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明確主題

前面已經講到,我對1978年起草的競選宣言第一稿很不滿意:它篇幅太長,內容分散,滿紙大筆花錢的承諾。8月份的修改稿比第一稿有所改進,但內容仍不夠充實。責任當然不在執筆起草宣言的克里斯·帕頓和安格斯·莫德,這主要是因為我們其他幾個人在一些關鍵問題上,特別是在工會問題上,沒有取得一致意見,因而未能制訂出明確的、思路清晰的政策。

前面我還講到,我如何在1979年1月決定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裡,從1978年夏起到1979年3月宣布解散議會,這段時間內的大量事件,尤其是冬季大罷工,使我有可能促使我們的政策向我所希望的方向轉變。影子內閣中的多數人跟在國內輿論後面(不是在它前面進行引導),認為現在我們已經具備條件,能夠而且應該去剪掉工會好鬥分子的翅膀了。同樣——雖然我在摒棄我在政治上繼承下來的這一不受歡迎的政策方面不大成動——工黨工資政策的失敗,使我們更有理由要求完全拋棄控制物價和收入的做法(無論是"自願的"還是法定的)。總之,我非常肯定,這年冬季英國發生了巨變,我們的競選宣言必須跟上這一形勢。

在安格斯和克里斯著手起草以前,我給他們寫了一個條子。

根據最近發生的各種事件和我們堅強有力的工會政策,我認為必須對[19--78年秋季起草的]這一稿進行一次根本性修改。但有限目標優先(如為了鼓勵創造財富而減稅等)這個總的方針保持不變。

將1978年8月的宣言草稿與1979年4月發表的定稿作一比較,就不難看出修改的程度和內容,這是綜合基思·約瑟夫、傑弗里·豪、我的顧問們和我本人的意見後寫成的。當然,關於工會那一段是關鍵。在1978年,我準備接受吉姆·普賴爾提出的幾乎每一條建議,包括允諾我們將"對勞資問題採取不偏不倚的態度","不全面改變有關勞資關係的法律",相反,我們只是"謀求開創一個保持連續性和進行建設性改革的時代",1979年修改稿的提法有很大不同。現在我們承諾"使工會運動的權利與義務保持良好的平衡"。此外,我們向那種認為法律在這方面不能發揮有效作用的觀點進行了直接挑戰:"工黨聲稱,不能通過修改法律來改善英國的勞資關係。我們不同意這種說法。如果法律能夠用於授予特權,它也能夠而且應該用於規定義務。"

我不喜歡吉姆·普賴爾1978年春天建議寫入宣言的有關工會一般作用的段落的語氣和思維混亂,但是我更強烈反對吉姆關於"封閉式工廠"的建議。他雖然要我們談,我們"原則上反對封閉式工廠",但又主張接著說,"經驗表明,一些企業的資方和工會都認為它是便於勞資雙方進行協商的一種方便的方法。"在同一句話里既要"原則",又要"方便",兩者形成的明顯反差特別引起我的反感。當然,對於一些強有力集團來說,要想壓制自由是很"方便"的,但我們多數人認為,講"原則"就必須保衛自由。吉姆還要求我們承諾規定"封閉式工廠"的實施準則。如果不遵守這些準則,"結果可能會(像目前這樣)使工人失去生活保障而得不到僱主或工會的補償。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我們將通過立法來保衛他們的權利。"

即使在1978年,我也已經感覺到我們可以寫得比這更好些。我曾堅持,如果有人被拒絕加入工會或被開除出工會,他必須有權向法院提出申訴。但到了1--979年,我們明顯地前進了一大步,拋棄了"封閉式工廠"雖令人討厭卻不可避免這種說法,明確作出了要修改法律的承諾。現有僱員以及"具有個人信念的人"(這個名稱有些含糊其詞,但在當時的情況下無法避免)"必須得到充分保護,他們如因實行封閉式工廠,而失去工作,必須有權得到足夠的賠償"。宣言還允諾對平版及套色印刷工人工會實行強制吸收會員的做法進行調查。此外,我們還明確表示,該實施準則將具有法律效力。

但主要的實質性修改是關於設置糾察線問題。1978年,我曾接受吉姆·普賴爾希望的內容,文字不多:"與各方磋商後,我們必能找到可以接受的管理糾察行為的方式。全國礦工工會1974年2月安排的嚴格辦法可為此提供一個合理基礎。"

這裡甚至沒有提到實施準則,更沒有提到制定法律。現在回過頭來看,讓選民們直接回想起前屆保守黨政府被礦工罷工搞垮的經過,也是特別不明智的。值得慶幸的是,"不滿的冬天"的可怕情景已說明這種軟弱無力的態度完全不符合當前現實狀況和人民的期待。我們現在的宣言保證要使同情性次級糾察行動成為非法,並重新審查工會的豁免權問題。此外,宣言明確建議,如有必要,我們將進一步採取立法步驟:"我們還將進一步對法律進行必要的修改,以使公民就業和合法經營不受威脅和阻撓的權利得到保障。"

在1978年稿和1979年稿之間,我們加進了另外兩條新的規定:一條是允諾"謀求在一些重要部門達成不罷工協議"(這一條未能實現);另一條是"保證要使支持會員罷工的工會承擔一定經濟責任"(這一條後來我們付之實施)。以上內容,加上關於減輕"封閉式工廠"影響的有限建議,關於資助會員通過郵政參加工會投票的同樣溫和的建議,以及其他重要問題,構成我們的一整套工會改革。我對此非常滿意:的確,它將最終證明,我不僅對它的切實可行性,而且對它的受歡迎程度,遠比我的有些同事更有信心。

與我在工會問題立場上取得的勝利相比,我在收入政策上至多只打了個平局。當然,在這個問題上我不能像往常那樣信賴傑弗里·豪,因為所謂的"論壇"對他產生了致命的吸引力。1978年的時候我曾竭力主張,我們應該更明確地表明要與工黨的收入政策分道揚鑣,我們不應說(如宣言建議的那樣),"回到彈性收入需要時間,但不能永遠拖延下去",而應將最後一句改為"但必須毫不拖延地立即開始"。可是我甚至連這一小點也沒有取得成功。

實際上,1979年宣言中雖未明言,但已比較明顯地暗示到"論壇",甚至提到了德國模式。但是對這一點我可以容忍。較有實際意義的是,宣言以強烈措辭允諾不在私育部門執行收入政策:"私營部門的工資談判應由有關公司和工人去處理。歸根到底,誰也不應該也不可能保護他們不受他們之間達成的協議的約束。"

這就產生了公營部門如何執行收入政策這個特別棘手的問題。首相曾在19--79年1月提議成立一個將公營部門和私營部門的收入狀況"進行比較"的新機構,結果成立了一個由休·克菜格教授領導的委員會,負責收集證據並提出建議,政府當然要承擔履行委員會建議的義務——在大選以後。競選運動開始後,不可避免地迫使我們要對此表態。實際上,問題的實質是工黨收買公營部門的工會,我們是否同意替它付賬(數目不明)。

我們關於公營部門的工資政策始終基於嚴格執行現金限額方針。傑弗里·豪和我盡最大努力堅持這一條,但同事們和黨向我們施加強大壓力,他們坦率地表示擔心失去至關重要的選票。因此,我們最後作了讓步,保證執行克萊格教授的建議。這是代價昂貴但又不得不承擔的義務。

但是總的說來,宣言無論在內容上還是風格上,我都很滿意。它的思路清楚,前後協調一致,只在少數問題上作出明確承諾。它經受住了最重要的考驗,也就是說,不管在哪個競選階段,我們都不必對它進行修改或從它的立場上後退。

作為保守黨領袖,我一共經歷了3次大選,每次的情況都不二樣。1983年競選大概是最容易的一次;1987年競選當然是感情上最令人擔擾的一次;但1979年這一次大選,無論對我還是對保守黨,都最具挑戰性。如果我們失敗,或者即使只是未能贏得絕對多數,我就不會再有另一次機會,對這一點我從來不抱幻想。我接受這一事實,甚至準備公開把它講出來。我毫不懷凝,這次大選也是保守黨和英國的分水嶺。

我和有些保守黨人的想法不一樣。我認為如果工黨贏得絕對多數,工黨左翼只不過是暫時保持溫順。左翼有明確的目標,而且準備等待時機達此目的。我對"中派"的決心或能力毫無信心。我同意基思·約瑟夫的看法,"中派、的政治立場已穩步左轉;我認為這主要是由於那些為自己是"溫和派"而感到自豪的人缺乏道義勇氣(堅持正義的勇氣)。這些人一再調整立場,準備妥協,結果造成社會主義繼續通過我國各種機構向前推進。我認為這種推進已多少達到不可逆轉的程度。現在有那麼多人和那麼多既得利益者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國家——靠國家在公營部門就業,獲得社會保險撫恤金,獲得醫療保健、教育和住房一這種經濟上的自由已開始對他們的生活水準造成幾乎令人無法接受的威脅。而且,當最終出現這種情況時,下一個犧性品就是政治自由——如加入或不加入工會的自由,持有不同觀點仍有權在國家學校教書或在政府部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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