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 冤案

這是一個冤案,然而其影響之廣,範圍之大,實在罕見。

我們先說一下這個案件發生的時間,根據《刑法志》記載,此案發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但根據此案當事人的記載,真實發案時間是在洪武九年(1376),目前這一問題尚未得到確認,本文採用洪武九年的說法。

案件的緣由是這樣的,明朝規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戶部報告地方財政賬目,而地方賬目必須跟戶部審核後完全相符,這一年的地方財政計畫才能完成。如果對不上,即使只是一個數字,賬目就必須重新填造,更讓人為難的是所有重修賬冊必須要蓋上原衙門的印章才算有效。

這個規定在現在看來似乎不難執行,但在當時可就難了。

要知道,當時沒有高速公路,也沒有鐵路,各府各縣必須派使者帶著賬冊去京城。這些使者的首要條件是身體好,因為這一路上是很辛苦的,沒有汽車火車讓你坐,你得騎馬、坐船、再騎馬,某些時候你可能還要搞些登山運動。

比如你是廣西某地的官員,要想到京城,最快也得一兩個月。就算你年初一就出發,到京城起碼也是早春三月了。滿頭大汗跑去戶部,一核對,錯了一個數字。

行了,啥也別說了,兄弟你打馬回去吧,我等你。

於是又是一路狂奔,先騎馬,再坐船,回去改了賬冊,蓋了公章。我去也!

這就是四個月過去了,轉眼已是夏天,趕到京城,又見面了。

兄弟你終於來了,我等你好久了,接著來吧。

這位運氣不好,核對後發現還是有地方錯了,啥也別說了,還是回去吧,下次過來記得穿多點衣服啊,這邊冬天冷!

於是又趕回去,趕回來,這回核對上了,可差不多快到第二年了,你也別回去了,在這過年吧,計畫又該重新做了。

基本情況就是這樣,如果總怎麼折騰,誰也受不了。經過分析,官員們發現,關鍵問題在於蓋印這個環節,因為紙筆都是現成的,賬冊錯了改就是了,但印是不能讓你帶的,你把印拿走了,官老爺總不能拿蘿蔔刻印蓋公文吧。當時在街頭私刻公章的生意還是沒幾個人敢做的,於是他們靈機一動,帶上事先預備好的蓋過印信的空白文冊不就行了嗎?

就這樣,帶空印文冊成了當時一條不成為的規定,朝廷上下都知道,除了一個人例外。

很不幸的是,這個人正是朱元璋。

洪武九年,朱元璋突然發現了這個所謂的秘密,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官員們竟然敢搞這些名堂!

他震怒了,他認為自己做了一回冤大頭,於是他派遣官員對此事進行了詳盡的調查。

按說只要一調查,這個問題是不難解釋的,其實即使是他派去調查的官員也清楚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但是一個奇怪的現象出現了,事情的緣由大家都知道,可就是沒有人說。

於是就出現了這樣的滑稽場景,問話的官員也知道,回答的官員也知道,只有朱元璋不知道。

這個現象不難解釋——官員們害怕。

如果上書辯解,很有可能被認為是同黨或者包庇,這個黑鍋誰背得起。

就在此時,一個勇敢的人站了出來,值得敬佩的是,他並不是在職官員,而只是一個平凡的生員。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只是一個老百姓。

這個人叫鄭士利,他沒有任何背景,沒有任何靠山,只是憑藉自己的勇氣,只是為了說出真相。

他利用當時平民可以直接上書的渠道給朱元璋寫了一封很長的書信,這封書信在歷史上也很有名,在書信中鄭士利明確指出:空印文冊所用的是騎縫印,並不是一紙一印,而錢糧數字不同,必須一一核對,所以很難確定。說明了空印出現的原因。

其實鄭士利不但敢於直言,也是個聰明人,他估計到朱元璋可能羞於認錯,便在文章的最後,為朱元璋開脫,寫道:其實您也是為了老百姓好,您是怕貪官污吏藉機挪用這些空印紙,用來危害老百姓(恐奸吏得挾空印紙,為文移以虐民),您也是為了百姓好啊。

照鄭士利的意思那就是:皇帝大人您也沒錯,大臣們也沒錯,當然小人我也沒錯,大家都沒錯,誤會,誤會啊!

朱元璋給他的賞賜是送去勞改。

因為鄭士利把朱元璋看得過於簡單了,朱元璋並不是一個糊塗的人,他也不是不肯認錯的人。其實從他的無數耳目那裡,他是很容易得知事實真相的。如果他連這個問題都搞不清楚的話,明朝的天下就不會姓朱了。

那麼他為什麼還要處罰這些官員呢?

真正的原因在他的心裡。

朱元璋從來就不信任那些官員們,這與他從小的經歷是分不開的,他深刻了解這些官員們營私舞弊的本事,在他看來,這些人是靠不住的,即使現在這些官員們為他幹活。

綜合各方面分析,空印案之所以給朱元璋如此大的觸動,是因為他認為這些官員們輕視他的權力,居然敢於不向他請示就私下擅自蓋印。這是藐視他的權威。

真是好大的狗膽!居然為了偷懶就私用權力,今天你們不經過我的允許,把印蓋在文書上,要是容了你們,明天就會把印蓋到我的頭上!不整治你們一下是不行了。

鄭士利被罰作苦工了,作為一個平凡的人,他沒有機會見識皇家的威嚴,沒有福氣享受當官的榮耀,他一無所有,卻憑藉自己的勇氣完成了他個人的壯舉。由於他的英勇行為,這位即非皇親國戚也非名臣將相的普通人被記入了明史。

在屬於他的《明史·鄭士利傳》上,我們看到的是勇氣。

這樣的人是不會被我們遺忘的。

相對於那些空印案中獲罪的官員們,鄭士利還是幸運的。

既然案件已經定性,那麼接下來的就是處罰了,問題在於幾乎全國所有的府縣都存在空印現象,總不能把所有的府縣官員都殺掉吧。

這又是一個難題,但在朱元璋那裡,似乎沒有他解不開的題目。

他總能做出別人想不到的事情,旁人認為他絕不可能把涉案的所有官員都殺掉,但他真的就這樣做了。

官員們,無論你們在什麼地方,不管是天涯還是海角,山地還是平原,所處的環境繁華或是荒蕪,你們的待遇都是一樣一樣的。

在我們宣布處罰結果之前,先說一下當時全國的行政結構,全國共有十三個省,一百四十多個府,一千多個縣,這些省府縣的官員很多都與空印案有關。

處罰如下:主印官員全部殺掉,副手打一百杖充軍。除此之外,連各省按察使司的言官也多有獲罪者,理由是監管不力。

這是名副其實的一掃光,平時都爭誰官大,這下倒好,幹個副職還能去當兵,正職就得掉腦袋了,真是所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在這次空印案中很多素有清廉之名的好官也被殺掉了,最有名的就是千古忠臣方孝孺他爹方克勤,這位仁兄在山東濟寧干知府,為政清廉,平時肉都捨不得多吃,衣服上滿是補丁,就因為他是主印官,糊裡糊塗的沒了腦袋。

但要說明的是,空印案中所殺官員的數目是有爭議的,有些史料記載死者上萬人,這應該是不準確的,因為朱元璋處理的只是掌印的官員,對副職他並未殺掉,朱元璋也並不是人們想像中的殺人狂,他是有著清醒的政治頭腦的。殺光官員這種蠢事,他不會幹的。

綜合分析空印案,可以看出,此案和肅貪其實並無太大關係。官員們由於工作上的便利採取的一種變通手法,演變成了一件大案。而在大家都心知肚明且有人上書說明真相的情況下,朱元璋還接著處理此案,就值得我們深思了。

朱元璋的行為大概可以用《說唐》里秦叔寶進牢房時,衙役喊的一句話來解釋:「進得牢來,先打你一百殺威棍,看你老不老實!」

這殺威棍真是狠啊。

空印案的規模和排場在洪武四大案中只能算是小弟弟,下面這個案件才算是大哥級別的,那才是真正的所到之處,一掃而空。

此案與上一案件不同,其中確實存在著貪污問題,但牽涉之廣,影響之大在貪污案件中確屬罕見,而此案中也確實存在著某些很多疑點。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舉告發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等與戶部侍郎郭桓合謀貪污,在朱元璋的編的《大浩》中,詳細列舉了郭桓貪污的方式和數量,看了實在讓人觸目驚心。我們有必要列舉一下(請仔細看,疑點就在其中),其貪污行為包括:

1、郭桓私分了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也就是說這些地方的錢糧朱元璋沒有收到,全被郭桓私自吞掉了。

2、郭桓私分了浙西的秋糧,具體數字是這樣的,當年浙西的錢糧是450萬石,郭桓只交給了朱元璋200多萬擔,其餘的他自己私分了。

3、郭桓等人在徵收賦稅的時候,巧立名目,創造性的徵收多種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