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死罪 第一節

千葉縣警方人員打電話來的時候,中森檢察官正在辦一件竊盜案。

「中森先生!」事務官面露困惑之色,說:「快來呀!」中森把工作交給部下,然後走到事務官的辦公桌旁。

「你看這指紋比對結果。」事務官指著電腦螢幕說。

上面是一個人的照片。中森一看,大吃一驚。

事務官道:「這個三上純一,不就是昨晚在場的那位年輕人嗎?」「對呀!」中森說。

他想:大概是純一在挖掘時未戴手套,不小心碰到所致……但我明明看到他戴著手套的,而且南鄉也不可能允許他未戴手套就去碰觸……難道說,他才是此案真兇?

中森忽然想到:現在不是懷疑純一的時候,指紋既已驗出,就必須做一件緊急的事。

他想起了司法史上有名的「白鳥判決」,那件案子開啟了「再審」的大門。刑事審判的鐵則是「疑則不罰,被告利益為先」,這也可以適用於「再審」。

他趕緊拿起話筒,開始撥電話。

東京高等檢察廳的「檢察長」接到了那通「死囚可能是含冤負屈」的電話。在「法務行政」方面,他是位高權重的第二把交椅,於是他急忙打電話給法務部的「事務次官」,說:「立即停止對死囚樹原亮行刑!」事務次官聞言大驚,因為那份「死刑執行草案」已連同一份打好字的「處決令」一齊上呈給法務部長了。

樹原亮第四次的再審申請已在前天遭到駁回,那兩份文件就在當天上呈給部長。因內閣還要過幾天才會改組,部長大概屆時才會簽署,因而現在應該還來得及撤回。

事務次官趕緊跑到部長室,部長卻不在。他又跑到「部長官房」,打算向「秘書課長」探問情形,不料竟在「秘書課長」的桌子上見到了那份「處決令」。

那道催命符上寫著「行刑照準」,文後還有法務部長的親筆簽名。

「部長已簽准了。」秘書課長道。

事務次官愣了一下後問:「有沒有別的人見過此令?」「你說什麼?」

「有多少人見過此令?」

「這個嘛……」秘書課長似乎莫名其妙。

「相關官員全看過了,連東京看守所都通知了。」事務次官張口結舌,怔立當場。

處決令既已簽發,樹原亮必定要死了。

這兒是勝浦市的公寓,南鄉醒來時已近正午。昨晚他和純一回到這裡,打電話向杉浦律師報告之後,又喝酒喝到黎明時分才去睡。

他爬出被窩,只覺全身酸痛,但同時也有一種「大功告成」的充實感。

他去廚房洗臉時,見到了純一留下的便條紙,上面寫著「因事外出,指紋比對若有結果,請通知我」。

南鄉面露微笑,心想:這三個月來,每天奔波勞碌,今天總算可以休息了,這也是純一出獄後的第一個假日。

他洗完臉,正要出去吃飯時,手機鈴響了,上面顯示來電者是中森。他猜想可能是指紋已經比對出來,於是趕緊接電話。

「喂。」

「我是中森。」

「指紋已比對出來了吧?」

「先不談這個。純一在嗎?」

「他出去了。」

「何時會回來?」

「可能會晚一點。」南鄉笑著說,隨即正色道:「找他何事?」「先把你那邊的地址告訴我。」

「地址?這棟公寓的嗎?」南鄉皺眉道:「到底怎麼一回事?」「現在勝浦警局的人正在搜捕你們。」

「刑警在追捕我們?」

「不錯。」中森停頓片刻又說:「他們在那塑膠袋及印章上驗出了純一的指紋。」南鄉目瞪口呆。

中森繼續說:「等你想通了,你就打電話告訴我地址。還有,警察若找到你,你可要聽他們的,不可反抗。」說完便掛斷電話。

南鄉回想昨天的情景。在那山坡上搜尋證物時,純一明明都有戴手套呀……他從頭到尾都在注意那包證物,那又怎會有純一的指紋呢?

他又想起十年前那件命案,純一那時才十七歲。案發當天,純一和女友都在中湊郡。純一左臂負傷,身懷巨款;那女生則陷入茫然失神的狀態,似乎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刺激……南鄉只覺不寒而慄,他想:原來要爬上那十三級階梯的竟不是樹原亮,而是純一!當初說要找出真兇時,純一曾露出反抗的態度,而且說不想將另一個人送上死刑台。難道那時純一就已知道自己終將被處死嗎?話說回來,倘若純一是真兇,又怎會故意親手將那些證物挖出來呢?

南鄉本欲打電話給純一,轉念一想又作罷,因為他現在必須爭取時間來思考對策。

刑警已在搜捕他們,這要如何是好?南鄉心急如焚。

他邊穿衣邊想:警察遲早會找上門來的,要躲到哪裡去才好?現在是此地的觀光旺季,路上行人眾多,或許跑到街上去會比較安全吧?

他帶著筆記本跟手機奔出房間,跑到街上,然後走進一家咖啡廳。此時他已是滿頭大汗。

他伸手探探口袋,還好裡面有香菸。他點了一杯冷飲,並開始抽菸,片刻後終於想出對策。

他拿出手機,打電話問查號台:「我要查一間雜貨店,在東京旗台……就在品川區,店名是『百合』……」他抄下電話號碼後便努力回想,終於想起了「木下友里」這個名字。

此時一部警車通過外面街道,只亮燈號未響警笛。南鄉心知這表示警方正在搜捕嫌犯。

他慌忙撥電話到那雜貨店。鈴響四聲後,對方接起電話。

「喂,百合,你好。」是個中年婦人的聲音。

「請問是木下家嗎?」

「是的。」

「敝姓南鄉,請問木下友里小姐在嗎?」

「她不在。」話聲中似含有戒備之意。

「你是友里的媽媽?」

「不是,我是她的親戚,來顧店的。」

「友里身上有沒有行動電話?」

「你是什麼人?」

「我是杉浦律師事務所的人。」

「律師事務所?」

「對,有事要找友里。」

對方停頓片刻後才說:「她在醫院。」

「是否生病了。」

「不是。」

南鄉皺眉道:「莫非出了什麼意外事故?」

「也不是。」對方停頓許久後才又說:「她是自殺未遂才被送進醫院的。」「嗄?」南鄉大叫一聲,又急忙降低音量說:「自殺未遂?怎麼回事?」「以前就發生過好幾次,沒有人知道原因。」

「現在病況如何?」

「經過搶救,已經沒有大礙。」

「哦。」南鄉低頭輕聲道:「打擾你了,真對不起,改天再找她好了。」「好。」對方講完便掛斷電話。

南鄉心慌意亂,想著:友里自殺未遂,是否跟十年前那命案有關呢?案發當天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呢?

他下定決心,要打電話給純一。就在此時,手機響了,上面顯示來電者是東京看守所的岡崎。

南鄉嚇了一跳,接起電話,說:「喂。」

對方輕聲道:「我是岡崎。今天上午,我們所長接到了法務部送來的行刑通知。」「要處決何人?」

「樹原亮。」

南鄉險些暈厥,心想:好不容易找到那些證物,沒想到派不上用場,大概只慢了幾個小時吧?真是遺憾……「今天傍晚那處決令便會送來,預定四天之後便要處決。」「我知道了,謝謝你。」

「此令既出,無人能阻。」岡崎言罷便掛斷電話。

南鄉心想:大勢已去,也沒時間跟純一聯絡了……為救樹原亮,現在只好孤注一擲,使出最後一招了……他打電話向杉浦報告現況。

杉浦發出慘叫聲,嚷道:「完了,完了!處決令下沒有人可以活命,樹原穩死了!」「稍安勿躁!」南鄉喝道:「我們還有救命法寶!」「什麼法寶?」

「刑事訴訟法第五零二條。」

「嗄?」對方好像在翻六法全書。

「就是『提出異議』呀!」南鄉早已背下那條文。

「若認為檢方處置不當,可向法院提出異議。」「那又如何?」

「我們可提異議,就說檢方處置不當。」

杉浦靜默下來,似乎在思考。

南鄉繼續說:「通場☆況下,處決令一出,囚犯當天就必死無疑,根本來不及提出異議,但這次不同,要在四天之後才會處決。」「但這……」杉浦道:「理由要怎麼寫才好?」「就說是『違法濫權』。若依法律,判決確定後,法務部長必須在六個月之內發下處決令,但此案已然超過這期限,今天如果行刑了,顯然是違法!」「你要知道,這法條早已形同具文,僅有訓示的意思,在解釋上……」「意思很明白,還解釋個屁!」

「彆強詞奪理。若依你所言,那至今所有死刑豈不全是違法的?」「你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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