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埃切森既是一位天才的小說家,又是一位受尊敬的短篇小說集的編輯。1991年,為了彙編他的《黑暗大師》系列小說的第三卷,他約請我和其他幾位特約撰稿人——克萊夫·巴克、斯蒂芬·金、迪安·孔茨、卡羅爾·奧茨以及更多的人——從我們的作品中選出最喜歡的一篇。他還要求我們寫一份附言,解釋為什麼選這篇。下列文字便是我的遵命之作。
一位作家如何從他或她正努力完成的許多作品中選出其代表作?在選擇這篇《在背後我總聽見那聲音》(1983年)時,我重讀了其他幾篇小說,最終選定用這篇。不僅因為它是我所寫的最為恐怖的(雖然我確實發現自己起了雞皮疙瘩,但未達到那篇《為了這些和我的原罪》,或者那部長篇小說《證言》中間部分描寫所引起的寒戰的程度),也不僅因為它的風格屬於實證性的(如《隱藏的笑聲》那樣),而的確因為這個故事很典型化,是我反覆使用的技巧和主題的一個典範。
讓我們先談談技巧。像許多小說作家一樣,我發現寫小說一個很大的難點在於遵循濃縮的原則。這裡有個頗具諷刺意味的例子。70年代早期,我初次寫作的是《第一滴血》,當我把它交給經紀人時,我做了個壓迫感非常強烈的噩夢,所以我照此寫了一篇名叫《滴水》的短篇小說,被《埃勒里·奎思神秘小說雜誌》購買了版權,成為我第一本商業意義上的書籍。兩周後經紀人打電話告訴我有位出版商接受了《第一滴血》。其他作家會理解《滴水》對我而言永遠有特殊意義——它使我夢想成真。
我致力於下一本書時(通常會發作可怕的第二部小說綜合症:我還能再寫嗎?),卻沒有做過短篇小說的噩夢。而作為第二部長篇小說的《證言》,繼續給我出難題,加劇我的不安全感。我渴望寫出另一部短小、精悍的作品以獲得滿足感,證明「我能碰運氣在兩三天搞定」,成為一個催眠術士、魔法師、故事大王。
當時我是依阿華大學文學系的一名教授,湊巧在準備一門課程,我便選擇羅伯特·布朗寧的《我最後的公爵夫人》作為教材,感受到一種豁然開朗的刺激。你知道,《滴水》是以第一人稱來敘述的,但我由於對亨利·詹姆斯的崇拜,始終對第一人稱的敘事文體抱有懷疑。
那位「大師」評論他那部無與倫比的長篇恐怖小說——《轉動螺絲》時,稱其故事為「不經意的陷阱」——那是因為第一人稱的寫法,使人難以判斷講述者對其所遇見的鬼怪的描述是真是假,或者懷疑他是否無可救藥地發瘋了。詹姆斯實際上並不看重第一人稱敘事的寫法,稱之為「陷阱」,因為用這種手法,讀者惟一感興趣的是:判斷故事中的「我」是否在自欺欺人,是一個說謊者呢還是狂人。
因此我怎麼能把自己憑直覺去重複、去建立的我在《滴水》一書中所運用的技巧,我感到被迫使用的技巧,被我心目中的一位文學大師所否認的那種技巧,貢獻給「黑暗大師」系列作品選集呢?羅伯特·布朗寧的《我最後的公爵夫人》提供了答案。它被稱為一種「戲劇性的獨白,」為其創作增光添彩的一種技巧,不是用於劇本(角色的內心獨白是約定俗成的),而用於一頁文字或一首詩歌中!「掛在牆上的畫像是我最後的公爵夫人」,布朗寧開創了,或者說他小說中的主人公實踐了第一人稱的流派。我還想到,文中的敘說者是誰呢?讀者如何碰巧聽到這些話呢?這種技巧雖然不可信、不自然,卻效果奇佳。與此同時,我又愛上詹姆斯·M·凱恩的長篇小說。「大約在正午時分,他們將我從裝乾草的卡車上拋下來。」這就是《郵差總按兩次鈴》的開篇語,空前偉大的驚悚小說中空前偉大的開篇句。但凱恩的第一人稱敘述者沒有對虛構中的盯著舞台的觀眾發表講話。不,那個聽天由命的入侵者或罪犯像在寫自供狀一樣在寫小說,頑強地冷靜地等待著因謀殺罪被處決。
所以我問過自己,為什麼不假裝從未讀過詹姆斯的作品?為什麼不把注意力集中在布朗寧和凱思的作品上?這個決定衝破了我作為一個短篇小說作家的障礙,我便採納了第一人稱的寫法。它直截了當,親切生動,而且使作家便於濃縮。備受折磨的敘述者可以脫口講出他的恐怖故事。到《在背後我總聽見那聲音》一文結尾時為止,整個故事是布朗寧的風格。然而當那位英雄暨罪犯在旅館房間內拿起筆、鋪開紙,作為一份證明文件,揭示他一直在寫恐怖故事時,那些發現他屍體的人將會理解他命中注定的滅亡——那就是凱恩的風格,願上帝保佑他。多虧他為我指點迷津。
現在談談主題。在這麼狹小的篇幅里要探討如此複雜的主題,太難為我了。這個話題在我所有的作品中都找得到佐證。我所能想像得到的最大恐懼是失去家庭,失去親人,與我所熱愛的人們分離。其實生活中,這種恐懼無處不在。1987年6月27日那天,我的年僅15歲的棒小子馬修(在忍受了6個月難以置信的煎熬之後)死於骨癌。我在名為《螢火蟲》的書中,描寫過這種嚴酷的事實。但在馬修離世前的《滴水》和其他幾部短篇小說中,我已經描寫過這種極至的恐懼。《在背後我總聽見那聲音》中的主人公失去了他珍愛的一切,而這並非由於他的過錯,卻是命運的安排。因為有時候事物總是陰差陽錯,還因為生活,上蒼助我,並不是公平的。
當時我也是文學教授,確有一位女學生抱怨我向她傳遞性騷擾心理暗示。她不斷打電話威脅和干擾——不僅針對我(我能應付),還針對我的家人。在《在背後我總聽見那聲音》中大多數情節均是真實的,只是那位學生,據我所知,尚在人世,隱姓埋名而已。
最後,在我離開誕生和長大的加拿大之後,先就讀於美國賓夕法尼亞的大學,然後進了依阿華大學。我愛上了一望無際的藍天和我所在那個州極其養眼的美景,稱其為異國情調。如果觀看《夢中田野》那部電影,便可理解我的意思。在我看來,恐懼並非一定要出現於傳統的霍桑開創的新英格蘭式的憂鬱心理描寫,或者在衰敗的壓抑的大城市中,也可能發生在燦爛的陽光下和壯麗輝煌中。尚能回憶起希區柯克的《西北偏北》影片中,卡里·格蘭特拚命狂奔以求逃脫從「天真的」噴洒農藥飛機上射下的機槍子彈的鏡頭嗎?我開始構思一個短篇小說系列,試圖利用在廣闊的中西部地區和80號公路沿線以及那個空間——互相隔絕的社區之間的壯麗的、因此而令人恐懼的「空間」。我在幾篇小說《暴風雪》、《為了這些和我的原罪》中探索這種理念。而別的小說,甚至那篇《時區》里,變化中交織著危險。
因此你如果迫切需要安全感(如那位在《在背後我總聽見那聲音》中的英雄那樣,或和該書作者那樣),你就選擇這個短篇小說作為你的代表作。我親密的教授為其家庭犧牲了自己的生命和靈魂,真是個好人哪。我太理解他了。因為要是給我機會,我將樂意犧牲自己的生命和靈魂去拯救我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