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爸爸的情人

車子從香港往廣州駛去。昨天下過一場大雨,一路上有些顛簸。秦子魯蜷縮在車廂里,連日來忙著新唱片的宣傳工作,他這兩天只睡了幾個小時,現在還得趕去廣州出席一個簽名會。

他撥了柯純的電話號碼。電話鈴聲響起,那邊沒人接。他等了很久,眼睛都累得睜不開了,朦朦朧朧之間,聽到柯純的聲音。他聽到她在電話那一頭叫了好幾聲,他很想回答,但是身體已經不聽使喚了,他睡著了。

不知道過了多少時候,有人輕輕拍拍他的肩膀。他張開眼睛,看見他的助手。

「我睡著了嗎?」

「過了羅湖不久,你便呼呼大睡,電話還放在耳邊呢!」助手說。

他這才知道,柯純的聲音並不是夢中出現。他想再撥一通電話給她,可是,時間已經不容許了,簽名會場外面,一大群歌迷在等他。他理理頭髮,抖擻精神走下車。

簽名會結束之後,他們匆匆回程。天黑了,司機開得比較慢。他調底車窗,外面有點冷,他打了個寒顫,把窗子關上,打了一通電話給柯純。

「今天下午的時候,是你打過來嗎?」柯純在那一頭問。

「嗯。」

「那你為什麼不說話?」

「等你接電話的時候,我睡著了。」

「對不起,我剛剛離開了座位,聽到鈴聲才跑回去接電話,卻沒有人回答。你在哪裡?」

「正在廣州坐車回來。我們待會見面好嗎?」

「嗯,我在家裡等你。」

「你看什麼?你開車的時候應該看著前面而不是看著我啊!」她在他的車上微笑著說。

「知道了。」他轉過頭去,專心開車。

在娛樂圈,他有機會見到許多漂亮的女孩子。但是,柯純就是不一樣,她有一種屬於靈魂的東西。她的童年和少年的故事裡,也有他的故事。他的故事裡,同樣有她。這個世界上,沒有第二個這樣的人。

「你瘦了。」她說。

「你找到工作了嗎?」

「上次在電話里不是告訴你嗎?榮寶介紹我去一家電訊公司工作,上班都快一個月了。」

「喔,對不起。」

她有點沮喪,「沒關係,反正我們很久沒見面了。」

「你以前沒這麼小器的。」

「你是說多久以前?」

「小時候。」

「我一向也很小器的!你不記得我連搬家也不告訴你嗎?」

「你記不記得我們以前做過的事?」他把車停在路邊,說。

「我們一起做過很多壞事,你是說哪一件?」

「你當時像一條殭屍!」他咯咯地笑。

「你也好不了多少!竟然在重要關頭跑去刷牙!」她說。

就在那一瞬間,他俯下身在她的唇上深深吻下去。

「你從沒吻過別人嗎?」他問。

「誰說的?」

她不肯承認,這些年來,她只吻過他一個人。許多年後的今天,她竟然還是像殭屍一樣,她真痛恨自己。下一次,她決不會這樣。當她朝他看的時候,他坐在駕駛座上,合上了眼睛。她以為他在陶醉,可是,過了很久,她終於發現他睡著了。他竟然就這樣睡著了。她憐惜地撫撫他的臉,他實在是太倦了,她不忍心叫醒他。

她就這樣在車廂里待著,不知不覺已經天亮了。朦朦朧朧的時候,有人在她頭上吻了一下,她張開疲倦的眼睛看見他,他抱歉地微笑。

「我要去電台,先送你上班吧。」

「我自己坐車好了,你趕快回去吧!」她匆匆走下車跟他揮手道別。

「我今天會有時間,吃晚飯好嗎?」他說。

她點了點頭。

那個晚上,她在小餐館裡等了很久,他的電話沒人接聽。餐廳打烊前,她隨便點了一個雜菜湯,喝進肚子里的卻不知道是什麼滋味。

她從小餐館出來的時候,看到狼狽地趕來的他。她本來還擔心他有意外,看到他好端端的時候,卻反而生氣。

「不需要告訴我理由了!你是大紅人,我只是個平凡的小白領。我的時間太多,你的時間太少了。」

「我忘了黃昏的時候還有工作要做!」

她一邊走一邊氣沖沖的說:「算了吧!秦子魯!我們沒可能的!根本連開始的機會都沒有。」

她眼裡盈滿了淚水。她本來多麼期待這個晚上?她發誓今天晚上被吻的時候不會再像殭屍。

「請你不要再找我了!」她說,「我不是你的歌迷,只要見到你就會發瘋,等多久也甘心情願!我也有我的生活!我也有我的尊嚴!」

「你幹嗎發這麼大的脾氣?」

「難道我應該逆來順受嗎?我才不希罕你!」她激動地說:「如果你真心喜歡一個人,起碼你應該重視她!」

她跳上一輛計程車走了。她不明白自己為什麼如此憤怒,也許,她實在是希罕他的愛,愈是希罕,愈怕自己露底。

他垂頭喪氣地爬上車,漫無目的地在街上繞圈。最後,他來到一幢公寓外面,天知道為什麼許多年後他會回來這個地方。

那一年,爸爸抱著一缸金魚離家出走。爸爸出走的那天晚上,柯純在他房間里。他們吃糖炒栗子,偷偷抽煙、第一次接吻。他以為爸爸會回來的,但他沒有。

秦振孫跟一個大學二年級的女生同居,兩個人住在大學附近一幢租來的公寓里。那個女大學生才二十歲,洋名安妮,年紀比秦振孫小了一大截,幾乎可以當他的女兒。

柯純搬走之後,他一個人寂寞得很。從某天開始,他每天都跑到秦振孫跟安妮同居的公寓來。安妮每天走路回去大學,他悄悄跟在她後面。萬一那天她跟秦振孫一起外出,他便會放棄。他想知道爸爸為了一個怎樣的女人而離開他們。他甚至想過,要是發現她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比如說她還有別的男友;那麼,他肯定會向秦振孫揭發她。

安妮很年輕,她蓄著一頭長直發,有一雙長腿,愛穿短裙喝花花布鞋,常常拿著一個鮮黃色的書包。她走路的時候,會自顧自的微笑,好像在想事情,一副很傻氣的樣子,完全不是他想像中的那種狐狸精。

他就這樣跟蹤了她一個多月。那個早上,他一如往常地跟在她後面,來到一個拐彎處,她忽然跳出來,站在他面前,把他嚇了一跳。

「你已經跟蹤了我很久,你是誰?為什麼跟蹤我?」

他嚇得掉頭夾尾跑了。

隔天,他又再跟蹤她上學。這一次,他故意落後一點,不讓她發現。可是,他畢竟還不是她的對手,在一家速食店外面,他被她逮著。

「你是不是喜歡我?」她朝他促狹地微笑。

他羞得滿臉通紅。那一刻,他發覺她很像一個人。她像柯純,喜歡捉弄他。

「你吃了早餐沒有?」她問。

他搖搖頭。

「來吧!我請你。」

她買了牛奶和雞蛋三明治給他,自己要了咖啡和一個栗子麵包。她把黃色書包放在旁邊的椅子上,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咖啡,看了又看他。他別過臉去,避開她的目光。

「原來你長得很好看,有點像女孩子呢!」她說。

他知道,也許因為如此,她才不介意被他跟蹤。

「你為什麼跟蹤我?」

他低下頭沒回答。

「你不打算告訴我嗎?」

他沒回答。

「那算了吧!」

「你上幾年級?」她問。

他沒回答,只顧低著頭吃三明治。

她沒生氣,咬了一口麵包,說:「你這個年紀只能當我的小弟弟。而且,我已經有男朋友。」

「你喜歡他嗎?」他抬起頭問她。

「不喜歡又怎會跟他一起?」

「你喜歡他什麼?」

她天真地笑了:「喔,你真是人細鬼大。」她啜了一口咖啡,說:「他很可愛!」

他從沒聽別人說過他爸爸可愛。秦振孫在家裡一向說話不多,也沒有什麼幽默感。

「你將來便會明白,當你喜歡一個人,就會覺得他可愛。他的一切,包括他睡覺的樣子,都只能夠用可愛來形容。」

「你們一起睡覺?」他有點生氣。

她尷尬地笑了笑,說:「你妒忌嗎?將來,你也會遇到喜歡的女孩子,你會想跟她睡,而且覺得她的一切都很可愛。」

他望著她,他竟然不恨這個搶走他爸爸的女人,他本來是應該恨她的。

「你為什麼跟蹤喔?」她忽然問。

他愣了愣,以為她早已經放棄了,沒想到她繞個圈再問一遍。

他就是不回答。

她笑了:「那我就認定你是喜歡我了!」

他眨了眨眼,不置可否。

「你要吃栗子麵包嗎?這裡的栗子麵包很好吃的。」她說。

他搖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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