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有生之年,狹路相逢

卓臨城倒吸了口冷氣,鬆開她,將頭扭去一旁,像是生生挨了一記耳光。

孫菀醒來時,頭重腳輕得幾乎起不來床。她放任自己深陷在大床里,閉著眼睛回憶昨晚那個混亂悠長的夢。

她不想承認卻不能不承認她又夢到了蕭尋,他們坐在一架飛機的客艙里,相對無言,那架只載著他們兩人的飛機最終將他們放在不同的目的地。她站在夢境里的西安古城牆上,遙望著那架飛機白鳥般駛進雲層,飛往遙遠的美國。

她在一片巨大的悵惘中醒來,不無黯然地想,原來就算在夢裡,他們還是對彼此無話可說。一念轉過,她又墮入另一個夢境里,依然身處在已經沒有蕭尋的空城長安,漫無目的地走進了一座宮殿,卻見一條大蛇朝她游來,就在那條蛇將她逼入死角的瞬間,高昂起的蛇首忽然化作了卓臨城的樣子。

她沒有被那條蛇驚醒,反倒是被卓臨城的驀然出現嚇得跌出夢外。

此時躺在晌午的日光里,她身上那點從夢裡帶出來的涼意還是那麼清晰持久,消散不去。

她不想陷在這冗長的不安里,從床上蹦了下來,赤著腳懶洋洋往門外走去。

路過飯廳時,她瞥見飯桌上放著三碗菜,也沒往心裡去,直到牙刷塞進嘴裡,才意識到不對,她含著牙刷返回飯廳一看,只見桌子上用保鮮膜封著一葷一素一湯,居中的那個大碗里裝著一海碗瑩碧的海米豆角。

她心念微微一動,抬頭朝樓上看去,片刻後,木然收回眼神,返身回洗漱台繼續刷牙。

孫菀一直覺得自己是個立場不堅定的人,大學時跟風看過幾本言情小說,裡面的女主角如果討厭一個男人,無論那男人待她們是春風化雨還是熱火朝天,她們都絕不會承那男人的情。和那些女人一比,孫菀覺得自己是俗品。她抗拒得了卓臨城送的寶馬,卻抗拒不了他給的小恩小惠,比如今天的海米豆角。她本應有骨氣地將它們倒進馬桶沖走的,可是臨了臨了的,又心疼地想豆角何其無辜?

她在吃那些豆角的時候,內心很悲觀。正如有人所說的那樣,有時候,愛不過是小恩小惠,很多以為可以堅守自己、獨善其身的人,最後還是不免被這些小恩小惠打動,對一個並不愛的男人繳械。

吃完午餐,她打開MSN,找到厲婭的頭像,幾番猶豫,敲了一行字發過去:我打算和卓臨城離婚。

這些年來,如果不是卓臨城的一味強求,她和他不會結下這樣一段冷火青煙的姻緣。

她是個被生活打磨得很現實的人,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麼,從不艷羨童話里的灰姑娘,誰敢保證嫁給王子的灰姑娘是幸福的?誰敢保證在嫁給王子前,灰姑娘愛的不是隔壁那個會換燈泡、會做回鍋肉的張小三?

當初抱著一生折磨他的心嫁給他,不料今時今日,真正覺得被折磨的人反倒是她。這樣的婚姻,不過是雪堆長街:看似渾然一體,密不可分,其實日出一到,便會將那粉妝玉砌的假象化為滿地尷尬的泥淖。與其等到那樣醜陋的局面,不如讓她手起刀落,留彼此一個體面。

孫菀沒有指望厲婭會在美國時間凌晨一點在線,怔怔望著厲婭的頭像發著呆,頭像圖還是五年前自己給她拍的生活照。

這五年來,厲婭有過那麼多漂亮的照片:第一次演電影配角的劇照;第一本寫真集的照片;第一次廣告代言的大海報;在美國的諸多精彩照片……哪一張都比這張更加耀眼,更加有代表性,但是她偏偏選了這一張,一用就是五年。

孫菀望著她的照片,有些恍然,眼前白亮的世界因追憶生出了波動的縠紋。這五年里,她們在彼此的生命里滲透得太過緊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從未假設過如果沒有對方,人生將會怎樣。

但是此刻,孫菀卻在做著無謂的假想,如果她從未認識過厲婭,她會怎樣?她可能永遠都不會遇見卓臨城,更不可能坐在這裡,以卓太太的身份矯情地思考什麼「如果」。

厲婭於孫菀而言,就像是一片洶湧的海,總是以一種無可抗拒的勢頭將孫菀席捲到狂暴的濤頭浪尖,將她的生活攪得波瀾壯闊,跌宕起伏,最後在退出她生活之際,將她推送到一個原本永遠無法抵達的彼岸……

孫菀七歲那年,黎美靜曾帶她算過一次命。算命先生掐了半天,說她年月空亡,與父母緣淺。孫菀含著一根棒棒糖,瞪著一雙黑白分明的眼睛,像是要看進那算命先生的心裡去。不知出於什麼心理,那先生又補了一句,不過她年月時都空亡,反而能富貴。

別的話,孫菀都忘了,只記得那句父母緣淺。

孫菀出生在北京附近的涿城,爸爸孫大成是一名中學語文老師,醉心文學創作的他自詡清高且憤世嫉俗。媽媽黎美靜卻是一個廚師從垃圾堆里撿的棄嬰,她連高中都沒有讀完就在養父的餐館裡做服務員,俗艷市儈。這樣看似毫無交集的一對男女,最後竟被月老一根紅線綁縛在了一起。

起初孫大成喜愛黎美靜年輕美貌,黎美靜則對這個吃國家糧的老公頗有幾分愛重,一時倒也夫妻情深。

然而最初的恩愛還是死於柴米油鹽以及他們天差地別的三觀,隨著九十年代改革開放大潮來襲,見多了小商販一夜暴富的黎美靜開始嫌棄孫大成窮酸,腦子死板,不會賺錢。孫大成也厭倦她的市儈俚俗。

因故,孫菀的童年幾乎是在父母的爭吵中度過的。

這對夫妻為了向對方證明自己的價值觀是對的,在教育孫菀的問題上,採取了極端迥異的方式。孫大成立志將漂亮可愛的女兒培養成有學識的大家閨秀,不是教她唐詩宋詞,就是給她講各種名著故事。黎美靜則向孫菀灌輸金錢至上論,逼著小小的孫菀在外公店裡打雜,將她支使得團團轉,寄希望女兒早日成為她的一隻「抓金手」。

孫菀雖然繼承了媽媽的皮相,性情卻隨爸爸,因此與黎美靜不親近。

孫菀九歲那年,孫大成調去了北京,在通州一所中學任教。孫菀也跟爸爸去了北京。從此,水火不容的孫大成和黎美靜開始了名副其實的分居生活。

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是孫菀記憶中最富有浪漫色彩的一段時光。看似木訥沉悶的孫大成每周末都會帶孫菀出去感受北京的文化底蘊,不是帶她去首博看展覽,就是帶她去北海划船看荷花,再不就是帶孫菀聽聽什麼是潭柘寺的鐘聲,看看什麼是盧溝橋的曉月。父女二人雖窮,卻也快活,志趣相投的二人攢了一大堆性價比高的好去處:積水潭的徐悲鴻紀念館不收錢,好多畫隨便看,水墨珍品更是海了去;北京畫院可以看齊白石的真跡,五塊錢,冷氣大得不得了;中戲附近有的是便宜小劇場,可先鋒了!

孫大成的言傳身教讓孫菀真切地體會到了什麼叫幸福與金錢無關。

和爸爸的三觀越近,孫菀和媽媽就越疏遠,以至於每年春節,一家相聚時,孫菀和黎美靜都沒有什麼話可說。

只可惜,孫菀和孫大成的父女緣在她十四歲那年戛然而止。

孫大成猝死於心臟病。

黎美靜繼承了孫大成留在北京的二居室。處理完孫大成的後事後,她把養父的餐館搬來北京,一己肩負起撫養女兒的義務。

然而,五年的隔閡讓這對本來就不甚投契的母女變得更加生分。

不負已故的孫大成所望,進入青春期的孫菀儼然化身孫大成2.0升級版,成了黎美靜最討厭的文藝少女。

在旁人看來,孫菀敏而好學,乾淨而安靜,雖有些拒人千里的冷漠,但從不失禮節。可黎美靜完全看不到孫菀這些優點,只覺得女兒過於深邃冷靜的眼睛帶著攻擊性,甚至是帶著戾氣的,像是隨時都在挑釁她的權威。她不喜歡,甚至很討厭這樣驕傲的女兒,所以採用了一系列很富心計的手段來摧毀女兒的驕傲。

她先是以洗長發浪費水和洗髮液為由逼孫菀去理髮店削了個男式寸頭,然後借故家裡經濟緊張,不再給孫菀添置一件新衣。

為了讓「家貧」這個借口更顯真實,黎美靜以身作則,也不再給自己添置任何衣褲。從初二到高三,孫菀都穿著媽媽的舊衣舊褲,因為身材差別大,那些衣服穿在孫菀身上不是太過肥大,就是樣式過時可笑。同學們經常拿她的穿著打趣,不是笑她的花馬甲像新疆姑娘的夾襖,就是笑她可以去跳Hip-hop。

更讓孫菀難為情的是,她只有一雙「蜘蛛」牌的男式黑球鞋,一年到頭穿不完地穿著,鞋面磨出洞,便拿黑線補上接著穿。以至於她在同男生說話時,總是眼神飄忽,神情拘謹,恨不得還沒說完話,就在人家眼神沒有注意到她鞋子前就徹底消失。

年少時大方嫻靜的孫菀漸漸死在了這些瑣碎的細節里。

孫菀從高一開始有了反抗精神。

正常女孩的身體發育到高中階段,都趨於成熟,必須穿上文胸才可免於凸點的尷尬。黎美靜卻從未給孫菀買過一隻文胸,任由她傻不愣登地真空上陣——怕什麼,反正她一年到頭不是穿校服就是穿著那些足夠掩蓋胸口那點起伏的肥大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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