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此一場(One-night Stand) 第一節

「家長會你會來嗎?」

「不只家長會,還有教學觀摩也要。」

「會吧?你會來參加吧?」

自從從事觸犯法律的危險工作以來,我對於什麼「我是不是聽錯了」,「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之類的說法便難以認同。因為千鈞一髮之際,我只能憑自己的五感行事。但是唯有此時,讓我不禁懷疑自己的聽力是否正常。

家長會?我真不敢相信。

「你們腦袋還正常吧?」

「為什麼,」

「那麼驚訝呢?」

「我何必那麼悲哀地去參加你們的教學觀摩呢?」

「因為你是我們的爸爸呀。」

「這一點都不悲哀。」

「因為能夠親眼看見,」

「自己的小孩成長,」

「難道不是,」

「很值得驕傲的事情嗎?」

「不是告訴過你們好幾遍,不要用那種方式說話嗎?」結果電話那頭傳來了笑聲。

「真厲害,不愧是,」

「我們的爸爸!」

「居然聽得出來,」

「我們的聲音。」

「不愧是我們的爸爸。」

我氣得想掛掉電話,但他們好像看穿了我的心事,兩人異口同聲地大喊:「不要掛斷、不要掛斷。」

「還有什麼事?」

「明天還是後天都好,能不能來我們家一趟?」

「因為教學觀摩是這個禮拜五,」

「我們想有些事應該事先商量好才行。」

「商量什麼事?」

「那還用說嗎?」

「就是你在家長會時的安身之計呀。」

「你很笨耶,小哲。應該說是處身之道吧。」

「是嗎?可是處身之道不是指維生之道嗎?」

「隨便哪個都好啦。只要爸爸你肯來的話……」

「我們就請你吃,」

「很棒的馬賽魚湯。」

要想不聽他們倆你一句我一句地自說自話,看來我只有掛上話筒了。我也真的那麼做了,彎著腰始終在後面看著我的柳瀨老大悠然地說了一句話:「看來他們挺讓你坐立難安嘛。」

打電話給我的這一對乖巧可愛的雙胞胎,住在東京「郊外」。我特別用引號來表示,是因為那裡真的有夠郊外!他們是住在今出新町這個新興住宅區的一對十三歲雙胞胎兄弟。其實如果根據他們自己的說法:「應該說我們兩個人就像一個人呢?還是說一個人的空間存在著兩個人呢」,那麼應該稱他們是一對「雙胞胎兄兄」或「雙胞胎弟弟」才比較正確吧。

他們是同卵雙胞胎,一眼看過去簡直是如假包換地一個模子刻出來的。笑的時候,左邊臉頰出現酒窩的是宗野哲;右邊臉頰有酒窩的是宗野直。這是唯一可以分辨兩人的方法。不過光靠這點想百分百地分出誰是誰,實際上是件困難的事。

很多時候,當我們提示「東西在左邊還是右邊」時,往往讓人更加混亂,做出錯誤的判斷。或者,如果你用「面對自己的左邊」或「面對自己的右邊」之類複雜的說法,在緊要關頭反而更讓人分不清左右。以前我因為本業不景氣,經濟有困難的時候,曾經在汽車教練場當過一段時間的教練。學生不小心踩錯油門和剎車,我就會大叫:「不對,右邊,踩右邊的踏板!」

可是這麼叫根本沒用。還不如喊「拿筷子的那一邊」才能發揮效果(但是萬一對方是左撇子可就不一定了)。不管怎麼樣,最好的一招就是踢打對方你要他知道的那一方向的腳和手,這絕對百分百有效(只不過聽說這種教練馬上會被辭退)。

話題扯遠了,總之我要說明的是,想要分清楚他們兩兄弟不是件容易的事。大概就是因為周遭的人經常搞錯,因此他們的媽媽才會在他們衣服的胸口縫上名字的英文簡寫,看來為了破壞雙胞胎的一致性,媽媽著實費了不少苦心。

我之所以用「大概」、「看來」之類不確定的字眼,是因為目前他們的媽媽行蹤不明,我只能用推測的。

那麼他們的父親呢?一樣也是失蹤人口。據說他們的父母各自跟心愛的人手牽手私奔了。那是發生在雙胞胎他們一家搬到今出新町的新家,還不滿半年時的事。

你覺得他們的父母很無情無義嗎?事實上我剛跟雙胞胎他們扯上關係時也這麼覺得,但現在卻不那麼想了。我猜想他們的父母在養育著對酒瓶組合般的雙胞胎時,可能發現再繼續下去,自己的人格會因此而錯亂,所以才會逃家而去吧。因為這對雙胞胎兄弟實在是乖巧可愛得不得了呀!

我的本行是小偷,也可以說是職業竊賊。當然這種職業是不會登記在電話簿上的。為了能在社會上有個說得出口的、拿得出去的名分,我需要一個空頭職業。因此已經停業的律師柳瀨老大便成了我表面上的僱主,老大所擁有的那家小巧事務所就成了我的上班地點。柳瀨老大事務所掛著一塊笑死人的招牌,上面寫著:「承攬解決各種人生的煩惱」。不論是國稅局的查稅員、出租辦公室的業者還是經過的路人抬頭看見那塊招牌,心中一定會想「大概是徵信所還是偵探社吧」。

所以呢,我身為柳瀨老大事務所的員工,職銜就叫做「調查員」。本來偷竊之前就必須做很多調查,因此這也不算是天大的謊言。而且在我的本行里,老大也是我的靠行對象,儘管我不是他的「員工」,但我們之前存在著契約關係也是事實。除了我之外還有幾位同業,也是靠著老大提供的咨訊做事,事成之後依照契約與老大分享報酬。然而我從來沒有跟他們碰過面。

我的前言說的太多了。我會遇上今出新町的雙胞胎,就是在我做那種事的時候。說得清楚一點,我因為在行竊的過程中出了點差錯,被他們救了起來。可是撿回一條命和不必再受囹圄之苦的代價是,小偷的身份曝光了,還差點被兩兄弟威脅「要不我們去報警,你願意嗎?」最後的結果是我必須答應賺取生活費給他們,因為他們被父母棄養了。

同時我還答應,當他們覺得有「父親」存在的必要時,我就必須代替他們失蹤的父親出面。奇怪的是,兩兄弟的遭遇居然引不起社會的關心,沒人把他們當棄養兒看待,而他們自己也希望能安安靜靜地過日子,所以當有像這次的家長會、社區的集會時,就必須要有「家長」出面處理。

這個時候的我就很好用了。因為是新興住宅區,街坊鄰居之間幾乎沒有交情;加上他們父母都在上班,在東京都內也租了房子,只有周末才會回到今出新町的家,因此我取代他們父親的角色,幾乎沒有被人看穿的危險。

不過有一點我可要先說清楚,以我的年紀要有國中一年級的兒子是太年輕了。雖然就生物學的觀點,我有那麼大的孩子並不足為奇,但從社會習俗來看,我才剛滿三十五歲,就已經擁有即將十四歲的小孩,畢竟是罕見的例子吧。

可是雙胞胎走到哪裡都愛亂叫我「爸爸」。而且就算沒有什麼必要,也還是常常要求我行「父親」之實。我堅持不肯透露家裡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他們沒辦法只能與柳瀨老大的事務所聯絡。打完那通「參加家長會和教學觀摩」的無理要求的電話後,再發現老大事務所里那個塞在牆角、滿是灰塵的大型機器居然是傳真機時,更是嚇了一跳。看到那台傳真機還能運作,簡直是感動莫名。

我甚至擔心NTT是否能確實掌握這裡有台傳真機正被使用著,但其實是我多慮,因為老大的電話線路很可能都是偷接的。

傳過來的是雙胞胎手寫的傳真。

「看來您今天是不會來了。」

「我們很失望。」

「如果明天也不來的話,」

「就不能好好商量了。」

「那就連馬賽魚湯,」

「也吃不到喲。」

「家長會和教學觀摩,」

「是在後天,星期五。」

「一定要來喲。」

「在您來之前,」

「請先想想,」

「要如何填寫這張問卷。」

「我們會將問卷傳過去。」

真是講不聽得小鬼,連寫信也是一行一行交替著寫。

「是嗎?你能分辨他們兩個的筆跡嗎?」柳瀨老大問我,「我怎麼看筆跡都一樣。」

「你該不會是老花眼鏡度數不夠了吧?」我說,「小直的字,有稜有角的,一筆一划勾勒得很清楚。小哲就比較隨性,你看,不是一目了然嗎?」

老大重新調了一下眼鏡,仔細盯著傳真看,然後又搖了搖頭,並露出大門牙竊笑。儘管都已經是七十五歲高齡了,牙齒全都是真的,光憑這一點就知道他很不簡單。

「你果然是他們的父親嘛。」

「開什麼玩笑。」

「人家說,沒有父母,孩子也會自己長大成人,但是沒有小孩,父母是不會有所成長的。你越來越成熟了。」

我懷疑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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