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虎口脫險

他啰唆了一大堆,無非是說自己如何如何厲害,到現在為止抓了多少多少老千之類。他是賭檔里的暗燈,就是負責抓老千的人,抓老千是理所應當的,這叫分內的事。

最後終於轉到了正題上,是要我拿錢賠償,要五萬元。五萬元對當時的我來說不是錢,是數字。我說沒有。他的意思是聯繫家裡或者向朋友借之類的,反正就是要進行賠償。我跟他解釋說自己剛出來找工作,沒有可以借錢的朋友,家裡也沒有電話,聯繫不上。但是人家是混江湖的,又豈能聽我這些理由。

他聽了之後,揪著我,扇了我兩巴掌,然後說:「有本事來這裡出千,就得有本事出得了這扇門。」意思是叫我自己想辦法,然後便出去了,那倆看著我的人討論著一些家長里短的事。我只想跑,我應該可以跑掉的,而且看守的人只有兩個,看準時機還是有機會的,但我的身體好像不太願意支持我的工作,被暴打了一頓之後,身體根本不聽使喚。

沒辦法,只能自己想辦法了。我一直想與那倆看著我的人搭上腔,只有跟他們交流,才可能有機會獲釋。但他倆一直都不主動與我搭腔,如果我直接跟他們說話的話,明顯目的性太強。於是我只能躺在那兒等機會,到晚飯點了,一個人跑出去買飯了,現在屋子裡只剩下我和另一個人,是個跑的好機會,他們卻把我綁了起來。

想來他們干這事的確是很有經驗,且回想起揍我的情形,他們可能還會點功夫。想到這我的心那個涼啊,我在心裡祈禱著,將認識的神都給拜了一遍,連耶穌也發了帖。人在絕望的時候,就喜歡干這種蠢事。過會兒那個出去買飯的人回來了,手裡拎著三份飯。我心想:出老千被抓了還管飯?他將飯遞給了我,我假裝很艱難地將飯接了過來,當時做這個動作也確實挺不容易的,這個大好時機豈能放過,感激地說:「謝謝了!」

那人說,本來關在這裡是不給飯的,但他看我年紀輕輕的,有點像他老弟,便也給我也捎了一盒飯。好啊,這下距離不就近了嘛,說起來我跟他弟長得還真有點像。從他們言談中得知,買飯給我的人叫老許。於是我就借著這個契機,添油加醋地給他講了我的傳記,講得很賣力,只為讓他知道,我沒錢,也搞不到錢,我的處境很慘。這一番聲淚俱下的演說成了此次事件的轉折點。

看樣子是有點見效了,不過他也沒說什麼,另一個人顯然也有點同情我。但老許丟了一句令我寒了好一陣的話,說:「這事我們也做不了主。」我靠,那我不是白說了嘛,虧我還將腹稿組織修改了好幾遍,做不了主你早說,也好讓我講給那個文哥聽啊。不過後來還是出現了轉機,看樣子能扯有時候也是一種優勢。

第二天快中午的時候,那個文哥又來了,老許把他拉了出去,兩人在外邊磨嘰了好一陣。其實老許是在幫我求情,可能文哥看實在是搞不到錢,便也放棄了,但按照江湖規矩,出千的人是要留下點零件的,想來現在四肢健全的我是得感謝那個老許的。

他倆在外頭說完,文哥下了樓,我也不好去問什麼,也不知道是什麼情況,就在那裡獃獃地坐著。過了半個小時左右,來了四個賭場里的人,又把我給塞到了車裡。

車開到了一條比較偏僻的路上,他們把我扔下車,又來了一陣「暴雨」,將我狂扁一頓後,丟下一句「小子,以後不要再讓我們看到你」,然後嘰哩呱啦地說了一些我聽不懂的「鳥語」,便揚長而去。我艱難地抬起頭,記下了這伙雜碎的車牌,心想,等以後有了實力我一定會捲土重來的。如果還有以後的話,我得感謝人家老許。我躺在路上,等待疼痛漸漸緩解。一時我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想著在學校里自在的生活,想起了在家裡舒服的日子,想起了同學、朋友、家人,想到自己現在的處境,想著想著就哭了起來。

過了幾個小時,我爬了起來,懶得去拍身上的塵土,不認識路也懶得去問,自顧自地走著,路上遇到一些生人,至於他們會怎麼看我,我一點也不在乎。

去到賭場出千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了。最重要的一點是21點如何換牌?

以後學到的千術中有一種彈牌手法,是將偷來的牌還回牌堆用的,這種手法可以將牌彈到錢堆里去,也可以將牌彈回牌堆,但有局限性,魔術中也有一種類似的手法叫「鐳射」。

鐳射是將左手一疊牌中的頂牌瞬間彈至右手,不過局限性太大了,只能彈頂牌,只可以彈一張,只能從左手彈到右手。這個手法有一個無可比擬的優勢,那就是牌被彈走的瞬間速度非常快,如果攝像頭不進行高倍慢放的話都沒辦法看清,作為魔術手法的話是很理想的,但是如果用到賭桌上就行不通了,這也是狹義上魔術與千術的區別。

我將那個後來學會的彈牌手法練到了一個新的台階,那是另一種境界,我將那個手法稱為「瞬逝」,意為瞬間消逝。很強的千術手法當然練習起來也異常辛苦,那個手法我花了很多心思,後來也經常用到,用途不僅僅是出千。

後來,我練習到這種程度:只要你給我一點空隙,在抓千的人抓我的一瞬間,就可以將手上的牌處理掉,速度之快,肉眼基本是沒辦法看清的,角度掌控得好的話,攝像頭也可以避過。除非驗指紋,不然打死我我也不會承認自己出千,這樣一來,偷牌也變得更加大膽了。這都是後話。

雖然不識路,但畢竟到那裡有一個多月了,印象還是有的,找了個地方把自己整理了一下之後,回到了租住的地方。當時已經快到晚上了,一天沒吃飯,想著應該要吃點東西,這時候才發現面臨著一個史上最難處理的問題,沒錢了。

翻箱倒櫃地找錢,最後把所有的錢搜集起來,點了點數,其實不用點就能看到,還有十三元五角錢。這是一個讓我終生難忘的數字,從那以後我的錢包里總裝著老版的十三元五角錢。在拐角的飯店裡吃了個飯,沒敢點菜,就加了個雞蛋,花去了兩元五角。

由於一身的傷,晚上的牌局也沒去看,在房間里昏昏沉沉地睡去了。第二天起來,想著要如何管理手上的十一元錢。咱也沒學過理財,只能省著點花,但總共只有這麼點錢,再省也還是會很快花光的,而且現在一身是傷,怎麼去找工作?人家也不會要啊,一看就像個暴力分子。莫非真的要客死他鄉?往後的幾天里,吃飯時想加個雞蛋也成了奢侈。

第四天吃了一元錢的早餐後,還剩下一元錢,心想該求救了,於是找了個電話亭,想給家裡打電話求援。撥通了電話,是打給村裡別人家的,讓他們叫我爸來接電話。過了好一會兒,我又將電話打過去,電話那邊是我老爸的聲音,還沒有等我開口要錢,他便問我情況怎麼樣。我知道他很擔心我,我鬼使神差地回答很好,說已經找到工作了,待遇不錯,讓他放心。

後來聊到了學校的事,爸說學校的人來過了,叫我回家繼續讀書。我已經不在乎了,反正都已經這樣了,就沒答應。其實我多想回去啊,年輕的心就是那麼犟,再說我也沒錢買車票了。

打完電話,那老闆說一元三角錢,我說我只有一元錢,那三角錢會還上的,然後轉身走了,邊走邊哭,邊哭邊想,這下真完了,既沒錢,又沒工作,真他娘的想死了,一了百了。

沒有社會經驗,沒有錢,沒有關係,這可怎麼辦才好。忽然想到可以當點什麼東西換點錢,回家找了找,啥值錢的都沒有。也不多想了,先睡吧,睡醒了也許就有辦法了。

睡到下午三四點,百無聊賴,看到桌上放著一副撲克牌,氣不打一處來,全給扔到外面去了。轉念一想,哎,晚上不是還有牌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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