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我真是怒不可遏。
但我不太清楚自己究竟在氣些什麼。
話雖如此,我也絕對不是不明白自己為何生氣,只是可以想到的理由實在太多,我已經搞不清楚是在為哪樁生氣了。
五花八門,形形色色,光想起來就令人怒火中燒。
滿腔怒火指的就是我那時的狀態。
當時我氣憤的對象不是別人。
就是目前正在稀譚舍的招牌雜誌《稀譚月報》上好評連載小論文〈消失的妖怪〉的多多良勝五郎老師其人。
各位知道他嗎?
世間如此廣大,奇特之士應該也不少,各位當中或許也有人知道他……不過我想一般人應該是不知道的。
那篇連載的內容是全日本唯一一個老臉皮厚地在名片印上「妖怪研究家」這種頭銜的多多良勝五郎老師,運用他淵博且無益的知識,銳利地考察只剩下名稱或外形,但已失去性質及傳說的妖怪。不管怎麼想,都只有一些好事之徒才會去讀這種內容。我想可能連《稀譚月報》的忠實讀者都會直接跳過這個專欄吧。在這個科學萬能的現代,應該沒有人會去嚴肅探討過時落伍的妖怪,即使談論,也沒有人願意聆聽吧。
所以雖然標榜好評連載,但我想喜歡這個專欄的大概只有我這種怪人,或一小部分奇特人士而已。
即使如此,我也覺得能夠在中堅出版社出版,而且發行冊數不容小的商業雜誌每個月連載固定的頁數,是一件相當了不起的事。
不過我還是認為這種情況,值得稱讚的是挪出時間與經費給那種利用價值稀薄的文章的稀譚舍及稀譚月報責任編輯;而多多良老師則是不管內容如何,都只是恣意任性地寫下完全不考慮一般讀者感受的內容,應該相當輕鬆才是。
不不不,
這話聽起來或許是辯解,但我絕對不是在損人。連載的內容本身非常有趣,對於多多良老師的慧眼,我也經常欽佩不已。
最重要的是,身為遭到世人白眼相待的妖怪愛好家之一,看到同好之士受到矚目,實在是無上欣喜。
若是由於多多良老師這樣的有志之士的耕耘,使得世人多少注意到妖怪與民俗學,我覺得這是一件極有意義的事。
所有的人都只顧著從焦原中振作起來,繃緊神經,拚命努力,然後好不容易才挽回了一些什麼——我覺得這是無可奈何的事;卻也覺得愈是這種無奇不有、萬物颯漲的時期,愈需要這種將心血傾注於無用、無益之物的痴人。
的確,世間是窮到了底,根本無暇去認真思考什麼妖怪吧。妖怪研究對科學信徒而言是迷信,對學識之士而言是不正經,對一般人而言是荒唐,對窮人來說是逍遣娛樂。可是只要是參與過戰爭的人,應該都知道連妖怪都不知所蹤的世界有多麼凄慘。
因此多多良老師的活躍依然是件令人欣喜的事。連載決定後,看到第一回的原稿化為鉛字刊登在雜誌時,我甚至感到大快人心。我還每天擔心會不會因為內容過於深奧,讓讀者目瞪口呆;或多多良老師文筆疏懶,怠於寫作,使得連載腰斬。不過就算我提出忠告或建議,多多良老師也根本不可能理會啦。
因為再怎麼說,老師都是個怪胚子。
老師……
沒錯。我平素就習慣懷著尊敬與親昵之意,稱呼多多良老師為老師。寫成文字時,不用漢字標記,也不是平假名,而是用片假名來寫。而且我想我還是拖著尾音叫「老師~」呢。我絕對不是瞧不起他,這個稱呼完全是出於尊敬與親昵。對,是出於尊敬與親昵。
再怎麼說,老師都學富五車。不管是漢文還是古文,他都能輕鬆瀏覽,連一點無聊小事都記得一清二楚。老師原本念的是理科,熟知某某力學,對天文氣象造詣也極深。不僅如此,他還善唱歌謠曲,也會去觀賞少女歌劇,而且老師的集中力異樣發達。
老師一旦集中起來,就看不見也聽不見其他東西。不管是在街上、深夜還是守靈會上,只要有了新發現,或是靈光一閃,他都會怪叫一通,興奮無比。
不不不,
恕我重申,我不是在詆毀,這是稱讚。老師很厲害。厲害是厲害,但這是兩碼子事。
我對於老師的學術貢獻及才能的評價,以及對與老師的共同回憶的憤怒,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我與老師結識,是太平洋戰爭開始前,所以前前後後應該有十二、三年了。
當時我才十八左右。說到十八,是純潔無垢的青年時期。而我竟在這樣的節骨眼碰上了那樣一個人,實在倒運。
當時我是個泥水匠。明明是個泥水匠——雖然這樣說很怪,而且有職業歧視之嫌——我卻具備極為旺盛的向學心。我家境貧困,當然無力上學,但我努力自修,拚命念書。雖然勤奮向學,但因為是自修,說穿了就是將微薄的零用錢全數拿去買書來讀這點程度而已。而且因為買不起太多書,只能再三反覆研讀,讀到書都起毛了。所以當時讀到的書,內容記憶異樣地鮮明。
其中特別令我著迷的,是用光了我壓箱底的九十圓買到的柳田國男 老師的《傳說》這本新書。
讀到開頭提到「傳說」一詞成為通用的日語,只是近幾年的事而已,我異常興奮起來。
書上說,過去「傳說」這個詞,在口語中並不普通,而且是以更廣泛的意義被使用。但約莫四十年以前,高木敏雄 老師與他的朋友們想到以「傳說」一詞做為相當於德語sage、法語égende的辭彙,此後便流傳開來,逐漸以現今的意義固定下來。
語言這東西自我們出生時便存在,換句話說,對於一介個人而言,形同是開天闢地以來就存在於這個世上的東西。一般人是不是都這麼想呢?
然而……
讀到這裡,我才恍然大悟,原來凡百事物都有個起源。我了解到不管是什麼,都一定有個創造者。所以我大為興奮,一口氣讀完這本書,一讀再讀。
結果……我迷上傳說了。
這麼一想,這好像有點偏離我興奮的理由,可能我原本就極端喜愛妖怪,只是潛在的資質被觸發罷了。
不管怎麼樣,我感興趣的對象,集中到傳說、民間故事、口頭傳承及妖怪這類事物身上了。
我在自己所能的範圍內閱讀相關資料,向人討教。我不太清楚民俗學這門學問,也不懂得該如何將自己搜集到的知識系統化,總之我就是一頭熱。
可是……
我不是學者也不是學生,我只是個工匠罷了。
只是一介赤貧而且古怪的泥水匠學徒。
不管再怎麼熱衷,一個小泥水匠靠著自修能夠學到的,本來就不可能有多大成果。
鎮日忙著掙到當天的工錢,光是要三餐溫飽都十分困難,在這種狀況下,一面工作,一面在餘暇所做的研究,可想而知。我這人也沒靈巧到可以右手鏝子、左手捧書,更別提在結束一天的重度肉體勞動之後還徹夜讀書——這種超人之舉,就算我再年輕也做不來。
求知的好奇心不可能戰勝得了飢餓和睡魔。不管熱忱再大,肚子餓了就會萎靡,累了一樣要睡。知識填不飽胃袋,熱情補充不了體力。就算打從心底覺得「啊啊,太有趣了,太有益了。」眼皮還是一樣蓋下來。
我的口水好幾次弄髒了書頁。
對於連糊口都無法盡人意的年輕小子來說,這種嗜好只能說是高尚過頭,而所謂高尚的嗜好,說穿了形同棘手的疾病。「老子不曉得你那是興趣還是興緻,反正對你來說,都還早上百年啦!」——我的處境,只能挨得師傅這麼一頓吼。
如果我是孤軍奮鬥,可能老早就放棄了。
然而……
這是叫遂心如意,還是所願得償?天緣巧合,沒多久我便認識了幾個同好之士。
當時我認為像自己這樣,興趣老氣橫秋的年輕人,一定屬於相當特殊的人種。的確,世間遼闊,與我相同的人種或許是有,就算是這樣,還是不可能多到哪去。那麼我邂逅這類人物的機率應該也非常低,我幾乎是這麼相信了。
然而事實似乎並非如此。
世上好像棲息著相當大比例的痴人。而且這些痴人還會彼此吸引,就像受捕蚊燈引誘的夜蟲般,群聚在一塊兒。
這該叫物以類聚,還是同病相憐……?
當時我頻繁地光顧舊書店。
一到假日,我就巡迴好幾家舊書店,一有空就跑去工地附近的書店探看。話雖如此,我手頭也沒錢可供我散財,大部分都是只看不買。好一點的書,就算是舊書,我也買不起。
當然也是會有想要卻買不起的煩躁,可是我光是看看書就覺得賺到了,所以這樣就滿足了。而且有時候可以廉價挖到一些寶,也會碰上大正時代的傳說雜誌之類的賤價陳列的情況。
我在舊書店……
邂逅了與我同病相憐的傢伙。
不,該說是狹路相逢才對嗎?我和那些人老是站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