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婚姻能不能扛住時過境遷

——青春停不下來

採訪時間:1997年7月8日星期二

採訪地點:北京秀水東街美國使館簽證處門外

姓名:於凌

性別:女

年齡:30歲

天津某大學經濟專業本科畢業,北京某公司職員,現居美國。

老實說我已經忘了他很多——真有個誰對不起誰,說出來也不算不正常——那麼一種委屈沒有語言能表達——就連一個沒受過什麼教育的人都認為他可以那樣對待我——他走了以後我就又當男又當女——誰知道千里之外他是不是也和我一樣一個人苦苦地過——很難說是忠於丈夫還 是忠於自己——人的一生就是這樣。

1997年7月8日,星期二。這裡是秀水東街,美國駐華使館簽證處門外。這一天北京的氣溫高達35℃。早晨9:40,我在排成長龍的男男女女中找到了於凌,她穿一套白色真絲中式套裝,這是我們前一天在電話中約定的,她說這樣穿衣服顯得比較傳統,主要是為了給簽證官留下一個好印象。

夏季的陽光灑在於凌的臉上,給她的憔悴抹上一筆金色。她捏著一條粉紅色的小毛巾,頻頻擦去汗水。談話間她不時地揮一揮小毛巾,彷彿要把很多別的東西一同撣去。隊伍的移動十分緩慢,所有的人都有一種人在江湖見怪不怪的耐心。你看著我這打扮可笑是吧?我自己也覺得彆扭。

從電話里聽於凌的聲音,乾脆、利索,很容易讓人把她想像成一個身材豐滿的短髮女於,而實際上,包裹在懸垂感極好的真絲之中的這個女人看上去嬌柔俊俏,她的顯然一絲不苟又極力表現隨意性的穿著像會說話似的迎合著一種非中國大眾的趣味,儘管她的衣服是那麼"中國"。

這是專門為辦簽證買的,好比唱戲的行頭。在這兒排隊的老前輩告訴我辦簽證要有辦簽證的打扮,原來我不信。我想美國那麼發達,美國人肯定喜歡現代派。第一次來,我穿了一條超短裙,真正美國產的,當時我想,我連衣服都買你們做的還能不放我出去?結果一看那天的簽證官看我的眼神兒,我就知道完了。有過拒簽經歷的人都知道,很多時候並不是因為你真的有什麼原則問題不能出去,就是因為這一天簽證官不高興、看你不順眼,你就走不成。是不是有一種命運色彩?真是人不轉鬼轉。來這兒的人看上去隨隨便便的,其實在個人風格上都下了一番功夫,心裡提著氣呢。

我順著於凌的指點悄悄打量周圍的人,的確,那些面部表情平和的人的眉字間隱隱地表達著緊張、局促和前途未卜的不安與惶恐,他們的隨意之中有掩不住的刻意,不知道自己今天的刻意是否恰到好處。

天不亮的時候我就來了。……對,是志在必得。上一次是在兩個月之前,我被拒簽一個月。我用了很長時間下決心,現在應當說是去意已決。我是去找我丈夫。我們最後一次見面是在5年前,那時他辦成了留學,專業是計算機和市場分析學。當時我們結婚不到一年。結婚之前就計畫好了讓他出國,所以,除了一些必須的傢具和生活用品之外什麼也沒買,就是這樣,他走的時候我們還是跟家裡借了兩萬塊錢。他算比較順利的,有獎學金,很快又打上一份工,維持自己的生活之外,還能寄一點錢回來,當然他過得很節儉。

說起來也是分開的時間太長了,5年,我們從認識到結婚之後他出國,加起來也還不到5年。老實說我已經忘了他很多。有時候想到他,記不起來他的頭髮是朝哪邊梳的,怎麼也想不起來,乾脆自作主張地讓他就朝左邊分吧,因為好多男的都是這麼分縫兒的。結果他寄來照片一看,原來是右邊,我看著照片就忍不住眼淚,我的丈夫,居然在我的記憶里逐漸消失,你說這有多感傷。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和他是寫信的,最初的信很長,什麼都寫,細緻到吃喝,信的逐漸簡短是和時間的推移同步的,寫一些一般的情況,還有每封信必用的結尾"想你",都變成了定式。我們之間最具體的聯繫是他每個月寄錢,幾百美金,有時多、有時少,我可以根據錢的多少來推測他的經濟狀況。本來我們共同生活的時間也不長,所以一個人過了這麼長時間,也沒有什麼真正意義上的不習慣。但是到底還是不一樣吧,有一個婚姻,在那兒具體地存在著,儘管他不在眼前,總有一些牽掛或者就是牽絆吧。歲數都不大,天各一方的,真有個誰對不起誰,說出來也不算不正常。

說到這裡,於凌笑了,揮了一下手裡的小毛巾,像是要把許多別的什麼一起撣去。我注意到她的左手中指上戴著一枚很纖巧的白金戒指,陽光晃在上面,打磨得十分精細的花紋彷彿緊密的碎鑽一樣閃閃發光。也許沒有把戒指套在標誌著已婚的無名指上,可以讓她暫時忘記自己是一個"名花有主"的女人?我沒有問。

我今年30歲,嫁的那年才24歲,很寂寞,是那種有依靠卻怎麼也靠不上的孤單,你明白嗎?一點兒也不具體。他難得打電話,越洋長途,貴著呢,我說不了幾句話就會哭,他問"怎麼了",我也說不出來,就是那麼一種委屈,沒有語言能表達。

那天你在電話里說:"像你這樣的單身女人……"之後,我自己想過,我算嚴格意義上的單身女人嗎?英語里有一個詞叫"being",咱們說是"狀態",從狀態上說我是單身,但是我跟那些真正的單身女人又不一樣,我有婚姻,只不過它不在眼前,這個婚姻什麼忙也幫不上,但是它存在,它拴著你,它讓你必須遵守已婚女人需要遵守的一切規矩,你說你有苦衷、你不遵守,行不行?不行!你不遵守你就是壞女人。好女人應當像王寶釧,忍飢挨餓、破瓦寒窯一等18年,等得丈夫衣錦還鄉。王寶釧做了王后是吧?穿金戴銀,可是18年的苦對誰說?18年的損失誰來彌補?他補得起嗎?再說,她丈夫還帶回來一個二房呢。這18年跟18層地獄又有什麼區別?我的狀態就是當年的王寶釧,不同的是我也想做她那樣的好女人,同時也不想太委屈了自己,我徘徊。

5年當中,有太多的誘惑。別人說誘惑之所以能成為誘惑,是因為人的意志不堅強。我覺得不完全對。對我來說,那些對別人微不足道或者一眼就能認清是誘惑的東西都能讓我感動或者說難過吧。比如有一次,我跟我們公司的司機一起出去辦事,回來的時候順便去他家取點東西。他說你上樓來參觀參觀吧。本來很自然的事,我看到他家到處都是他們夫婦共同生活的痕迹,就連那種家家戶戶都有的凌亂都讓我覺得人家比我活得好了不知多少倍。我站在他家卧室門外,靠著門框,忽然就哭了。一開始那個司機有點慌,但是他馬上就知道自己該幹什麼了。

於凌的敘述稍微有一些猶豫,她定定地看著我,聲音放低下一些。

他抱住我慢慢往屋裡的床邊上走。我很本能地反抗,他就不再勉強。那天我們還是一起回公司,一路上誰也不理誰。我下車的時候他才說:"我沒有別的意思。你實在太寂寞……"那天我一夜都在流眼淚。

於凌的聲音恢複了正常,目光重又轉到別處。

憑什麼就連一個沒受過什麼教育的人都認為他可以那樣對待我,而且他那樣做還是為了讓我不再寂寞?就因為那個法律上屬於我而且有責任保護我的男人現在在美國?真的,我從來沒有像那個晚上那樣想我丈夫。而且就是在那個晚上我發現我其實很需要有一個男人來疼愛,就是在那個晚上我第一次意識到,假如不是一個司機,假如是一個我的教育和身份都能接受的男人,就是咱們說的賞心悅目的那種吧,我肯定就會願意和他在一起。你明白我的意思嗎?……現在跟你說著說著,我就又有了一個疑問,可能當時我想的人已經不是我的丈夫了,應該更確切地說就是男人。

我坦率,是吧?

我告訴於凌,她是我開始採訪單身女人以來第一個這樣談到有關"性"的女人,也曾有過受訪者表示,與一個同性談這個顯得不正常。於凌很"美國"地聳聳肩膀表示她不以為然。

我覺得沒什麼好隱瞞的,誰苦誰知道。從那次以後,我拒絕到別人家作客,你知道為什麼嗎?我怕看見人家的卧室。我看不了那種又雙宿雙棲的地方,心裡隱隱地疼,連帶得關節都疼。你知道嗎?所有心理反應都會伴隨著生理反應,至少我是這樣的。

還有更好笑的事。我住的房子是我們家的,一室一廳,我一個人。上班、下班、買菜、做飯、出出進進都是我一個人。見了鄰居點點頭算是招呼過了。有來往的只有住同一層的一位大媽。大媽很熱心。有一天我抱著一個西瓜回家,大媽就在樓道里攔住我,說她看著我這麼一個人忙裡忙外的,覺得我歲數也不小了、人又能幹,什麼時候幫我介紹個對象。我真是哭笑不得。趕緊解釋說我早就結婚了,丈夫在國外。大媽聽完了搖搖頭說:"不像不像。你一點兒也不像結過婚的人。"我早就聽說過,上了歲數的人能從女人的身材上判斷是不是姑娘,大媽會不會我不知道,但是一點兒也不誇張地說,當時真有一絲悲哀升上來,我的眼睛熱辣辣的。要是一個成天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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