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年終之日 第十章

下午三點三十分

這家酒店真漂亮,這家酒店真舒服。

掘墓者走進酒店,拎著印有小狗的購物袋,沒人留意他。

他走進酒吧,向酒保要了一瓶氣泡礦泉水。氣泡噴得他的鼻子很癢。真有意思……他喝完了水,付了錢,留下小費,樣樣都是教導他的人吩咐他做的事。

大廳里人頭攢動。這裡舉辦了幾場餐會。有公司的酒會,有很多裝飾品,也有畫著胖娃娃的新年招貼畫。哇,他們……他們……他們真可愛,對吧?

這裡也有時光老人,看起來就像手持鐮刀的死神。

他和帕米拉……咔嚓……和帕米拉來過這種地方,參加過一些類似的餐會。

掘墓者買了一份《今日美國》。他坐在大廳里看報紙,小狗購物袋就放在身邊。

他看著手錶。

同時,閱讀著報道。

《今日美國》是份不錯的報紙,能告訴他很多有趣的事情。掘墓者看到全國的天氣預報。他喜歡高壓鋒面的顏色。他也看體育新聞。他認為自己很久以前也玩過某些運動。不對,不是他,是他的朋友威廉。這個朋友喜歡運動,還有些其他朋友也愛運動。帕米拉也是。

報紙上有很多籃球球員的照片,拍得很漂亮。球員個個看起來高大威猛,灌籃的時候像陀螺一樣飛到半空中。掘墓者認定,他以前一定沒打過球。他不明白威廉或帕米拉或任何人為什麼喜歡打球。喝濃湯、看電視要比打球好玩得多嘛。

一個小男孩從他面前走過,停了下來。

他低頭看著袋子。掘墓者將袋子的開口處拉緊,以免被男孩看見即將殺害五六十人的烏茲槍。

這個小男孩大概九歲,深色的頭髮一絲不亂地分向兩側。他的西裝看起來不太合身,袖子過長,歡樂的聖誕紅領帶把領口系得歪歪扭扭。他看著購物袋。

看著上面的小狗。

掘墓者移開視線。

「如果有人看著你的臉,就殺了他。一定要記住。」

我記得。

但他卻忍不住想看男孩的臉。小男孩微笑著。掘墓者並沒有微笑。他分辨出對方在微笑,卻不太確定什麼是微笑。

小男孩有一雙棕色的眼睛,他面帶微笑,對購物袋和小狗很感興趣。系著喜慶絲帶的小狗。就像新年胖娃娃身上的緞帶。袋子上有綠色和金色的緞帶。掘墓者也看著袋子。

「寶貝,該走了。」有個女人在召喚他。她站在一盆一品紅旁邊,這盆植物和去年聖誕時帕米拉別在衣服上的玫瑰一樣紅。

男孩又朝掘墓者的臉看了一眼。掘墓者知道自己應該移開視線,卻忍不住回望著他。然後男孩走向人群。大家圍著幾張桌子,上面擺滿了小份零食。很多餅乾、乳酪、鮮蝦和胡蘿蔔條。

掘墓者發現,裡面沒有濃湯。

男孩朝一個可能是他姐姐的女孩走去。那個女孩大約十三歲。

掘墓者看著手錶。再過二十分鐘就是四點了。他取出口袋裡的手機,小心翼翼地按下按鍵,收聽留言。他傾聽著,「您沒有新的留言」。他把手機關了。

他拎起購物袋,放在腿上,望向人群。男孩身穿藍色西裝外套,姐姐穿著一條粉紅色的連衣裙,還系了一條腰帶。

掘墓者抓緊小狗購物袋。

還有十八分鐘。

男孩站在餐桌旁邊。女孩正在和一個年長的女人說話。

進入酒店的人越來越多。他們都從掘墓者身邊經過。掘墓者抱著購物袋,看著他喜歡的報紙,上面刊登著全國各地的天氣狀況。

但是,沒人留意他。

文件室的電話響起。

和往常一樣,電話鈴響時如果帕克不在無名氏兄妹身邊,他會有半秒的恐慌,彷彿有一股低壓電流躥遍全身,不過,假如是兄妹倆出了意外,卡瓦諾奶奶肯定會打他的手機,而不會打到FBI的辦公室來。

他瞟了一眼來電顯示,看見是紐約的區號。他抓起聽筒:「林肯,我是帕克,我們還剩十五分鐘。有線索了嗎?」

刑事專家的聲音透著苦惱:「哦,不多,帕克。咱們還是免提吧……你們語言學家,是不是最討厭這種名詞當動詞用的說法?」

帕克按下免提按鍵。

「拿起筆準備好,」萊姆高聲說,「我這就告訴你們,我有什麼發現。準備好了嗎?你們都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了,林肯。」帕克說。

「信上附著的微量證物中,最顯著的是花崗岩灰。」

「花崗石。」凱奇重複道。

「這表明附近有人削鑿石塊。也有一些磨石的痕迹。」

「你認為這東西是哪裡來的?」帕克問。

「我不知道。我怎麼會知道?我對華盛頓又不熟。我熟悉的是紐約。」

「假如是在紐約呢?」盧卡斯問。

萊姆連珠炮似的說:「蓋大樓的工地,老建築整修或拆除,浴室、廚房、門檻的製造商,製造墓碑的廠家,雕刻工作室,人造景觀……說也說不完。你們應該找一個熟悉你們那一帶環境的人。明白了嗎?帕克,你不算吧?」

「我不算。我——」

刑事專家打斷他的話:「——你最懂的是文件,也懂得歹徒的心理,對地理環境卻一無所知。」

「沒錯。」

帕克看了盧卡斯一眼。她凝視著時鐘,然後扭過頭,面無表情地看著他。凱奇的聳肩動作已練得爐火純青,盧卡斯等候時的神情宛如戴著一個石頭面具。

萊姆繼續說:「我還找到了一點點舊磚頭的紅土和灰塵,也有硫黃。有很多碳、灰燼加煤灰,符合烹煮肉類或燃燒含肉的垃圾產生的物質。接下來,信封上的數據顯示,有些物質和我在信紙上找到的東西雷同。不過也有其他東西。明顯多了不少鹽水、煤油、燃油、原油、黃油——」

「黃油?」盧卡斯問。

「沒錯,是黃油,」萊姆咆哮,接著語氣諷刺地說,「不過是什麼品牌的我可不清楚。另外還有一些有機物質,跟軟體動物不相符。所以說,所有的證據都指向巴爾的摩。」

「巴爾的摩?」哈迪問。

盧卡斯問:「你是怎麼推斷的?」

「鹽水、煤油、燃油、原油,表明那地方是海港,對吧,沒錯吧?不然會是哪裡?好,最靠近特區的海港又處理大批原油轉運的地方,非巴爾的摩莫屬了。托馬斯還告訴我——我這位朋友對美食最熟悉了——港口附近有很多海鮮餐廳。貝爾塔餐廳。他一直提到貝爾塔貽貝餐廳。」

「巴爾的摩,」盧卡斯喃喃地說,「這麼說,他是在家寫好勒索信,晚上到海邊吃了晚餐,第二天來到華盛頓,在市政廳留下勒索信,然後——」

「不對,不對,不對。」萊姆說。

「什麼?」盧卡斯問。

「解謎大師」帕克說:「證據是假的。是主謀設下的圈套,對吧,林肯?」

「就像百老匯上演的戲碼一樣。」萊姆說。從他的口氣判斷,帕克能領會這一點,令他十分欣慰。

「你是怎麼想到的?」凱奇問。

「有一位警探,我一直和他合作,他叫羅蘭·貝爾,是紐約市的警察。他是個大好人。他的老家在北卡羅萊納州。他常說一句話:『似乎來得太快、太輕鬆了。』看,這些線索……實在太多了,多得有些過分。歹徒一定是讓手沾了這些東西,讓信封也沾上,只是想誤導我們偵查的方向。」

「信上的微量證據呢?」哈迪問。

「哦,信紙上的東西沒問題,從上面採集到的東西符合環境物質。信紙本身能查出歹徒的住處,至於信封,哎,對我們透露的信息就不同了。」

帕克說:「信封透露的信息是,這個歹徒表面頭腦簡單,其實心思縝密。」

「完全正確。」刑事專家說。

帕克總結道:「所以說,他住的地方附近有花崗石,有紅土灰塵,有磚頭灰塵,有硫黃、煤灰和烹飪或肉類燒焦產生的灰燼。」

「那麼多種灰塵,很可能是從拆除工地飄來的。」凱奇說。

「看起來這種可能性最大。」哈迪說。

「可能?怎麼個可能法?」萊姆問,「只是具有可能性而已。不過話說回來,在結果得到證實之前,不是所有線索都具有可能性嗎?想想看……」萊姆的音量減弱,因為他正在和身邊的人講話,「不,阿米莉亞,我不是在誇大其詞,我只是實話實說……托馬斯!托馬斯!請幫我再端杯威士忌過來。」

「萊姆先生,」盧卡斯說,「林肯……感謝你提供的線索,不過再過十分鐘,槍手又要開始襲擊了。你對主謀可能選中的酒店有沒有什麼看法?」

萊姆回答的語氣很沉重,令帕克心裡一涼。「抱歉,我沒有什麼看法,」他說,「你們要靠自己了。」

「好吧。」

帕克說:「謝謝你了,林肯。」

「祝各位好運。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