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死罪 第三節

上午九點,鐵門開啟,發出巨響。

正在黏貼紙袋的樹原亮聽見那聲響,立刻停止動作,恐懼感驟然貫穿全身。

一時之間,整個死牢一片靜寂。

不久後便傳來那些「死神」的腳步聲,由小而大慢慢接近。

不要過來呀!

樹原拚命祈禱,可惜那步履聲非但未消失,反而愈來愈大聲。

他想:莫非已輪到我了?

此時腳步聲忽然停止。

就在他的牢房前面。

門上的「監視窗」開了,樹原見到的是刑務官的雙眼。

窗又關上,房門被打開,站在門口的是警備隊長、管理組長和首席矯正官。

「二七零號,樹原亮。」警備隊長說:「請出房。」樹原一聽,當場軟癱在地,小便失禁。

兩名警備隊員入內架起他。他早已無力掙扎,兩排牙齒抖得格格作響,無法言語。

「反正我說了,你現在也聽不進去,乾脆讓你自己看好了。」管理組長說著便出示兩份文件,然後又說:「第一張是你提出異議後所得的答覆,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零二條辦理的。」樹原屏息而觀,只見上面那張文件寫著:

平成十三年牟字第一六五號

裁定東京看守所在監申請人樹原亮

本法院對申請人所提異議裁定如下。

主文

異議駁回。

接下來是「理由」的部分,但樹原已無心再看下去了,他的腦海中只剩「絕望」二字。

「你到底有沒有在看呀?」管理組長問。

樹原點點頭。組長又遞給他另一份公文,並說:「這張是你請求再審的回覆。」樹原別過頭不想看,組長喝道:

「快看呀!」

樹原只好接過來,只見上面寫著:

平成十三年保字第四號

裁定

原籍:千葉縣千葉市稻毛區松川町三段七巷六號東京看守所在監申請人樹原亮

昭和四十四年五月十日生

右列人士所涉強盜殺人罪嫌,已由東京高等法院於平成四年九月七日宣判有罪(平成六年十月五日已由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唯因請求再審,本院經徵詢申請人及檢察官等各方意見後,裁定如下。

主文

本案再審。

樹原雙眼圓睜,把最後一行一讀再讀。

他還以為這是幻覺。

組長問:「看得懂嗎?」

樹原搖搖頭。

組長靠在他耳邊輕聲道:「已經裁定要對你進行再審啦!」樹原環顧四周的人,那些人都面露微笑。

組長繼續說:「我可不是在騙你唷!現在你已非死囚,而是一名被告,必須搬出這死牢,住到別的牢房去了。」

「搬到上面那一樓去。」警備隊長眉開眼笑的說:「你先去洗個澡,然後速速收拾行囊,趕快搬家吧。」樹原望著他們臉上的笑容,心想:一個人有時會變成死神,但有時也會變成天使。

「我可以不必死了嗎?」樹原問。

「我還要看再審的結果呀!」管理組長笑著說:「無論如何,還是要恭喜你。」兩名警備隊員正要扶起樹原,卻被他用力掙脫。他已逃過一劫,力氣自然也恢複了。

樹原淚如泉湧,掙脫雙手的目的就是要擦眼淚。他伏地大哭,嚎啕不止。

片刻後,首席矯正官走到他身邊蹲下,然後按著他的肩膀說:

「實不相瞞,這次法院如此裁定,是因為有人犧牲自己而促成的,你可要永遠記住人家的恩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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