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六十四節

灰塵跑進了眼睛。

三上揉著眼睛坐上車,看了一眼車上的電子鐘,三點十五分。拿出手機打到廣報室。電話才接通,就被嘈雜的喧鬧聲吞沒了。「開什麼玩笑!」「把名字交代清楚!」「昨天講的那些都只是信口開河嗎?」記者們的憤怒宛如洶湧的波濤一波波地打在諏訪的身上。從電話里可以很明顯地感覺到肅殺之氣。

因為是女人接的電話,三上認為應該是美雲。

「聽得見嗎?」

喂,聽得見嗎?

「已經告訴所有的媒體了嗎?」

對不起,我聽不見你在說什麼

三上扯著嗓門大喊:

「臨時協定已經生效了嗎?」

啊!是的……

美雲的聲音聽起來有幾分沙啞,而且喧鬧的音量也降低了幾分。她該不會是躲到桌子底下了吧?

已經生效了。不過還是有很多記者說,如果我們不公布真實姓名,他們就不承認這個臨時協定。如果我們不公布真實姓名,他們就要讓負責玄武市的記者出動了

「臨時協定也是協定,絕對不能任由他們推翻。」

他們的理由是,我們都已經隱瞞三個半小時了,有什麼資格要求他們?他們在這段期間曾到G署去採訪車禍的案件,現在打算再過去一趟

「不行!這無疑是要破壞報導協定。叫他們不準靠近G署。」

股長正拚命地說服他們。已經再三強調可能是被害人自導自演,所以暫時不方便公布真實姓名,可是誰也聽不進去,吵得簡直快要把屋頂給掀了……

「我現在要公布第二次聲明,你記下來。」

等、等我一下

嘈雜的音量瞬間放大了好幾倍,然後又安靜下來。

好了,請說

三上復誦從御倉口中問出來的情報,過程中不斷有怒罵聲傳來。「躲到哪裡去了?」「叫他現在馬上過來這裡!」看來廣報官的不在使他們的怒氣火上加油。

「就是這些,幫我交給諏訪。」

請問……被害人的名字是?

「還沒問出來。」

………

話筒的那頭清楚傳來美雲的失望,她可能已經看出諏訪就快要頂不住了吧!

「叫諏訪再撐一下。」

廣報官呢?你不回來嗎?

「我要去G署。這個你私下跟諏訪說就好。」

那你什麼時候才能回來呢?

美雲的語氣聽起來很無措。但是就現階段而言,三上也沒辦法給出明確的答覆,因為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順利見到松岡參事官。

給個大概就行了,大概幾點可以回來……

「你讓藏前去縣廳的管財課。」

咦?

「西廳舍六樓有一間可以容納三百人以上的會議室,叫藏前去把那裡借下來做為記者會的會場。只要告訴管財課發生了重大事件即可,其餘不必多說。再把廳舍的地下停車場也空出來,確保從東京及附近縣市過來的採訪車輛有地方可以停。」

我明白了,我會轉告他的……那我要做什麼?

「讓所有媒體都能徹底地了解哪些是不能做的事。請他們跟東京總部聯絡,萬萬不可出現上頭有公司旗幟或公司商標的車輛,電視轉播車的天線也要想辦法掩飾掉,再怎麼樣都不能讓他們靠近玄武市內,當然也嚴禁開進縣警的停車場。不準在路上做出任何會讓人聯想到新聞報導的招搖舉止,一定要停進縣廳的地下停車場里,然後搭乘貨物用的電梯悄悄地上六樓。」

現在……現在可能無法要求這些

美雲的聲音近乎哀求。

現在說再多也沒有人聽得進去。已經不是能夠好好溝通的狀態了

「那就一家一家媒體找來個別說明。」

所有人都揚言拒絕簽署正式協定。一直在大吼大叫,根本不會有人願意跟總部聯絡

「儘管如此,總部還是會派人過來。無論哪一家媒體都會出動所有可以出動的記者,而且恐怕已經在路上了。」

………

「如果你還有時間思考的話,不如先展開行動!這關係到一個十七歲女孩的生死。廣報室沒有能力逮捕犯人,眼下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別讓媒體把女孩逼成一具冷冰冰的屍體!」

三上不等她回答就發動了引擎。

我明白了,我會儘力

美雲的聲音被怒罵聲蓋過,但是仍聽得出她的決心。

三上把油門踩到底,把車子開出飛舞著枯葉的縣警腹地,沿著縣道往東前進,只要不塞車不到三十分鐘就可以抵達G署。

這關係到一個十七歲女孩的生死……

口中還殘留著說出這句話之後的另一種滋味。他並不是為了在美雲的背上推一把才說出這樣的話,也沒有因為被灌輸了自導自演的可能性而削弱對C子的關心。他有著非常真實的感受。亞由美的笑臉、雨宮翔子死亡時的模樣、高中生的制服、七五三的髮飾、走在路上的年輕女孩們、櫥窗里大紅色的外套。視覺與記憶與感情全都糾結在一起,從中產生出一股真實的感覺,讓他可以感受到素昧平生的C子的脈膊與體溫。然而……

腦海中出現了雜音。

被害者一家人真的存在嗎?

三上轉動方向盤,一鼓作氣地加速前進,超越了前方的兩輛車。

特搜本部傾向於是C子自導自演,而且打從一開始就認定是C子的自導自演,之後所做的推論全都是基於這個結論。御倉的泰然自若也讓人覺得很不尋常,照他那種老神在在的樣子看來,想必是握有什麼「底牌」才對。但是如果有不動如山的證據,足以證明只是C子的自導自演,那就根本稱不上是什麼事件,更不用成立特搜本部。然而一伙人卻大動作地佔領禮堂,一方面要求媒體簽訂報導協定,一方面又以「可能只是自導自演」為由拉起了防線。不免讓人懷疑這只是要阻止長官視察,將C子塑造成罪魁禍首,並利用偶然發生的自導自演綁架案趁機把事情鬧大。

三上嘴裡叼著一根煙,正要點火的手忽然停止不動。

——只有這樣嗎?

這真的是偶然發生的嗎?

因為有太多的巧合,免不了讓人這麼想。為什麼偏偏是「今天」呢?剛好就在長官要來收回刑事部長寶座的前一天出了事,而且還是地方上十年難得出現一次的綁架勒贖案件。綁匪會不會是以破壞視察為目的的64模仿犯呢?明天中午以前把錢準備好。綁匪指定的明天中午正好是小塚長官預定抵達的時間。即便綁匪說的話是複製自64,但是這一連串的事情真的全都只是偶然嗎?

表面上看來像是C子的自導自演,但是卻是規模完全不一樣的綁架鬧劇……

三上在紅燈前停了下來,把銜在嘴裡的香煙點燃。

被害者一家人真的存在嗎?

答案既是「YES」,也是「NO」。那「一家人」或許真的存在,但是那一家人並不是綁架案的「被害者」。正因為三上深知當警方認真起來的時候有多麼恐怖才會這樣想。再也沒有比憑空捏造出被害人更容易的事了,這可是比違反規定的調查還要不入流的行為。雖然三上很想相信警方不至於墮落到這個地步,但也正因為他很清楚只要警方真的想要蠻幹,沒有什麼事是做不出來的,才無法把這種想像趕出腦海。

事件是綁架案,首先要做好「被害人家」的設定,因為通聯記錄會留在不歸警方管的NTT手裡,所以被害人家的電話就不可能是警察家或親戚家、甚至外圍團體的辦公室號碼。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利用跟警界有親密關係的「共犯」。即使不是黑社會的人也無妨。只要是欠警方人情的人、被警方抓住把柄的人、整個人生都在警方掌控下的人都可以。像這種可以交換條件的一般人,只要「曉以大義」就完全不用擔心對方會說出去,也沒有被倒打一槍的風險。考慮到這次要扮演的角色,或許以表面上過著普通生活的夫婦最適合。

腦海中浮現出在禮堂門口當守門員的暴對室蘆田那雙閃爍不定的眼神。以前他曾經「解救過」差點帶著一家老小自殺的旅館業者。性好漁色的老闆傻乎乎地被設局仙人跳,只好忍氣吞聲地接受當地的地頭流氓屢次敲詐,就連年輕的老闆娘也慘遭玷污,據說整個過程還被拍下照片和影片。這家人私下向蘆田求救,蘆田便私下找上那個黑道的老大,要求他們放過那對夫婦,另一方面也承諾會當恐嚇和對婦女施暴的犯罪行為「沒有發生過」。三個月後,蘆田從黑道最底下的小弟辦公室里搜出兩把槍而受到本部長的表揚。後來甚至還聽說旅館裡有間蘆田專用的特別室,年輕老闆娘的照片和影片則沉睡在那個房間的保險箱里。

這對夫婦絕對不是什麼特別的案例。這年頭要隱瞞重大的前科、想躲避債主的追討、有什麼秘密讓別人知道會無法在社會立足的夫婦要多少有多少。像這樣的「共犯」會隨著警察——尤其是刑警的執勤年資等比例增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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