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最兇猛的野獸 第五章

他摟住她,用嘴貼住她的嘴。這不是一個輕吻。她的手指摸到他壯實的上臂,把他抱得更緊。她的雙乳只隔著一層薄衫,擦在他裸露的胸膛上。

我把握不住自己了,歐文想。失控了。他閉上眼,又吻她。

他的舌頭從她雙唇間探進去,玩弄她的舌頭。她用牙咬著他的下唇,往嘴裡吸。後來她猶豫地轉過頭,顯得不大自在。

「別,」他說。「吻我。」

「要是讓她看見——?」

歐文看出她是半推半就,便噓了一聲。冒點風險,似乎更能激起她的慾望。

他的手摸到她的罩衫。一個紐扣崩脫,掉到腳下時,她顫抖了一下,便沒有再抗拒。罩衫敞開,他用手背輕撫她的乳房。

「你——」她正要往下說,他卻又吻她,一邊張開大手,大拇指和小指各觸摸到她的一個乳頭,另一隻手摟著她白嫩的後背,把她拉向懷裡。他撩起她的裙邊,塞進她的腰帶,露出潔白的肌膚。

他讓她轉過身,背對自己,用兩手把著她的臀部,猛地插入,便完全失去自製了。他用身子撞她,用牙叼著她的後頸,嘗到香汗的味道。她扭動著,身子緊向後貼,呻吟著。

這聲音激他升入高潮。他抽了出來,一陣急劇的抖動,在她大腿的內側留下晶亮的一行。他倚在她背上,喘著粗氣。

隨後他感到她的動作,知道她在撫摩自己。他又握住她的一對乳房,輕扯著乳頭。過了一會,他覺得她繃緊了雙腿,尖聲吟喚著他的名字,身子顫動著。她靜止了一會,朝前俯下去,又翻過身來仰臉躺著。他跪伏在她身邊。

似乎不該說話。似乎說話就暴露了他們的秘密,他什麼也沒說,只是俯身親她的臉。她摸著他的手。

然後,歐文拿起鐵鍬,順著排水溝走了,留下他的妻子——她像一個與情人幽會的女大學生,躺在昏暗的湖邊,身旁摞著一排整齊的沙袋。

莉絲·艾奇森望著頭頂上暗淡的雲彩,又怯怯地朝住宅那邊瞥去,擔心波霞看到了剛才他倆那一幕。

湖水輕拍著離她的頭頂僅數英尺遠處的岩岸,水位雖在升高,水面卻顯得寧靜。

她做了幾次深呼吸,閉上眼睛;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她想。歐文的情慾比她強烈,那是事實。可他也是個喜怒無常的人,情緒的波動往往最易使他失去對性的要求。三四個星期以來,他在床上一直與她井水不犯河水。

在廚房、汽車裡,或是露天的浪漫場地作愛,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十分鐘前他從暖房扛著一推麻袋來到她跟前。她背對他,正在彎著腰把一個沙袋塞進堤里,忽聽到一堆空麻袋落地的聲音,感覺到他的手觸摸著自己的臀部。

「歐文,你幹什麼?」她笑著說。他把她拉向懷裡,下面已經勃起了。

「不行,現在沒時間。老天,波霞在樓上擦窗子,她會看見的!」。他默默地用雙手捂在她乳房上,激動地親吻她的後頸。

「歐文,不行!」她轉過身來。

他只是噓了一聲,雙手固執地插進她的裙子,往上移動。

「歐文,你瘋了?現在別。」

「就是現在,」他說。

而且是從背後。他通常是不喜歡這種姿勢的。他喜歡讓她仰卧,自己騎上去按住她的手腳,從上面觀看她軟弱無助的神態。

他到底是怎麼了?

也許是陰雲上面有藍天?

也許……

湖水以慢步舞曲的節奏拍打著湖岸。

也許是因為我穿的這雙牛仔靴?

她望著住宅的黃色窗戶——從那兒現在正可以看見自己,即使只是朦朧的身影。波霞看見了嗎?

若是真看見了呢?她想。那就看見了吧。他畢竟是我的男人。

她闔上眼皮,驚異地發現一陣睡意襲來——儘管腎上腺素還在血液中循環,儘管堤壩要趕緊築好。今晚出現了奇蹟。哦,上帝,忘掉洪水,忘掉野合的快感……我要睡覺。

莉絲·艾奇森有失眠症。她有時二十四小時不能入睡。有時三十個小時、三十六個小時,一直清醒著。第一個失眠之夜是在今年五月,「印第安捨身崖」事件過後不久。入睡十五至二十分鐘之後就開始做噩夢——夢見黑黝黝的大山洞,鮮血,無神的眼睛,哀求的眼睛,兇殘的眼睛……

於是像聽到啪的一聲響鞭,她驚醒了。

最後她的心跳慢下來,額頭和頸脖沁出汗珠。她躺在床上,無法擺脫清醒的意識,被折磨得疲憊不堪,開始出現幻覺。一個小時又一個小時,她盯著鐘錶上的藍綠色顯示數字不斷增長。4:55是一道關,如果還睡不著,就會徹夜失眠。

她記得有關睡眠的各種知識:愛因斯坦每天要睡十個小時,拿破崙只睡五個小時。創造不睡眠最高記錄的是一個加利福尼亞人,他四百五十三個小時沒睡覺。正常人平均睡七個半到八個小時,一隻雄貓得睡十六個小時。有一種致命的失眠症,是蛋白質感染性疫病,將毀壞人腦的的腦區。

然而今晚莉絲·艾奇森躺在屋外,袒著胸,裙子撩到大腿以上——覺得瞌睡難當。她眼望玻璃暖房,渾身愈來愈鬆懈,燈光呈現青藍色。她聽見歐文用鐵鍬拍打沙袋的聲音,看見波霞在樓上一間卧室中的身影。她就這樣睡著了。

也許只過了十秒鐘,傳來樹枝折斷的聲音,像槍聲般震耳。莉絲那雙紅潤的手謹慎地抱在胸前,像一座古代聖徒的雕像。她坐起來,立即不可挽回地清醒過來。她掩上罩衫,放下裙子,眼睛盯著從一排鐵杉樹後走過來的一個男人的身影。

他駕著那輛七九年出產的「雪佛蘭」小貨車,從一條岔道轉上二三六號公路。他對付著那台哼哼唧唧的老爺引擎,將時速加到七十英里。從聲音判斷是軸承出了毛病,便不再去想它。

川頓·海克差不多是半躺半坐著,左腳踏著油門,右腿伸在長條座椅上,腿上卧著一條狗。這是一條四歲公狗,一副憂傷的神情。海克總是這麼開車——伸著一條腿,腿上倒不一定總是卧著狗。主要是由於這種開車習慣,他買了一輛自動換擋,帶長條座椅的車。

川頓·海克比那條狗正好大三十二歲,人們有時管他叫「哈蒙德河谷來的瘦子」。如果人們看見他脫去襯衣,就不會再叫他瘦子——在鄉下打獵、捕魚、干雜活練出他一副身材。他瘦,但是肌肉發達。上個月,他的肚子才稍許朝腰帶上方腆出了一點。這也許因為活動太少,另外也可能啤酒喝太多,加上老吃雙份盒式快餐。

今晚海克按摩著褪色牛仔褲下一個部位,那裡有一塊槍傷留下的亮疤,在右大腿上。四年前受的傷——又快到周年,他想——傷疤仍像皮筋一樣緊扯著他的肌肉。小貨車的後照鏡上吊著一根塑料做成的骨頭,看起來跟真的一樣。海克買這根骨頭來哄他的狗。那狗當然不會上當——愛米爾是一隻純種狗。

路邊一塊標示版閃過了運河,海克從油門上抬起腳,急踩剎車。那狗在聚乙烯長座椅上不由自主地向前一滑,露出不高興的樣子。海克開到高速公路出口處,沿路面不平的鄉間馬路前進四分之一英里。他看到遠處的燈光,和閃爍的星星,卻有一種孤寂感。他找到那家廢棄的小店鋪——一個農民過去曾在那裡賣乳酪和蜂蜜。他下了車,沒關引擎,把神情焦躁的狗留在座位上。

除了天氣極冷之外,海克總是今晚這身打扮:一件黑T恤衫,外邊是一件工作襯衫,再外邊是一件藍色牛仔茄克。他不安地打量四周,在滿是塵土的停車場上慢慢踱步。他瞥一眼停在一旁的小貨車,覺得車燈亮得太顯眼,便過去關掉引擎和燈,在一片漆黑中繼續踱步。海克忽然聽到附近一陣沙沙聲,他立即辨認出那是野獾。這種動物並不危險,但他的手還是按著槍。他那把老式自動手槍的槍柄鑲著電木,裝在更老式的牛仔皮套里,槍套末端吊著生牛皮穗兒。

天上烏雲密布。風暴早該來了。天啊,就下一場雨吧——他沒有望天,只是悄聲自言自語——幾個小時之內不要颳風。那樣就幫了我的忙,幫了我的大忙。

海克繼續踱步。燈光照亮停車場,一輛車開過來,嘎吱一聲煞住閘。穿一身灰警服的警長像訓練營的新兵一樣挺著身體朝海克走來。

「道恩。」海克敬了一個不太精神的禮。

「川頓。你能抽出空來,我很高興。」

「風暴要來了,」海克說。

「可我知道,你的愛米爾能在颱風中嗅到目標。」

「可能吧,」他對海弗山警長說,「不過他可不願意被雷劈死。這回的逃犯是誰?」

「去年在印第安捨身崖捉到的那個瘋子,你還記得嗎?」

「誰能忘得了他呢。逃到這一帶來啦?」

「今晚上鑽到別人的屍袋裡逃走的。」海弗山解釋逃跑的經過。

「瘋是瘋,可也挺會動腦筋的。」

「他逃到了斯汀森附近。」

「那麼他是開車逃走的,那個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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