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節 自由黨與工黨結盟

在描述這場危機的結果之前,有必要從頭追述一下關於"權力下放"之爭的一些背景,這場爭論此後還將以更猛烈的勢頭再次出現。這場爭端——至少到19--79年3月的最終結局前——已經給工黨和保守黨帶來了幾乎同樣多的麻煩。

由於蘇格蘭民族黨曾經一度獲得很多支持——事後表明這種情況只持續了很短時間——在1968年5月的蘇格蘭黨大會上,特德曾承諾說將在蘇格蘭下放權力。特德的"琅思宣言"令眾多保守黨人大吃一驚,甚至包括那些在蘇格蘭的保守黨人。我從不欣賞這項政策,而且整個英國保守黨一般對此也不熱情。但特德堅持這麼做。他設立了一個以亞歷克·道格拉斯-霍姆為首的委員會負責起草詳細的計畫。亞歷克的建議於1970年普選前在蘇格蘭黨會議上通過,並寫進了宣言中(對威爾士沒有權力下放的承諾)。然而在1970-74年我們黨執政期間對"權力下放"的承諾卻不怎麼提了。儘管基爾布蘭頓皇家憲法委員會提出了一項詳盡的權力下放方案並於1973年10月提出報告,我黨二月宣言只承諾研究一下這份報告,而工黨則承諾他們將就此事立法。

大選後,特德堅信我黨應該向蘇格蘭下放更多權力以此贏回對我們的支持,並任命艾歷克·布坎南一史密斯為影子內閣蘇格蘭事務大臣來負責此事。在5月份的蘇格蘭黨會上,特德重申了我們"權力下放"的政策,允諾由北海油田款項資助一個蘇格蘭發展基金,這比霍姆在資金方面的建議內容還過份)在這項政策基礎上,我們致力於1974年10月後舉行的選舉——儘管我們提出了眾多權力下放的措施,我們在蘇格蘭的支持卻進一步減少了。事實上這是我們第一次在大選中排在第三位。

對於我們黨採取的這種新政策的憂慮從來就不少。尤其有一小群蘇格蘭保守黨議員,包括我的老朋友貝蒂·哈維一安德森,他們從1974年10月後開始大聲發表他們的看法。他們認為建立蘇格蘭議會的建議將威脅而不是鞏固聯合王國的團結。他們不認為有必要與工黨採取同樣的戰略,更不要說提出更甚於工黨的提議。而蘇格蘭黨本身意見也是極不統一,代表基層意見的"權力下放"反對者和左傾蘇格蘭黨領袖象艾歷史·布坎甫-史密斯,馬爾科姆·里費金和喬治·楊格等人意見相左。

這就是我剛坐上黨魁的交椅時留給我的攤子。特德把我黨尬尷地掛在了這個極其令人痛苦的大鉤上,留給我一個棘手的任務:把它解下來,作為一個本能的保守統一黨人,我不喜歡"權力下放"的承諾。但我意識到對這項計畫已進行了巨大投資,我已無法立刻改變政策方向。如果我這麼做了,就會有很多人辭職,這是我無法承受的,暫時我只得接受現狀。

我讓威利·懷特洛領導一個關於權力下放的政策小組。在影子內閣內,我們及時討論了威利提出的關於建立一個直接選舉的議會的提議,井同意他們實行比例代表制,但我們沒有承諾採取這一制度不少主張權力下放的保守黨人想要實行比例代表制,他們害怕在簡單多數選舉制度下蘇格蘭民族黨將會在蘇格蘭取得勝利,他們似乎並不厭惡將來在南部或北部實行政治聯盟制度,對此,我並不為之所動。

1975年5月,在丹迪召開的蘇格蘭黨大會上,我儘可能簡短地重複了對其建立直接選舉產生議會的承諾。與參加會議的人進行談話使我更清楚地了解到,有一些蘇格蘭保守黨人在這個問題上和他們的領袖們意見極不一致。我更加不安了——其他人也是如此。在夏季,英格蘭保守黨議員們開始對蘇格蘭權力下放表示疑問,部分原因是由於它對聯合王國的團結有不利影響,此外,他們的疑問也有其深厚的策略上的基礎:如果蘇格蘭有自己的議會又同時留有現在的(眾多的)議席份額的話,它將在威斯敏斯特議會中擁有過多的代表。另外,工黨內部對這個問題也因有異議而相持不下,顯然"權力下放"在策略上已不再是一個有利於使政府為難的課題。我和后座議員們開了一系列會議。他們和我有同樣的顧慮。這更加劇了我的憂慮。到1975年底,后座議員們持強烈反對"權力下放"的立場。此時,亞歷克·布坎南-史密斯和馬爾科姆·里弗坎德更加脫離實際,竟想出了設立獨立的蘇格蘭行政機構這一主意。這進一步超出了霍姆的提議,把我們帶到了工黨的策略範圍中去。

政府提議在蘇格蘭和威爾士直接選舉議會的白皮書於11月出台。但影子內閣對此應如何反應,意見極不相同。在準備1976年1月進行的關於白皮書的辯論時,艾歷克·布坎南一史密斯和伊恩、吉爾摩要求在我們的修正案文字中提及保守黨對蘇格蘭議會的承諾,而反對"權力下放"的人則爭論說,如果我們不再重述這個承諾,工黨內反對"權力下放"的人的棄權可能會使我們勝利。我暫時聽從了艾歷克·布坎甫-史密斯的意見。

爭論在1976年繼續進行。朱利安·艾默里和莫里斯·麥克米倫顯示出他們是保守黨陣營反對"權力下放"的有力領袖。威利設計出一項希望全黨能團結在其周圍的方案,5月份在琅思召開的蘇格蘭黨會議上我使用了該方案。我們重申對直接選舉蘇格蘭議會的支持但又表明我們反對任何以政府提出的白皮書為基礎的計畫。為了加重語氣,我補充道:"我不能支持這樣一個蘇格蘭議會,我們誰也不能支持成立這樣一個議會——如果我們認為它可能使聯合王國陷入危險境地的話。"在珀思的這場演說聽眾反響良好,但它顯然解決不了黨內糾紛。

我開始堅定我們的反對派立場,在11月份,當該法案公布時,我與二位憲法律師——伯明翰的揚德里教授——共進晚餐,討論其中的細節。我也見了憲法學者內維爾·約翰遜多次。我聽得越多,越仔細地閱讀這項法案,就越覺得它對聯合王國是危險的。它帶來的是官僚主義和無休止的爭吵,而指望它能撫慰那些想要獨立的蘇格蘭人則越來越不可能了。再者,1976年11月我黨私下進行的一次民意測驗結果證實了我對"權力下放"問題對選舉結果可能產生的影響的懷疑。蘇格蘭人的意見四分五裂:政府的"權力下放"計畫只獲得了22%的支持——比我們黨的主張所獲支持(26%)少,甚至比"不進行任何變革"(23%)都少。只有14%的人贊成獨立。一項深遠的憲法變革需要比這多得多的公眾支持。

在1976年11-12月問,該法案即將在議會進行二讀(辯論是否採納該法案)。影子內閣為此進行了4次辯論,討論是否要發出一個要求保守黨議員出席議會辯論的緊急通知來投票反對這項法案。我們的態度再也不能不明朗了。不僅我們后座議員中的絕大多數,影子內閣的部長們也大都不贊成"權力下放",至少不贊成任何與"白皮書"觀點類似的做法。但在"權力下放"的支持者中有一種根深蒂固的信條:他們認為這是唯一阻止蘇格蘭獨立的辦法,甚至一些極不喜歡"權力下放"措施的人也行事謹慎,惟恐給人以反蘇格蘭或超越了蘇格蘭保守黨領袖的印象。但直到最後,在一場12月2日星期四凌晨結束的馬拉松式長會上,我們決定——有很注目的少數人持異議,包括艾歷克·布坎南-史密斯一發出要求保守黨議員出席議會辯論的緊急通知來投票反對這項議案。

我根本就不幻想我們這麼做會沒有人辭職抗議。我想把辭職數量降到最少,但同時也不削弱對"權力下放"的攻擊力度。影子內閣會議後那天上午,馬爾科姆·里弗坎德、喬治·揚格、約翰·科里、赫克托·芒羅、哈米斯·格雷和拉塞爾·費爾格里夫(蘇格蘭黨主席)來見我,說應該給艾歷克·布坎南-史密斯特許,讓其在投票中棄權,否則他們6人就都從前座議員位置上辭職。對此我不同意。讓我生氣的是第二天早晨的《金融時報》登出了這次談話內容。代表黨內左翼的""保守黨改革小組"——當它成立的時候,我曾以假設的無知口吻寫信給它的發起人之一羅伯特·卡爾,間他們到底想"改革"什麼——他們把我們描述成"下定決心在蘇格蘭選舉中自殺"。后座議員們的態度則不同。當那天晚上在1922年委員會宣布發出緊急通知的決定時,人們大聲歡呼。當然,當特德·希思4天後在格拉斯哥突然宣布說他自己不會投票反對這項法案時,我也並不感到吃驚。艾歷克·布坎南-史密斯適時地辭去了他的影子內閣蘇格蘭事務大臣一職,同時辭職的還有馬爾科姆·里夫坎德。4名其他前座議員也想離開,但我拒絕了他們的辭呈,甚至允許他們當中的一個人在辯論中與我們唱反調並且投了政府一票。沒有任何政黨領袖能比我更寬容。為填補艾歷克·布坎甫一史密斯留下的空缺,我把特迪·泰勒從貿易部調來做影子內閣的蘇格蘭事務大臣,他的強烈的愛國之情和穩健早就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當你知道這場辯論,甚至很可能是這次投票,將暴露出自己一方的分歧時,而且你還不得不作為前座議員發言,這真是令人氣餒的事。但我在12月13日星期一這項法案進行二讀時作的演說卻正是我喜歡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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