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東南卷及其他 第63篇 曹公治水——一個河南人在台灣成神的傳說

藍博洲

2009年8月,莫拉克颱風在一夜之間給南台灣帶來接近一年總雨量的瞬間暴雨,也帶來了台灣半世紀以來最嚴重的水災。面對這樣的無情災變,台灣領導人只能無奈地質問水利署:過去花了近千億的預算治水,到底這次水災是天災?還是防災治水不足呢?

近年來,台灣經常豪雨成災,溪水泛濫,土石流從開發過度的山林咆哮而下,農漁民損失重大。為了防洪治水,政府編列了大筆預算。

人們因此認為,台灣的水患問題要能解決,不在於老天下了多少雨水,更不在於政府編列多少預算,而在於有沒有良好的監督機制,以及治水官員的操守。

古人說:「聖人出,黃河清。」

科學家認為這是迷信的說法,黃河的泛濫或水質問題應該由良好的工程和精密的科學來解決,而不是將希望寄托在聖人身上。台灣民眾也不期待聖人再世!他們只希望政府官員能夠守法盡責,這樣,台灣的水患恐怕就能減少一大半。要談治水,還是先談如何治人吧!因此,這句古話強調的「人與治水」的關係,放在當今台灣社會就有其重要的意義了。

至少,早在100多年前的清道光年間,南台灣就出現過一個因為治水有功而被當地百姓視為「聖人」的地方官員。

如果您有機會到寶島台灣旅遊,並且從台北搭火車南下高雄,然後轉搭南迴鐵路線的火車繼續南下,最終在鳳山火車站下車。當您走出鳳山火車站,您就走上了「曹公路」;在這條路上漫步前行,您會看到路邊有個「曹公停車場」的招牌,也會看到一所名為「曹公國小」的小學;就在曹公國小的正對面,您還會看到一座閩南傳統建築風格的廟宇,那就是頗負盛名的「曹公廟」。

在曹公廟廟前廣場的南側,您會看到由12塊不同年代的石碑組成的「碑林」,其中包括以4塊長條花崗石刻字組成的「曹公圳記」碑、「和順流芳」碑、「新建龍王廟碑記」碑、「禁碑」、「鳳儀宗祀五子並立院田碑記」碑、「東門」橫額、「迎恩」炮台橫額等等。

「曹公」究竟是誰?為什麼這裡的路、停車場、國小和廟都要以他為名?

可以想見,曹公廟內供奉的神當然是「曹公」。在曹公廟,您通常可以看到祖孫三代一起來膜拜的場景;也可以看到當地的小學生正在那裡進行學校老師指定的鄉土教材作業的田野調查,他們一邊看著廟裡的曹公像、曹公碑及「功同禹王」等各式各樣的匾額,一邊認真地作著筆記。

曹公廟的後面還有一條名為曹公圳的水圳。如果您上網搜尋,您馬上就會看到這樣的簡介:

曹公圳位於南台灣的鳳山平原,它的灌溉區域涵括今天高雄縣的鳳山、大寮、林園、鳥松、小港、左營、楠梓等廣達6453公頃面積的鄉鎮市區。灌溉區內的河川有高屏溪、後勁溪、愛河,其中以高屏溪為主要供水來源;湖泊則有澄清湖、蓮池潭、金獅湖、檨仔林埤、總督埤等,其中以澄清湖和蓮池潭最為聞名。曹公圳的開築,使本灌溉區成為歷代南台灣的「米倉」,而沿用至今的曹公圳水利工程,更經常成為中外水利界觀摩的對象。

顯然,「曹公」是跟高雄地區民眾的生活息息相關的。

問題是,曹公是誰?

如果您隨機詢問路過的行人,若是老一輩的鳳山居民一定會告訴您:曹公就是開鑿曹公圳的清朝知縣曹瑾,100多年來,鳳山地區能夠繁榮發展,老百姓能夠安居樂業,多虧有了他。

那麼,曹瑾又是誰呢?

首先,就史書的記載來看,曹瑾在清代的「國史」《清史稿》中是被列入「循吏傳」的歷史人物。根據統計,《二十四史》中被列入「循吏傳」者有240人;《清史稿·循吏傳》則有116人。由此可知,能被收入「循吏傳」也是相當不容易的。

史學家認為,循吏是「吏」,因此必須遵奉朝廷的法令,以保證地方行政的正常運作;它有維護正確決策,如實反映下情,保障安民,與民休息等功能;它的政績主要表現於改善人民的經濟生活、理訟和教育等三個方面;它同時也扮演「教師」的角色,體現儒家文化「和」的精神;因此,循吏一般具有剛正不阿、直言敢諫、博學多識、明於禮法、具有地方或基層任職的經歷等個性特點。

由此可見,清廷對曹瑾的政績是肯定的。

關於曹謹【初名瑾】的生平,《清史稿》卷478,列傳265「循吏」記載如下:

曹瑾【1786—1849】,字懷朴,河南省河內人。嘉慶十二年【1807】中舉人。初官直隸知縣,歷署平山、饒陽、寧津,皆得民心。賑饑懲盜,多惠政。補威縣,調豐潤,以事落職。尋復官,發福建,署將樂。又以失察邪教被劾,引見,仍以原官用。

道光十三年【1833年】,署閩縣,旗兵與民械鬥,持平曉諭利害,皆帖服。值旱,迎胡神於鼓山禱雨,官吏奔走跪拜街衢間,瑾斥其不載祀典,獨屹立不拜。大吏奇之,以為可任艱巨。時台灣歲歉多盜,遂補鳳山。問疾苦,詰盜賊,剔除弊蠹,順民之欲。淡水溪在縣東南,由九曲塘穿池以引溪水,築埤導圳。凡掘圳四萬餘丈,灌田三萬畝,定啟閉蓄泄之法,設圳長經理之。

道光二十年【1840年】,擢淡水廳同知,海盜剽劫商賈,漳、泉二郡人居其間,常相仇殺,又當海防告警,瑾至,行保甲,練鄉勇,清內匪而備外侮。英吉利兵鑒犯雞籠口,瑾禁漁船勿出,絕其嚮導,懸賞購敵酋,民爭赴之。敵船觸石,擒百二十四人。屢至,屢卻之。明年,又犯淡水南口,設伏誘擊,俘漢奸五人、敵兵四十九人。事聞,被優賚。未幾,和議成,英人有責言。總督怡良知瑾剛直,謂曰:「事將若何?」瑾曰:「但論國家事若何,某官無足重,罪所應任者,甘心當之。但百姓出死力殺賊,不宜有負。」怡良嘆曰:「真丈夫也!」卒以是奪級。後以捕盜功晉秩,以海疆知府用。瑾遂乞病歸,數年始卒。【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1月出版,13062頁】

從《清史稿》所載看來,曹謹一生為官三十餘載,最後以海疆【台灣】知府候用;雖然仕途並不平順,但他卻是有清一代唯一一位被神化了的歷史人物:鳳山為他建起了曹公廟,新竹把他當做城隍神。

曹謹之所以能夠獲得台灣百姓的愛戴,就是因為他在台灣履任鳳山縣、淡水廳的8年期間【1837—1845】,勤政愛民,造福地方,嘉惠後人。

這裡只談他在鳳山任職期間開鑿的「曹公圳」。

1661年【明永曆十五年】,鄭成功在台灣南部設一府二縣,即承天府、天興縣、萬年縣。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明鄭降清。第二年【1684年】,清朝將明鄭行政區重劃為一府三縣,即台灣府,下轄台灣縣、諸羅縣、鳳山縣;隸屬福建省。其中鳳山縣也就是明鄭的萬年縣,疆域是「東至淡水溪,西至打鼓山港,南至沙馬磯頭,北至二層行溪」。就當今的地名而言,淡水溪即今之高屏溪,打鼓山港即今之高雄港,沙馬磯頭即今屏東恆春半島的貓鼻頭,二層行溪即今貫穿台南縣境的二仁溪。也就是說,清代的鳳山縣比今日的鳳山市要大得多,包括了今天的高雄市,部分的高雄縣及一部分屏東縣。

1836年,也就是曹謹到任的前一年,台灣南部大旱,秋糧顆粒不收,糧價飛漲,盜賊蜂起,乃至引發搶米奪官糧事件,騷亂由南而北,台灣局勢動蕩不安。時任【1834—1843】台灣知府熊一本【安徽六安人】在《曹公圳記》中追述曰:「丙申秋,台鳳嘉接壤之區,被旱百有餘里,閭閻【百姓】待哺,宵小跳梁……」另外,1833年及1837年兩次奉旨前往台灣,擔任按察使銜分巡台灣兵備道的周凱【1779—1837,浙江富陽人】在自纂年譜中也詳要地記錄了當年這場饑荒導致的民變事件云:「道光十六年,丙申。……值台鳳嘉三邑夏秋缺雨,米價翔貴,匪徒造謠搶奪……各糾眾起事……獲犯斬梟凌遲二百八十犯。」

一句話,因為生存困難,台民「易於為匪滋事」。

誠如道光十八年四月廿二【1838年5月15日】閩浙總督鍾祥奏云:「台灣孤懸海外,多系漳、泉二府流寓,與廣東民人雜居,因有閩庄、粵庄之分,率皆浮動剽悍,易於為匪滋事。」同年閏四月初六【5月29日】御史郭柏蔭奏上《條陳台灣事宜》一折云:「該府孤懸海外,民番雜處,姦宄眾多,宜擇廉明公正之員,方足以滋撫馭。」【《清實錄·宣宗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37冊,卷308,

第800頁及卷309,第808頁。】

1837年【道光十七年】,曹謹就是以其「廉敏幹濟,有折衝才」而奉檄來台,擔任鳳山知縣。

康熙年間【1684年】鳳山設縣時,全縣「2445戶,4078人」,新舊田園「8729甲【約98637畝】」。150年後,曹謹上任,鳳山縣人口已經20多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