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裡說:「來吧,來吧,我們來玩個遊戲。你他媽的不是想玩嗎,老子陪你玩,看是魚死,還是網破。你有你們的遊戲規則,我也有我的遊戲規則,今夜,必須按老子的遊戲規則來玩,我看玩不死你!狗日的。」
車在郊區的公路上賓士。
我打開了車裡的音響。
傳來我喜歡的老鷹樂隊的老歌《加州旅館》:
在黑暗荒涼的高速公路上
冷風吹著我的頭髮
濃烈的烤煙味道
散發在空氣中
抬頭向遠處眺望
我看到一點微弱的燈火
我的頭越來越沉重
視線慢慢變得模糊
我必須停下來過夜了
她站在門口那裡
我聽到了教堂的鐘聲
我告訴自己
這裡可能是天堂也可能是地獄
我本以為那黑車司機會知難而退,要是他放棄了,我也會放棄,我並不是非要殺了他。今夜,我本想殺的是那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姑娘,而不是他。沒料到,他還是緊緊咬住我不放,看來幫派的人的確牛逼,我惹不起,躲也躲不過。那沒有辦法了,是你把我逼到絕路上的,來吧,我們來捉迷藏。
我把車開進了那條小路。
後面的車也跟了上來。
寂寞的荒野在雨中顫抖。
車燈的光束撕裂著黑暗和雨簾。
我聽見鬼魂的呻吟,呼號。
我想大聲喊叫,告訴那些在荒野淫雨中遊盪的鬼魂,我給他們帶來新的夥伴了。可是,我沒有喊叫,車開進荒涼的別墅區後,熄了火。我下了車,躲進了別墅區里。那個黑車司機把車停在了我的車後,也熄了火。他也下了車。
我坐在某棟別墅底層的一個角落裡,點燃了一根煙。
此時,我十分冷靜,每當這樣的時刻,我都十分冷靜。
黑車司機站在雨中,茫然四顧。
他從車裡拿了手電筒,四處照射。夜雨中的別墅區,陰森可怖。他說:「這是什麼鬼地方?」不過,這人膽子很大,他挨個挨個地在別墅里尋找我。
我聽得見他的說話聲。
走進一棟別墅,他就會喊道:「出來,我知道你躲在裡面,給我滾出來。」
我搞不清楚,他哪來的膽量,竟敢一個人來找我。
我故意吹起了口哨。
聽到口哨聲,他就會跑出身處的那棟別墅,站在外面,尋找著口哨聲傳來的方向。我可以感覺到他的焦慮,果然,我聽到了他在雨中濕漉漉的聲音:「你到底是誰,給老子滾出來,說清楚,老子就放了你,否則,有你好瞧的。」
我冷笑著,繼續吹著口哨。
我心想,如果在市區,在你們的勢力範圍,你說這樣的話,我會害怕,會擔心,可是,你是在一片墳墓般的廢置的別墅區里,輪不到你發狠,這應該是我的地盤,我一個人的地盤,在這裡,應該由我說了算。
我聽到他的腳步聲在臨近。
就在他靠近我這棟別墅時,我停止了吹口哨,悄悄地從後門溜了,到另外一頭的別墅里去了。
他走進了剛才我棲身的別墅里,聞到了香煙的味道。
他吼叫道:「你他媽的給老子滾出來,別像個縮頭烏龜。」
我聽到他的吼叫,我也大聲說:「有種來找我呀,你要是能夠找到我,我給你當孫子。」
聽到我的話,他顯得憤怒極了:「你等著,媽的,老子非把你找出來,讓你跪在地上叫我爺爺。」
我可以肯定,這是個脾氣暴躁的傢伙,而且是幫派里的一個小頭目,有點藝高人膽大的味道。這對我而言,是個挑戰。正面的單打獨鬥,我不一定是他的對手,不過,他進了這片別墅區,就甭想活著出去了。
我又點燃了一根煙,吹起了口哨。
他又尋聲而來。
他被我逗得在別墅區里跑來跑去,渾身濕透了。
顯然,他很生氣,也許,他從來沒有被人這樣玩過。說實話,這是個智商低下的傢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那種蠻夫。和他這樣玩下去,也沒有什麼意思。我想儘快結束這場遊戲。我在最後一個藏身的別墅里抽著煙,吹著口哨,雙手抱著一塊大石頭。
他的腳步聲漸漸臨近。
這次我沒有離開這棟別墅,而是抱著石頭上了樓。
他走進了這棟別墅。
我在樓上清晰地聽到他沉重的喘息,還有水從他衣服上滴到地上的聲音。我還聞到了他濕漉漉的身體上散發出的汗臭。
手電筒光落在地上還沒有燃滅的煙頭上,他罵了聲:「媽的,什麼東西,和老子捉迷藏。」
這時,我有點緊張了。
我對自己說:「你緊張什麼,又不是第一次殺人了。殺人不過如此,就像殺死一隻兔子那麼簡單,混蛋,冷靜,冷靜。」
也許是因為聽不到我的聲音了,他也沒有再吼叫,而是在思考著什麼。
我猜他一定會上樓來找我,因為樓梯上有我的濕腳印,我就埋伏在樓梯的上面,等待著他上樓。
等了好大一會,樓下一點動靜都沒有,手電筒光也熄滅了。
外面還是風雨交加。
我不敢輕舉妄動,他還沒有走,也許他知道我在樓上,故意不出聲,讓我以為他走了,等我下樓將我擒住。他騙不了我,儘管他屏住呼吸,身體上散發出的汗臭味卻越來越濃郁。我也屏住呼吸,靜候其變。
我們在沉默之中比拼耐力。
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別墅里的空氣緊張得有個細微的聲音就可以引爆。
最後,他支撐不住了。
他吼叫道:「孫子,我知道你就在樓上,老實點滾下來,給老子跪下來磕幾個響頭,老子就放你一馬,你開你的黑車,我們開我們的黑車,井水不犯河水。」
我沒有吭氣,不會上他的當,況且,我沒有給人跪下磕頭的習慣。
吼叫完,他沉默了。
又過了一會,他走出了別墅。
他的腳步聲漸漸遠去。
我還是一動不動。
他不像我想的那樣弱智,他的行動卻在我的掌控之中,超越不了我想像力的範圍。屋外的風聲雨聲在我腦海消失,那些聲音被我大腦過濾掉了,儘管依然存在。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他製造的聲音上。
這是我特有的能力。
從小到大,因為我的孤獨,造就了這種非凡的能力。無論是在人群中還是一個人獨處,我都是寂寞的,我可以集中精力到某件事情上,誰也影響不了我,也不會有人來打擾我。
果然,我聽到了細微的聲音。
那是他躡手躡腳進入別墅的腳步聲。
他以為這樣神不知鬼不覺,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犯了個大錯。
當然,他是不敢打亮手電筒的。
同時,他身上的汗臭味也欺騙不了我。
我的鼻子和耳朵一樣靈敏。
我心想,王八蛋,你的死期已到。
他站在樓下,等待著我下樓。
他這種潛伏在我眼裡太小兒科了。
我不想和他這樣無聊的僵持下去了,遊戲該結束了。我吹起了口哨。口哨聲是他死亡的前奏,可怕的是,他完全不知道我要殺了他。聽到口哨聲,他打亮了手電筒,說:「媽的,老子就曉得你在樓上,還和我玩。」然後,他罵罵咧咧地上樓。
還剩三個階梯,他就可以到達樓上。
這時,我閃出來,舉著石頭站在樓梯口。
他停住了腳步,手電筒光照在了我的臉上。
我的眼睛被手電筒光照得睜不開,但是不影響我把石頭狠勁地砸在他的天靈蓋上。他的身體隨著石頭滾了下去。
我突然爆出了一陣狂笑。
蕩氣迴腸的狂笑。
這個鬼魂飄蕩的世界充滿了我的狂笑聲。
此時,我是這個世界的王。
鬼魂們和我一起狂歡。
他還沒有死,躺在地上抽搐。我撿起地上的手電筒,照了照他的臉,他臉上全是血,眼睛還睜著,眼睛裡已經沒有了憤怒,這個五大三粗的漢子,眼睛裡只有垂死的哀綿,這讓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兔子臨死前的眼睛。見到血,我特別興奮。我用腳尖撩了撩他流血不止的頭,冷笑著說:「孫子,我不要你給我下跪,可是我一定會送你下地獄。」
他的嘴唇蠕動著,想說什麼又說不出來。
如果說我在殺死金暉時,曾經動過一絲憐憫之心,現在面對將死的這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卻心如鐵石。
我撿起那塊染血的石頭,又一次重重地朝他頭上砸下去。
他蹬了幾下腿,就永遠不會醒來了。
他的眼睛裡全是血,應該什麼也看不見了,儘管沒有閉上。
那就讓他的眼睛睜著吧,死了也可以對我加深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