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審判與證詞 32.紫金山在哭泣中歡呼

1937年至1947年的10年間,在南京,有兩個人的命運分別是這樣的:

第一個是,他來了,後來走了;再後來他又回來了,後來又走了,走了後再也沒有回來——他便是蔣介石先生。蔣1927年進南京城,次年任「國民政府」主席,1937年12月日本人打進南京時他走了;抗戰結束後他又回到南京當「總統」,完成了對曾經將他趕出「總統府」的日本戰犯的審判。

第二個人,他來了,又走了;走了後又回來,便再也沒有走了——他便是日本人谷壽夫。谷是日本侵略軍的第6師團長,是日軍南京大屠殺主力部隊指揮官,血債累累。他1937年12月13日清晨指揮部隊開進南京,之後放縱部隊在城內燒殺搶奸,罪孽滔天。谷後來回到日本。1946年10月16日,谷壽夫被押回南京受審,同時被中國憲兵押回的有32位乙、丙級日本戰犯。

谷壽夫這回沒能離開南京,他被蔣介石的政府和中國人民判處了死刑。

作為南京大屠殺的罪魁禍首,谷壽夫被押回南京審判,既是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延伸審判,同時也是中國人民獨立清算日本南京大屠殺罪行的一次極其轟動的事件。

其實,在日本宣布投降的同時,根據《波茨坦公約》,包括中國政府在內的各戰勝國都在著手進行對法西斯戰犯的清算準備,中國政府比當時的蘇聯和美國等國家對戰犯的清算要軟弱得多,其中一個原因是:蔣介石為報日本統治時與汪精衛之間的恩仇,他在抗戰結束後第一件最上心的事,就是對汪精衛為代表的漢奸們的大清算,差點誤了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審判大事。

毫無疑問,在當時的國際背景下,中國政府不站出來清算日本戰犯的罪行,肯定是行不通的。因此,蔣介石必須在「收拾」汪精衛等漢奸的同時,配合國際形勢,著手開展對日本戰犯的清算。

1945年底,中國政府的戰犯處理委員會即對日軍在南京實施大屠殺的戰犯進行了調查,並列出近60人的戰犯名單,報送到聯合國戰罪審查委員會審核。這份戰犯名單中,包括了松井石根、朝香宮鳩彥王、柳川、谷壽夫、中島今朝吾、牛島貞雄、藤田進等進犯和佔領南京時的部隊主要指揮官,其中的朝香宮鳩彥王,因為是「皇叔」身份,故逃過了戰爭罪的審判;柳川和中島今朝吾已死亡,所以未受審判。松井石根被列入甲級戰犯,在東京受審。剩下的名單中,谷壽夫是南京大屠殺首當其衝和名副其實的最大要犯,他被中國政府引渡到南京接受中國人民的審判。

1946年8月1日,谷壽夫被引渡到上海,後被押到南京,關在小營拘留所。《中央日報》記者在谷壽夫到南京的當天下午,就獲得了到監獄採訪的機會。這位記者即日寫下如下報道:

罪大惡極並不亞於戈林、里賓特羅甫等納粹巨犯的兩個日本的元兇巨憝——谷壽夫和磯谷廉介(後者為日本關東軍參謀長、香港總督——筆者注)。在百萬市民天天的期望當中,終於在昨晨七時,從上海押來了南京。把殺人的人,交給被害的人民去審判;要殺人的人,在當年逞惡行兇的地方來懺悔,這是最應該而合理的處置。

為了把這些魔鬼的情形介紹給讀者,記者昨午四時後身到小營拘留所去訪探了一回監。恰好正當他們「放風」的時候。感謝翻譯官岑先生的幫助,我在「群魔亂舞」的草場上,加入了谷壽夫等幾位「中將」的小組裡,坐在草地上談了將近半個小時的天,他們一邊扯著小小的青草,一邊暢快地回答我所有問題。

他們在東京被捕時,谷壽夫正做廣島軍管的司令。他們由東京坐飛機被引渡來滬,關在上海楊浦監獄,到今天解來南京時,恰恰已經坐了60天的牢了。

問他們的監獄生活時,谷壽夫說:與普通囚犯是一樣的,不過有時得到些便利。問他家庭情形時,從那露著滿臉鬍子根鵝蛋形的肥臉上,浮現了一陣苦笑。他說:「我沒有兒子,只有兩個女兒,都出嫁了,兩個女婿都是軍人,現在都沒有了職業。我自己的太太也在東京。兩個月了,我也沒有得到他們的信息,經濟情形一定是很困難的!」

「酒井隆被判處死刑了,知道嗎?」

「不知道。」

「 戈林、里賓特羅甫、季德爾等一群德國戰犯前天被宣判絞刑了,知道嗎?」

「不知道,我們都沒有報紙看的。」

「對他們的判決,有何感想?」

「我是在一個『無我夢』中,對他們沒有什麼感想。」接著又是一個苦笑。

「那麼,在審判時你們想請律師替你們辯護嗎?」

「如果可能,我很希望。」

「你們自己有了答辯的準備嗎?」

「有了準備了。不過我不知道是為什麼被捕的。我從去年六月以前的六年中,完全沒有做過一件犯罪的事。我只準備在法庭上把過去的事,坦白地陳述一下。」谷壽夫這一來,使人禁不住「噗」的一聲笑了出來。這位師團長天真得可以,他那禿光的腦袋,可真健忘得驚人了。他簡直不知道他何以會被捕的?那麼,聽著罷,不久法官就會告訴你的。

突然,我轉了一個彎問他:「請問,閣下最初是怎樣到南京來的?」

「二十六年(民國)八月一日,我還是第六師團長,當時奉命從熊本出發,經過朝鮮。到八月下旬,集合了三個師團,由香月中將指揮,參加永定河作戰。隨後向保定、正定、石家莊前進。九月下旬在石家莊受密令進至大沽後,經海道到八口浦集中做登陸作戰演習,隨後又奉密令,與牛島師團、末松師團共同進攻杭州灣,最後在金山衛登陸成功。接著就進攻松江、崑山,目的在切斷中國軍隊的退路。此後又同末松部隊經太湖的南部前進,我的部下便在十二月十三日完全進入南京城。」他一口氣說下去,每當說到一次戰役成功時,他左臉那蠶豆般大的黑疤,都漲起一陣光彩,很容易使人想到當年他那殺人不眨眼的兇相。

「現在閣下,又再度地光臨我們南京城了,請問有何感想?」

「——」他低下頭,沒有回答。

……「收風了。」我轉向軍事法庭,在張主任書記官的手裡,我看到了一幅圖畫:

新街口、上海路、下關等地,東一堆西一堆地躺著男女老少的死屍。最大一個場合,九千個同胞被機槍掃射得血肉橫飛,慘叫連天。金陵大學的難民收容所里,一隊日本兵在宣布,是軍人的站在一邊,由皇軍發遣散費送回家去;是商人的站在一邊,好放出去做生意。結果那被稱做軍人的一大群,給機槍押出去,掃射、戳刺、淋洋油火燒,其中只有11個人留下了生命,不久就要在法庭上拿他們身上的創傷來做鐵的證據。而這一群吃人的魔鬼里,谷壽夫,血塗紅了眼,坐在高頭駿馬上,高擎著指揮刀,好似在說:「殺呀!殺!殺!」……

谷壽夫,以及其他屠殺南京人的罪犯們,你們該到了接受中國人民審判的時候了吧!

當殘害幾十萬市民的大屠夫被押回南京的消息傳出後,整個南京市震動和振奮了!人們紛紛奔走相告,尤其是那些遇害者的家屬和大屠殺的親歷者們,他們哭泣著、激動著,攜老帶幼地跑到檢察部門和法庭,以血和淚的事實,接受法庭的調查和取證——檢察官:你是來為南京大屠殺作證的嗎?

證人:是。

檢察官:你知道做假證是要判七年以下徒刑的嗎?

證人:我知道。

檢察官:那好,現在你可以舉證了。

證人:好的。

……

那些日子裡,國防部軍事法庭的審判官和檢察官們,天天接待人山人海的申訴者,他們都是南京大屠殺的親歷者、受害者,其證言極其珍貴而有力,為審判戰犯起了關鍵性的作用。

所有的證人都要事先回答上述問題,並被告知如果作偽證,必須接受七年以下的徒刑。明白法律規定後,在最後的證言記錄上蓋章按手印。

沒有人對此提出異議。所有人幾乎都是一句話:日本人害死了我的親人,幾乎也要了我的命,我們是來作證的。

……

這樣的調查和市民們自呈所獲得的有關谷壽夫及其日本軍隊在南京大屠殺的罪行證人,據法庭統計,達2784件之多!

人們期待已久的公審大屠殺兇手谷壽夫終於在1947年的2月3日開庭——

上午11時,第一位證人上場。

威風凜凜的審判長石美瑜一聲令下:傳證人周一漁。

(書記官施泳)

法警引一老者入庭。

審判長親自向證人提問:姓名、年齡、籍貫?

證人答:我叫周一漁,年60歲,南京人,住中華路金沙井32號。

問:本庭聽說南京淪陷時你在崇善堂做過收埋屍體工作嗎?

答:崇善堂是大家辦的,我當時是董事長,經手收埋屍首112266具。我們印有統計表,容我明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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