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賭場出千

來到了賭檔里,沒見到想見的東西的確是很讓人失望的,那種感覺就像約了美女出來見面,見面後卻發現來的竟然是「鳳姐」。不過,子曰「既來之,則安之」,這裡雖沒有正規賭場里的派頭,卻也有不少新鮮玩意,也還是有些看點的。

老楊在玩骰子,那排山倒海般地呼喊聲令人熱血沸騰,於是我自己瞎逛起來,順手拿了個水果,這種地方會給賭徒們提供香煙和水果。我喜歡玩撲克,看到一個人不太多的撲克檯子便走了過去。

前面我說沒有漂亮的女荷官,對此我深表歉意,因為那個派牌的荷官長得很帶勁。我就在那看,看了一會兒大概也了解了是怎麼玩的。那種賭法叫21點,是比較受賭徒歡迎的經典賭法,我也不多作介紹了,用文字表達撲克牌的玩法很費事,而且難以理解。

我大致了解了遊戲規則,心想:我要是在這裡出千的話不知道能不能行?當然,當時只是想想而已,真要到這裡來出千,我感覺還是有點欠妥的,後來也證實了這一想法,那樣做不是欠妥,是欠揍。

他們是在快中午的時候開始賭的,我們也就順便在那裡吃了個飯,菜倒是不錯,還有啤酒。到吃飯時老楊贏了兩千多元,他問我要不要玩兩把,我說不用了,看看就好。老楊也沒多說,迅速解決了手裡的午餐,又到桌子上去搏殺了。我想至於這麼著急嗎,吃飯還趕時間。回頭一想,也是,要有錢的話,什麼時候都能吃到比這好的。

下午就在檔子里左看看,右瞅瞅,看到擺了水果,就去嘗一下鮮,聽到有人歡呼雀躍,也去幫人家喊兩聲,下午就這麼混過去了。晚上和老楊一塊兒回去,車不送到家,有一段路得步行,路上他丟給了我兩百元,算是喜錢。賭錢有一個這種不成文的規定,誰贏了錢,就得給周遭的人一點喜錢,當然只是贏的錢里很小的一部分。

他說贏了五千多元,講著自己在場上如何搏殺,下注是怎麼怎麼的英明神武,我也跟著隨聲附和。他贏大錢,我拿小錢,倆人都高興。我看著自己手裡的兩百元,心裡想著老楊兜里的那五千元,人就是這樣。當然我不是要算計老楊,這種想法是不曾有過的。只是對那個21點的檯子產生了興趣,感覺有種令人莫名的興奮。

回到家裡躺在床上,回想著今天的事情,心想要是找份工作掙到五千元錢,起碼得半年吧,但要是上賭場搏殺的話,也許半天就差不多了,於是作出了一個大膽到變態的決定,上賭場出老千。

人一旦有了大膽的念想,壓都壓不住,自己會給自己找N個理由要去做那件大膽的事。

去賭場出千得做好充足的準備,於是我上街買了點材料,在家裡加工了一個小道具。那個道具是用來將牌從袖子里彈到手裡的。要是用平常的方法,將袖子里的牌放到手裡,手就得往下放,這樣撲克會滑落到手中,這樣的動作做一次兩次沒事,如果經常做的話就會引人懷疑。

雖然也可以一直將牌扣在手裡,但那危險係數不是我能接受的。

那個道具花的錢雖不多,但是花了很長時間才做好。構思我在學校的時候就有了,只是一直沒做,那時做了也沒有用武之地。道具做得還算是比較巧妙的,牌彈進袖子之後會進到一個機關裡面去,但是牌很薄,直接彈進去的話要練相當長的時間。我沒那麼多的時間練習,因為我意識到了「時間就是金錢」。

我在道具的開口處設計了一個類似於漏斗的裝置,作用是能將撲克引導到機關里去,啟動機關的開關裝在手肘關節,將關節往桌上輕輕一摁,牌就會彈到手上。接下來就要與機關做到「人機合一」了。

每一種出千道具的使用都得事先操練,一定要能夠熟練操控了才能拿到場上去用,不然到場上出現了失誤的話,足夠你休息十天半個月的。

練習了兩三天的樣子,自己感覺差不多了,就打算去賭場。晚上在牌局裡探聽到了情報,老楊因為生意上的事第二天不去賭檔。我認為機會來了,於是,當天晚上就為賭檔一日游作準備。當時加上老楊給的那兩百元,身上有七百多元錢,我拿了四百元,剩下的三百多元放在了家裡。心想如果出現什麼意外,也不會因為沒錢而客死他鄉。萬事俱備,只等明天。

第二天早早來到了等車的地方,車把我們拉到了賭檔里,我先假裝在場子裡邊隨便逛,等到21點檯子有兩個玩家了,我便上去了。都說實踐出真知,這話不假,上了場我才知道,檔子里的撲克比平時用的撲克要大一號,據說這是要與國際接軌。

出現了這種麻煩,不得不暫停原來的計畫,如果強行出千的話,牌不好操控,搞不好會出意外。出老千其實並不像電影里發哥那般瀟洒自如,有很多條件配合才能出,而且狀態還要好。沒辦法,今天只能放棄了,憑運氣玩吧。快到結束的時間,身上的錢已被賭檔洗劫一空,一想也不能白來一趟,於是在拿牌的時候,偷偷地彈了兩張牌到袖子里。

四百元錢買兩張牌,怎麼想自己都是個冤大頭。這也讓我更有理由去那裡出千了。晚上坐在床上認真研究起賭場的撲克來,這種撲克是國際通用的尺寸,比國內用的要寬,但長度是一樣的,寬一點對牌的藏匿就不利了,但進行一些練習之後還是可以做到的。第二天在外面跑了大半天,終於在一個專門賣撲克的地方找到了這種撲克,於是買了兩副,回家進行練習。

又是幾天枯燥的練習,感覺練得差不多了之後便急不可待地去了賭檔,當然沒跟老楊一塊去。我又準備出千了,將以前的程序先走了一遍,到了21點的檯子上,開始出千。

做第一次時會不由自主地緊張,相信大家都不會否認這條真理。

花了不少時間,進行了自我調節,感覺狀態能過關了,便開始出千。因為前期準備得比較充足,進行得還挺順利,不過當時我並不知道,我出千的時候,荷官也在出千,我出千是換牌,荷官出千是看牌。

我將桌上的牌換掉,別人是看不出來的。要說我換牌的手法的確算是高明的,但是那個美女荷官是知道的,比如她派一張紅桃A給我,結果我開牌的時候,開出的是黑桃3。我小心謹慎地干著自己的活,贏了差不多七八千元了,心裡還一邊盤算著,這下我可發了,可惜那個荷官沒有因為我的帥氣逼人而對我網開一面。

美女荷官做了一個不起眼的動作,那是與場子里工作人員交流的動作,其意為這裡有人出千了。不過我沒看到,就算看到了也會當她是在撓癢,繼續著自認為沒被人發現的出千動作,連後邊多了幾號人也沒發現,可見我對待工作是何等的認真。

我不出意外地被逮到了,而且屬人贓俱獲型,道具加撲克,這下怎麼說都顯得蒼白無力了。我腦袋裡一片空白,只想著,完了,這下玩完了,要英年早逝了,出師未捷身先死!

當時被那幾個傢伙給按在地上狠狠地暴打,有人打,有人踢,有人喊,他們忙得不亦樂乎。我能做的只是採取號稱史上最佳的防禦姿態——抱頭防禦,以免他們把我打得毀容。有人形容圍毆是拳頭如雨點般落在身上,純粹胡扯,那雨點能把你打趴下?況且那還夾雜著冰雹呢,站著說話不腰疼。

一邊打著一邊罵著,後來估計是他們打累了或者是感覺再打就出事了,於是停了下來,把我拉下了樓,推到了一輛麵包車上,車開了好久。

我被拉下車,然後被關進了一間破屋子裡,還有兩個傢伙看著。我心想,不會是想把我給滅了吧?越想越害怕。

過會兒來了個打扮得人模人樣的中年人,兩個看我的人叫他文哥,我心想這架勢不像要玩文的啊。文哥走到我跟前,當時我是趴著的,他皮笑肉不笑地說:「年輕人,在我的地方出千,你還太嫩了。」

我心想:靠,明明逮到我跟你一毛錢關係都沒有,裝啥X啊。看著文哥的樣子,讓我想起了學校里看門的老伯,這兩人還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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