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第四章

雖然罪犯為了淹死塔米·福斯特而把她扔在汽車後備箱里,但他還是失算了。

要是他把車停得離岸邊更遠一些,海浪就會將整個汽車吞沒,可憐的女孩必死無疑。但實際情況卻是:汽車陷進了離岸邊不遠的鬆軟沙灘里,湧進來的潮水只沒過了凱美瑞汽車後備箱6英寸的高度。

大約凌晨4點鐘,一名航空公司的僱員在上班路上看見了這輛車發出的亮光。救援人員找到了女孩,當時她因暴露在外面太久而處於半昏迷狀態,體溫低得接近了臨界點,他們趕緊把她送到醫院。

「目前,」丹斯現在問她,「你感覺怎樣?」

「還好,我想。」

她有著運動員的體格,很漂亮,但臉色蒼白。她是長臉,金黃色頭髮直直的,染得很美,鼻子長得很突兀,丹斯猜測她的人生初期肯定經歷過與別人不一樣的坎坷。她快速瞥了一眼一隻小化妝包,在丹斯看來,這名女孩想必很少不化妝就去公共場合。

丹斯亮了一下她的**。

塔米看了一眼。

「總的看來,你狀態非常好。」

「太冷了,」塔米說,「我生活中從來沒有這麼冷過,我還是感到很害怕。」

「這我相信。」

女孩的注意力轉移到了電視屏幕上,上面正在放一部肥皂劇。丹斯和麥琪偶爾會看這些肥皂劇,一般是麥琪生病待在家裡不上學的時候。這種肥皂劇你可以幾個月不看,但回過頭來再看的話仍然能把情節說得很清楚。

丹斯坐下,看了看旁邊桌子上的氣球和鮮花,她憑直覺去尋找紅玫瑰或宗教性的禮物或者上面有十字架的卡片。沒有發現什麼。

「你住院要多長時間?」

「有可能今天就出院,也可能是明天,他們說的。」

「醫生怎麼樣?棒不棒?」

她笑了一聲。

「你在哪裡上學?」

「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中學。」

「是高中?」

「是的,秋天就上高中。」

為了讓女孩放鬆,丹斯閑聊起她有沒有上暑期學校,有沒有想過上哪所大學,還有她的家庭、愛好的體育運動。「假期有沒有什麼計畫?」

「我們全家確實有一個計畫,」她說,「在我康復之後。我和媽媽、妹妹下周要去佛羅里達州看外婆。」她的話音里有怒氣,丹斯從中可以覺察出女孩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和家人一起去佛羅里達。

「塔米,你可以想像得出,我們真心想找到向你下毒手的那個人,不論他是誰。」

「那個狗東西。」

丹斯抬起眼睛,表示同意,「告訴我事情的經過。」

塔米把她如何在俱樂部、如何剛過午夜就離開的原委講了一遍。她在停車場時,有人從後面走過來,把她的嘴用膠帶封住,手和腳用膠帶綁上,扔進後備箱里,然後開到海邊。

「他把我扔在那裡似乎是想把我淹死。」女孩的眼神空茫茫的。丹斯天生就具有同情心——是從她媽媽那裡遺傳下來的——她自己也能夠感受得到那種恐懼感,一種又痛又癢的感覺沿著脊椎蔓延下來。

「你認識襲擊者嗎?」

女孩搖搖頭,「但我清楚是怎麼回事。」

「那是怎麼回事呢?」

「跟黑幫有關。」

「他是黑幫成員?」

「沒錯,所有人都知道,你要想加入黑幫就得殺人。要是你想加入一個拉丁人的黑幫,就得殺一個白人女孩。這是幫規。」

「你認為那個罪犯是拉丁人?」

「是的,我肯定他是的。我沒有看到他的臉,可他的手我看到了,是深色的,你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不是黑色的。但他肯定不是一個白人。」

「他有多大塊頭?」

「不算高,大約五六英尺,但非常非常強壯。對了,還有一個情況。我記得昨天晚上我說的是一個人,但我今天早上記起來了,是兩個人。」

「你看見的是兩個人?」

「是多一個,我能感覺到旁邊還有一個人,你知道這樣會是什麼情況?」

「會不會是個女的?」

「哦,可能吧,我不清楚。我先前說過,我當時嚇得不行。」

「有沒有人對你動粗?」

「沒有,至少不是像你所說的那樣動粗。只是用膠帶封住我的嘴,把我扔進後備箱里。」她的眼睛裡閃現出怒火。

「在開車的路上你還記得有什麼情況?」

「不記得了,我太害怕了。我想我聽見了咣當咣當的聲音,是車內發出的聲音。」

「不是從後備箱里發出的?」

「不是的,就像金屬一類的東西,我想。是他把我扔進後備箱之後放進車子里去的。我看過這類電影,是《電鋸殺人狂》系列裡的一部。我想他或許要無所不用其極地折磨我。」

丹斯回想起了那輛自行車以及自行車留在沙灘上的印記。他為了逃離帶了一輛自行車。她提示是不是自行車,但塔米說不是;汽車后座上不可能塞進一輛自行車。她又認真地補充說:「聽起來也不像是自行車。」

「好的,塔米。」丹斯調整了一下眼鏡,繼續看著女孩,而女孩盯著鮮花、卡片還有填充動物玩具。女孩又說道:「看他們送給我的這些東西,那隻熊是不是最可愛?」

「沒錯,很可愛……你還認為是拉丁裔少年黑幫乾的?」

「是的,不過……你知道,現在基本上已經結束了。」

「結束了?」

「我的意思是說我沒有被殺死,只是身上弄濕了而已。」她笑了一聲,迴避著丹斯的眼睛,「他們確實很恐怖,新聞報道都在說這事兒,我打賭他們已經溜了,我的意思是說他們甚至已經出城了。」

確實沒錯,黑幫在行動之前會舉行儀式。有些儀式還會涉及到殺人。但是殺人的對象很少是黑幫種族或族群之外的人,大多數是敵對黑幫成員或對方的線人。另外,發生在塔米身上的這件事情很是周密。丹斯根據自己辦理黑幫案子的經驗判斷,他們犯案的目的首先是為了生意;時間就是金錢,花在計畫外活動上面的時間越少越好。

丹斯已經確定,襲擊塔米的人絕非拉丁裔的黑幫成員。她也不認為有兩個人。

實際上,塔米所了解的比她所透露的要多。

應該是挖出真相的時候了。

訪談或審問中的身勢分析過程首先要建立底線——所謂底線指的是受訪或受審對象在講實話時表現出的一類行為:他們的手放在哪裡,他們看什麼地方,看的次數是多少,他們是不是經常吞咽喉嚨或清嗓子,他們會不會每說一句話都會綴上「嗯」,他們會不會敲腳,他們會不會沒精打采地坐著或者探著身子坐著,在回答問題前會不會遲疑一下。

一旦說真話的底線確立了,身勢學專家將會注意到,在接受訊問者被問及他或她可能會有理由給出錯誤答案的問題時,他們有沒有偏離底線。大多數人在說謊時感覺緊張焦慮,試圖用不同於底線的身勢或言語模式緩解那些不快的感覺。丹斯最喜歡引用的一句話是在「身勢學」這個詞出現前的100年由一個人說出的:他就是查爾斯·達爾文。他這樣說道:「被壓抑的情感幾乎總是用某種身體動作表現出來的。」

在談起攻擊者的身份這一話題時,丹斯觀察到女孩的身體語言偏離了她的底線:她不安地挪了挪屁股,一隻腳擺了一下。對於說謊的人來說,胳膊和手比較容易控制,但是對身體的其他部位卻不太在意,尤其是腳和腳趾。

丹斯還注意到其他變化:女孩的聲調,捋了捋頭髮的手指以及摸嘴和鼻子這樣的「阻擋性手勢」。塔米也講了無關緊要的打岔話題,她嘟囔著,說了一些過於概括的話(如「每個人都知道這事」),這是典型的說謊者的表現。

凱瑟琳·丹斯相信這女孩對情況有所保留,她即刻進入到分析狀態。她讓受訪對象說出實情的方法包括四個部分。她首先會問:受訪人在事件中的角色是什麼?在這裡,丹斯的結論是:塔米是受害者和證人的身份。她不是一個參與者——她也沒有涉嫌另外的犯罪或自導自演來綁架自己。

其次,說謊的動機是什麼?答案很清楚,那就是這可憐的女孩害怕受到報復。這很常見。

第三個問題:受訪人的總體個性類型是什麼?這個問題的答案一旦確定,丹斯就確定採取何種方法將訊問進行下去——比如說,她是應該咄咄逼人還是柔聲細語,是以解決問題為目標還是給予情感上的支持,是用友好的態度還是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丹斯把她的受訪或訊問對象根據邁耶斯—布里格斯個性類型指標進行分類。這個指標會對你的性格進行評估,判斷出你屬於內向型還是外向型、思索型還是情感型、感知型還是直覺型。

內向和外向之間的區別與態度有關。受訊問者先是有所行動再估測結果(這屬於外向型),還是行動之前先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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