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編 十二、白員的勝局

官家的一個名額,總要由六、七個人共用。現代人會稱這些人為「超編人員」,超出三、五成不妨如此稱呼,如今多餘部分是正額的五、六倍,這些人及其所屬的集團要叫什麼名字呢?

【正名】

二○○二年春節期間,我閒翻顧炎武的《日知錄》,忽然被一句話觸動,心中大震,繞室疾走,浮想聯翩。下邊抄錄這段話:

一邑(縣)之中,食利於官者,亡慮(大約)數行人(古軍旅一行為二十五人),恃訟煩刑苛,則得以嚇射人錢。故一役而恆六七人共之。➊

這裡描繪了一種常見現象:官家的一個名額,總要由六、七個人共用。那麼,我問自己,這多餘的五、六個人及其所屬的集團叫什麼名字呢?

現代人會稱這五、六個人為「超編人員」,古代則把多餘的公家人稱作「冗員」。超出三、五成不妨如此稱呼,如今多餘部分是正額的五、六倍,究竟誰超誰?誰是誰的「冗」?最不像話的是:「超編」和「冗員」一樣,都特別強調了這個集團的附屬性質,似乎他們只是贅肉,沒有腦袋和四肢,不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利益主體,沒有自己的追求和生命,竟不肯從正面給人家起一個名字。這樣做有助於掩飾重大問題,卻很不公道。

其實,描述這個集團的文字並不少見,各個分支的學名和諢名也傳下來不少,例如「傳奉」「小書」「白書」「幫虎」「小牢子」「野牢子」「白役」等等。其中較有概括性的是「白役」。「白」可以理解為白丁或白幹,非官身而做官事,不領工資而做官事,這就是白役。《漢語大詞典》將白役定義為「編外差役」。

我國古代官府的幹部職工分為官、吏、役,「白書」單指編外書吏,見於清代四川巴縣檔案➋,詞典和正史上都查不到。「白役」一詞流行稍廣,卻偏指差役。這兩個詞中都沒帶官員的位置,很不尊重領導。為了彌補這個缺陷,我們不妨依據「白役」和「白書」的造詞法➌,生造它一個「白員」。「白員」是白役和編制外官吏的統稱。

我有一個猜想:中國歷代興衰,與這個未曾命名的社會集團有密切的反比關係——白員興則社稷衰。而且,歷代都不缺少明白這個道理的人,卻又根除乏術,屢戰屢敗。在為這個猜想求證的過程中,我發現自己做過五、六十條與白員相關的筆記,又幾十次上百次地視而不見,與這個規模超過官吏集團的龐然大物擦肩而過,真所謂「有眼不識泰山」。這回不能再讓它溜了。

【朱元璋的發現】

洪武十九年(一三八六年),松江府的吏卒違法害民,都察院窮追根由,揭露出一個特殊群體。

都察院近似如今的監察部。松江府位於今日的上海市松江縣,下轄上海縣和華亭縣。如果以當政年頭計算,洪武十九年相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九六八年,正是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年代。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幹勁十足,試圖建立一個乾淨的社會,在審案子的時候講究「瓜蔓抄」,刑訊逼供,內查外調,最多時一個瓜竟能牽扯出二萬多個大瓜小瓜。這次在松江府順藤摸瓜,又牽扯到蘇州府,結果發現了一個兩千八百七十一人的害民集團。

朱元璋詳細描寫了這個發現。他說,松江府有一批不務正業的人,專門依附衙門裡的役吏皂隸,藉官府之威害民。這些人自稱小牢子、野牢子、直司、主文、小官、幫虎,僅松江一府就有一千三百五十名,蘇州府還有一千五百二十一名。

朱元璋說,這些人不知農民的艱辛,農忙時下鄉生事。芒種正是栽種季節,他們拿著官府批文找到農民,從水車上把人鎖下來,或者從農民手裡奪下秧苗,鎖人出田➍。

朱元璋還詳細剖析了「牢子」(近似如今的獄警)職位上的內幕。朱元璋說,牢子分三等,有正牢子、小牢子和野牢子。正牢子是編制內的正役,小牢子和野牢子都是不務正業之徒,這樣的人僅松江府就有九百餘名。

皂隸(衙門內的差役,近似如今的法警和刑警)的職位上也有玄機。編制外的皂隸叫「小弓兵」和「直司」。小弓兵大概相當於皂隸職位上的臨時工,直司的地位排在小弓兵之後,可能屬於二等臨時工。當時的政府工作人員似乎也像如今一樣,位子坐穩當了,就想把髒活累活交給臨時工做。臨時工幹久了,位子也坐穩了,又會招徠和支使二等臨時工,同一職位上就可以形成三個等級。

正吏的職位上也有編外人員,朱元璋提到過「主文」和「寫發」。我無法確定這些人的數目和身分等級,但從清代巴縣檔案看來,同一職位上也存在三個等級。四川巴縣的正吏(典吏)不過十五名,一等臨時工(半正式工)「經書」常有二百多人,二等臨時工「清書」和「小書」是經書的徒弟,統稱白書,數目與師傅相近➎。

朱元璋說,這些人不務士、農、工、商這四項正業,也就是說,不屬於上述四大社會集團。那他們屬於什麼集團呢?朱元璋將他們統稱為「幫閒在官」之徒。這個「閒」字用得好。本來官吏和衙役集團已經滿額了,日子過得頗閒在,他們偏要去幫。不過「幫閒」二字在明朝以前已經有主了,專指那些幫助闊人消閒的門客,朱元璋創造的術語未能普及。

朱元璋逮捕了這個害民集團的二千八百七十一人,但他認為並沒有抓乾淨。據他估計,「若必欲搜索其盡,每府不下二千人。」

明朝初年松江一府二縣,不過三個衙門,如此平均下來每個衙門就有六、七百位白員。明朝一個縣的正式官員不過四、五位,再加上十幾位吏,縣級衙門的「經制」名額不過二十左右,此外還有約二百名額設衙役➏,而「幫閒在官」的人竟然超過這個數字的三倍。

顧炎武說「一役而恆六七人共之」,說的是明末。明初吏治森嚴,腐敗不那麼嚴重,白員為正員的三倍。我在李昌平《我向總理說實話》一書中看到,二○○○年,湖北監利縣容城財政所的正式編制為三十多人,實際工作人員一百四十多人,編外人員是編內人員的三、四倍➐。不如明初,卻好於明末。

【趕盡殺絕】

面對白員集團,朱元璋的反應極為兇狠,殺手疊出。

朱元璋說,竟有官員敢在朝廷法令之外巧立名目,起用閒民當「幹辦」和「的當」。官員擅自起名,閒民擅自承當,這是亂政壞法,罪當處斬。今後捉拿進京,官員和閒民一概斬首於市。

沒過多久,朱元璋就覺得僅僅砍當事人的腦袋不解氣了。他說:如今的官府故意違反法律,濫設無藉之徒。這些人自稱「的當」、「幹辦」、「管幹」,出入城市鄉村,禍害百姓比虎狼還厲害……今後再有敢這麼幹的,「的當」本人、「管幹」本人、「幹辦」本人,連同政府官吏,族誅。

滅族?滅族。《大明律.吏律.濫設官吏》規定,對濫設編外人員的官吏,最重處罰是杖一百、徒三年。明朝立法嚴酷,已經比唐朝規定的徒刑增加了一年。至於鑽營濫充者,《大明律》規定杖一百、遷徒。容留(錯誤輕於濫設)濫充者的官吏,最多杖一百,不判徒刑。朱元璋竟不加區別,一概滿門抄斬。

朱元璋不僅立下嚴刑酷法,還發動群眾保障實施。

《大誥續編.吏卒額榜》第十四規定:今後,各省、府、州、縣衙門的官員,必須把應役皂隸的名額張榜公告,讓民眾知道。公告最後還必須聲明:「除榜上有名外,餘有假以衙門名色,稱皂隸、稱簿書者,諸人擒拿赴京。」

為了鼓勵百姓替他捉拿白員,朱元璋懸下重賞:

「所在鄉村,吾良民豪傑者、高年者,共議擒此之徒,赴京受賞。若擒『的當』人一名,『幹辦』人一名,『管幹』人一名,見一名賞鈔二十錠。的不虛示。」

洪武十八年的二十錠等於一百貫錢,如果不考慮次年出現的通貨膨脹,這筆錢可以買到七、八千斤大米,價值一萬七、八千元新台幣,似乎比務農的收益高。

後來朱元璋又提高了賞格。《大誥續編.閒民同惡》第六十二規定:閒民私下擅稱名色,與官吏共同禍害老百姓的,族誅。如果被害人告發,將犯人的家產賞給首告人。有關官員淩遲處死。

《大誥》是朱元璋親自處理的各類案例的彙編,其地位相當於「文革」時期的最高指示。《大誥》像《毛主席語錄》那樣發行全國,朱元璋要求人人學《大誥》,家家戶戶有《大誥》,這就在全國城鄉撒下了天羅地網。

如果把這種局面比喻為一盤棋,那麼,延續千年的棋局上出現了朱元璋的新殺著。除了皇帝之外,對局者還有白員集團、百姓和官吏集團,且看他們如何動作。

【當白員的利害計算】

知道了在衙門「鑽營濫充」的法律風險,還應該理解鑽營的實際好處。

《儒林外史》開篇就寫到幾位衙役,百姓尊稱其為「老爹」,能和他們一起喝回酒,便是值得炫耀的光榮。他們的真實收入,據《儒林外史》第二回對一位快班衙役(近似刑警)的介紹:「李老爹這幾年在新任老爺手裡著實跑起來了,怕不一年要尋千把銀子!只是他老人家好賭,不如西班黃老爹,當初也在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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