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清的事在三峽移民過程中太多太多,多得通常令政府和主管三峽移民工作的部門也無可奈何。然而國家定下的三峽工程建設時間表是全國人大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的,「水趕人走」的現象絕對不能發生。
百姓憑什麼要搬遷?你讓他搬遷,除了必要的覺悟外,他會向你提出種種有關他自身利益的問題,只有當他認為所有問題都解決、心滿意足了,才會同意搬遷,才會與政府簽約,才能銷戶走人。
在奉節,主管縣城搬遷的陳縣長給我訴說了6年「移民縣長」的萬般苦處。「中間最難辦的就是那些說不清的事。說不清的事,有的是合情不合理,有的是合理不合法,而許多事是既合情合理又合法,就是國家一時還沒有出台相關的政策。但上級下達的移民任務是死的,什麼時候走多少人、走到哪個地方,都是鐵板一塊,想改也改不掉的。我們就得硬著頭皮去處理那些像亂麻團一樣的事,而且必須處理好。」
他舉了奉節縣城搬遷中百姓們提出的事,比如城鎮居民要搬遷了,縣裡按照當年長江水利委員會統計的實物數據,他們奉節縣城內大約有私營經營門面房800多家,縣政府和移民部門就開始按此規劃建設並按上面的數據在新城擬安排相應的店面。但後來縣城開始搬遷時,發現這裡面出入太大。移民中的私營經營門面房一下多出一倍多,達2000來家。800與2000之間可是個差異巨大的數字,放在奉節這樣的小縣城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國家的移民政策和移民補償款也都早有了規定,不是想改就能改得了的。同樣,老百姓的利益也不是想砍就能砍得了的。動員百姓為三峽作貢獻雖然能起一些作用,但應當獲得的正當利益得不到,移民們絕對不會幹,這一點也非常明確。
「立即重新調查!」縣長代表政府發出緊急命令。這是關係到奉節全縣整個移民進程和新城建設的大事,是弄不好還會給三峽工程帶來影響的大事!
移民局的同志們,會合工商、公安等部門開始不分白天黑夜地工作,挨家挨戶、一個門面一個門面地調查核實,結果發現除了藉機謊報外,確實有幾百個門面房漏登記了。再細問移民為什麼在1992年長江水利委員會來人進行實物調查統計時沒能實事求是報登時,這些私營業主說出的理由有的聽起來能讓人笑掉大牙,有的還真值得同情。
某店主說,長江水利委員會來調查統計時,他正跟老婆為財產問題鬧得不可開交,老婆背著他悄悄將店面連同房產賣給了別人。而長江水利委員會的調查人員說,你拿不出房產證,最多只能算你是租賃的業主,移民實物補償這一條你就不符合條件。等到這位店主跟老婆打清官司要回房產權後,長江水利委員會的調查統計工作已結束半年多了,自然在幾年後三峽移民開始時,這位店主就找不到自己的那份房屋補償款。
另一位業主更有意思:實物調查統計的工作人員找到他家時,他只管忙著干自己的事。第二次人家又來找他時,他乾脆在門上貼了一張告示:此房已出售。長江水利委員會的人根據規定就不再為他進行房屋登記了。幾天後此君從外地辦貨回城,見長江水利委員會的工作人員正在別的店鋪內左右前後忙碌著,他偷偷直樂,心裡說道:瞧這些人瞎忙乎什麼呀!三峽工程鬧了幾十年,從我爺爺輩,一直鬧到我這孫子輩,建它個龜兒子!老子才不信能建得起來!幾年後全國人大通過決議,三峽工程真的動工了,他這才著慌,自知吃虧已成現實。
上面兩位仁兄的事例特殊吧?不特殊!在三峽庫區這種情形實在太普遍了。你不能全怪老百姓不明事理,不懂世故。走一走庫區你就會知道,多少年來關於三峽工程上與不上的爭論早已把三峽人弄得疲沓了,不少人根本不信這輩子能看到「高峽出平湖」的壯觀景象,權當那是子子孫孫的夢吧。而當夢醒時,他們才發現自己做錯和想偏了許多事。一旦政府讓他們移民搬遷,即使是紅著臉也不得不硬著頭皮去找政府。
人民的政府能不管這類「扯淡」的事?不行,管是無疑的。但管一下有時問題更複雜,複雜也得管下去,直到管徹底。管不徹底,移民工作就無法進行。
在整個三峽移民中,應該說百姓對拆房和搬墳是最揪心的。
人走房拆,是不用說的事。大水一來,庫區主要清理的是房子一類的建築物。但拆毀一輩子或者幾代人居住的老房子,可不是件簡單輕鬆的事。中國人有句老話,叫做「金窩銀窩不如自家的草窩」。意思是說,外面的世界再精彩再舒適豪華,那畢竟是「外面」的,或者與我的生活之根、與我的文化之本、與我的血脈之承沒有多大關係,我並不稀罕。特別是久居一處,從沒到過外面世界的山區百姓,你別看他家裡簡陋得幾個人擠在一間茅草房子里,合蓋一床被子,你真讓他搬遷城裡住著幾室一廳的樓房,天天上館子吃海鮮,說不准沒出一個星期他就要逃跑了。我在庫區問一些移民為什麼捨不得走,他們常常說得非常簡單,說國家給的補償不少,搬遷到的新地方也好,可就覺得還是過去的老地方好,習慣了,熟悉了,所以就不想走啊!
一個習慣一個熟悉,包含了中國老百姓全部的生活哲理,因為那裡面有生活的習性,有地脈滋育的文化,有祖代相傳的遺傳因素。越是沒有出過遠門、沒有受過多少文化教育的人,越迷戀和固守自己的家園。一個歷史越悠久的民族,這種迷戀和固守的信念就更加強烈了。
中國正是這樣一個民族。
中國的老百姓就是這樣一個民族的文化與傳統的產兒。他們對家園的迷戀實際上達到了宗教式的崇拜程度,即使是一名終生的遊子,最後他還會來個「葉落歸根」。那麼已經在「根」上生活的人,就更不用說對其「根」的崇拜和迷戀了。
早期三峽移民時,一些地方政府為了保證移民們能「走得出」,當你一旦同意並履行了相應的手續,就會動員你先把房子拆了,或者說等你把房子拆了,才發給你國家的移民補償。我想當時制定這種辦法的人,有個自認為非常「有效」的思路:只要房子一拆,你不走也得走嘛!因此,我在採訪中了解到,當時有許多移民為了拆房子的事跟移民幹部們鬧了不少事,臨到最後便改口不願走了。
某縣有個移民姓李,在幹部動員他搬遷時,積極主動,而且還幫幹部一起動員他的親戚搬遷。到了需要遷出老宅前的最後一個星期時,幹部對他說,我們要先拆你的房子,不然就沒法將補償費發給你。這位移民火了,說我用人格向你們保證一定搬嘛,房子就別先拆,等我們走得遠遠的你們再拆也不遲嘛。幹部搖頭說:不行啊,不是我們信不過你,鄰鄉一批移民就是因為房子不拆,他們把一切手續辦了,補償費也領了,結果還是住著老房子怎麼也不搬走,上面來檢查,一看怎麼都沒走啊!所以我們只能把移民的房子先拆了,最後再把補償費發給大家,這叫「兩清」。
「清」補償費很簡單,那是有數的。可要「清」移民們祖祖輩輩留下的根,就不那麼容易了。再者,移民們說,我們人還未走,就是還有一個晚上要住,也得有房子呀!你們拆了我們咋個住?住露天?幹部們說,我們可以給你們找地方,給錢也行。移民說,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我們就是想能多住一天是一天,心裡有痛,不想看到祖傳下來的老屋在自己的眼皮底下給毀了。移民老李堅持自己的觀點,幹部們也覺得十分為難,「拆房給錢」是上面定的,於是僵持在那兒誰都不肯讓步。最後,當拆房子的推土機「隆隆」地開到老李家門前時,積極了一年的他帶領全家人躺在地上就是不讓拆房,並說你們有本事就從我身上軋過去。
像上面的這種「先拆房,再走人」的做法後來得到了糾正,二期移民時一般都是等移民們搬走後,再由政府統一安排拆除。
萬州區有個移民在20世紀80年代初,通過自己的致富門道,在老宅基上蓋起了三上三下的新樓。他是全村第一戶蓋樓房,蓋的樓房也是最好的,而且這個紀錄一直保持到三峽移民開始。這位農民一直以此為榮。幹部動員他搬遷,他說三峽工程建設是國家的大事,我同意搬。後來政府給他全家安排在一個新的移民村,新地方不算差,可絕對少了他在以前村裡的那種風風光光的優勢。這位移民為此常常徹夜不眠,後來獨自從幾百里的新家跑回他的老房子住,這一住就是10個月。從搬遷到拆房清庫,有個時間差,少則兩三個月,多則一年半載。這位移民在那些日子裡既沒做生意,也沒種田,有人問他咋回事?住老房子又不生錢不生糧,你犯啥子神經病?那移民說:這房子是我一生的輝煌,沒了它,我心裡空蕩得很嘞!
據說後來推土機推掉他的三層小樓後,這位漢子蹲在地基上哭了好一會兒。
移民清庫中還有一件難事,就是對墳墓的處理。
道理誰都懂,你問哪個移民他們都知道,以後三峽水庫要講究環境,不能有污染。死人骨頭和棺材一類的東西,肯定應該清理掉。再說,我們自己走了,也不能讓祖宗和仙逝的親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