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三、冬野

初冬,白晝變短,抽完一根香煙的工夫,眼看著天色就一點點地暗下去。

星期日下午四點鐘,公寓里萬籟俱寂,悄無聲息。伊織靜靜地坐在角落裡,黑著燈,一動不動地望著窗外。他能意識到,黃昏的暮靄正從房屋內外向他包圍過來。這是天完全變黑前的短瞬明亮,此時正處在晝夜交替的時刻,難以分辨清何處為晝,何處為夜。

在殘留的幾許淡淡光線的映照下,攤放在桌面上的一張紙在黑暗中泛著白色的光。那是兩天前內兄送來的離婚申請書,妻子已在上面簽過字,蓋上了章。內兄替他做了證人,所以在證人欄里也填好了內容。此外還需要一個證人,伊織也已經託付了村岡,只要他也填上名字,伊織再簽字蓋章後,交到區政府,這手續就算全部辦完了。

事情出乎意料地簡單,簡直讓人吃驚,伊織反而有些不知所措。做了十七年的夫妻,一朝分手,難道不該有些麻煩事么?在這麼一紙文書上籤了字蓋過章就算了結,那也未免簡單過頭,過於草率了。

離婚這種事,只要夫妻雙方都同意,其他的事就變得意外地簡單。就只剩下將這一紙文書送到區政府。

與此相比,顯得麻煩的事兒倒是如何走到這一步的過程。一個多月以來,這種麻煩事已經有過好幾起。比如孩子的戶口、撫養費以及贍養費等等都需要解決。

當然,伊織並不會為了一一解決這些麻煩獨自來回奔波。事實上,這些事都是一個作律師的熟人和內兄替他打點好的。兩個孩子都毫無異議地跟了妻子;律師說,贍養費數額也合理,對方沒有意見。況且,伊織自知這件事情理虧,所以也不能斤斤計較。他只能沿著別人替他鋪好的路軌默然前行。

已經開動了引擎的汽車沒理由再停下來。伊織也知道這種說法有些不負責任,但他還是認為自己只不過是坐在那輛車上罷了。

是由自己作出決定,經過協商後達成協議,再演化成目前的事態,伊織不知怎的竟把分手想成了別人的事。不知不覺中,他忘了是自己在離婚。談妥了所有的事情後,當只剩下簽字蓋章時,伊織卻感到一種聊落無依的空虛。

想到只要簽字蓋章後,所有的事情都一了百了時,伊織心裡湧起某種惋惜之情。他連筆也拿不起來,失神地望著窗外。

天更暗了,只有伊織的周圍還有光線,他仍然一絲不動地坐在椅子上望著窗外,黑夜馬上就要乘隙而至。在這靜謐的黃昏里,只有一張白色的紙浮現在眼前。丈夫的名字寫在左欄,妻子的名字填入右欄。妻子那邊已經填寫好了,並且蓋上了印章。右下方印著「簽名必須由本人親筆書寫」以及「請分別使用本人的私章」等注意事項。

妻子原本沒有自己的印章。就一般的夫妻而言,也很少有妻子擁有私章。這兒要求使用私章,未免有些滑稽可笑。妻子好像蓋上了她從前一直使用的「伊織」手戳。伊織也許就只能使用手頭的正印了。同樣的「伊織」兩個字,卻用不同的印章蓋上,也算是在提醒:從此你們將成為陌路人。

下面還有一欄寫著「離婚類別」,大概是內兄在「協議離婚」的地方蓋了一方圓印。伊織看到這兒,像個旁觀者似地想:「啊,是嘛,原來是協議離婚啊!」再底下還有「未成年子女姓名」以及「母親監護之子」的欄目,裡面填著真理子、美子的名字。旁邊的「父親監護之子」一欄空著。

對於兩個孩子都跟妻子生活,伊織沒有異議。再說,年幼的孩子跟母親生活也是合情合理的,但伊織眼見自己名下空白的一欄,才再次意識到孩子們也已離己而去。孩子們會怎麼想呢?她們或者會認為,他是個不負責任的父親,像他這樣的人已經和自己沒有關係。或者,她們還懂得將父母之間的離婚另當別論,依然把他視為血脈相通的父親,而在心裡留有一分愛意。

直到通過協商,達成目前的正式協議為止,伊織再也沒見過兩個孩子。只有一次在電話里,他說:「我雖然和你們媽媽分手了,但還是你們的爸爸。」當時,他讓長女和次女分別聽了電話,一一跟她們說過這句話。但是兩個人卻沉默著一語不發。不知道她們是在哭,還是在做一種無聲的抗議。

果真有理由讓孩子們都緘默不語地分手嗎?到了現在這一步,他不得不認為唯獨自己有急切難耐、割袍斷義似的心情。

遠處那幢大樓里有一扇窗拉亮了燈。彷彿約好了這一時刻似的,其他的窗子也接二連三地亮起來。夜終於降臨了。如此看來,與其說是從黃昏到黑夜,倒不如說是燈光引來了黑夜。

今天就應該在離婚申請書上簽字蓋章後,送到律師那兒去。這件原本應該由自己去呈送的文書,據說也可以讓他人代送。手續如此簡單豈不是可以借他人之手強迫離婚?伊織奇怪地又看了看那張紙。

伊織雖然明知簽字蓋章之後一切都將結束,身體卻依然靜坐在夜色蒼茫的窗邊沉思,他弄不清自己那種怠惰的心情究竟是怎麼回事。

離婚因己而起,離家出走也是由自己開始的。當時已經將「分手」的意見清楚明白地告訴了妻子,同時也跟內兄說明了自己的心情。可事到如今,對方同意了,自己卻反而有些不知所措。並不是他改變了初衷,而是事已至此,就算再回到妻子身邊,已經破壞了的感情也無法完好如初。離婚是件既定的事實,已經無法更改。伊織明知如此,心裡卻仍然提不起勁兒。

「我怎麼了……」

伊織喃喃自語著,想起了笙子。

離家出走時,笙子的形象在腦中還清晰可見。當時確立了和妻子分手後,與笙子一起生活的目標。而如今,笙子人卻早已離去,就彷彿是一隻為追蹤獵物而狂奔疾駛的野獸,不經意地讓獵物逃跑了,陡然陷入難以收拾的困惑之境。伊織雖不至於如此,卻也揮不去撲了空的那種懊悔的心情。

擁有笙子乃是在此之前期盼離婚的最大原因。正是為了這一目的,所以才憧憬離婚後的生活,而現在卻失去了這最為關鍵的目的。在曾經熱切盼望之時,離婚案舉步維艱,今天,一旦夢想將變為現實笙子卻早已離去。妻子難道是等待著這樣的時機來諷刺自己么?

要是笙子回到他身邊,此刻也許會是另一番心境。但畢竟在這半年的時間裡,對笙子的熱情也淡薄了許多。笙子現在要是在身邊的話,他不知道是否還有信心與她結婚。這半年以來,他的確是把對笙子的愛轉移到了霞的身上。話雖如此,伊織的頭腦里卻不曾閃現過與霞共結連理的具體想法。

笙子的離去是何等的印象深刻。他曾經擔心過。然而,不出所料,離開公寓後的第二天,笙子去了事務所,她跟大夥打了招呼,交接工作,收拾好自己的物品就走了。她明知道伊織不在事務所里才去的,而且還說:「我昨天晚上與所長談過,和他說好了的。」

據說她辭職的原因是「年紀大了,而且鄉下的媽媽身體不好,常常犯病,所以……」

伊織從未聽她提起過她媽媽有病,並且在不久以前,他還與她母親通過電話。很明顯,這是笙子隨便編造的理由。

事務所里的職員好像在私下議論,認為她和伊織鬧了彆扭,也有人說她是為了結婚,笙子當時並沒讓他們看出她的失意。說精彩就精彩,笙子的演技出人意料地精彩。

但是更讓伊織震驚的是笙子義無反顧的堅決態度。對曾經如此熱愛的男人,她竟能不見上最後一面就悄然離去。即使自己有過錯,她的這種做法也未免過於無情了。

雖然伊織早就知道,女人在分手的時候原比男人來得更為堅決。但老實說,他真沒料想到笙子會如此無情。她一旦厭惡對方,就連正眼也不瞧一下。可能是做出這決斷之前所遭受的折磨太深,她一旦決定分手,就這麼斷然地離去。

從女人這種毅然決然的態度上看,男人反而顯得優柔寡斷。男人嘴上說「我不愛你,不想再見到你了」,可用不了多久,那女人再打來電話,就又開始去看望她,甚至與她約會。本來早該下決心,但女人只要稍向他撒撒嬌,男人就會心軟。所以,溫柔似水的女人在分手的時候比任何鐵石心腸的男人更為冷酷無情。

這並非孰好孰壞或孰是孰非的問題,或許只是男女性別之間存在的差異。女人對一時一刻產生的愛越強烈,一旦清醒,比男人醒悟得就越快。與其把這一現象說成是女人的冷酷無情,倒不如將之理解為她們必然採取的姿態。因為作為肩負妊娠和生育等使命的性別角色,半途而廢,她們將無法生存。

伊織此後曾多次給笙子打過電話,都被她固執地拒絕了。他在情急之下萬分委屈地說起了怪話,責問笙子。不料卻反被她訓導一番。她說:「求你了。請您別再說這些,不要讓我更加討厭你。」

「直到現在我還愛著您,為此,請保存這份愛情,分手吧。」

伊織經她這樣說過後,也不能再死皮賴臉了。心裡縱有無限依戀,也不能不就此罷休,心灰意懶地死心了。這就是男人的矜持。就算滿懷遺憾,事到如今也不能不顧及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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