暗地如此老王賣瓜。
我是個大人。大人是不吵架的。我寬大且寬容,深具自知之明。
不過……即使是這樣的我,也有例外地陷入瘋狂的時候。
其中之一……就是賭博。
說是賭博,也不是什麼非法賭博。粗俗下流我都愛,但我怎麼樣就是無法融入道上的氛圍。替黑市商人工作的時期,我也曾被派去當輪盤賭博的暗樁,也曾被帶到賭場去,結果還是不合性子。
那麼合法的話,就合我的性子嗎?這也未必。
對公營賭博,我也提不起興緻。我這人不曉得是哪裡彆扭,對於流行的東西,就是喜歡不起來。
昭和二十二年導入連勝式賭法之後,原本與庶民無緣的賽馬等賭博也大為興盛起來,隔年賽船也開辦了,留神一看,整個社會完全陷入了賭博熱潮。
我不喜歡迎合潮流。
不,或許我是覺得那樣就像在趕流行似地,興趣缺缺。不過真相或許是我沒錢可以賭博罷了。
我很窮。
然後……會讓我陷入瘋狂的賭博,說穿了就是不用花錢,在家就可以玩、用來消愁解悶的小賭博。
像是將棋、圍棋、雙六等小孩子的遊戲,還有花牌之類。
我不賭錢。賭的頂多只有晚飯或是廉價酒一杯——不,輸的人要道歉、打掃、捶肩、表演等等,只有這種程度而已。不賺也不虧,也不觸法。即使如此,賭或不賭,使上的勁完全不同。明明沒什麼,卻會覺得絕對不能輸給對手。
雖然是小事,卻會讓人滿腔熱血。
還有一件事可以讓我這個溫厚且寬大的人生氣。不,與其說是一件事,說是一個人比較正確。
可以讓不管是被踩到腳、被水潑、看到店員把姆指浸在我點的薔麥面裡面,都可以傻笑著放過、宛如佛陀再世般的我勃然大怒的人,這個世上只有一個。攪亂我平靜的人生、踐踏我的平常心、宛如惡魔般的人,這個世上就有一個。
我就說白了吧。那就是老師。
不是用漢字表記,寫成文字時,一定是用平假名。發音雖然一樣,但叫的時候,我的腦中不會浮現漢字。不,我絕對不是在瞧不起他,但我也無法打從心底尊敬他。雖然有時候我佩服他,但我實在是蒙受到遠遠凌駕於佩服的麻煩。
現在……有個傢伙在我面前一臉正經八百地胡鬧著。那就是老師。
沒錯,就是中隔簡陋的將棋盤,坐在我的正對面,幾乎擋住了我所有視野範圍的博識妖怪研究家。搖晃著肥得像顆皮球似的身體,以粗短的手指把玩著小巧的將棋棋子的傢伙……
就是老師——多多良勝五郎其人。
多麼可恨。
我——沼上蓮次在這間落魄的鄉下旅館閑得發慌,正在與老師下棋對奕。
這真是糟糕透頂的狀況。
我正在與全世界唯一能夠觸怒我的人物,進行全世界唯一能夠讓我瘋狂的活動。怎麼會這樣呢?
仔細想想,這種狀況簡直像怕燙又討厭薔麥面的人正在吃著燙死人的炸天婦羅蕎麥麵一樣。而且還有個流氓坐在旁邊,凶神惡煞地恐嚇著快點吃完。連我自己都覺得這比喻實在不倫不類……不過噯,感覺差不多就像那樣。
這可以說是不智到了極點的行為吧。
老師「嘰嘰嘰」地笑。
「沼上,你的長考也太多次了吧?明明是為了解悶才玩的,怎麼變成只有我一個人悶得要死?」
這話多教人惱怒啊。
「你那是什麼表情?就算輸了,也不必拿那麼恐怖的眼神瞪人吧?真沒肚量。好啦,快放棄吧。」
「我,我說啊……」我不是因為輸了才生氣。
我是看不順眼這傢伙下將棋的方法。一刻也不安靜,動不動就站起來,每次站起來不是撞翻茶,就是跌倒撞到小腿。碰到關鍵時刻,就跑去廁所不回來。人家在思考的時候故意提起無關的話題,分散對手的注意力。以為要下了,手又縮回去,以為縮回去了,又伸手下子,還趁著我看別的地方的時候偷偷把子下在不顯眼的地方。自己佔得優勢,就哼起下流的歌來。
旁邊就坐著一個妙齡少女耶。
真是有毛病。這個木頭人明明不上酒家也不逛花街,卻不曉得從哪兒學來的,有時候會大聲唱起不堪入耳的猥褻歌曲。
我思考著下一步棋,心裡七上八下,擔心坐在窗邊的富美會不會紅著臉跑掉。
——實在是,你知恥一點好不好?
我根本無法集中。
「啊啊,好閑哦。你思考的時間簡直就是在浪費生命。我來讀個書好了。啊,就是連書都沒得讀,才會開始下棋的嘛。那我該怎麼辦才好呢?喂,沼上,我說沼上啊。」
「吵死人了啦。」
「你每次只要陷入劣勢,就會生氣呢。真沒修養吶。欸,欸,我說欽吶。」
「不要欸來欸去的!」我爆發了。
「你到底是怎樣啦,從剛才就一直那樣分散人家的注意力!」
「我又沒怎樣。」
「還說沒怎樣,老師,你就不能堂堂正正一決勝負嗎?」
「什麼?我哪時候犯規了嗎?我要老千了嗎?我又沒有任何不正當行為。我的棋子沒有特別多,也沒有趁你不注意時偷下啊。」
「是沒有,可是……」
「我總是堂堂正正,光明磊落啊。」老師說。
「你堂堂的只有體格而已吧。一下子要上廁所,一下說喉嚨渴,羅哩羅嗦些有的沒的,分散人家注意力。你也替陪你下棋的我想想好嗎?就算沒有耍老千,這也太卑鄙了!」
「卑鄙?沼上,卑鄙這一手啊,並不算犯規啊。」
老師這麼說。
的確是這樣沒錯。露骨的犯規並不叫卑鄙。
相較起犯規,違反倫理和道德的行為才叫卑鄙。雖然沒有抵觸規則,但做出令人覺得不妥的行為——違反不成文默契的行為,就會被視為卑鄙。
換言之……
「就算沒有犯規,卑鄙就是卑鄙啊。」
「這是策略,好嗎?策略。」老師耍賴說,「如果規定對奕的時候不能上廁所還是喝茶,我就不上廁所也不喝茶。可是又沒這種規定。既然這樣符合規定,我要做什麼都沒道理受你責備吧?」
「哼。那你那飛車 是怎麼回事?」
「就飛車啊。我在上半場從你那裡搶過來,現在正要吃掉你的王的我的棋子啊。」
「那個飛車直到剛才還擺在這盤上的邊邊不是嗎?我一直以為那是守在那裡的棋子,可是這是怎麼搞的?怎麼會突然跑到這種地方來了?這不是作假嗎?」
「你這話太失禮了吧?」老師挺出肚子,「我把它從你那裡吃下來的時候,不小心擺在這裡,就這樣忘記罷了。如果我是故意的,那就是犯規,可是我完全沒發現,那也無可奈何吧?快到終盤的時候,我想起我應該有吃到一個飛車,仔細一看,它就擺在角落邊。噢,找到了,所以我把它放回到這裡來,這樣哪裡不對了?」
「當然不對了,這根本是耍詐!」
「什麼卑鄙、耍詐,把人說得這麼難聽。富美小姐就在旁邊,你不要這樣隨便中傷辱罵別人好嗎?」
「難聽?你的歌才讓富美小姐聽了噁心吧。」
「歌?」
「在人前唱那種下流的歌曲,你的人格才會遭到質疑呢。」
「我不記得我唱過什麼歌。」老師說,「是你唱的吧?」
——就是這樣。
老師一定是無意識地哼歌的。他不記得了吧。這就像沒喝酒卻爛醉一樣。歌的內容會那麼下流幼稚,一定也是因為是發自他的意識最深層吧。這傢伙真的教人傷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