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記 附記二

就結果而言,警官造成織口邦男死亡的那一槍,由於沒有先嗚槍示警,曾引起新聞媒體乃至一般市民的非議,警方內部也進行了綿密的調查,召開調查會。可是,一個月後官方正式發表的結論是,警方並未企圖射殺他(當時是瞄準右肩狙擊),有鋻於事態緊急及確保人質生命安全等狀況下,對現場的警官來說開槍是不得已的選擇,也是妥當的處置,因此不予處分。

上一章目錄+書簽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