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死罪 終章 仁義

記載三名罪犯資料的文件,此刻正放在中森檢察官的辦公桌上。那三人中,有一人因已死亡,故獲不起訴;另兩人則於檢方內部激辯之後遭到起訴。

中森心想:這樣子難道也算伸張正義嗎?他先拿起那已故嫌犯的資料來看。

安藤紀夫,「陽光大飯店」的老闆,二十一歲時即犯下強盜殺人罪。從小生長在單親家庭,飽受地下錢莊業者的欺凌。那一年,他終於忍無可忍,衝進那錢莊砍殺了兩名流氓,把借據搶回來。

一、二審皆判無期徒刑,上訴駁回後全案定讞。坐牢十四年後假釋出獄,再五年後獲大赦而復權。此時其保護人即為宇津木耕平。

復權之後取得房地產交易商的執照,開始生財發跡,婚後家庭美滿。又於中湊郡經營觀光事業,飛黃騰達,日進斗金。此時宇津木耕平開始向他勒索敲詐。

起初他乖乖付錢,但對方貪得無厭。他因怕長此以往會弄得傾家蕩產,故而萌生殺機,決心除此禍害。

當時「31號事件」轟動關東一帶,於是他就模仿該案兇手的作案手法殺掉了宇津木耕平及其妻,並帶走了相關文件及證物。

另外,樹原亮因獲再審,心情好轉後已漸漸恢複記憶,又說出了若干新證言,如「在宇津木家見到的是蒙面搶匪,故而不知那是安藤」、「要是未出車禍,則在下山途中必已遭那搶匪殺害」等等。

目前仍是再審期間,不知結果如何,唯因檢方已「事實認定」安藤即為此案真兇,故而樹原亮獲無罪開釋的可能性可說極高。

中森拿起第二名罪犯的記錄文件。

佐村光男,身受重傷,住院治療中。其獨生子在兩年前喪命於三上純一之手,因不滿純一僅被判兩年徒刑而思圖將之害死。

他多方搜集資料,從審判紀錄中得知純一少年時曾離家出走。案發時,純一恰巧在中湊郡。

他又從報上得知嫌犯樹原亮已被判死刑,但情況有點特別。於是他便企圖嫁禍給純一,想利用司法人員來為獨子報仇。

首先他去參加那些主張廢除死刑的運動,藉以搜集樹原的情報。得知樹原快要恢複記憶並說出「樓梯」之後,他就決定要偽造證據並拿去埋在增願寺附近。

但那些偽證不能由他自己去挖出來,於是他便以高價僱用了杉浦律師來辦事。他有數千萬圓的資金,那是純一的父親簽了和解書之後所付給他的。

然而卻發生了極度巧合的事:受雇調查的南鄉因「覺得」自己跟純一有「不可思議的緣分」,竟邀請純一擔任助手。佐村光男得知此事後便極力設法要讓純一退出調查工作,但因南鄉與杉浦私下談妥隱瞞,竟使他的陰謀毀於一旦。

這是利用高科技來害人的詭計,既陰毒又巧妙,當初若是由南鄉獨自一人去發現那些偽證,純一很可能會陷入百口莫辯之境。

檢方內部曾為「佐村光男該當何罪」而激烈爭辯。

「製造偽證陷人於死罪」的行為可以算是「殺人未遂罪」或「預備殺人罪」嗎?倘若可以,那「將死囚處以絞刑」不就可構成刑法上的「殺人要件」了嗎?

中森不知道爭辯的過程,只知道千葉地檢署和東京高檢署所做出的結論,那就是:「偽造證據」的部分,以「誣告罪」起訴;「用獵槍攻擊純三的行為,以「殺人未遂罪」起訴。

佐村光男被人從增願寺救出之後便一直在住院治療,醫師估計約需三個月才能復原。

中森拿起第三名罪犯的起訴書。

南鄉正二,罪狀為「殺人」。

他勒死一名「絕對會被判死刑」的罪犯,但情況很微妙,要算「殺人」或「傷害致死」或「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都可以。

但最出人意料的是:南鄉本人竟稱自己「存心要致對方於死地」,還說「一見安藤沒戴手錶,便已決定要取他狗命。」中森曾去探監,但南鄉給他的印象是「不想活了」。他懷疑南鄉的供詞是違心之論,認為南鄉很可能是「自責過深,企圖誣陷自己。」南鄉指定的辯護律師是杉浦。中森曾找杉浦談過,杉浦表示要堅稱南鄉是「正當防衛」,中森聞言才放下心來。

一副落魄相的杉浦以堅定的口吻告訴他說:「無論南鄉說什麼,我都會堅持主張他是無罪的。唯有如此,才能伸張正義!」中森笑道:「有勞你了。」

他並非在說風涼話,他是真心希望南鄉能獲判無罪。

中森看完之後,將那些文件收起來,再度長嘆一聲。

他今生首度對一個人求處死刑,現在雖已證明此舉是錯的,他卻反而感到高興。

他又想:純一的傷勢大概已痊癒了吧……

南鄉獨坐牢房內,心想:最後一次見到純一,是什麼時候呢?

那是還在房總半島的時候。那天晚上,他們在增願寺找到了一些證物,回到公寓後立刻擺酒慶功,直到清晨。當時純一還笑逐顏開,喜上眉梢,誰知……一別至今,已將近半年沒見到純一了。

他曾經聽人說過純一的傷勢是「渾身瘀青,右腿中彈,多處骨折」,幸好現在應該已快要出院了吧?居然能逃過死劫,真是福大命大……南鄉想到這裡,臉上綻放笑容。

此時刑務官來通知他,說有人探監。

南鄉站起來,跟著那刑務官走到「律師面會室」。此處和一般的面會室不同,沒有刑務官在旁監聽,所以可跟律師商討任何事,也就是被告能夠行使「秘密溝通權」的地方。

「三件要事。」坐在透明壓克力板對面的杉浦面帶倦容笑著說:「第一,你不是殺人兇犯,請不要承認說你自己意圖殺人。」南鄉正欲開口,杉浦揮手制止他,並繼續說:「我每次都會如此提醒你,直到開庭之日為止。」南鄉笑道:「好吧,我懂了。第二件呢?」

「你的妻子托我帶來一物。」杉浦遞出一張文件,以不感興趣的口吻說:「是離婚協議書,你要不要簽?」南鄉一看,那上面已有妻子的簽名和指印。

杉浦又說:「這事不急,你可慢慢考慮,想清楚了再決定。」南鄉點點頭,其實他心中早已決定了。在勒死安藤的那一刻,「返鄉開店、一家團圓」的夢想就已灰飛煙滅了。

他含悲忍淚,垂頭說:「這絕不能怪她,因為我是個殺人犯……」杉浦打開公事包,開始翻找文件。

南鄉忽然想起一事:「SOUTHWIND麵包店」這個名字是純一想出來的。杉浦說:「三上君托我帶來一封信。前幾天他已康復出院,看來生龍活虎的。」南鄉抬頭道:「那太好了。信呢?」

杉浦拆了信並說:「要我念給你聽嗎?還是你要隔著板子自己看?」「我自己看好了。」

於是杉浦便將那信擺在南鄉眼前,那是純一以原子筆寫的長信。

南鄉探身而視,只見信上寫著:

南鄉兄:

近來可好?我已康復出院,明天開始便可去家父的工廠幫忙了。

我要特別向你致謝。我已聽中森先生說了,這次若非你邀我一齊查案,我必死無疑。你不但救了樹原,而且也救了我一命。

我本應一出院就去看你,但我不敢,因為我有件事一直瞞著你,我沒有臉去見你。

你是為我好,才邀我一齊查案的,可是我對已死的佐村恭介卻無絲毫歉意。

我要把所有真相告訴你。其實我和佐村恭介相遇一事,並非偶然。我和他早就在中湊郡認識了,那時兩人都只有十七歲。

我在中湊郡接受警方輔導時,身邊有一位女友。她叫做木下友里,是我的同班同學,也是我的初戀情人。我倆從高一就開始交往,但從未有過肌膚之親。

高二的暑假,我和她相約一同去勝浦旅行,對家人也未說實話,因此雙方的家長都不知情。

那四天三夜之間,我倆並未發生關係。我只覺得她頗為矜持,雙方似有隔閡,言行舉止都十分做作,宛如處於幻夢之中。我當時慾火如焚,一心只想把體內所有精華全都獻給她,認為那樣才能讓她感到舒服,如今回想起來卻覺得極其幼稚。當然,那時她從未讓我越雷池一步,我只能自己解決性慾問題。

最後一天的下午,我倆相偕前往中湊郡,打算在那邊的海岸玩到黃昏。我們下了電車,步行來到磯邊町,忽然間看到了「佐村製作所」的招牌。我見那兒和家父的工廠很類似,一時好奇,便駐足觀看。高大英挺的佐村恭介恰巧就在那時走出來。

他一見到我們,便開口搭訕,得知我們來自東京後,便說要帶我們去那附近玩,問我們第二天是否還要來此地。

他能言善道,我和友里竟都如中邪般對他言聽計從,也不想回東京去了。

問題是:盤纏將盡,住宿費要從哪裡來?未料佐村恭介竟說他零用錢多得花不完,要拿一些給我們花。說完還真的塞了一大疊鈔票給我們。

我一心只想延長跟友里在一起的時間,於是就收下了那筆錢。當時我性慾高漲,以為只要能跟友里相處久一點,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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