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證據 第一節

純一坐在河邊,任由海風吹拂。時間緊迫,他並非不知,但目前只能這樣守株待兔。

他昨天已查出:自從宇津木耕平遇害之後,中湊郡就一直沒有另覓人選接替,「保護人」一職便由鄰近的勝浦市派人暫代至今。

那人名喚小林澄江,是個七十歲的老婦人,住在勝浦漁港附近。

純一此刻坐在防波堤上,隔著眼前的小河,對面便是小林澄江的家。

等到「中年男子」一現身,純一就要用昨天才買的「數位相機」將他拍下來,再把照片拿去讓湊大介確認。

火傘高張,天氣炎熱。純一喝了幾口水,把汗擦乾,塗些防晒膏,然後望向漁會大樓牆上的時鐘。

已是上午十一點整。

他想:現在南鄉大概已在東京跟那「31號事件」的兇手見面了吧?

這時南鄉正坐在東京看守所的休息室內,等待廣播叫到他的號碼。

昨晚岡崎在電話中告訴他:「請你按照一般手續去登記,記得要在面會申請單上填寫你是來自律師事務所,其餘的交給我辦就行了。」這兒共有十名探監者,南鄉坐在最後一個位子。他的前面是個懷抱嬰兒的妙齡女子,樣子很像風塵女郎。

南鄉心想:這女子八成是來見這孩子的父親的……真可憐。

「四十五號請到面會室。」廣播聲響起。

那女子站起來走進去。

南鄉將目光移至販賣部的櫥窗,心想:要不要買些禮物去送小原歲三呢?若能從他那兒問出有用的線索,多買幾盒禮品送他也不要緊……片刻俊,廣播叫到南鄉的號碼。

南鄉進入檢查室接受搜身,然後把背包放在寄物箱內。因所方人員行事草率,南鄉很想以「資深刑務官」的身分要他們仔細一些。

再往裡面走,便來到一條細長的通道。許多門並排在通道右側,南鄉從倒數第四扇門走進去。

那是一個六蓆大小的房間,中央部分以透明壓克力板隔開。前面並排著三張椅子,南鄉在中間那張坐下。

片刻後,另一邊的門開了,一個穿制服的刑務官押著一名中年男子走進來。

那中年男子穿著緊身衣,南鄉已知他就是「31號事件」的兇手小原歲三。

小原的長相和十年前報上那張照片一模一樣,只是頭髮已經斑白。南鄉見過很多殺人犯,他覺得小原的氣質和那些殺人犯並無不同。

小原瞥了他一眼便坐下來,隔著壓克力板和他正面相對。

那名刑務官走到一旁的「記錄台」,脫下帽子說:「前面可是松山的南鄉先生?」

「正是。」南鄉答道。那刑務官點點頭,不再說話。

南鄉心想:岡崎真能幹,一切都打點好了……

他轉向小原說:「你好,敝姓南鄉,來自杉浦律師事務所。」

「你是律師嗎?」小原的聲音低沉渾厚。

「我只是助手。」

「你能為我做什麼?」小原的態度理直氣壯。

南鄉心想:大概是因為他在一審被判死刑之後,各方人士都對他伸出援手,設法救助,才造成他今天這副趾高氣昂的模樣吧?那些善心人士總是高喊:「罪犯也有人權呀!趕快廢除野蠻的死刑!」

「我要先確定幾件事,才知道能為你做什麼。」

南鄉邊說邊偷看一旁的刑務官,見他並未動筆書寫,才安下心來繼續說:「你可是因福島、茨城、崎玉這三案而被起訴?」

「還有另一案。」

南鄉倏然睜大眼睛。

小原繼續說:「靜岡的侵入他人住宅未遂案。」

「哦!」南鄉有點失望。

「你可曾去過千葉?」

「千葉?」小原抬頭道。

「對,正確地點是千葉縣南部,房總半島海邊。」

「為何問此事?」小原露出警戒的神色。

南鄉決定采「旁敲側擊法」,於是說:「我還是從頭問好了。你犯下這三案時,是否均以小斧頭為兇器?」

「不錯。」

「何故?」

「普通斧頭體積大,帶在身上惹人注目,所以拿小的。」「何以每次作案後都埋於現場附近?」

「可以趨吉避凶,招祥納福。」

「趨吉避凶?」

「我老實說好了。我第一次作案時,緊張過度,迷迷糊糊,只記得自己取了財物後便逃出屋外,隨後又想到自己手上拿著血跡斑斑的利斧,實在很危險,於是立刻取出鐵鍬,將那斧頭埋在附近。」

「後來呢?」

「原本我提心吊瞻,生怕被人發現,結果卻平安無事,神不知鬼不覺,於是我放下心來,打算以後每次作案都如法炮製。」

「是說要用同樣的兇器,並且都埋在現場附近嗎?」

「對!因為我做了這個大吉大利的動作,所以第二案和第三案,我都能福星高照,順利得手,安然無恙,有如神助!」小原說完,面露微笑,狀極得意。

南鄉心想:這傢伙實在無可救藥,簡直是厚顏無恥、怙惡不悛!其實這也難怪,他要是有悔意,又怎會殺死第二、第三人呢?

「千葉縣也發生過類似命案。」南鄉勉強壓下內心的厭惡,然後說:「手法相同,警方推斷兇器可能是利斧,應埋於現場附近。」小原聞言肅容正色,瞪著南鄉。

南鄉又說:「小原先生,你可曾去過千葉縣?」

「慢著!此案兇手不是已經被捕了嗎?」

「你怎麼知道?」南鄉認為對方已經上鉤。

小原立即回答:「看報紙的呀!」

「事隔十年,又是別人所犯之案,你怎麼記得如此清楚?」

「因為……」小原目光飄忽不定。

「那陣子,我每天都看報,而且是詳讀細閱。」

「是為了看你自己所作之案有何風吹草動,對不對?」

「不錯。那時我大吃一驚,因為竟然有人模仿我的方式去作案。」

「模仿?」南鄉心想:從他的表情無法判斷此言真偽,但因那陣子報紙的確天天報導「31號事件」的細節,所以也不能完全排除「有人模仿」的可能性。

「對,是一個姓樹原的年輕人乾的。」

「連姓名你都記得?」

「是呀!那時我想:若能把我所犯之案全部賴到他身上,那該多好!」

「現在呢?還這麼想嗎?」

「當然啦,這是人之常情嘛!」小原說。

南鄉聞言面露微笑,但心中卻在冷笑。

小原又以哀求的口吻說:「相信我,我真的從未去過千葉。」南鄉心想:要我相信可難了。他已被判死刑,正在上訴中,若再增一條罪,豈有勝訴之機?中湊郡一案就算是他所做,他也絕無承認之理,否則豈非自尋死路?

南鄉決定以「踐踏自尊法」來突破對方的心防,於是說:「小原先生,你可知官司已無勝算,死期就在眼前?」小原愕然望著他。

「你連犯三案,砍殺三人,罪大惡極,絕無生路。」南鄉上身前傾,緩緩說:「反正死定了,何不乾脆一點,在往生之前招出一切?如果坦白招供,將來也比較好超生。」

「我並未去千葉作案呀!」小原嚷道。

「不要說謊。」

「我句句實言呀!」

「如此鐵口硬牙,對得起那五條冤魂嗎?」

「什麼五條冤魂?我只有砍殺三人而已呀!」小原大叫。

「現在又未定罪,你怎麼知道我必死無疑?」

「這類判例一向如此。」

「什麼判例,全是狗屁!」小原表情激動,口沫橫飛。

「我是例外,與眾不同。我入獄多年,做苦工,黏紙袋,所得全給了被害者家人,難道還不夠嗎?何況我身世悲慘,非常可憐,法官一定會同情我的!」

「這些話,怎可由你自己口中說出來?」

「怎麼不行?我就是要說!我從小就失去母親,沒人疼愛;父親整日酗酒,沉迷賭博,而且天天把我打得遍體鱗傷!」

「住口!」南鄉吼聲震天,「境遇跟你一樣,卻能潔身自愛的人,全國至少有五萬個!你簡直丟盡了這些人的臉!」

「你敢罵我?」小原站起來。

一旁的刑務官喝道:「小原,坐好!冷靜點!」小原又坐下去,眼中噴出怒火,高聲說:「等著瞧吧,我一定長命百歲,我要用一切手段,打贏官司!再審也好,特赦也好,反正我會一定贏的,整個社會只會強凌弱,眾欺寡!是這個社會對不起我,不是我對不起社會!」南鄉火冒三丈,心中暗罵:世上就是有這這種不要臉的畜生,死刑才會一直存在。為了要處決你們這類人渣,不知有多少刑官心靈受創……

「你最好考慮清楚!」南鄉吼道,「你死期將近,大限已至。要上天堂或下地獄,端看今朝。如果死到臨頭還不知悔改,那死後在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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