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到世界各地旅行,不論是巴黎還是紐約,東京還是倫敦,你會看到在大小書店、車站碼頭,甚至在火車車廂和飛機的座艙里,到處都有偵探小說出售;你翻開歐美的報刊雜誌,立刻就會看到醒目的偵探小說的新書預告。偵探小說今天擁有最大數量的讀者。即使那些認為偵探小說沒有文學價值的人,也總把流行的偵探小說瀏覽一番。雖然大量的偵探小說一味追求商業價值,但仍然有不少作品對社會的某些方面產生一定的影響。尤其近些年來,偵探小說逐步與政治小說結合,描寫各國政府間的間諜活動和政治鬥爭以及社會上的犯罪活動等,因此,它對社會的影響正在逐漸擴展。
一般認為,埃德加·愛倫·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是偵探小說之父,威爾基·柯林斯(Wilkie Collins,1824-1889)把偵探小說推向新的階段。但是毫無疑問,柯南道爾因為塑造了福爾摩斯這樣一個偵探的形象而成為最有影響的偵探小說作家。
柯南道爾(Arthur Doyle,1859-1930)生於蘇格蘭愛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親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務員。青少年時期在教會學校學習,後來在愛丁堡大學攻讀醫學,一八八五年獲醫學博士學位。一九○二年,因對英國在南非戰爭的政策辯護而被封爵。
柯南道爾對文學懷有強烈的興趣。他在索思西開業行醫時,不斷向《康希爾》雜誌投稿。他認真閱讀埃德加·愛倫·坡、威爾基·柯林斯以及加波利奧 的作品,深受他們的影響,不僅思想轉到文學方面,而且也注重偵探的科學。愛丁堡大學醫院裡的外科醫生約瑟夫·貝爾為了使講解生動有趣,鼓勵學生象觀察判斷左撇子修鞋匠或由高原兵團退役的中士那樣,對病人進行精確的觀察和邏輯推理,作出必要的判斷。柯南道爾受到很大啟發,在腦海里形成一個故事:一個具有高度科學頭腦的偵探,遇到一起謀殺案,作案人化裝成車夫……這個故事就是《血字的研究》的腹稿。經過仔細琢磨,偵探被命名為歇洛克·福爾摩斯。作為一個小說家,柯南道爾認識到他的主人公必須有一個陪襯人物,並且還需要一個講故事的人出現。這樣,《血字的研究》就以醫生華生回憶的形式來進行描寫;並且概述了華生的職業背景,為今後許多側面的評論埋下伏筆。
柯南道爾的作品開始並不受人重視。《血字的研究》一八八六年四月寫成之後,他首先寄給《康希爾》雜誌的主編;得到的回答是「作為短篇故事太長,作為一本書則短」,因此未能出版。接著他又寄給弗雷德里克·沃恩和阿羅史密斯,結果看都沒看就退了回來。最後,他寄給沃德·洛克出版公司。這家公司反映稍微積極一些,他們說:「故事不能馬上出版。如果願意把稿子留給我們,我們將選入《1887年比頓聖誕年刊》。」就這樣,這部作品終於在一八八七年出版了。
《利平科特雜誌》的編輯看到這篇小說之後,認為寫得很好,約柯南道爾繼續寫一篇關於福爾摩斯的偵探故事。於是,《四簽名》在一八九○年問世。小說客觀上反映了對印度的殖民掠奪,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一八九一年初,柯南道爾決定棄醫從文,專門從事寫作。一八九一年七月,《波希米亞醜聞》在《海濱雜誌》上發表,歇洛克·福爾摩斯立刻成為英國文學裡的著名人物。柯南道爾連續寫了六個短篇故事:《波希米亞醜聞》、《紅髮會》、《身分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個桔核》、《歪唇男人》。這些故事引起公眾的極大興趣,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海濱雜誌》約柯南道爾為他們寫更多類似的故事。柯南道爾的反應並不積極,要求每篇故事付五十英鎊的優厚稿酬。《海濱雜誌》不僅欣然同意,而且要求儘快交稿。於是柯南道爾開始寫第二批故事。第二批也是六個,和第一批的六個一起在一八九二年彙編成《冒險史》出版。與此同時,《海濱雜誌》繼續約柯南道爾編寫福爾摩斯的偵探故事。柯南道爾有意推辭,提出十二個故事付一千英鎊的稿酬。但《海濱雜誌》要稿心切,慨然允諾他的要求。一八九二年,以《銀色馬》開始的十二個故事陸續發表。一八九四年,這十二個故事彙集成《回憶錄》出版。這時,柯南道爾決心停止寫作這類故事,因此讓福爾摩斯在一次戲劇性的時刻,墮入深淵中淹死,而讓華生來結束《最後一案》這個故事。
對於福爾摩斯之死,廣大讀者不僅感到遺憾,而且十分憤怒,甚至對作者進行威脅和謾罵。一九○一年,柯南道爾聽到一個朋友講述達特摩爾的傳奇,他構思了一個神奇的故事,描寫一個家庭遭受一隻鬼怪似的獵犬的追逐,並決定把它作為福爾摩斯早期的探險故事。這就是一九○二年出版的《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它重新喚起了讀者和出版者對福爾摩斯的希望。一九○三年,柯南道爾利用豐富的知識,在《空屋》這一故事裡使福爾摩斯死裡逃生,從而開始了另一組故事,題名《歸來記》,一九○五年出版。此後,他又寫了《恐怖谷》(1915)《最後致意》(1917)和《新探案》(1927)三組故事。
一九二八至一九二九年,整個關於福爾摩斯的故事分短篇和長篇兩卷在英國出版。由於所有的故事都以福爾摩斯為中心人物,所以這些作品合起來稱為《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幾十年過去了,福爾摩斯的形象在人們頭腦中依然栩栩如生;《福爾摩斯探案全集》在歐美不斷再版,其中有些故事再版達五十多次;福爾摩斯的人物形象至今還受到許多人的崇拜,有些狂熱的讀者甚至要尋找虛構的貝克街的舊跡。這是什麼原因呢?
首先,福爾摩斯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物,他腳踏實地地出現在現實生活裡面。他乘坐大家熟悉的馬車或火車,出沒在十一月倫敦的大霧之中,他住在眾所周知的旅館裡,閱讀《每日電訊報》和其它流行的報紙,與社會上各個階層的人們來往接觸……使讀者很容易相信他是社會現實中的一員,感到真實難忘。
小說描述他的家庭和個人經歷。他是一個鄉紳的後代,祖母是法國畫家賀拉斯·凡爾奈的妹妹,因此他自幼熟悉凡爾奈的畫作,從中了解兩代以前的社會風俗,由此說明他為什麼能適應鄉間生活,熟悉鄉下的情景,而且對法國的案件從不放過任何機會。
福爾摩斯具有高超的偵探才能,那是他不斷學習、不斷研究、不斷實踐的結果。他專門在緊靠大英博物館的貝克街租了間房子,在那裡,他利用一切資料和機會研究有關偵探的經驗和科學,養成了善於思考的習慣,掌握了正確的思維方法。因此,他所進行的各種偵探合乎邏輯,入情入理;他對各種案件的解釋和判斷,頭頭是道,使人容易接受並相信。
小說結構嚴密,絲絲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勝。它不斷從各個方面提出各種問題,吸引讀者去尋求答案,不忍釋手。這種手法在某種程度上類似中國的章回小說,也是今天偵探小說常用的一種手法。小說還常常利用驚險的情節,扣人心弦,刺激讀者的感情,使讀者即或感到恐怖,卻又欲罷不能,從而留下深刻的印象。
另外,福爾摩斯的各種探案,涉及到英國當時的社會現實,突出表現了道德問題、犯罪問題以及殖民主義的問題。圖財害命,通姦謀殺,背信棄義,專橫跋扈,巧取豪奪,強盜行兇,奸徒肆虐……無一不在小說里得到反映。作品對各種犯罪和不道德行為進行譴責,宣揚人道主義和善惡有報、法網難逃的思想,十分迎合普通公眾的心理,引起他們的共鳴。在一定程度上,這可以說是小說的社會意義。
應當指出,福爾摩斯的許多探案是關於疾病的案件。這當然跟柯南道爾當過醫生有密切的關係,同時反映了當時醫學、化學和生物學的發展。在貝克街福爾摩斯的住室,「四壁掛滿科學圖表。一張化學試驗用的桌子,已經給酸素染成許多黑斑」,就是這方面的一個表現。柯南道爾把病理學與偵查案件結合起來,不僅擴大了偵探小說的內容,而且在客觀上為讀者提供了一定的認識價值。
總之,福爾摩斯是一個塑造得十分成功的人物典型。在他身上所反映的偵探經驗和方法,至今還有一定的借鑒意義;歐美一些警察學校,現在還常常選用福爾摩斯的一些案例作為考題或案例分析的楷模。概括起來,大體上有下面幾點:
一、福爾摩斯十分重視調查研究。他對自己所承辦的案件,幾乎毫無例外地要到現場進行仔細的勘查,即使是未燒完的紙團,燈花的形狀,一絲也不肯放過。他善於從各個方面對案例進行分析,「很鎮靜地運用思緒,正象奕棋的好手,深謀遠慮地搬動他的棋子一般。」在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一定的假想,提出矛盾和問題,帶著這些矛盾和問題,進一步深入調查,然後仔細研究,剖析案情,解決問題。
二、福爾摩斯對待案子極端熱情,極端認真。他常常不避艱險,廢寢忘食,深入虎穴,偵查案情,有時深夜裡到賊巢進行查訪,有時甚至在自己身上進行毒氣實驗。他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