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審判與證詞 31.絞死松井石根

毫無疑問,按照英美法系,日本人在南京大屠殺期間犯的罪行實證多與少,將直接對整個審判結果產生影響。中國在世界事務中,吃虧的窩囊事不止一兩件,現在有,過去更多,審判日本戰犯中我們先說說證據問題,其實不是中國沒證據,而是當時的中國政府對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本身重視不夠,政府出力遠不如一個菲律賓。比如收集罪證,菲律賓從一開始就以「國家力量」來統籌安排,而且由美國人幫著定調定規,所以東京審判中菲律賓部分的審判結果,令人滿意。我們呢?差一點連唯一的一個甲級戰犯——松井石根也放了,但從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審前中國方面收集實證之倉促與簡單中可以看出,當時的國民政府確實在很多方面很差勁。

筆者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看到,其實在1946年之前的數年間,南京市民間反映日本侵略者犯下大屠殺罪行的證據就留下很多。那個時候不是日本統治時期嗎?南京為何有百姓敢揭露日本人所犯的暴行呢?

是的。這是因為日本人統治期間,在日本軍方的擺布下,南京於1938年初成立了一個傀儡政府,開始是「自治委員會」,後來便是大漢奸汪精衛的偽政府。饑寒交迫、求生不得的百姓才不管你是誰當政,他們只乞求能有一絲生的希望,因此在這些年裡,出現了許多自發的民間「呈文」,而這些民間「呈文」恰恰為日本在南京大屠殺時所犯下的種種暴行留下了鐵的證據。下面是筆者從當時留下的數以千計民間「呈文檔案」里找出的幾份原文,雖然由於當時仍處在日偽統治時期,百姓也只是為了獲得「政府」的救濟而呈文,但我們依然可以從另一個層面掌握日本軍隊在南京實施大屠殺的證據——

呈文選一:

南京市警察廳為劉志才母被害事

致督辦南京市政公署呈文

(1938年5月11日)

呈為呈報事。竊據第四警察局呈稱:本月九日上午六時,據東門街十五號之二居民劉志才報稱:於八日午十二時有一日兵穿白襯衫制服褲,闖入民披房內,意圖強姦,幸民嫂外出未歸,該日兵遂去。至夜十時,復來由窗逕入民嫂居室,因未尋獲復出,由後門入民母卧室,肆行毆打民母,畏而逃避,該日兵仍尾追不止。民因深夜未敢外出,迄今晨民母仍未見歸,當出尋找,行至本街十二號旁,見民母僵卧草地,血污滿身,氣絕多時,所帶鈔洋百餘元亦竟一無所有。請求申雪緝兇等情,前來當即率同官警一面報告頤和路憲兵分所,一面馳赴出事地點,查勘查得死者面胸兩處各有刀傷,惟胸部傷口約長三寸寬寸半。旋憲兵亦到場,並由新街口憲兵隊派來官兵三人,通譯一人,會同查勘。當查出兇手系田上部隊佐波隊兵士,並在該兵身上搜出鈔洋五十四元及長約七寸之尖刀一把,除人贓由憲兵帶該隊訊辦,並飭劉志才候訊外,理合將本案經過備文呈報,仰祈鑒核。等情;據此。除指令外,理合備文轉呈鈞署鑒核。謹呈

督辦南京市政公署

南京市警察廳廳長 王春生

呈文選二:

南京市社會處朱壽之調查

田周氏之夫被日軍刺死事呈文

(1938年6月9日)

為報告事。職奉派調查大油坊巷十四號難民田周氏,年二十七歲,南京人。其夫前在學兵隊充排字,於去歲在難民區內被刺殞命。遺有一子,名惠龍,年九歲,長女惠鳳年七歲,次女惠虎,年四歲,且有生母周謝氏,年六十五歲,向依該氏生活。一家五口生計,確系困難萬分,兼之戚友又系貧乏,毫無援助。茲經詳查!確如上述情形,狀極至慘,其情尤憐。

用特具實呈請科長鑒核。轉呈

處長 王

職朱壽之 謹呈[印]

呈文選三:

朱杜氏呈

(1939年6月26日)

具呈孀婦:朱杜氏,年四十歲,本京人,現住中華門內糖坊廊八號。

呈為孀居無倚,兩子尚幼,生計頻[瀕]於絕境,懇求收容救濟事。竊氏夫向營竹貨業,不幸前年事變時誤為斃命,所遺兩子尚幼,家道素貧。兩年以來時有斷炊,借貸無著,乞討無門。迫不得已邀求保甲長證明苦情具實上陳,伏乞市長賜鑒體恤下情,施恩格外准予收容留養,得能苟全延長蟻命,實屬再造恩同,實為德便,臨穎迫切待命之至。謹呈

南京特別市政府市長 高

具呈人:朱杜氏

偕長子,八歲

次子,三歲 同叩

第二區十四坊第二保長:咼敬先

八甲甲長:劉義才

呈文選四:

蔡元康呈

(1940年11月6日)

呈為呈請收容救濟以全蟻命事。竊殘疾難民蔡元康,年六十一歲,本京人,向在京經營小販。不幸於事變時,禍起蕭牆,緣當戰事方殷之際,民子老妻兒媳等均相繼慘遭炸彈炮火身亡,而家資什物復被擄一空,房屋則被焚為灰燼。民於虎口僅以身免,日前孤苦伶仃,謀生乏術,兼因年邁之人,悲痛操勞過度,已染成個疾,終日饑寒交迫,行將流為餓莩,特具文哀懇矜鑒苦情,即賜收容救濟以全蟻命。實為德便。謹呈

賑務委員會 慈鑒

暫借棲門東轉龍巷十七號

殘疾難民:蔡元康 叩呈這樣的呈文,從文字上看雖很簡單,但它具有十分珍貴的歷史價值,因為它是來自民間的,沒有絲毫的「強迫作證」痕迹,是百姓因日本侵略者暴行造成生活所迫而發出的心聲。這些呈文,讀後令人淚下。

抗戰結束後,也不能說國民政府在嚴懲和清算日本戰爭罪行的問題上一點沒作為。特別是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差不多同時成立的中國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犯的工作開始啟動後,當時的國民政府即著手對侵華日軍在南京犯下的大屠殺罪行進行了比較全面的調查。這也是中國作為戰勝國第一次啟動南京大屠殺的一個全民性的社會調查。政府非常重視,1945年11月7日,南京市政府受中央政府的指令,組織了市政府、國民黨南京市黨部、首都地方法院、首都警察廳暨紅十字會南京分會等14個機關團體代表,在首都地方法院召開聯集會議,即席成立了「南京敵人罪行調查委員會」,並決議由南京市政府推動區、鄉、鎮、坊、保、甲等當時的國民政府自上而下地組織進行此項工作。消息一傳出,整個南京市各界反響強烈,甚至有無數百姓主動跑到市政府要求自願加入該調查委員會,他們大多數是受難者的親屬,也有親歷南京大屠殺的倖存者,存積了多年的悲痛,如決壩的洪流傾瀉而出,連鐵石心腸的法警們都時常流下同情的淚水……

「放心吧,同胞們,你們只要有線索,隨時可以來找我們——血債要用血來還!」即日,由南京市臨時參議會議長陳裕光、副議長陳耀東出任調查委員會的正副主任委員,南京市臨時參議會秘書長肖若虛任總幹事。除南京市臨時參議會全體委員為調查委員會的委員外,南京市各區長及相關機關團體、市民代表也被聘請為委員。各區、鄉、鎮的調查員人數更多。為了調查的正確和一絲不苟,市區都由政府首長負責,並派遣督導委員,赴各區鎮行指導與督促之責。

不日,南京市參議會和南京大屠殺調查委員會共同發布公告:「民國二十六年南京淪陷時,敵人對我市民曾大屠殺。現在我們正調查確證,提供給遠東法庭參考,把那些劊子手引渡到南京來審判,並執行判決。希望全市市民給予我們以最大的合作。」

調查委員會的工作是嚴謹和細緻的,而且非常專業,不僅對調查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且要求嚴格,每人都要向政府和法律保證其調查的對象和結果具有絕對的準確性。

接下來的調查廣泛而深入,雖然那時沒有計算機,統計不方便,而且戰爭給南京市帶來的巨大創傷尚未彌合,基層組織和市民的情況也十分混亂,但調查是地毯式的,一條條街、一戶戶地入室進行。該工作從1946年6月起,一直進行了整整6個月,除對過去若干機關已經調查的事實進行複查外,重點是對淪陷時期滯留南京的市民進行個案調查。據說當時調查的有萬戶以上,計有確實人證的2784案,有的一個個案就有數人、數十人被害,這些調查得來的材料和表格還要經過調查委員會一一審核,以防差錯。然後再提交遠東法庭和南京軍事法庭。

筆者在現在的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看到了當時的調查表原件,這是證明日本大屠殺的鐵證,我以為距大屠殺時間越近,調查所得出的結論也會越可靠真實,因而我覺得當時的南京市參議會做了一件功行無量的事,那些至今仍在懷疑和企圖否定南京大屠殺罪行的人,有機會該看一看。

我看到的調查表,是以「保」為單位的調查結果。「保」在國民政府時屬於最基層的行政組織,等於現在的街道一級或聯村一級單位。南京市參議會調查委員會派出了至少40個「保」級調查組對全市進行調訪和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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