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自有它的花紋,我們只能描摹」,張愛玲如是說,「源於生活,高於生活」,這應該是傅雷的文學主張。張愛玲是一個窺視者,探身望一望,最多嘴角掛一抹冷嘲,一切留給讀者去感受;傅雷則是親自上場,給那些人排隊,好壞分明,他要麼是激賞,要麼是批判。
寫文章的人,很難贏得厚道的名聲。他們成天不是忙著出賣自己,就是忙著出賣別人。
瓊瑤的處女作《窗外》拍成電影名噪一時,結果因為在作品裡面表現了她爸媽的嚴厲,糾結得幾乎不敢進家門。三毛倒是沒怎麼說自己爸媽的壞話,但是,如果她的那些舊同窗、前男友、她的公公婆婆都是她的讀者的話,只怕很多人都會覺得她欠自己一個解釋。而凌叔華的後人和虹影打官司的新聞,只是無數文人被起訴案例中的一個比較典型的事件。儘管如此,我得說,跟張愛玲比起來,他們全部是小巫見大巫。
張愛玲剛出道,就在一篇英文散文里,刻畫了她父親的暴躁與虛弱,開始寫小說之後,她的那些親戚,從遠房的李氏族人到她舅舅、她弟弟都在劫難逃—她舅舅本來很疼她的,她跟他打聽親戚間的八卦,舅舅知無不言。看自己全家的形象在《琉璃瓦》和《花凋》里被她糟蹋成那樣,自己還被她形容為「酒精缸里泡著的孩屍」,舅舅暴跳如雷,幾乎要跟她斷絕關係。不過,我覺得,她舅舅的這份暴怒大可不必,若他九泉之下能看到那部到21世紀才面世的《小團圓》,就會知道,這個外甥女寫她自己,也是一樣心狠手辣。
張愛玲將寫作,視為自己的宿命,認定一個寫文章的人,就不可能是個淑女或者紳士,所以不管她在親戚群中怎樣被孤立,她倔強地依然故我。只有一次,她懊悔自己的出賣行為,在將近四十年後,她在自己的一篇小說後面加了個後記,說「我為了寫那麼篇東西,破壞了兩個人一輩子唯一的愛情……『是我錯』,像那出流行的申曲劇名」。而她想起這小說,是因為在理髮店裡百無聊賴、突發感傷。為了迴避那不愉快的懊惱感,她後來再也沒有去過那家理髮店。
那篇小說叫作《殷寶灧送花樓會》,到了2013年3月,張愛玲遺產繼承人宋以朗才在發表在《南方都市報》的文章里石破天驚地告訴我們,《殷寶灧送花樓會》的男主角,那個神經質的音樂教授的原型,是著名翻譯家、評論家傅雷。
他說張愛玲在1982年12月4日寫了一封信給他父親,信上寫道:「《殷寶灧送花樓會》實在太壞,不收。是寫傅雷的。」有點兒顛覆感對不對?傅雷通過他悲壯崇高的譯作《巨人三傳》《約翰·克利斯朵夫》,通過他苦口婆心的《傅雷家書》,通過他和妻子朱梅馥在「文革」初始時寧為玉碎不肯瓦全的自殺,成就了那樣一個高風亮節的形象,在張愛玲的筆下,卻變得這樣瘋狂而又可笑。
張氏有言,她喜歡在傳奇里發現普通人,可是,她筆下的傅雷,已經流落到滑稽了。
《殷寶灧送花樓會》說是小說,當散文看也可以,是第一人稱寫法,而且敘述者「我」就是一個名叫「愛玲」的作家。且說這日「我」閑居在家,突然有並不熟悉的校花同學抱花來訪,坐下來就說她的愛情,她與一個音樂教授羅先生的戀愛始末。
張愛玲不無刻薄地刻畫了這位校花同學的矯情與空虛,與其說她是來傾訴,不如說她是來炫耀,炫耀她有一份讓她無聊的小靈魂變得厚重的偉大愛情。
同《色·戒》里那位校花王佳芝一樣,殷寶灧不滿足於只是做個美女,她有野心去佔據更偉大的制高點。王佳芝投身革命,殷寶灧則在偶然認識了羅先生之後,天天去他家跟著他學習她不得要領的音樂史。
這位羅先生,古怪、貧窮、神經質,但他在美國歐洲都讀過書,法文義大利文都有研究,對音樂史非常精通。他誰都看不起,對女人總是酸楚與懷疑的。但殷寶灧是個美女,是個離他很近很熱切地跟他學習音樂史的美女,他放棄了因為害怕被拒絕先擺出來的那種酸楚懷疑,愛上了她。
她一開始的態度是我再沒有男朋友也不會看上他吧?可他那對全世界都白眼向青天的架勢,使他的愛,變成了一枚勳章,獲得者是很難不驕傲的—她漸漸也覺得受用了。
她收到他與眾不同的情書:「在思想上你是我最珍貴的女兒,我的女兒,我的王后,我墳墓上的紫羅蘭,我的安慰,我童年回憶里的母親。我對你的愛是亂倫的愛,是罪惡的,也是絕望的,而絕望是聖潔的。我的灧—允許我這樣稱呼你,即使僅僅在紙上……」
她過去收到的那些貧乏小男生的信怎能與之相比?
「沒有愛及得上這樣的愛」,而且她以為這愛是可控的,是「聽話的」愛,以為他可以永遠在距離之外愛著她,她只管毫髮無傷地享受就是了。
他絕望,暴躁地在家中和妻子吵架,她被僕人請去勸架—他們兩口子一吵架,女傭都是打電話找她來勸,「他就只聽我的話!」
如是三年,他終於親到她的嘴,之後又想別的,她感到恐慌以及被褻瀆,原來她並不是他心中高不可攀的女神。但她還是貪戀他的愛,他們甚至談到他去離婚。一時離不掉,他倆都很痛苦。
後來有一次兩口子吵架,連老媽子都看不過眼了,說:「我們先生也真是!太太有了三個月的肚子了—三個月了哩!」
看來羅先生也並不只是一味地痛苦。但人是會自己騙自己的。
離開了羅先生的殷寶灧,面對她的老同學,作家「愛玲」,把這些一帶而過,淚水汪汪地說她是怕傷害到他的妻兒,才犧牲了自己的愛情。「他有三個小孩,孩子是無辜的,我不能讓他們犧牲了一生的幸福罷?」
「太陽光里,珍珠蘭的影子,細細的一枝一葉,小朵的花,映在她袖子的青灰上。可痛惜的美麗的日子使我發急起來。『可是寶灧,我自己就是離婚的人的小孩子,我可以告訴你,我小時候並不比別的小孩子特別地不快樂。而且你即使樣樣都顧慮到小孩的快樂,他長大的時候或許也有許多別的緣故使他不快樂的。無論如何,現在你痛苦,他痛苦,這倒是真的。』」
「她想了半天。『不過你不知道,他就是離了婚,他那樣有神經病的人,怎麼能同他結婚呢?』」
「我也覺得這是無可挽回的悲劇了。」
請原諒我大段引用原文,這幾段實在太反高潮了,可以作為許多「遺夢」「碎夢」背後的老實話。殷寶灧和羅先生不能在一起的原因,是因為他是「有神經病的人」,跟他離不離婚沒太大關係,他們痛苦地討論離婚什麼的,只是因為,她覺得這樣更有悲劇之美吧。這結尾橫掃過來,使前面那纏綿情調變成了一個笑話,若主人公有原型,那就更是一個笑話了。
按照張愛玲的寫作習慣,他們當然是有原型的,男主角我們已經知道,女主角則是一個名叫成家榴的女子。張愛玲給宋淇的信里,也點明了這一點。
傅雷的兒子傅聰和傅敏接受記者採訪時都承認,他們父親的生命里,出現過這位成家榴。她是個美麗迷人的女子,非常出色的女高音,與張愛玲文中所寫的「在水中唱歌,義(意)大利的『哦嗦勒彌哦!』(『哦,我的太陽!』)細喉嚨白鴿似的飛起來,飛過女學生少奶奶的輕車熟路,女人低陷的平原,向上向上,飛到明亮的藝術的永生里」吻合。
傅敏回憶:「只要她(成家榴)不在身邊,父親就幾乎沒法兒工作。每到這時,母親就打電話跟她說,你快來吧,老傅不行了,沒有你他沒法兒工作。時間一長,母親的善良偉大和寬宏大量感動了那位女士,她後來主動離開父親去了香港,成了家,也有了孩子。」
也與張愛玲所寫的不謀而合。
成家榴和傅雷,何時何地認識的已經不得而知,《殷寶灧送花樓會》里說殷寶灧跟同學去聽課,在課堂上認識了羅先生,宋以朗認為這是小說家言,因為成家榴的姐姐成家和與傅雷是鄰居,都租住宋淇家的房子。
但宋以朗又說傅雷搬到宋家的房子是在1947年,這時成家榴已經被張愛玲那篇小說嚇得去了內地,他們的交情應該不是因比鄰而起。
根據現有資料,應該是成家和介紹的。
成家和,劉海粟的第三任妻子,香港明星蕭芳芳的母親,曾就讀於上海美專。1931年,她和同學趙丹誤以為傅雷反對學生抗日,在教室里跟他發生了衝突。不打不相識,一場誤會之後,他們成了朋友,成家榴十有八九是成家和介紹認識的,與小說中所言去學校時探望女友認識的相去不遠。
張愛玲也在給宋淇的信里,說殷寶灧就是成家榴。她們曾經是同學。
每一條都對得上,張愛玲沒做任何技術處理,當事人幾乎是裸身出鏡,反響可想而知。張愛玲振振有詞地說,是她要我寫的,可是人家沒讓你寫成這副德行。「殷寶灧」原指望自己成為瓊瑤小說里那種又美麗又崇高的女主角,看了這個自然是當頭一棒。更要命的是,她接下來還要給「羅先生」一個交代,給她長達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