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節 犯罪行為循環論

我們可以對犯罪、依賴福利和家庭破裂這三者之間的確切關係進行無休止的爭論。對這個領域進行更多的研究是有價值的。現在,沒有疑問,大多數專業人員都認為上述三者之間存在著某種關係,並且是極端重要的。而我推測,在我們這些人的心中也不存在疑問。

以少年犯罪這一重大課題為例。在任何對策中,減少少年犯罪不僅對減少整個犯罪有明顯的重要性,而且在及時制止開始出現的犯罪生涯,不讓它發展成為嚴重的犯罪或成為累犯也是至關重要的。對少年犯罪和成人犯罪"原因"的討論往往進入了一般化的死胡同。人們一般傾向於認為人性本惡,而且惡性有很多表現機會。的確,我們可以做一些工作,採用例如"鄰里監視"等預防犯罪的措施減少犯罪的機會。但是,在一個流動性更大的世界裡(在這裡歹徒們更加易於隱姓埋名和逃走)和更加繁榮的世界裡(這裡有更多的東西可偷),這些對策的效果必然是有限的。此外;預防犯罪雖然可能減少"機會性的"犯罪活動,但它只可能使頑固的慣犯從一個地區轉移到另一個地區作案。因此,現在日益將防止犯罪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個人——實際罪犯或可能犯罪人——而不是犯罪發生的自然環境。

美國和英國所進行的研究闡明了犯罪、依賴福利思想和家庭破裂這三者之間的關係。英國的研究表明少年犯罪與智力低下、易於衝動和在校時的調皮搗蛋是有聯繫的。至於背景,共同性的因素似乎是收入低和住房條件差。這些令人感到厭煩的孩子們的家長,不是動輒進行錯誤的管教,就是對孩子們監督不嚴。總之,他們不是對孩子不關心,就是對他們忽冷忽熱或關心不夠。他們可能已經分居或離婚或十幾歲就當上了母親並在家裡犯有刑事罪。少數男孩會成為慣犯,繼續這樣長大成人,構成了真正的犯罪威脅。他們顯然具有同樣的特徵,但一般卻更走極端。

當然,這一分析不是想概括地"證明"犯罪的"原因",而是讓人們能夠預測犯罪的走勢,並且——更加困難得多的是——早期對它們採取措施。但顯然,這與下述看法是一致的:依賴福利(我認為它比"貧窮"更有關)和家庭教養對於了解過去30年犯罪率的情況是至關重要的。

從美國的研究證明材料可以看得更清楚些。1988年美國衛生和人類服務部對全國60多萬兒童的家庭進行了調查,發現與從未結過婚或離婚後的母親生活在一起的孩子,除了家庭收入非常高的那些孩子外,在學校非常容易惹事生非,出現情感和行為方面的問題。聯邦司法局最近一次對監獄裡的犯人進行的每五年一次的調查表明,2/3長期作案的暴力罪犯和全體犯人中,有一半來自非雙親家庭,在所有犯人中,37%來自寄養家庭或兒童照管所。半數以上的長期作案的暴力罪犯說,他們都有近親在監獄裡服過刑。於是基思,約瑟夫的"貧窮循環論"變成了"犯罪行為循環論"。有關長期作案的暴力罪犯的依據特別重要,因為公眾認為這一群人構成的威脅最大。

在自由社會裡,政府在改變人們的行為,特別是家庭行為方面,其作為是有限度的。由於國家在很大程度上必定是在根據不充分的情報進行干預的,而且沒有適當地考慮長期影響。因此會面臨許多棘手的問題。但是,建立一個文化、財政和法律框架以維護而不是破壞自由賴以存在的風氣和公共機構,這不僅適合自由社會的需要,而且也是這一社會所必不可少的。

那麼,該做些什麼呢?為了作出改進而不是空想,我提出以下4個方法,同時不想否認社會科學家們和決策者們的豐富思想可能會想出其他一些有效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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