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陳書俊的聲音繼續響起:「我於是讓小劉去打聽了一下,才知道夏小姐是一名很有天分的畫家,我就特意找來夏小姐的畫一幅幅看了,越看越是喜愛,我想以夏小姐的才華,足以擁有更好的前途,而不是埋沒在三流小刊物里,比如我們集團,目前正準備向文娛圈子開拓,一位有才華的美女畫家無疑是最好的代言人,夏小姐,我很看好你。」

他又說:「我後來聯繫了雜誌社,他們說你堅決不肯跳槽,你的善良和心態讓我更加感動,但你想必也清楚,現在的形式下,貴刊的前景並不樂觀,所以我就約了夏小姐出來聊聊。」

我握著茶杯,我無論如何都是不可能拋下老任他們一個人單飛的,那是我一無所有的生命里,最珍貴的財富。

「陳先生想怎麼個合作法?」我試探著問他。

陳書俊半眯著眼,慢條斯理地喝茶,似乎享受著遠在普羅旺斯的陽光,他說:「夏小姐出道那麼多年,畫作也足夠出好幾本畫冊了,但貴刊並不注重包裝明星畫手,不如把版權交由我們的人來策劃?一方面是為我們自己的企業打廣告,一方面也是捧紅夏小姐,你可以放心,稿酬一分都不會少你的。」

我想了想,這和老任的雜誌並沒有衝突,況且老任他們的確沒有捧人的打算,我就點頭了,我說:「我以前的作品是不少,但能登上大雅之堂的,恐怕不多。」

我想《一流插畫家夏洛的三流畫集》之類在河蟹大陸上市是絕對無望的。

哪知陳書俊哈哈笑了,他說:「夏小姐儘管提供作品便可,至於雅不雅的,這年頭,有錢的地方,就是大雅之堂。」

我:……

我瞬間明白了,這就是一個砸錢的主,不過砸的不是我的錢,所以我並不心痛,我說那我回去問問我衣食父母的意見,他說好,接著又客套幾句,天南海北地聊著,天晚了,最後他說,他開車送我回去。

「女孩子一個人走夜路不安全。」我坐在陳書俊的車裡,他這麼說:「特別是夏小姐這樣的漂亮女孩子。」

我試探著說:「我的臉都差點被醫院毀了容,陳先生您這不是損我么?」

我以為陳書俊會有什麼反應,那種熟悉感,如果他是故人,或者從前認得我——可是他沒有,他只是淡淡地說:「看美人不在臉,而在眼,眼能反映一個人的心,夏小姐的眼睛是我見過最美的兩雙之一。」

他的聲音和他的人一樣,乾淨,斯文,恬淡,再是輕佻的話,用他的聲音說出來也不輕佻了,我聽著,沒有任何反感,「那另一雙呢?」我好奇地問他。

陳書俊笑而不答。

我在樓下與他道別,說了謝謝,轉身上樓去,天黑了,樓道里更是一片黑,我扶著扶手走得飛快,可命運說見到光明的路上總有坎坷,這不在樓梯轉角處,我又和一人撞了個滿懷。

「你神經病啊你,眼睛瞎了吧?走路專撞人啊你?」

李培培特有的尖嗓音在漆黑的樓道中響起來,接著一個幽幽的手電筒光照在我臉上,她看清了。

「哦喲,我道是誰,果然是個神經病,啊哈,不但是神經病,還是精神病,正義你說是吧?」

李培培用胳膊捅了捅身邊,我才看清張正義也在。

「洛洛,又停電了,我們去看電閘。」

張正義傻笑著向我解釋,胳膊理所當然地被李培培擰了一把,我這才想起剛進樓時,好像的確沒看到有什麼燈光。

年久失修的舊樓,就是讓人鬱悶,特別是一到夏天用電高峰,這電閘跳得那叫一個歡,悶熱的空氣里我看著狗男女打情罵俏的架勢一陣反胃,「你們讓讓,我要上樓。」我說,難得今天心情好,沒理由叫他們破壞了。

可是,如果李培培會讓路,那她就不叫李培培了,她大罵:「哎喲你個精神病,撞了人連道歉都不會說么?你媽怎麼教你的啊?」

這時樓上又走來一個人,他手中拿著蠟燭,一雙眼睛在燭火中垂斂而慈悲,他徑直從李培培張正義兩人中間穿過,大概是怕蠟燭燒了衣服兩人竟也沒有攔他,他走到我面前,他說:「洛洛,我們回家,不要和瘋子一般見識。」

「喂,誰是瘋子啊你他媽才是瘋子……」李培培的聲音飈到一半,就被張正義捂住了嘴,估計是張正義認出了這位就是供他家每月四千房租的資本主義財主。

我耳中只剩下李培培和張正義兩人互相吵罵的聲音,甚至這些聲音都遠去,這世界只剩下安靜的我們,我想我永遠忘不了這一個夏夜,我就像個孩子一樣乖乖跟著一個男人走上樓,他不說話,腳步很輕,一隻手輕輕拉著我,我竟也沒有拒絕。

我說:「謝謝你啊景深,想不到你還會用蠟燭。」

他依舊不語,垂下的烏黑髮絲中,我隱約見得他嘴角微微的顫抖。

這五年漂泊如狗的生活,我沒有哭過,沒有恨過,我像個刺蝟一樣在水泥森林裡掙扎求生,我忍受著唾罵忍受著白眼忍受著歧視,我練就了毒舌練就了臉皮練就了骨氣,我不需要同情不需要憐憫不需要施捨,我相信著自己是金剛的身板和鑽石的心,就如我相信總有一天我和老母能過上好日子一樣。

可是溫柔呢?

燭火漫開的,是無法拒絕,無法忽視的溫柔,在孤獨的黑暗裡,他恰好擊潰了我長久的堅強。

這是一種無法言說的微妙心情,我從來沒想過,當一個人變成兩個人的時候,當有人站在你身邊為你說話的時候,世界會變得如此美好。

走到五樓,還差一個台階了,景深忽然停住步子,拉著我的那隻手倏然收緊,但沒有離開,另一隻手中的蠟燭火光閃爍,他整個背倚靠在牆壁上,昏暗的夜色里,我看不清他的眉目,他柔軟的髮絲垂在眼前,燭火總也晃不到他的臉。

「怎麼了?」我打趣他說:「你不會是在想往左還是往右走吧?」

左邊是我家,右邊是他的租房,其實按照小說中的狗血橋段,只要他拖著我,無論往左還是往右,都是安著一顆禽獸心,但我又分明覺得,他現在一點兒都不像那些油嘴滑舌的禽獸。

可是他過了許久,才輕聲說:「既然已經有人去看電閘了,那我們慢慢等吧,你來不來屋裡坐坐,有黃桃罐頭吃。」

聲音親切,真像個鄰家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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