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編 5、縣官的隱身份

(明)隆慶三年(1569年),海瑞寫下了一項重大發現。如果套用孟子的比喻,「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那麼,海瑞發現的不過是那一車柴火。奈何人們習焉不察,日用而不知,無人繼續闡發,竟使這項發現埋沒至今。

為了這車「柴火」免遭輕視,請恕我繞個圈子,先從這項發現的來歷說起。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海瑞在福建省南平縣當教諭(近似縣教育局局長兼官校校長),寫了《驛傳申文》和《驛傳論》。驛傳近似現在的招待所兼郵政局,與教育並無關係,但是海瑞見那些往來的官員及其親友在招待所橫吃橫喝,用夫用馬,巨額負擔竟逼得百姓投河上吊,實在不忍不說話。他上綱上線地寫道,地方官為了獻媚於人,而使小民投河上吊,這是為媚人而殺人。

海瑞說,從正式規定和建國初期的實踐看來,百姓負擔根本不至於那麼重。他呼籲復古,嚴格照章辦事。他說,地方官認為照章辦事就會「不安於位」,就要丟烏紗帽,這是不正確的。他還舉出兩個例子,證明削減一些招待費未必影響仕途升遷。

寫下這些話的時候,海瑞43歲,進入官場不過兩年,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也不夠深切全面,甚至有「站著說話不腰疼」之嫌。三年後,海瑞出任浙江省淳安縣知縣,他有機會躬行自己的主張,嚴格照章辦事了。

照章辦事是什麼意思?譬如,按照當時流行的常規,顯要官員路過淳安,大概要用接待費二三十兩銀子,以糧價折算,在人民幣六七千元上下 。如果巡撫(近似省委書記)路過淳安,接待費要用去銀子三四百兩,將近十萬人民幣。而按照海瑞遵循的章程,一般官員的伙食費、下程路上的伙食費、下程用船用夫,合計不過五六錢銀子,約一百四五十元人民幣。如果上司駕到,另加一隻鵝、一隻火腿,市價二錢銀子,再補充五六分銀子的蔬菜,合計不過二百元人民幣。中央的部級離退休幹部路過,也按這二百元的標準辦理 。海瑞說,這個標準足以保證客人吃得可口了。後來海瑞自己當了巡撫,以身作則,只接受一般官員一百四五十元人民幣的接待標準。

從六七千元砍到一百四五十元,從十萬元砍到二百元,將上司的既得利益砍得只剩一個零頭,這就是海瑞的照章辦事。這種章程,誰看了都知道要惹是生非,果然,海瑞在淳安當知縣的四年里頻頻惹事,其中還有兩個故事上了官修《明史》。

第一年。 總督(近似省委書記兼軍區司令員)胡宗憲的公子路過淳安,被淳安驛丞(近似招待所所長)的接待方式激怒,將所長倒吊了起來。

這個故事在《明史·海瑞列傳》中寫得很簡略,《海瑞集》的正文中又不見記載,我也鬧不清楚胡公子究竟指望著什麼,又遭遇了什麼。按照海瑞堅持的章程,官員的公子根本就沒有資格享受公家的驛傳服務,不過淳安驛丞未必有膽量拒絕服務,他很可能按照一百四五十元的標準接待了胡公子。二百元的標準是給總督巡撫一級的,胡公子恐怕享受不到,即使享受到了也難免動怒。據說胡公子載著地方官一路孝敬的數千兩銀子,從數量和路程推斷,各地是按照副省級一二百兩銀子的老規矩接待的,依照這種舊規,當地長官還要出面宴請和出城迎送。到了淳安,海瑞這個七品芝麻官不但不迎送不宴請,期待中的一二百兩銀子也降格為五六錢,叫有自尊心的人如何不怒?

公子大怒,海瑞也大怒,下令將胡公子關押起來,銀子沒收,上報胡總督,說您在通知中明確指示不許大操大辦地搞接待,現在卻有人冒充您的公子招搖撞騙。海瑞請示如何處理,鬧得胡總督有苦說不出。

第二年。直接領導海瑞的嚴州知府批轉了鄰縣的申請,要求淳安協助分擔一些驛站費用,海瑞拒不領命。

海瑞說,建德縣的驛傳負擔確實比我們淳安重,我們縣每丁負擔四五兩銀子,建德縣每丁負擔九兩,他們想「分害」是有道理的。但是,海瑞說,我已經把淳安原來的每丁四五兩壓到了每丁二錢五,這是上司和過客的非分所得,我們能減,建德為什麼不能減?建德縣想減輕負擔,應該先從這裡下手,而不應該自己不做努力,先向我們伸手。

拒絕了鄰居之後,海瑞又把上司的常規攤派頂了回去。

淳安縣屬嚴州府管轄,府里接待過客,饋贈人情,最終都出在各縣,其數字自然遠遠超出明文規定的標準。但是,海瑞偏偏和上級領導較真,不折不扣地按正規標準執行。解送至府後,韓知府拒收這筆不足慣例之數的銀兩,同時引用孟子「順天者存,逆天者亡」的教導勸海瑞讓步 海瑞將這筆打回來的銀子再次解送至府,不肯增加一絲一毫。他說,孟子講的屈從權勢,那是戰國時代的情況,如今聖明在上,我輩又都是知禮義的讀書人,你的權力和才幹也足以砥柱中流,為什麼還要行此「非禮之禮、非義之義」?難道想製造一個「無道之天」么?

憑良心說,海瑞以「聖明在上」詰難韓知府,很有些強詞奪理。當時嘉靖皇帝已經十餘年不上朝,著名奸臣嚴嵩當政,賄賂狼藉,哪裡有什麼「聖明在上」?數年後海瑞上疏罵皇帝,說天下人早就不認為陛下正確了,還勸皇帝痛改前非,可見他並不是不知道。知道還要裝傻,用讚頌最高領導的話堵知府的嘴,這就不是切磋討論的態度,很難讓人家心服口服。當然,不與知府切磋討論也是可以理解的,爭論輸了就應該多交錢,海瑞不肯多交。

順便再提一句,海瑞借用孟子的話「非禮之禮、非義之義」來形容的東西,正是我努力描繪的潛規則。此時的海瑞已經明白了,他抵制和對抗的並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犯罪行徑,而是另外一套規範著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且獲得雙方認可的義禮體系。海瑞強調了這套規則與正式規則的不同,但是他還沒有找到一個簡明概念。

第三年。嘉靖三十九年三月(1560年),鄢懋卿以都御史總理鹽政的身份南巡,將要路過淳安。都御史的地位近似中紀委第一書記兼監察部部長,總理鹽政意味著他還負有財政部副部長的特殊使命。當地很少見到這等中央首長,但人人都明白這既是升遷的機會又是倒霉的關口,於是,一場巴結討好的競爭開始了。

鄢首長出巡之前,特地向前方各站發了通知,說自己「素性簡樸,不喜承迎。凡飲食供帳,俱宜儉樸為尚。毋得過為華侈,糜費里甲。」還說:「方今民窮財盡,寬一分則民受一分之賜,務宜體諒。」話說得很是懇切。然而,我們祖先私下辦事,總以潛規則的標準揣度人,並不信賴仁義道德。地方官好像根本就沒有聽見鄢首長的聖賢話,到處大擺酒席,山禽野獸,每席都價值三四百兩銀子(約十萬人民幣),供帳之華麗,連尿壺都是銀的。而鄢首長也不負眾望,好像根本就沒說過那些聖賢話,十萬元一席地一路吃將過來。地方官員的消息極是靈通,早派人打探清楚了各地的接待標準和菜品,自己這邊則先從什麼地方墊出一筆款子,花樣翻新地策劃討好辦法。

這時候,海瑞向鄢首長稟報,說首長的指示非常好,而我們得到的探報卻完全相反。現在府縣都怕因供應不周而得罪,極力買辦,整得百姓嗷嗷叫,我怕您因不了解情況而後悔,特此彙報。

鄢首長接到海瑞的信,臨時決定繞開淳安,嚴州府諸位領導見首長去向突變,連忙打聽,知道原委後大恐,將海瑞召來罵道:「不大點的官,好大膽子!」後來,中央首長似乎倒沒說什麼,但是首長的部下,巡鹽御史袁淳看不下去了,表示要替領導出這口氣,便找茬參了海瑞一本。按照常規,被御史(近似中紀委的處長)揭發的官員要避位待罪,臨時下台,但是海瑞偏不下台,他寫了一份請示報告,說自己上對得起君,下對得起民,沒什麼罪,如果需要我離職聽候處理,請派人來辦正式交接手續。 ——如果不是厚著臉皮不讓位,海瑞也算下過一回台了。

嘉靖四十年(1561年),海瑞49歲,到了一個任滿升遷的關口。這年七月,他因為迎送不遠,供應不豐,有吩咐不唯唯應,再次得罪了巡鹽御史袁淳。袁御史討厭海瑞對領導缺乏熱情的那股勁,啐罵道:「你現在就想學府官的派頭,還早!還早!」 袁御史在海瑞的《給由申文》上批駁說,剛剛呈上給由,便擺出了一副陞官的架勢,「倨傲不恭,不守安分」。考察不予通過。

本來,已經內定海瑞升任浙江省嘉興府通判,官階從正七品升為正六品,經袁御史這麼一鬧,海瑞平調江西興國,到一個更窮的地方繼續當知縣。

我不厭其煩地敘述這些陳年舊事,因為這些故事從不同方面體現出過客權利的真實邊界。過客的權益不僅可以直接表現為他們的要求和勒索,間接地表現為同級或同事的討好競爭,還可以表現為上級機關的財政提取,表現為兄弟單位的協助申請,表現為部下挨打犯難,甚至可以表現為關於儒家經典的哲學爭論。

在這些一對一的具體關係中,任何一點不合作,任何一點冷淡和逃避,任何一點冒犯,都可能得罪某個權勢者,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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