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麥麥德的孩子

如果我告訴你,雖然我是女孩子,可我的吉祥物是一把刀子,你不會嚇壞吧?哦,我已經從你的眼裡看到了驚訝和不安。是啊,女孩子的吉祥物應該掛在脖子上,一串珍珠、一顆玉墜、一隻十字架,或者是一張小男人的小照片……可我不是的。我的刀子藏在別人看不見的地方,是那種真正的刀子,冷冰冰的、沉甸甸的,出鞘時帶著不易察覺的風聲,有金屬的酸味,就像是淡淡的花香。換一句話說,我喜歡刀子,如同一個花痴迷戀著花朵。事實上,在我的故事裡,很多時候也總是有花的,只不過當花枯萎的時候,刀子還在花叢里閃爍著安靜的光芒。泡桐樹老了,南河乾枯了,瓦罐寺坍塌了,可我還是我,刀子還他媽的是刀子啊。

十二歲的時候我有了第一把刀子,十八歲的時候我有了另一把刀子。

兩把刀子都是生日的禮物。

十二歲的刀子是土耳其的彎刀,十八歲的刀子是德國的獵刀。至少陶陶送我獵刀的時候,他說是真正的德國貨。

那天窗外落著雨水,窗戶上粘著雨珠,雨珠就像電影里俗得發膩的眼淚。陶陶牛高馬大,蒲扇一樣的雙手捧著刀子,刀子用紅綢緞裹著,裹了一層又一層,在十八隻蠟燭的照耀下,就像他的雙手捧著一灘鮮血。我把那傢伙接過來,掂了掂,就知道是一把好刀。紅綢緞一層一層地解開,刀子跟個嬰兒似地躺在裡邊,又嫩又亮,亮得透明,也亮得扎眼,弧線那麼優雅、柔和,卻千真萬確是一把好刀。刀子看起來甚至就像可憐的小寵物,而其實正是刀刀可以見紅的獵刀。刀身有一尺長吧,還鑿著細如髮絲的凹槽,我把它握在手裡,就像握著了一束陽光。刀把上纏著一圈一圈的銅線,金黃色的銅線,看起來是那麼的溫暖,只有我的手才曉得,它其實是那麼的冰涼。在刀把和刀身之間,橫著彎曲的擋板,擋板上刻著一隻狼頭,白森森的,卻睜了眼睛在睡覺。我親了親狼頭,用刀把大蛋糕切成了一十八牙。刀子是真他媽的鋒利呢,它剖開蛋糕就像剖開一汪清水,蛋糕的剖面非常的光滑,光滑得好似小美人的臉蛋。

我一手拖了刀子,一手圈了陶陶的頸子,在他的耳輪上「吧」地親了一大口。陶陶很高,為了受我一親,他得俯下身子,這就叫你們說的那個屈尊吧?我說,謝謝陶陶。

陶陶屈尊地笑了一笑,他笑起來也就是把嘴角歪了一歪。他說,風子,風子你喜歡就好。陶陶是我的同班同學,是我喜歡的男孩。我看他,他看我,兩情相悅,彼此順眼,都不是問題孩子。什麼是問題?有問題的人看沒問題的人,不也全成了他媽的有問題?

噢,那一天是過去多久了?想起來,那一天的雨水淋在頭上,好像還沒有風乾。

是的,我是願意和你談談我的故事,談談我的兩把刀子,可你千萬別拿那種眼光看著我,就像東方時空的主持人,看著一個問題女孩,萬分關懷也是萬分痛心的樣子,刨根問底要弄出點什麼啟迪青少年。別這樣,拜託你,你真的別這樣,啊?

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可以隨便談一談。就像在茶樓里喝茶,或者在南河的堤壩上遛達,很隨便當然也是很正常地談一談。噢,是的,談一談,因為我很怕「談心」這個詞,誰只要說要跟我談談心,我立刻就要暈死過去的。很久以來,我都難得開口說什麼話了。尊口免開,這個詞,我沒用錯吧?哦,錯了,那就錯了吧。反正我的意思是說,我很久不說話了,我的嘴巴都要發臭了,看來的確是應該跟誰談一談了。就像把下水道的蓋子揭開,敞一敞吧。跟誰談呢,最好就是你這樣的人吧,跟我素昧平生,不知道我的過去和我的今後,只知道我就是我說出的那一堆東西。那一堆東西裡邊有誠實也有謊言,當誠實多於謊言的時候,它就像一個肉餡很小的包子,雖然不上口,卻經得住餓。可當謊言掩蓋住誠實的時候,它就像一杯澆了冰激淋的非洲黑咖啡,在舔去了甜蜜之後,苦得你發慌。你別笑,我哪懂得什麼哲學,哲學不是我這種人能談的,也不是一個女孩子該談的,對不對?我只是打了一個比方,用這種方式先談談自己,也許就說明我還是很正常的吧。

真的,我再說一遍,我不是一個問題女孩。你也別拿什麼問題來難為我,更不要讓我接受什麼心理測試了,發問卷、填表格,諸如多大年齡、什麼血型、屬於哪個星座、有何特長、暗戀偶像、是否失去過貞操等等等等,那完全一個傻瓜的感覺。當然,我曉得我們現在就是一個傻瓜的世界,對不對,到處是傻瓜相機、傻瓜飛機、傻瓜明星、還有傻瓜的男孩和女孩。就連奔四十的男男女女都自稱「男孩」、「女孩」,嗲得讓人發膩。滿世界都是傻瓜,可傻瓜堆里也就一個傢伙是偉大的,那就是阿甘,也就是所謂的弗雷斯特?岡普。這是我們親愛的英語老師宋小豆告訴我們的,她說,是弗雷斯特?岡普,而不是阿甘。她還是我們的班主任,經常用中英文夾雜著罵我們是地道的傻瓜,卻出不了一個真正的岡普。她隨手在黑板上寫了一行英文,我現在還記得那些洋碼兒,因為這是她對我們的夢想,Fump,她說,是岡普,岡普現在都成了天才的別名了。她冷冰冰地說,不要怪我罵你們是傻瓜,我是做夢都希望高二?一班出一個岡普。

哦,可我真的不想成為岡普,或者那個更為知名的阿甘。我也不喜歡跑步、打乒乓,或者捕魚撈蝦。他的絕活是跑步,可是他跑那麼快有屁用呢,他愛的女人還不是趕在他前頭死掉了。我就算是傻瓜吧,我也想做個正常的傻瓜。正常的傻瓜就是傻瓜,跟天才又有什麼關係呢?

是的,我就是一個正常的傻瓜,就讀一所最稀鬆平常的中學,每天以無所事事打發漫長的時光。好在我的運氣不錯,期末只有兩三門功課需要補考。這就是說我還算規矩,沒有傻到逃學曠課,背了書包學三毛大街小巷去流浪。我說的三毛是頭上只有三根毛的小叫化,不是你們喜歡的那個長頭髮女人。她的書我沒有讀過,寫字的書我讀起來都累得慌。我過去只喜歡漫畫、連環畫、卡通片,現在甚至連這些東西都放到一邊去了。在這方面,我沒有什麼毛病,到了什麼年齡就該用什麼年齡的方式來說話,對不對?前年我在貴州遇見一個東北女孩,她滿口半生不熟的貴州話,我說你搞什麼名堂,是東北人就說東北話嘛!這一回她是說了東北話,就是趙本山那種哭兮兮的東北話,她說,咋的呢,走啥山上唱啥歌兒呢!我一下子笑起來,笑得半死,我想起課本上毛主席的話,叫做到什麼山上唱什麼歌。我就說,真他媽有意思,你簡直就是打東北腔的毛主席啊!她笑起來,用貴州話說,啥子格毛主席嘞,我是正常的女娃娃嘞。

哦,你聽,我們都是正常的女孩子啊。但有些傢伙偏偏說我不正常,就因為,我喜歡的東西是刀子。

哦,一開始我就說過了,我的吉祥物是刀子。僅僅是刀子。可在一個所謂正常的世界裡,女孩子是不配喜歡刀子的,你說對不對?可我也真是沒有辦法了。像我這樣的傻瓜,是啃著連環畫長大的。我最怕別人跟我羅嗦什麼琴童、畫童,還有貝多芬、莫扎特、畢加索,我們哪配提他們呢,提了都是糟蹋聖人啊。我讀的第一本連環畫是阿拉伯的故事集,勇士麥麥德為了向人證明他的勇氣和誠實,就把一把刀子插在了自己的腳背上。那隻光禿禿的赤腳塞滿了滿滿一頁的畫面,連刀把都衝到畫框外邊去了,血順著刀刃往上冒,把寒冷的刀子都燙彎了。我覺得那刀也像穿破了我的血管,把我的全身都燒燙了。從那個時候起,我就喜歡上刀子了。

勇士麥麥德,又叫做沙漠中的麥麥德,他騎著單峰駱駝,披著長長的白袍,打家劫舍,殺富濟貧,明明還是很年輕的男人,眼睛裡卻全是蒼老的感情。我要是能聽到他的聲音,一定也是蒼老、嘶啞的吧。麥麥德最愛說一句話,這可憐的人啊!在勇士麥麥德的眼裡,窮人、富人,朋友、敵人,都莫不是可憐的人呢。我一點兒都不喜歡這句話,可不知不覺的,我也老把它掛在了嘴邊上。我就想,我們都真是他媽的可憐人吧,可誰又在可憐誰呢?

我是看著麥麥德的連環畫長大的。如果把這些連環畫加起來,可以塞滿幾口大皮箱子。但是,它們現在一本也找不到了。我是一個跟書沒緣分的人,到手的書,都隨看隨丟了。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我的課本在期末總有一半找不到了。是啊,我就想,我對麥麥德尚且如此,何況是狗屁不通的課本呢。

小學的時候,為了我期末總有補考,媽媽沒有少扇過我的大耳光。後來,媽媽就不再打我了,因為我比媽媽還高了,高出一個頭了,我上高二了。那一回媽媽朝我舉起手來,我一把就把她的手抓住了。我說,媽媽,你別碰我。你別碰我了。我使勁掰住媽媽的手腕,我說,媽媽,你真的別碰我了!媽媽的眼窩裡淌出淚水來,她說,我沒有白養你,你的手真是有勁了啊……從那以後,媽媽再沒有碰過我了。

爸爸是從來都不打我的。即便是看著我成績單上一半的不及格,他也沒有發過一次脾氣的。我所知道的爸爸,是沒有脾氣的爸爸。他看著我時的表情,總是露著微笑,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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