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大哥煉成 第一次遠行

成為龍虎武師不久,在朋友的介紹下,我居然得到一個出演男主角的機會,只是那部電影《廣東小老虎》最終一敗塗地,連上映的機會都沒有。我回到片場繼續拚命,中間又得到機會成為夢寐以求的武術指導,但參與的兩部電影再度遭遇失敗。

那時候,我感覺自己跌到了谷底,除了爸爸買的小公寓,其他一無所有。一個人在香港的生活忽然變得很難熬,我給遠在澳大利亞的爸媽撥了電話,告訴他們我要回家。準備出發的那幾天,我沒再聯絡片場的同行們,只是每天給自己洗腦——除了電影,我還有很多別的工作可以做。

那是我長這麼大第一次單獨出遠門。

朋友幫忙買的是打折的便宜機票,我稀里糊塗就上了飛機。在飛機上,空乘讓大家填表,我不會英文,沒法填,還要麻煩一位空少幫忙。飛機上的廣播說了什麼我聽不明白,也不敢睡覺。後來就感覺飛機在下降,接著就降落在了一個在那個年代都算很落後的機場。我跟著人群出了飛機,不知道自己在哪裡,也不知道應該去做什麼,但我感覺那裡不像是澳大利亞。

這時候,飛機上的空少看到我,好心地告訴我這趟航班經停印度尼西亞,第二天才繼續飛澳大利亞,現在要去航空公司安排的酒店。我英文也不太會說,他就幫我叫了計程車,之後到了一個條件很差、房間也極其狹小的酒店。人家還提醒我,印度尼西亞那段時間正在反華,讓我晚上不要隨便出門。進了房間的門,害怕護照丟掉,就把一個檯子掀起來,把護照藏在裡面,錢綁在身上,不敢拿出來。自己一個人在房間里,很無聊也很孤單。忽然有人敲門,是那個一路都在幫我的空少,我很熱情地把他迎進門來,接著就發生了這本書前文提到的那尷尬的一幕。

把人家趕出門之後,我又累又困也就睡了。第二天一早五六點醒來,叫了計程車到機場,到了之後才發現護照忘了拿!還好我會說護照的英文,趕忙跟計程車司機大聲說「Passport!」,司機幫我找了一個路邊的電話亭,打電話給酒店,央求酒店派人給我送來。護照送來之後,司機說我得給人家錢,就拿了我50鎊澳幣給那個送護照的人,接著又跟我要車錢,我給了一些,他說不夠,最後從我手裡又抽走100鎊。當時的我毫無概念,後來才知道是被騙錢了。

再上飛機的時候,跟一個很胖的人坐在一起。他很傲慢的樣子,兩個手撐在座位兩邊的把手上,擠得我只好縮在自己座位上。下了飛機,終於到澳大利亞了,很開心,排隊拿了行李就往外跑,但沒有看到來接的爸爸媽媽,就自己去了等計程車的地方。

那時候我知道自己要去堪培拉,它的英文發音跟攝影機的Camera差不多,這是我知道的少數幾個英文單詞之一,就一直默念Camera,Camera……找到車,把行李擺好,再把我家地址給計程車司機看,就聽司機講了一大堆英文,我也聽不太懂,後來才勉強明白,大意是你現在在這裡,這裡叫悉尼,你要去的堪培拉,在地圖上面很遠的地方,他用手比出飛機的手勢,說你至少還要再飛一小時……

我幾乎要崩潰了。

把行李從車裡拿出來,心裡忽然覺得很怕,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還要再飛,去哪買機票呢?怎麼轉飛機呢?到哪裡轉飛機呢?全都不知道。

再走進機場里,忽然看到之前那個胖子,我趕緊跟到他身邊,看他先是到了一個櫃檯,把行李往磅秤一擺,就跟櫃檯的人講話,接著就把行李送了進去。我心想,如果我的行李交給人家,人家收下的話,就說明是對的。我也跟著把行李擺在那裡,果然收下了,人家又給了我一張登機牌,告訴我說大概幾點再回來之類,但我整個人是蒙的,也沒聽太懂人家在講什麼,工作人員跟我講話的時候,我就一直看著那個胖子。拿回證件和一堆票卡之後,我趕緊跟上那個胖子,他逛街,我也逛街,他去一家餐廳吃早餐,我就站在門口等著他,大概等了一個多小時,他才走出來,我繼續跟著他走。看他到一個登機口坐下來,我也跟著坐下來,接著是過關,上車,我也跟著上了車。在車上,那個胖子遞給人家一張票,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票在哪裡,又稀里糊塗給了人家錢,這才終於上了飛機。其實我手裡的一堆票子里就有車票。

就這樣,幾經波折,轉了兩次飛機,我終於真正降落在堪培拉的土地上。

那是一個杳無人煙的小機場,房子都小小的,只看得到機場跑道、森林和沙漠。出來之後,我遠遠看到一個白髮蒼蒼的人,那是我的爸爸。幾年沒見,他頭髮已經都白了。我走過去,感覺有個人抱著我,低頭一看,是媽媽。原來這些年之後,我已經長高了這麼多,以前媽媽抱著我的時候,跟我是一樣高的……

看到他們倆,回想這一路坎坷的遭遇,我號啕大哭。

終於來到父母身邊,我整天無所事事,在家靠父母養自己。不想學英文,也不愛吃那裡的東西,最重要的是,我開始偷偷想念片場的生活。終於有一天,我騙父母說香港有工作機會,需要我回去。他們也許看出我是在說謊,但沒有拆穿我,爸爸只是安慰我說:「這裡永遠都是你的家,香港不好混就趕快回來。」

剛開始回到香港,我跟著大師兄洪金寶混,得到了一些工作,但隨著李小龍的去世,動作片迅速衰落,我們的工作機會越來越少,直到有一天連師兄都勸我回澳大利亞,至少餓不死。我知道自己要接受現實了。

這一次回去,我不希望自己那麼落魄,但手裡連機票錢都不太夠,怎麼辦呢?

初戀女友在這個時候出現了。她塞了兩萬港幣給我,那是一筆巨款,我極力推託,但她堅持說這錢是借給我的,今後賺了錢還她就好。我收下了那筆錢,心裡很不是滋味。臨行前,我去錶店花了幾千塊給爸媽各買了一隻名牌手錶,又買了一些禮物送給自己小公寓的管理員,心裡默默地跟香港道了再見。

那塊表把媽媽驚喜出了眼淚。那是她第一次收到我的禮物。爸爸也拿布不斷地擦拭錶盤,我知道他們很欣慰。

接下來的日子,我先是報了一個晚間的語言培訓班。上課時老師問我叫什麼名字,我說我叫 Gangsheng,老師說,這個名字不行,你就叫Steven吧,我說好。其實我在爸媽工作的美國領事館,所有人都叫我Paul,包括很多美軍,他們都對爸媽很尊重,也叫我Paul。我的小名叫阿炮,一直以為大家叫我「Paul」是在叫我的中文小名,不知道其實Paul是個英文名字。於是在家裡人家叫我Paul,到了語言班上大家就叫我Steven。

語言班上的老師講得很快,我根本沒可能跟得上,後來就不去了。在一個台灣駐外機構司機的介紹之下,我找了一份水泥工的工作。到了那裡,人家問我叫什麼,那個司機就說,他叫Jack,於是我在工地上又成了Jack。其實是因為那個司機自己叫Jack。那時候我對英文已經有了一點粗淺的認識,覺得Jack 叫起來沒有韻律感,我希望自己的名字能有一點Rhythm,於是自己在Jack後面加了一個y,就變成了Jacky。

那時候,我每天早上5點起床,站在馬路邊搭個順風車去工地,在寒風裡弄那些泥水,學會了推獨輪車,儘管身上的功夫可以加快乾活效率,但還是很累。看著師傅們在旁邊砌牆,心裡覺得很羨慕,也在旁邊跟著學。

那段時間的生活很有規律,但我有時在晚上會失眠,想起自己曾經的夢想,對比現在的處境,覺得有點心酸。後來想與其如此,不如多打一份工,既能多賺錢,又能讓日子更充實,這樣就沒空去煩惱了。我又找了個餐廳的工作,那時變成白天在工地蓋房子,推水泥搬磚,下午4點半收工之後回家沖個涼,5點多趕去餐廳繼續打工,賺大概800塊一個月。

每天4點半回家的路上,會經過一片樹林,我知道媽媽每天那個時候會在門口等我,所以每天走到那裡的時候,不管多累多沮喪,我總是停下來把身上的灰拍乾淨,振作起精神,吹著口哨嘿嘿哈哈地進門,再給媽媽一個大大的擁抱。她問累不累,我就很大聲地說「不累」,讓她知道兒子過得很開心。洗完澡再出門趕去蓮花餐廳,那裡的老闆是爸爸的朋友。剛開始的時候,我在那裡負責揀菜洗菜,但我生性閑不住,等做完手裡的活,就去幫別人幹活。餐廳晚上10點以後就不接單了,廚房裡面沒事做,就去外面轉轉,看吃飯的人們要咖啡、茶、冰淇淋,大家忙不過來我就去幫忙頂上。

幫忙幫得多了,大家開始對我越來越有好感,也就開始教我很多東西,慢慢我就混成了二廚,負責配菜。那時候餐廳生意很不錯,尤其到周末的時候,面前總是貼著一大片紙條,上面寫著顧客點的菜,我要把原料配料準備好,迅速遞給兩個炒菜的大師父。當時其實看不太懂英文,也看不太懂菜單,紙條上通常只用一兩個字來簡寫,比如芙蓉蛋可能就是個「egg」,揚州炒飯可能就是個「rice」,當時竟然就那麼連蒙帶猜地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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