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威爾·格雷厄姆驅車緩緩地經過查爾斯·利茲一家居住過而且在其中被殺害的房子。所有的窗戶都熄著燈,庭院里的一盞燈亮著。他在兩個街區以外停下車,然後在和暖的夜風中走回來。他手中拎著裝有亞特蘭大警局偵探報告的硬紙盒。

格雷厄姆堅持要一個人來。任何其他的人都會分散他的注意力——這是他給克勞福德的解釋。其實他還有另一個理由,一個隱私的理由:他不知道自己將如何應對那裡的情況。他不想有一張臉時時刻刻都圍著他轉。

他在太平間檢查的時候情況還算好。

這棟兩層小磚樓坐落在一片樹叢中,所以和街道隔開了。格雷厄姆在樹下站了許久,定定地看著房子。他想讓自己的內心平靜下來。在他的大腦里有一隻銀色的鐘擺在黑暗中滴滴答答地走。他要等到這隻鐘擺停下來。

幾個在附近住的人開車路過,快速掃了一眼這棟房子又馬上把視線轉移開了。一棟發生兇殺案的房子在鄰居們眼中是醜惡的,就像一張背叛了他們的臉。只有外來的人或者孩子才會盯著房子看。

窗帘都還打開著,格雷厄姆一陣高興,因為這意味著沒有親戚進去過。親屬們走進房間後總會把帘子拉上的。

他繞著房子四周走了走,走得非常小心,而且沒用手電筒。他停下來兩次側耳聽聽。亞特蘭大警方知道他在這裡,可是鄰居們不知道。他們發覺有陌生人在這裡會很緊張,甚至有可能開槍。透過一扇後窗他可以看到屋裡傢具黑的輪廓,而且一直能看到前院的燈光。空氣里散發著濃郁的好望角茉莉花香。格子結構的門廊幾乎佔了房子的整個後部。在門廳的門上貼著亞特蘭大警局的封條。格雷厄姆撕開封條走進房子。

門廊與廚房之間的門用膠合板補上了,因為警方從門上取走了玻璃。借著手電筒的亮光他用警方給他的鑰匙打開了鎖。他想打開燈,戴上他那亮晶晶的警徽,然後弄出些響動,也好為自己作為官方人員在這五個人被謀殺的房間里造造勢,可是他什麼也沒做。他走進漆黑的廚房,然後坐在早餐桌旁。

爐灶上方兩個指示燈在黑暗中閃著藍光。他從空氣中聞到傢具清潔劑和蘋果的味道。

自動溫檢開關響了一下後,空調啟動了。格雷厄姆被聲音嚇了一跳,他感到一陣恐懼。他已經是對付恐懼的老手了,這點恐懼完全能應付,只不過有點害怕,再說他完全能夠繼續工作。

在害怕的時候他能夠看得、聽得更清楚,不過說話會變得不簡潔。有時候恐懼會讓他變得粗魯。不過在這兒,沒有旁人會和他說話,也不用擔心會冒犯誰。

瘋狂的氣息從那扇門鑽進這棟房子的這間廚房,腳上穿著十一碼的鞋。在黑暗中坐著的他捕捉到了那氣息,就像警犬能嗅出襯衫的氣味一樣。

格雷厄姆曾用了大半天和半個晚上的時間在亞特蘭大警局刑事組仔細研究了偵探們的報告。他記得警方到達現場時,爐灶上方的油煙機的燈是亮著的。他隨即打開了它。

灶台上方的牆上掛著兩個鑲了框的條幅。一幅寫著:「親吻不能長久,但廚藝可以永存。」另一幅寫道:「朋友們總是最願意到我們的廚房來,來傾聽整個房子的心跳,並在它忙碌的氣氛中分享舒適。」

格雷厄姆看看錶,晚上十一點半。根據病理學家對屍體的分析,遇害者是在晚十一點和凌晨一點間死亡的。首先罪犯要打開房門。格雷厄姆開始構想當時的情景……

那個瘋子悄悄把門廊的門閂鉤打開,他站在門廊的暗處從兜里摸出一樣東西。一個吸盤,或者是一個鉛筆刀的底座,是能貼在台式電腦上的那種。

瘋子蜷縮著倚在木製的廚房門的下半部分,他抬頭透過門玻璃向里張望。他伸出舌頭舔舔吸盤,用力把它按在玻璃門上,然後輕擊一下把手讓它粘牢。吸盤上用彈簧拴著一把小型的玻璃刀,可用來割下一塊圓形的玻璃。

玻璃刀發出微弱的吱吱聲,然後一個乾脆有力的敲擊,玻璃裂開了。兇手一手敲裂玻璃,一手把著吸盤好使玻璃不掉在地上。活動了的玻璃有點橢圓形,因為在他劃玻璃的時候彈簧和掛鉤的柄繞在一起了。他把玻璃用力從外面拽下來時發出一點摩擦的聲音。他並不在意在玻璃上留下他的AB型唾液。

他戴彈力橡膠手套的一隻手像蛇一樣鑽進剛打好的洞里,找到把手。門無聲地開了。他走進廚房。在油煙機的燈光下他可以看見自己在這間陌生的廚房裡的身影。屋子裡涼爽而舒適。

威爾·格雷厄姆吃了兩根巧克力棒。他把玻璃包裝紙塞進衣兜時發出的窸窸窣窣的聲音讓他厭惡。他穿過客廳,拿著手電筒的手離身體遠遠的,這是他的習慣。儘管他事先查看了屋子的結構圖,找到樓梯前還是拐錯了一個彎。還好,樓梯承重時沒有響。

現在他站在主卧室的門口。無需手電筒的亮光他也略微可以分辨出一些器物。床頭柜上的一隻電子鐘把時間投影到天花板上。衛生間旁的踢腳板上方有一盞橘黃色的夜燈亮著。可以聞到很強的血腥味。

適應了黑暗的眼睛在沒有照明的情況下也可以看得相當清楚。那個瘋子完全可以分清利茲夫婦。有足夠的光亮讓他穿過屋子,揪起利茲先生的頭髮,然後割斷他的喉嚨。然後呢?回到牆邊打開燈,問候一聲利茲太太,然後開槍讓她無力反抗?

格雷厄姆打開了燈。霎時間牆上、床墊和地板上的血一齊向他衝擊過來,空氣里充滿了帶著血的尖叫,他被這尖叫震懾得退了兒步。屋子裡很安靜,黑黑的血跡在變干。

格雷厄姆坐在地板上,直到頭腦平靜下來。安靜,安靜,安靜下來。

在亞特蘭大警方嘗試重新構建犯罪過程時,卧室內血跡的數量和差異曾讓他們困惑不已。所有被害的家庭成員的屍體都是在他們各自的床上被發現的,而這與血跡的分布不相吻合。最初他們認為查爾斯·利茲是在他女兒的房間里遇害的,然後罪犯把他的屍體拖到了他的卧室。可是對血跡噴涌的軌跡做過仔細檢查後,他們不得不對此重新考慮。

罪犯在卧室間的準確行蹤還沒有被確定。

現在,在屍體解剖和實驗室報告的幫助下,威爾·格雷厄姆開始逐漸摸清兇殺的過程。

罪犯最先趁查爾斯·利茲在妻子身邊熟睡的時候割斷了他的喉嚨,走回牆邊打開燈——實驗室報告證明在牆上的開關座上有手套的痕迹和利茲先生的頭髮和頭油。他在利茲太太驚起的時候向她開了槍,然後奔向孩子們的卧室。

利茲先生儘管喉嚨被割斷仍然掙扎著站起來試圖保護他的孩子們,在和歹徒搏鬥時流失的大量的血和毋庸置疑的動脈血噴流證實了這一點。他被用力推倒,倒下並和女兒一起死在她的卧室里。

兩個男孩中的一個在床上被槍殺。另一個的屍體也是在床上發現的,不過在他的頭髮里發現了塵土塊。警方認為他是從床底下被拖出來,然後被槍擊中的。

在他們都被殺死以後,也許利茲太太除外,罪犯開始敲碎玻璃,選擇玻璃碎片,然後把注意力轉向利茲太太。

格雷厄姆的紙盒裡裝著所有屍體解剖草案的複印件。他拿出利茲太太的那張。子彈從她的肚臍右邊射人然後留在了腰椎。但是她是因窒息而死的。

她的槍傷附近的血清素和單體組胺高於正常值,這證明在中彈後她至少還活了五分鐘。單體組胺明顯比血清素高,說明她至多在槍擊後活了十五分鐘。她身上其他的外傷都有可能是死後製造的,但不是全部。

如果其他外傷是死後製造的,這個殺人犯在利茲太太垂死的過程中幹了什麼呢?格雷厄姆困惑了。與利茲先生搏鬥然後殺死三個孩子,對,但是這些連一分鐘都用不了,還有打碎玻璃,但除此之外呢?

亞特蘭大警方的調查已經很徹底了。他們做了大量的測量和拍照,甚至把下水道清空並且把彎頭都帶走了,但是,格雷厄姆還是要親自查看一番。

通過警方的照片和床墊上封條的印記,格雷厄姆可以看出屍體被發現的位置。證據表明——睡衣上槍傷處的硝酸鹽痕迹表明他們被發現時的位置和死時的位置很相近。

可是在門廳地毯上留下的一片血漬和長長的帶狀血印還是無法解釋。有個偵探推測,一個受害者曾試圖爬著逃命。格雷厄姆不相信這種說法——很顯然兇犯殺死他們後挪動了他們的屍體,然後又把他們擺回受害時的樣子。

他對利茲太太所做的是很明顯的。可其他人呢?他並沒有像對利茲太太那樣把其他人也毀容。每個孩子都只有一處外傷——頭部的槍傷。查爾斯·利茲因流血過多而死,還有吸血入肺也引發了死亡。除此之外他身上惟一的一處外傷就是在胸部一個很淺的結紮線綁的傷痕,目前認為是死後留下的。那麼兇手在他們死後對他們幹了些什麼?

格雷厄姆從他的盒子里拿出警方拍的照片、實驗室對每處血跡和生理標記的檢驗報告以及出血流向的標準對比切片。他在樓上房間中很小心地走動,試圖把受傷時的體位與血跡聯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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