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六十三節

64。

一定要把犯人拖回昭和六十四年,為他戴上手銬。這個誓言尚未實現,平成已經過了十四年,如今居然又從昭和發出了回聲。佐藤。兩千萬圓。是模仿犯嗎?還是愉快犯?又或者是……

三上把御倉拉進禮堂旁邊的小房間里。諏訪手忙腳亂地想要把摺疊椅拉開,但是手抖個不停,完全不聽使喚。

「說清楚一點。」

三上一坐下馬上開口質問。

御倉拒絕就座,直接站著回答。

「玄武市內有個女高中生被綁架了。」

女高中生……

不是小學生,這點跟64的形象有所出入。被綁架的是跟亞由美一樣的女高中生。玄武市是位於縣中央的都市,人口約十四萬,距離D市十五公里,偏東,是G署的轄區。

「這個給你。」

御倉從西裝的內袋裡掏出兩張釘在一起的紙,固定格式的行文和印刷字體直衝進眼帘。

致D警察本部記者俱樂部

關於申請媒體報導協定一事

平成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D警察本部刑事部長

三上把紙翻到第二頁。

平成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G署轄區內發生綁架案件(內容詳見附件),眼下正著手進行調查。考量到關於本案的採訪或報導可能會危及被害人的生命安全,因此針對本次案件的採訪及報導,要求與記者諸君簽訂以下的報導協定。另,在簽訂協定的過程中,有關調查經過的發表全部由刑事部幹部統一對外宣布。

1、暫時不對本案進行採訪及報導。

2、已確認被害人的安全無虞或發現被害人,又或者是確認被害人的生命安全不會因為對本案的採訪或報導而受到威脅的時候,再由刑事部長與記者俱樂部的幹事針對解除協定進行協議。

3、一旦達成解除協定的協議,再由記者俱樂部自行決定解除的時間。

4、萬一事件始終未能解決,導致協定的期限需要延長,可由記者俱樂部幹事與刑事部長隨時針對報導協定的內容進行協議。

三上迅速地瀏覽過一遍就翻到下一頁,他想知道的是「附件」的內容。

發生在玄武市內的女高中生綁架勒贖事件概要

不同於前一頁,接下來是雜亂無章的手寫字。

被害人——玄武市內的自營業者A(49)、主婦B子(42)的長女C子(17)私立高中二年級

匿名發表。三上覺得自己的臉頰在抽搐。

確認日期——十二月十一日上午十一點二十七分,被害人的父親A撥打一一〇向縣警本部通信指令室報案,聲稱女兒遭到綁架。

三上瞄了一眼手錶,兩點三十五分,距離報案時間已經過了三個小時以上。三上瞪著那張紙,繼續往下看。

恐嚇電話的狀況

第一次來電——十一日上午十一時二分,從C子使用的行動電話打到A宅(由B子接的電話)。對方沒有報上姓名,直接出言恐嚇並提出贖金的要求,聲音有利用氦氣 等工具加以變聲。

你女兒在我手上,如果想要她活著回去的話,明天中午以前準備好現金兩千萬圓

B子打電話到A的辦公室,A打一一〇報警。

第二次來電——同日中午十二點五分,跟第一次來電一樣,是利用C子的行動電話,經過變聲的聲音(由立刻趕回家的A接的電話)。

我是剛才打過電話的佐藤。把現金換成舊鈔,裝進丸越百貨里有在賣的最大的行李箱,明天一個人拿到指定的地點來

目前正在積極調查中,以上。

三上一時半刻講不出話來。

太可怕了,跟64幾乎如出一轍。明天中午以前現金兩千萬圓佐藤把現金換成舊鈔丸越百貨公司最大的行李箱一個人拿來。就連第一通電話沒有報上姓名,然後才自稱佐藤這點也一模一樣。

不同的是,「沒有特殊口音,稍微有點沙啞,三十多歲到四十多歲之間男人的聲音」這一點。不過,由於犯人對聲音進行過變聲的加工,所以天曉得是不是真的不一樣。

在這些資料里,並沒有材料足以推翻這是由同一個犯人再犯的可能,不過三上的直覺反應是「並非如此」。因為在64的犯案過程中完全沒有愉快犯的要素,有的只是為了得到一大筆錢的「認真」甚至是「拚命」。這樣的犯人不可能為了強調自己的存在而把案子重演一遍。假設他真的打算再干一次綁架案,也會徹底排除一切會讓人想起64的要素。絕對會小心翼翼地不讓任何人把這兩起案件的調查情報串連在一起。

三上覺得自己終於冷靜下來了。

時空並沒有回到昭和年代,這是平成的案件。一件與64無關、新的綁架案發生了。就發生在此時此刻,不對,已經超過三個小時了……

「請儘速簽訂報導協定。」

頭上傳來毫不客氣的聲音。

儘速簽訂?三上抬起眼睛看著御倉。

「虧你還好意思說出這樣的話。」

「什麼?」

「從確認到現在已經過了三個小時以上,現在才丟出這樣一張小紙片,你以為那群記者會乖乖地把協定吞下去嗎?」

「沒什麼大問題吧!只要把發生綁架案一事告訴記者俱樂部,在那個時間點臨時協定就已經自動成立了。」

「沒錯,你說的一點都沒錯。」

這是為了防止有人利用簽好正式協定前的空白時間進行採訪的安全措施,但是……

「要是最後無法簽下正式協定怎麼辦?要是大家討論之後的結論是不願意簽署協定,那麼臨時協定就會失去效力,記者們愛怎麼採訪就怎麼採訪。要對方心甘情願地接受自律的協定,必須是以我們這邊也儘可能迅速地提供詳細的調查情報為大前提!這樣你聽懂了嗎?」

「所以我現在不就提供了嗎?」

三上用手彈了彈那幾張紙。

「這比故事大綱還不如。把這三個小時的詳細案發經過交出來。一旦知道是綁架勒贖,可是會有好幾百個記者和攝影師從東京湧來。你以為你這種不把他們當回事的態度可以指揮媒體的報導方向嗎?」

「我沒有這麼想。」

御倉氣不過地回嘴。

「如果有必要的話,我會就我所知道的範圍內補充說明。」

「很好,那你就給我補充說明。首先是名字,告訴我被害人的真實姓名、住在哪裡。」

諏訪連忙掏出筆記本,但是握著筆的手卻沒有動。

「名字不能告訴你。」

「你說什麼?」

三上怒顯於色。他看過那麼多綁架案報導的資料,過去從來沒有以匿名方式對外發表的搜查本部。

「為什麼不能說?」

「這也是不得已的做法。」

「那就把不得已的理由說來聽聽。」

「因為有可能只是模仿64的惡作劇。」

「惡作劇?因為是模仿64的手法,所以就認為只是個惡作劇嗎?」

「不是這樣的。」

「不然是怎樣?手機是本人的吧?」

三上把目光落在那一疊文件上。「從C子使用的行動電話打到A宅」是肯定的語氣,而且A宅的電話還有申請來電顯示的服務,再加上也向電信局調閱過通聯記錄了。既然如此……

「還是有什麼材料可以佐證女兒的手機被犯人撿走、偷走或者是搶走了?」

御倉搖搖頭,無奈地嘆一口氣。

「不是這樣,而是現階段還無法排除自導自演的可能性。」

自導自演?三上愣住了。

女兒的謊話……

「C子平常的表現很差,除了需要用錢或回來拿換洗衣物以外,幾乎從不回家。學校也不去,只是還保留著學籍,從早到晚都跟酒肉朋友鬼混在一起。事實上,自從她前天晚上離開家以後,就再也掌握不到她的行蹤了。根據我們的判斷,目前還不能排除C子受到教唆,或者是主動跟她那群酒肉朋友串通好的可能性,也不確定她是真的想要自導自演勒索那兩千萬,或只是玩笑開得過頭。」

三上一時半刻反應不過來。

「那個女孩才十七歲吧,難不成是她男朋友刻意模仿十四年前的64案?」

「只要有手機,五分鐘內就可以認識到年過半百的老頭子或是黑道分子。就算是年輕小夥子,只要用電腦查一下過去的綁架案,隨隨便便就可以查出一堆跟64有關的資料。他們很有可能是把未破案跟成功率畫上等號,將其做為犯案的雛型。」

三上無法苟同。這番話實在欠缺說服力,只能說是將假設與想像兜在一起的創作。

「不得已的理由只有這個嗎?」

「這理由夠充分了吧!要是現階段就公布未成年人C子的姓名,萬一之後才發現是自導自演的話,一切就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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