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界線

強姦案的最終判決,進行了大約20分鐘就結束了。

「以上是最終判決!……」

法官神谷正義低聲說了句「起立」之後,稍稍有些嘈雜的法庭,一下子安靜了下來。全體人員起立了。

神谷法官、右陪審席上的星升、左陪審席上的松本由佳麗,依次從後門退庭。他們穿過昏暗的、如同舞台一樣的一個房間,乘上了員工專用的狹窄的電梯。

松本由佳麗按了一下「10」,電梯門關閉後,三個人不約而同地,同時吐了口氣。

過了一會兒星升說道:「律師也無話可說了,因為交了200萬,也許放心了吧。」他獃獃地說道,然後又看了一眼由佳麗,她也有點為難的樣子,正看著神谷正義的側臉。

「被告人的母親,還在哭著呢!……」星升說了一句,也許還是在諷剌神谷吧。

這時電梯已經到了10層。

他們也和剛才出法庭的顒序一樣,依次走出了電梯間。來到了同樣狹窄的走廊上,一般的強姦案,大多數是由法官決定量刑;這次的案件,是兩名罪犯在野外,輪姦了一名受害者,所以是一件十分惡劣的事例。由於這名女性,在很晚的回家途中,貿然上了陌生人的車,從這點上來看,她也多少有些過失。特別是這名女性向警方報案、罪犯被起訴之後,她和罪犯達成了私下和解。於是,由律師做中介,罪犯一方給予了她200萬日圓的經濟賠償,她也大體上同意,不再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了。

「如果她在起訴前,和罪犯談好了,不就不必起訴了嘛!這不是弄錯了機會嘛!」在決定量刑的合議席上,星升這樣主張過。

「起訴後再提出私下和解,一般也要判罪犯緩期執行。」

由佳麗也作為一名女性,效仿以前的案例,重視被害者的漏洞,而同意了星升的意見。

這樣一來,神谷正義有些拿不定主意了。到底是緩期還是實判?檢察官方面提出的,要求判其三年。如果不減刑,也得判緩期執行。後來檢察官也最終同意了緩期執行。

但神谷正義開始的主意,仍然沒有改變。性犯罪對受害者的心靈創傷,對於沒有性經驗的人來說,是無法想像的嚴重打擊:她們有可能在若干年內,都會不斷回憶起那痛苦的一段,甚至不得不求助精神科醫生,還有不少受害者,以自殺求得解脫。就算是達到了受害者的經濟賠償目的,但是,是否真的就能夠解決了,並不能夠予以保證。

「這次的案件,是一名女性在深夜,一個人獨行時發生的。現在是什麼時代了?如果默認了這樣的犯罪,可以用金錢來解決的話,今後類似的事件,還會層出不窮地發生!……而且,這次是受害者,堅決拒絕了兩名罪犯的要求後,被他們用事先準備好的剪子,撕破了她的衣服達到目的的、惡劣性質的犯罪,不是金錢問題!……」

法官堅持判處兩名罪犯,兩年零六個月的刑期!……

一回到了法官室,神谷正義先脫去了黑色的法官袍。雖然現在已經是進入了有「三連休」假期的10月中旬了,但是,時時還有被形容成「秋老虎」的殘暑襲來。東向的窗戶可以看到家庭法院、快速簡易法庭以及律師會館;從大廈的間隙中,還可以看到沐浴在朝陽下的日比谷公園中,那片片綠色的風景。

在這間簡單的法官室里,有靠近窗戶的法官辦公桌。它的右側是右陪審席,左側是左陪審席的辦公桌。布置的和法庭一樣。隔著一組沙發,是三張司法實習生的辦公桌。

當神谷正義喝了一口,一名女司法實習生沏好的茶後,剛才那名強姦案中的23歲的受害人,又浮現在了他的腦海里。

雖然看上去她並不那麼小,但是她的年齡,畢竟和自己的女兒真理子同歲呀!……

他在自己的心裡,對自己這樣講著,這和判決是沒有關係的。神谷正義竭力要把這個,已經都處理完了的事件,從自己的腦子裡趕出去。

到今年秋天,神谷正義就要54歲了。他在大學畢業後先在一家民營企業里,就職了一段時間,所以,他的司法考試在通過時,比同年畢業的法官要晚兩、三年。

就任法官後,他任大阪地方法院的助理法官,先後到大分地方家庭法院的中津分庭、高松地方法院、靜岡地方家庭法院浜松分庭等等地方任職,42歲的時候,他成為了函館地方家庭法院的主審法官。後來,又擔任了東京高級法院右陪審、最高法院調查官。從去年4月開始,又擔任了這家東京地方法院刑事科第18部的主審法官。他之所以發展順利,大概是因為在他的工作經歷中,沒有重大失誤吧。

在同行中對他的評價,也是有才幹又不乏通融性,這一點他自己也知道。

他一邊關心家庭,同時也有體育的個人愛好,他還擅長交友,常常和家人、朋友一起出席音樂會,網球打得也很不錯。無論什麼他都不落空,連他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議。

他的手頭上,經常有七、八十個案件,每周要開三次庭,每次開庭都要處理兩、三個案件。作為主審法官,他事必親躬,把每一個案件都弄得明白,充分地翻完了卷宗,從不失手,因此,他也奇怪,自己居然還有這麼多的「休閑」時間。

在神谷正義心情好的時候,他還偶爾去爬爬山,或在周圍散散步,而一旦哪次自己麻痹大意了,讓工作絆住了腳,他就會產生強迫症,沒日沒夜工作。近年來,法院配備了計算機。他也拚命地學習,掌握著它的用法。他在家裡也購置了一台,但主要是妻子和孩子用,要不是因為工作,神谷才不喜歡擺弄它哩。

也就是說,作為主審法官,神谷正義一年到頭,都被工作追趕著,結果他並不了解人世間的變化。他對人世間生活的貧乏,連他自己也承認。

由於今天是判決日,所以他在上午10點就必須開庭。從11點開始,共有兩個法庭進行審理,所以,他打算先在休息室里,瀏覽一下案件的卷宗。當他把手伸進公文包時,主任書記官從旁邊的書記官室里走了出來。

他用在袖口上套著套袖的手,把一疊文件遞給了神谷正義、星升和由佳麗三個人辦公桌上,標有「未辦理」的文件盒子里,並說了一句「這是新的卷宗」。

「是上個星期五分配的嗎?」說完,神谷正義便看了看封面上的日期。

「今天早上,從律師那裡打來了電話,打算商量一下,第一次的公判日期。12月2號下午1點開始,有一個小時的時間,不知道行不行?」

還有半個月呢,神谷正義一邊想著,一邊應了一句「行啊」,便在日期上標註了一下。

「律師是誰?」

「是中進一郎先生。」

神谷正義似乎聽說過這個名字,但不太了解業內人士對他的評價。他一沉默,書記官就說要回去了。

又是一件新的案子。

由地方檢察院正式起訴的案件,快的話就是當天,慢的話也僅僅是第二天,就要去地方法院辦理起訴手續。

事實上,一旦起訴狀遞到了地方法院的受理窗口,受理此件的書記官,就得根據登記本上的順序,分配給輪到的法官手裡。若是重大案件,則送到調配主審法官部。任何一個案件,會分到哪個法官手裡,全靠「命運」的照顧。

這次的案件,也正是由於這個慣例,而被送到了這個部門的書記官手裡。而書記官則將起訴狀的複印件,分配給輪到的法官手裡,然後由這名法官進行受理。

這次10月8日,星期五被起訴的案件,由於中間有三個連休日,所以,一直到10月12日的星期二,才送到了神谷正義他們的辦公室。

神谷正義在標明了公判日期後,拿過來了那份起訴狀。在此之前,稍稍看過了的由佳麗,忽然大聲驚呼道:「啊,是它呀!……」她的聲音里充滿了驚奇。

這份由東京地方檢察院,簽名後的起訴狀內容如下……

本藉:千葉縣千葉市

住址:東京都澀谷區惠比壽

職業:公司職員

姓名:上村岬子

拘留中

當事人出生於昭和四十二年(1967年)6月27日,現年32歲

二、公訴事實

被告人

第一,1999年8月31日,夜裡10點10分左右,駕駛一輛普通家庭轎車,行駛至東京都世田谷區、大藏的一處道路,其車的前部將帶狗散步的白幡澄子(昭和四十五年3月5日生)及其長女清香(平成六年8月24日生)撞擊,兩人被汽車的前保險杠,頂至半空摔在道路上。澄子當即昏迷,無法動彈。因為肇事者誤認為,該女子已經死亡,便將其拉至他處企田棄屍,並將其先放入後備箱中。但由於此時該女子從昏迷中,蘇醒過來並大聲呼喊,為了不被人發現自己的犯罪事實,肇事者決定將受害人殺死。故用手捂住其口鼻,致使受害人窒息而死亡。

第二,為了不被在前述的時間、地點,發現自己的第一犯罪現場,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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