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部分 來到巴黎

我十二歲時,母親讓我到巴黎來。那不是為了讓我來接受良好的教育,而是因為我得學排字工的活兒。為此,我得粗略地學會拼寫。

母親從年輕時起就干這個活兒。她在巴黎和一個姓伽斯東的先生成了家,那人是車間主任。

我被送到富紀拉爾路的一所小學裡上了一年學。我看上去一定不太聰明,女教師安排我和七八歲的孩子坐在一起。一年過後,我學到的東西不比進去時更多:算術和地理,我一竅不通。

至於法國歷史,我不是不喜歡,老師講圖蘭、孔德和拿破崙的時候,我聽得津津有味!

只有一個人,我永遠不能原諒他,他就是查理曼大帝。我還記得,是他想出了個餿主意:開辦學校!

十三歲零一天,自己掙麵包吃的日子到了!我被安排到一個裝訂車間。開始時,我的工作是送貨。如果就是為了干這活,真沒有必要讓我學拼寫!

我得像頭驢一樣地背沉重的貨物。我身上穿著件有褶子的仿緞罩衣,腰間扎著帶子,還有一雙耀人眼目的帶扣短靴子,扣子是那種漂亮的黃色,靴筒是灰色呢子的!我還是很瘦,兩隻腳踝可以穿在一隻靴筒里,還綽綽有餘。於是,《新聞報》和《紅帽子》——當時的兩份報紙——一起幫我解決問題!一份報紙填在腳踝邊,另一份報紙塞在短靴的頭上,讓它盡量不起皺。因為靴子至少有四十碼!我的模樣當然很奇怪,不過我還是挺直了腰桿。那時候,穿這種靴子的,只有那種被人養著的女人。

我母親是從垃圾桶里把這雙靴子揀來的。扔靴子的女人四十多歲,是個長著奶子和屁股的貨真價實的憲兵!我想,如果就她這樣子,再回到這個世上,簡直沒人會相信曾經有男人為她一擲千金。

那時候,一個英俊的男人,他的嘴上長著漂亮鬍子,肚子上長著毛!

總之,十三歲的我只要看見一個系拉瓦里愛爾牌領帶,留著漂亮鬍鬚的男人,心就跳得飛快!我會覺得他很帥,如果除此之外,他還大腹便便,那我對他就崇拜得五體投地了!他肯定只能是詩人、畫家或者戲劇家。除了這三個職業,我不待見任何其他凡夫俗子!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