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五節

尼曼遞了個眼色:「只不過是些女人,於斯諾。瞧,這就是行動。」

沉悶陰暗的天空飄著細雨,柏油路蜿蜒穿過整個校園,通向每一棟有著藍色窗戶和鐵鏽的淡灰色大樓。尼曼拿著學校平面圖,開著車沿著通向獨立體育館的路緩緩行駛。他來到一棟嶄新的大樓前。這棟樓立在那裡,更像是地堡,而不是體育館。他下了車,深吸了口氣。

他看著幾百米開外的校園和大樓。曾經,他的父母也是教師,在里昂郊區的小學校教書。不過,他什麼都不記得了,或者說他一直在努力忘記。很快,家庭的束縛對他來說像是軟肋和謊言,他意識到自己應該獨立奮鬥,越早越好。十三歲開始,他要求住校。他決意離家,沒人敢拒絕他的要求。但他還記得母親在他房間的隔牆後低聲哭泣,這是他腦海里的聲音,同時也是一種感覺,一種皮膚能感受到的潮濕和溫熱。他逃走了。

整整四年的寄宿生活,整整四年的寂寞和體能訓練,同樣,也是整整四年的課程。那時,他所有的希望都朝向一個目標、一件事情:軍隊。

十七歲時,皮埃爾·尼曼作為榮譽畢業生,參加了為期三天的入伍預選評估,他要報考警官學校。當軍醫告訴他他被淘汰了,並向他解釋判決的法國入伍預選中心CSO對應徵入伍青年進行為期三天的選拔。這三天里,進行應用心理學測試和體檢,決定入伍者是否符合部隊服役的條件。

當說起原因時,年輕的尼曼明白了:他過分暴露的野心出賣了他。他知道,他的命運會是一道長長的走廊,完美無缺卻布滿鮮血,還有瘋狗在黑暗的盡頭狂吠……若是其他年輕人,早就放棄了,他們會順從地聽取精神科醫生的判斷。但皮埃爾·尼曼不會,他頑強地堅持著,用雙倍的激情和意志繼續體能訓練。年輕的皮埃爾從未成為軍人,他選擇投身另外一種戰鬥,那就是,在大街上與日常罪惡做默默無聞的鬥爭。他要將他的力量、他的靈魂,獻給這個既沒有榮耀,也沒有錦旗,但是他能確定要堅持到底的戰爭。尼曼要成為一名警察,帶著這個目標,他長年累月地訓練,以應對將來的精神考驗。接著,他考取了戛納—埃克呂斯警察學校。自那以後,劇烈訓練的階段開始了,他的射擊訓練取得了優異成績。尼曼不停地提升自我,強大自我,成了舉世無雙的警察:堅韌、暴力、桀驁不馴。

他先是加入了街區警察的行列,然後成為大隊的精英射手。這支大隊後來成為BRI(調查干預警察大隊)。特別行動開始了。他殺了第一個人。在那一刻,他暗暗和自己達成約定,這是最後一次面對自己的厄運。

不,他從不是傲慢的士兵,也不是驍勇的警官。他是城市的戰士,狂熱而固執,將自己的恐懼淹沒在暴力和街道的躁狂中。

尼曼深吸了口山間的空氣。他想念去世多年的母親,想念過去的時光,思潮好似洶湧的大峽谷。回憶開始裂縫,然後消失,在遺忘面前,撞擊成碎片。

突然,尼曼聽到一陣小跑聲,好像在夢裡一樣。那狗肌肉發達,短毛在細雨中發亮。它的眼睛,像是兩隻上了灰暗色漆的小球,緊盯著警長。

它靠近了,輕輕擺動著屁股。警官一動不動。狗又走近了幾步,濕濕的狗鼻子微微抖動著。突然,它叫了起來,眼睛放著光,它感到了恐懼,來自警長的恐懼。

尼曼僵住了。他的四肢似乎被一股莫名的力量禁錮,腹部的某個地方開始抽搐,似乎讓他的血液消失了。狗開始狂吠,捲起下垂的唇部。尼曼知道是怎麼回事。恐懼激活了嗅覺分子,狗便有了恐懼和敵意,恐懼再產生恐懼。狗叫了一陣,然後喉嚨里咕嚕咕嚕滾動著,牙齒嘎吱作響。警察拔出手槍。

「克拉麗絲!克拉麗絲!回來,克拉麗絲!」

尼曼從僵硬的狀態回過神來。他遠遠看到,在紅色遮布的那邊,一個穿著套頭衫、花白頭髮的男人正快步走來。

「你瘋了嗎?」尼曼咕噥道,「警察。快走開。把你的狗帶走。」

男人被嚇住了。

「該死,我才不相信你的鬼話。來,克拉麗絲,來,小東西……」

主人和他的狗走遠了。尼曼想吞口水,卻感到喉嚨一陣乾澀,像火爐一樣。他搖了搖頭,插回槍,繞過大樓。轉向左邊的時候,他試圖回想:自己多長時間沒有看心理醫生了?

在體育館的第二個拐角,警長發現了那個女人。

法妮·費雷拉站在大門邊,用砂紙打磨著一塊紅色泡沫板。警察猜想,那是用來漂流的,她就是坐在那上面衝下急流險灘的。

「你好。」打招呼時,他點了下頭。

他找回了熱情和自信。

法妮抬起眼睛。她應該剛二十多歲,皮膚晦暗,捲曲的頭髮微微轉動著,太陽穴周圍有細小的髮捲,瀑布似的垂到肩上。她的臉頰暗淡、圓潤,但是眼睛卻十分明亮,幾乎是過度的明亮。

「我是皮埃爾·尼曼警長。我在調查雷米·高約瓦的謀殺案。」

「皮埃爾·尼曼?」她懷疑地重複道,「該死,真不敢相信。」

「什麼?」

她用頭示意,指向放在地上的一台小收音機:「新聞剛剛還在談論你。他們說你昨天晚上在王子公園體育場,逮捕了兩個殺人犯,這很好。可他們還說你將他們其中一個揍得面目全非,這就不好了。你是有分身術還是什麼本領?」

「我只是跑了一夜。」

「你在我們學校幹什麼?這裡的警察還不夠嗎?」

「照他們的話說,我是來增援的。」

法妮又繼續工作——她將泡沫板的長方形表面打濕,然後用兩個手掌緊壓,同時把揉皺的砂紙捏碎了。她的身體看上去矮壯,結實。穿得不考究——氯丁橡膠的潛水長褲,水手罩衣,亮皮登山鞋,鞋帶緊緊系著。暗淡不明的光線將整個場景烘托出溫和的氣氛。

「你似乎很能忍受精神打擊。」尼曼繼續說道。

「什麼打擊?」

「呃……發現……」

「我只是努力避免自己去想。」

「你不介意再提起嗎?」

「你就是為這個而來,是嗎?」

她沒有看他,手沿著浮板忽上忽下,動作生硬、粗暴。

「你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發現屍體的?」

「每周末,我都會去漂流……」她指指她那翻轉的小皮艇,「坐在那個上。校園周圍,岩石形成的天然大壩阻擋了河流,所以便於靠岸。我正在搬皮艇的時候,看見了它……」

「在岩石上嗎?」

「對,在岩石上。」

「不對,我去過那裡。我注意到那裡根本沒有空間,順著峭壁向上看,離地十五米高的地方,不可能看到什麼。」

法妮將砂紙拋進垃圾桶,擦了擦手,然後點燃一支雪茄。這些簡單的動作突然引起尼曼心裡強烈的慾望。

女人長長地吐了口泛藍的煙:「屍體是在岩壁上,可我不是在岩壁上看到的屍體。」

「在哪裡?」

「我漂在河上時看到的。因為它反光,一塊白斑映在水面上。」

尼曼的表情放鬆了:「這正是我所想的。」

「這對你的調查重要嗎?」

「不。但是我喜歡把事情搞清楚。」

尼曼頓了頓,然後繼續問道:「你會登山嗎?」

「你怎麼知道?」

「我不知道……只是,這個地方。還有,你看上去很……運動。」

她轉過身,朝著從山谷中高聳出來的大山張開雙臂。這是她第一次笑。

「這是我的天地,警長!從美人峰到大盧斯群山,我熟悉所有這些山地。當我不去險灘漂流的時候,我就去攀登山峰。」

「依你看,把屍體放到牆沿上,需不需要會登山?」

法妮又變得嚴肅起來。她觀察著雪茄燃燒的一端:「不,不一定。岩石形成了方便的天然石階。不過,要背負如此重量的屍體而不失去平衡,就得非常強壯。」

「我的一個警員認為,兇手可能是從另一端爬上來,那裡的斜坡沒那麼陡峭,然後再將屍體綁在繩子的一端放下去。」

「這就繞遠了。」法妮猶豫了下,然後繼續說道,「其實,有第三種辦法。很簡單,只要懂點攀登技術就行了。」

「請講。」法妮用腳踩滅煙頭,又撿起來彈開。

「跟我來。」她命令道。

他們走到體育館內部。陰影處,尼曼看到堆著的地墊、雙杠筆直的影子、撐桿和打結的繩子。

法妮走向右邊的牆,評論道:「這是我的窩。夏天,誰都不會到這裡來,我可以寄存我的家當。」

她點燃一盞馬燈,掛到工作台上。桌子上擺著各種各樣的工具和金屬器件,尖端和刃口各異,泛著銀白色的光或發出尖銳的音響。法妮又點燃了一支煙。尼曼問道:「這是什麼?」

「一些滾軸、鐵鎖、傳動桿、手杖:都是些登山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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