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部分 換工作 我的亮相讓眾人注目!

更糟糕的是,我笨手笨腳,局促不安!我的口袋裡有兩個蘇,一杯咖啡的錢,是那個攝影師給我的!

我結識了幾個畫家的女友,還認識了一個小舞女,她把我帶到她的住處,給我剪頭髮,教我怎樣穿著打扮。

幾天以後,我的樣子已經顯得比較出趟了。

因為我的那雙眼睛和長得見不到頭的脖子,大家給我起了個外號:「羚羊。」

一天晚上,我被介紹給一個畫家。他管理著一家機翼製造廠,正需要找一個身材苗條的人,能夠一條腿向後蹺起,把全身的重量壓在另一條腿上,同時,把螺絲固定到一根沿著機翼曲線的細條子上。

我正好合適做這份工作。於是,我開始飛快地擰螺絲,又要避免碰到緊繃的蒙布。我真像巴士底柱頂上的那個精靈,靠單腿保持平衡!可是,有的時候,螺絲刀滑落,蒙布裂開!……真讓我夠受的!

在此期間,羅貝爾和我斷絕了關係,他和一個朋友走了,這個朋友請他去布列塔尼的家。走之前,這個朋友把他的畫室借給我,對我說:「你知道,吉吉,我帶他走,那是為了你好。他配不上你!」

可我得承認,我還繼續愛慕著他,這種愛慕就像是一件夢寐以求,又永遠無法得到的東西。

我知道他喜歡抽煙斗,就把能夠找到的煙頭全都撿來,拆開後把煙絲給他寄去。

我想他一定會很高興。

我在機翼製造廠才幹了兩天,就收到小舞女的信,是她給我剪了那個漂亮頭髮。她說,她要去作巡迴演出,我可以住在她那兒。她把鑰匙和一包衣服和鞋子留在一個女友那兒。

她另外有一個女朋友也願意留宿我,不過,我拒絕了。因為,我聽人說,她如果請一個女人睡到她的床上,是為了和她做愛!

儘管我和男人的初步接觸不太成功,可我還很年輕,我還沒有墮落到去玩這種遊戲的地步。

在機翼廠幹了一個星期後,我領到了第一份薪水:三十法郎。

正巧,我看上一套黑色羊毛套裝,上面有漂亮的黑白雙色裝飾。我不肯錯過這個機會,就付了十個法郎的定金……我感覺自己很優雅。

我又買了點肉食當晚飯,然後才回家。當我準備再出門的時候,發現錢包找不到了。

靠著買來的那點熟肉,我過了個星期天。在畫室里翻了一通後,我還找到一些剩下的煉乳。

星期一早晨,我逃了電車票去工廠,這一天勉強過去了。不過,我覺得身上不舒服。我已經逐漸習慣餓肚子,但是干一整天的活兒又不吃東西,實在太難。第二天,工作了一個小時後,我開始頭暈眼花!

如果不是有人及時扶住我,我就摔倒在機翼上了!

我被攙到外面透氣,還有人問我話。我卻回答不上來,我只會哭!

可是,那個畫家——工廠廠長立刻明白了。他對我說:

「哎,小傢伙!你多久沒吃東西了?」

我終於把自己碰上的倒霉事向他講了一遍。於是,他罵我小笨蛋,然後把我帶到最近的一家飯館。

他讓我慢慢地喝下一碗湯,吃了雞蛋,喝了一大杯波爾多葡萄酒。接著,他又墊了點錢給我。

生活還在繼續!一天,我看見小舞女的那個女朋友來到工廠。在這之前,她已經約了我好幾次。她對我說,她是從警察局來的,我得立刻跟她走。

她說我是個遊民,沒有固定住所,最後,她又說小舞女被人偷了!

我正準備跟她去,廠長趕來,命令她「滾蛋」,否則,他就在她的屁股上狠狠踢上一腳。他對我說:

「別擔心,小姑娘,有什麼事的話,跟我講。我認識她,這個婊子,她已經對其他人玩過這一招……」

他講給我聽一件事,蒙巴那斯有一個小模特,我也有點認識。這個女人把小模特留在她家住,還送給她一雙鞋子。那個小姑娘不願意讓她摸,她就告她偷鞋子,那個可憐的小姑娘被抓了起來,關在聖拉薩爾監獄,就因為她沒有住處,腳上又穿著那雙鞋子。

我被警察局長叫去,他以為可以讓我承認我沒幹過的事。他說,像我這個年紀的人,很軟弱,又喜歡漂亮東西,愛俏,因為買不起自己喜歡的東西,於是就去拿別人的,想著有一天可以還給人家……等等。

我回答他道:

「警察局長,我不是小偷。我有工作;我也沒有流落街頭,有人借地方給我睡覺;而且我還是處女,我也不喜歡女人。這個女人在報復我,就因為我不願意和她上床!」

廠長讓我帶一個字條給警察局長,字條上說,他很信賴我,還把他知道的那個女人的事說了一遍。

於是,警察局長對我說:「唔,行了小傢伙,你可以走了,接下來的事,我會處理。」

在這之後,我再沒有聽到有人提起這件事。

我幾乎感到幸福!我有飯吃,有地方睡覺。不幸的是,這一切沒有持續很久。

對我來說,這個工作實在太辛苦了。一天早晨醒來時,我發現自己病了,四肢就像是斷了一樣。我去了醫院,醫生囑咐我……多吃帶血的肉,什麼事也別干,休息!

他們真能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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