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編 9、硬伙企業

北京安定門外的地壇是明朝修建的,當時叫方澤壇。方澤壇西門外的官街叫泰折街,即如今的安定門外大街。明朝的時候,商人們在官街旁搭了一些棚子做生意,按照現在的說法,那就是臨時建築。同今天一樣,這些臨時建築隨時面臨著被官府拆除清理的風險。

按照嘉靖之後的慣例,明朝的皇帝冬至祭天,夏至祭地。崇禎十三年陰曆五月三日為夏至(1640年6月21日),陰曆四月二十日,司禮監太監派了兩個宦官到工部營繕司,向該司主管道路的楊所修主事(近似如今的處長)傳達指示,凡皇上所經之處,排棚、接檐、榥竿等一律拆除,以肅觀瞻。楊主事向各坊(近似如今的街道委員會)發出通知後,擔心執行不力,又親赴現場督辦。

據楊主事說,儘管都市之中居處鱗集,大家還是遵守規定拆除了臨時建築。但是,在方澤壇泰折街的牌坊對面,偏偏有一座高架脊棚,侵佔官街,棚上有黃紙大書:「司設監堆設上用錢糧公署」。

這幾個字,在當時人看來非同小可。司設監是皇宮內廷的二十四衙門之一,專管御用的儀仗帷幕等物,黃紙上也寫得明白,這裡堆設著皇上用的東西和錢糧。有此一紙坐鎮,誰還敢動這棚子一根毫毛?

但是楊主事又說,他進去看了,裡邊並沒有堆放「上用錢糧」,只是一家開張的燒酒雜貨店,店主是鋪戶趙二。所謂鋪戶,大體就是如今的工商個體戶,他們無權無勢,是太監、官吏和衙役們敲詐勒索的常規對象。

就在楊主事在棚子里追問店主的姓名身份的時候,一位宦官挺身而出,神態倨傲地反問楊主事是什麼身份,同時又亮出了自己的身份:司設監管理官陸永受。陸太監宣稱,這棚子就是為聖駕往返準備的,如果拆除,萬一皇上怪罪下來,誰來負責?

楊主事並不好嚇唬。他和顏悅色地請陸永受寫下自己的姓名和職務,然後勸說他不要插手此事,最後硬是不買太監的賬,逼令趙二立即拆除高架脊棚。楊主事有備而來,身後又有衙役助威,說拆便拆,哪裡肯與趙二羅嗦。

以上故事出自楊所修自己抄錄的劾太監題本,見於(清)姚元之的《竹葉亭雜記》卷二,我的轉述近乎逐字逐句。至於趙二與太監究竟是什麼關係,趙二的那張黃紙是怎麼弄來的,陸永受掩護趙二的動機何在,原本並無說明,我也無從考證。不過,姚元之在《竹葉亭雜記》卷七中又講述了另外一個故事,可以為我們的推測提供一個參考。

姚元之說,聽說明朝在嚴嵩當政的時候,「凡質庫能得嚴府持一帖往候者,則獻程儀三千兩。蓋得此一帖即可免外侮之患。」

這裡需要解釋兩句。嚴嵩是大名鼎鼎「奸相」,地位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為人陰險,無人敢惹。質庫是從事抵押貸款業務的當鋪,這個行業在唐宋時代便相當發達了——別看老也長不大,我國金融資本家的歷史居然悠久到一千多年。而所謂程儀,則是明清流行的禮節或陋規的一種,即以路費的名義送上的禮物或賄賂。那兩句古漢語的意思是:如果能讓嚴府的人持嚴嵩的名片來拜訪一次,當鋪願意獻上三千兩銀子作為路費。

三千兩銀子是什麼意思?在嚴嵩當政時代(1550年前後),一兩銀子能買兩石大米 ,依據糧價折算,這筆銀子相當於今天的一百多萬人民幣。這個數太大了,即使從北京到南京坐馬車走一個來回,也用不了這筆錢的一個零頭。那麼,這筆錢的整數部分究竟買了什麼呢?姚元之說了,買的是「免外侮之患」的能力,也就是消災免禍的保險單,更準確地說,是通過賄賂弄來一張嚇阻豺狼的虎皮。漢語中找不到描述這種交易的體面辭彙,「程儀」二字雖有「以點蓋面」之嫌,古人在遣詞造句時的苦心卻不難理解。

姚元之說他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親眼見過這張虎皮。那是一張五寸長的紙片,滿滿地寫著「嵩拜」兩個顏體字。南京「松茂」號當鋪把這張虎皮當作古玩收藏。遙想當年,嚴嵩顯赫一時,大小官員的前程甚至生死都在其掌握之中,而他又是一個睚眥必報的傢伙,某官吏看到這張帖子會有什麼想法?他當然有理由推測,這家當鋪或許與嚴嵩有金融往來關係,至少能與嚴府說上話,當鋪有如此硬的關係,還是不要敲詐勒索為妙。

嚴嵩晚年失寵,威風不再,那張虎皮嚇唬人的有效期最多不過二十年,每年分攤的嚇唬費高達五萬元人民幣。這五萬元花得值嗎?即使可以有效地嚇阻豺狼,嚇得住狐狸或豹子嗎?

我在段光清的《鏡湖自撰年譜》上讀到過一個向當鋪勒索陋規的故事。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段光清在浙江省寧波府慈溪縣當知縣,遇到了三件要花錢的事:一是寧波新知府到任,二是浙江巡撫(省府一把手)到寧波閱兵路過慈溪,三是浙江學政(主管教育的副省長)到寧波監考途經慈溪縣境。遵循潛規則,縣裡照例要掏錢意思意思,偏偏縣財政緊張,拿不出錢來。財政方面便向段光清請示,說慈溪有一個慣例,城鄉各當鋪此時都要幫貼費用,是否發文催促一下?

段光清說,此等陋規,怎麼能發公文呢?你等去和他們好好商量,各當鋪自願幫貼,我便接受。如果不肯幫忙,你也別多說什麼。

好好商量的結果,各當鋪果然「自願」掏錢,「幫貼公費數千串」,相當於上千兩銀子,而且不留文字。

我覺得我們的祖先說話特別高明。用現在的表達方式,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就是亂攤派嗎?但是仔細品品人家的措辭,「幫貼公費」——行為的主動發出者一舉從索取方變成了掏錢方。在「公」字面前,人家「自願」,表現出很高的覺悟和境界,這能和攤派搭界嗎?幫貼不是攤派。群眾的自覺行動,怎麼能叫攤派?

俗話說:「滅門的知縣,破家的縣令。」意思是縣令可以合理合法地把子民折騰到傾家蕩產的地步。掌握了如此手段的縣太爺和顏悅色地來了,找你商量「幫貼公費」的公事,而且又不是找你一家,公費的去向又那麼尊貴,一個開當鋪的,即使身上披著虎皮,真有膽量拒絕嗎?畢竟那張虎皮不過是一張皮,並不是真虎,連「為虎作倀」的「倀」也不是。這「倀」也不知用什麼手段從主人家弄出來一張名帖,賣了三千兩銀子,一旦真鬧出事情讓老虎知道了,他能有好果子吃嗎?我在後邊還要接著開頭的故事講陸太監把事情鬧大後的情況,諸位自會發現「倀」們鬧事也是有風險的。更要緊的道理是:當鋪方面不過買了一張虎皮,只出了一張虎皮的價錢,並沒有提出售後服務的要求,也沒有支付售後服務的費用,難道可以指望倀們學雷鋒嗎?

這就是說,那家當鋪每年花費五萬人民幣,買來的並不是全保險,而是部分保險的可能性。至於這可能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成為現實,還要看豺狼狐狸方面的後台、膽略和智慧。我們所能確信的只有一點:當鋪方面最了解自己的生存環境,他們的這筆投入,應該低於因官員敲詐勒索而造成的損失的預期值。

除了嚇阻作用之外,虎皮會不會有助於擴大市場份額呢?如果有這種作用,價值評估就要引進新的因素。不過,根據我的當代生活經驗,生意做得好壞,與虎皮的關係不大,忽略不計也罷。我認識的某些朋友,就在自己公司里掛著某首長的題字,或者掛著與某領導的合影,或者給自己的公司找了頂紅帽子,據我所知,這對他們的產品競爭力並無幫助。我在某些賓館飯店裡也見過這類當代虎皮,作為一個消費者,我知道這東西對我的選擇並無影響,或許還有一些宰客欺客的負面擔心——老虎總是可以引發這種擔心的。

其實,不僅在古今中國,披虎皮的策略在整個生物界都是很普遍的,因為那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行為生態學上有一個詞:「擬態」——明明是沒有毒的蝴蝶,偏要長成有毒蝴蝶的模樣;明明是低毒性的蝴蝶,偏要長成劇毒蝴蝶的模樣。有毒的昆蟲往往色彩張揚,不但不肯偽裝隱蔽,反而生怕捕食者認不出自己。錢商和鋪戶在市場上買進賣出,和氣生財,並無可靠的加害能力和防禦手段,可以類比為無毒物。官員和太監可以影響行政,調動合法暴力自衛或者害人,不妨比喻為毒物。

在自然界的擬態關係中,模擬者是佔了便宜的。它們無須自己製造毒素,節省了資源,又獲得了近似毒物的安全度。在人類社會中,模擬者要佔這個便宜,就必須分肥。鋪戶和錢莊老闆每年要拿出部分利潤,從不好惹的人手裡買一身不好惹的裝扮。

按說政府應該保護他們不讓人欺負,國家已經徵收了稅費,官吏們也從國家領取了俸祿,這種私下的二次分配在名義上不應該存在。實際上這套規矩卻很流行,因為欺負人的人通常就是官府中人,或者是官府支持的人。而且,三千兩銀子的開價表明,私下規矩的分寸相當精確。同時也表明,商人的安全很稀缺,父母官的恩情很昂貴,整個政府則既無能又昂貴。這種昂貴將抑制甚至阻塞一個新方向的摸索和進展,遏制一個在今日社會分工中極其重要的集團的成長。

當楊主事扯下黃紙,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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