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法律以外的自由

只有小孩子能夠評判什麼是:「法律以外的自由」;我們是沒有這麼高的見解,這麼大的魄力的。然而我們是真沒有么?可憐呵!我們的見解和魄力,只是受了社會的薰染,因而失去的,而汩沒了的。

四月九號上午,我在本校附設的半日學校教授國文,講到「自由」一課,課本上有「法律以內的自由」和「法律以外的自由」,我要使他們明了,便在黑板上畫一個圈兒,假定它做法律;然後我拿著粉筆,站在黑板旁邊,說,「請你們隨便舉幾件事,是法律以內的自由。」他們錯錯落落的說:「念書。」「作事。」「買東西。」「洗臉。」「梳頭。」我一一都寫在圈裡。以後我又請他們說「法律以外的自由」的時候,他們又雜亂著說:「打人。」「罵人。」「欺負人。」我也照樣寫在圈兒外。忽然有聲音從後面說:「先生!還有打仗也是法律以外的自由。」這聲音猛然的激刺我,回過頭來,只見是一個小男學生說的,他仰著小臉,奇怪我為何不肯往上寫,便又重說一句,「先生!還有打仗也是法律以外的自由。」

我無話可說,無言可答,遲疑了一會,只得強顏問道:「為什麼打仗是法律以外的自由?」——可憐呵!我何敢質問這些小孩子,不過是要耽延時間,搜索些詭辭來答覆罷了。

他們一齊說:「打仗是要殺人的,比打人罵人還不好。」

我承認了罷,但是國家為什麼承認戰爭?國家為什麼要兵?為保護自己,是的,但是必有侵佔才能有保衛,那方面仍是法律以外的自由,這些小孩子已經開始疑惑戰爭,更要一步一步的疑惑他們所以為的世界上一切神聖莊嚴的東西,將我前幾天和他們接續所講的「政府」「國會」等都要根本的疑惑起來了;不承認罷,我可用什麼話駁他們!

天真純潔的小孩子呵,我愧對你們,我連寫這兩個字在圈兒外的勇氣都沒有,怎敢當你們「先生」兩個字的稱呼,又怎配站在台上拿著粉筆對你們高談法律以外的自由?

慚愧迷惘里也不知說些什麼話。這些小孩子的腦子云過天青,跟著我說到別的去,也不再提戰爭了,我才定了神,完了課,連忙走了出來,好像逃脫一般。小孩子呵,我這受了社會的薰染的人,怎能站在你們天真純潔的國里?

世人呵!請你們替我解圍,替我給這些小孩子以滿意的答覆。若是你們也不能,就請你們不要再做惹小孩子們質問的事。直接受他們嚴重質問的人,真是無地自容呵!

一九二一年四月十日。

署名: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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