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節

在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我弟弟失蹤了,從地球表面上消失了。他叫派蒂。那天放學後我們有棒球遊戲,他騎車回家。他並沒有玩棒球,那遊戲是像我這樣的大點的孩子們玩的,我剛十三歲,他只有九歲。他滿腦子都是我的事,總想跟在我後面。可我的夥伴們嫌他礙手礙腳,我就跟派蒂說:「別跟著我,回家去吧。」我還記得他跨上腳踏車離開之前的那副受委屈的樣子:瘦瘦的,剃個板刷頭,戴著副眼鏡,牙上帶著牙齒矯正箍,穿件鬆鬆的T恤,寬鬆的牛仔褲——這是他留給我的最後的印象。這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但就像昨天一樣。

該吃晚飯了,派蒂還沒有露面。媽媽給幾個鄰居朋友打電話,都說沒看見。二十分鐘之後,父親打電話報了警。他最擔心(至少到那一刻)的是派蒂被汽車撞了,可警方的交通調度員說並沒有發生傷及騎腳踏車小孩的意外事故。調度員說會派巡邏車尋找派蒂,一有消息就打電話過來。

父親無法忍受等待。他讓我帶他看弟弟從運動場到家之間可能走的路線,我們開著車來來去去地找著。直到天快黑下來的時候,最後一縷陽光的餘暉反射出了腳踏車上的紅色,我們差點沒看見它。腳踏車倒在樹叢問的空地上。派蒂的棒球手套在車下面。我們又找了好久,我們大聲呼喊著派蒂的名字。我們問遍了住在這條街上的人們,是否見過一個像派蒂那樣的孩子,我們一無所獲。開車回家的時候,父親的臉綳得緊緊的,顴骨凸出來,嘴裡不停地低聲嘟囔著:「噢,天哪。」

我只希望派蒂是因為我把他從棒球場上趕回家而氣得離家出走了。我想像著在睡覺前他出現了,一邊說著:「現在你不感到抱歉嗎?或許你比你以為的更想讓我跟著你。」實際上,我已經感到傷心了。因為我無法騙自己去相信派蒂會把他的自行車扔在那些灌木叢中間——他喜歡那輛自行車。他怎麼把棒球手套掉了呢?有壞事發生在他身上了。但是,如果我沒有讓他走開,那就永遠也不會發生。

媽媽變得歇斯底里的了,爸爸再次求助於警察。一個偵探很快就到了。第二天就組織了一次搜索。報紙(這事發生在一個叫伍德福特的小鎮,就在俄亥俄州的哥倫布市外邊)連篇累牘地報道了這件事。我的父母上了電視和廣播,乞求誘拐了派蒂的人把他放回來。毫無進展。

我無法描述派蒂的失蹤帶來的痛苦和毀滅性的打擊。我的母親依賴藥物來穩定情緒。夜裡很多時候,我聽到她在抽泣。我因為讓派蒂離開棒球場而無法擺脫負罪感。每次,我聽到我家的前門嘎吱嘎吱地開了,就祈禱是他終於回家來了。父親開始酗酒,丟了工作。他和媽媽開始吵架。一個月後,他搬了出去。他死於一場車禍。他的車在高速公路上駛出路面,翻了個個兒,車頂都撞毀了。沒有任何保險金。我的母親不得不賣掉房子,我們搬到一問小公寓,後來又到了哥倫布,和我媽媽的父母住在一起。很多時候我都在擔心,如果派蒂回到那個家,他怎麼才能找得到我們。

他纏繞著我。我長大了,讀完了大學,結婚,有了一個兒子,還有一份成功的事業。但是,在我的腦海里,派蒂從來沒有長大。他還是那個瘦瘦的九歲男孩,一副受了傷害的表情,看我一眼,然後騎上車走了。我從來沒有停止過想念他。如果一個農民犁地時犁出了一個小男孩的骸骨,那些殘留物又不知怎麼被鑒定是像派蒂那樣的小男孩的,我都會為我的小弟弟感到痛心疾首。但是,事情至少要有個說法,我極其強烈地想知道到底都發生了些什麼事。

我是個建築師。有一段時期,我和費城的一家大公司一起干,但我最好的設計對他們來說太不正統了。所以,後來我就自己開了一家公司。我還堅決認為換個地方住會使人興奮——不是搬到東海岸的另外一個城市,而是徹底從東海岸搬走。我的妻子甚至比我更喜歡這個主意,這讓我感到很驚訝。我不會去琢磨我們選擇丹佛的所有原因——是山的誘惑,抑或西部的神秘。重要的是,我們在那兒安頓下來,而且幾乎從一開始,我的設計就受到了歡迎。

我的兩座辦公樓緊鄰著城市公園。它們不但與周圍的環境融合在一起,而且還反映出它們所處的環境。牆上貼的玻璃和瓷磚像巨大的鏡子映射著附近的池塘、樹木和草地,與自然融為一體。儘管如此,我特別引以為自豪的,還是我設計的住房。我的許多顧客住在像埃斯班和威爾這樣的勝地附近,可他們看重那些山峰,不想太惹人注目。他們喜歡置身於大自然之中,而不是侵擾自然。我理解這一點。我設計的房子和大自然融合的非常好,以至於你得走到入口才能看到房子。大樹和山脊把房子隱藏了起來,小溪在它們腳下流過,延伸出來的平坦的岩石做橋面,卵石做台階,懸崖做牆壁。

有意思的是,融於自然的設計思路出乎意料地引起了人們極大的興趣。我的顧客們忘記了他們不想惹人注目的初衷,按捺不住地要炫耀他們的新房子。《美家》和《建築文摘》登載了相關的文章,儘管房屋外表的照片不像是家而更像是自然風光。當地的哥倫比亞廣播公司電視台還錄製了一段兩分鐘的片子穿插在他們的十點鐘新聞里。打扮得像個旅行者似的記者跟她的觀眾玩起了挑戰遊戲:「你能在這些山脊和大樹間找出一幢房子嗎?」她就站在離一堵牆有十英尺遠的地方,但是直到她指明房子在哪兒,觀眾才徹底意識到那幢房子有多麼隱蔽。那條報道引起了紐約的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總部的注意。幾個星期後,我在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周日早間報道里做了一段十分鐘的訪談節目。

我一直問自己為什麼同意去做節目。天曉得,我並不再需要靠做宣傳去拉生意,所以,不是經濟上的原因,那一定是因為虛榮。或許我想要我的兒子從電視上看到我。實際上,他和我妻子只是在走過被記者稱為我的「變色蜥蜴」房子中的一幢時,才在鏡頭裡短暫地出現了一下。

我真希望我們都是「變色蜥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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