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事件 第二節

他們離開快餐店。十分鐘後,車子已通過「JR線」的鐵軌,駛上了靠內陸的山嶺。眼前是一條羊腸小徑,生鏽的護欄外面有許多參天古木,樹林枝葉繁茂,原本尚可見到的中湊郡遠距離全景,現已被遮蔽而看不見了。

山路蜿蜒曲折,九彎十八拐。車子踽踽前行,不久便見到前方路旁停著一輛白色轎車。

「那位就是我們的僱主。」

南鄉說著便將車停在那白色轎車後面。

他們下了車,另一部車的主人也走出來。此人大約五十多歲,有一雙濃眉,滿臉皺紋,面帶微笑,發縐的領帶隨風飄揚。

南鄉道:「抱歉,讓你久等了。」

那人笑道:「我也是剛剛才到的。」

「這位是三上純一先生。」南鄉居中介紹。

「這位是杉浦律師。」純一行禮道:「請多指教。」

杉浦說:「彼此彼此。」

他大概知道純一是個前科犯,但在態度上並未表露出來,一副完全不知情的樣子。

他跟南鄉聊了幾句後,便轉頭問純一:「三上先生,關於此案詳情,你是否尚未明了?」

「我一無所知。」

「好極了,這樣你才不會產生成見。相關資料我已交給南鄉,你回去後可以細讀。」杉浦把視線移向柏油路面,繼續說:「請聽我仔細從頭說起,這個案發生在十年前的一個夏夜,一名男子倒在你們現在所站之處。」純一聞言,不由自主退後兩步,望著柏油路面。

杉浦繼續說:「那是一樁機車事故。一輛摩托車撞到路邊柵欄後翻覆在地,已經摔得稀爛……」

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晚間八點半左右,宇津木啟介偕妻芳枝驅車上山,要到山上老家探望年邁雙親。宇津木啟介是一位教師,住在中湊郡的「磯邊町」。

行至半途遇上下雨,因熟悉路徑,所以不影響行程。但是,來到離老家約三百公尺之處時,車輪差點輾到那名倒卧路中的男子。夫妻倆大驚失色,慌忙下車上前觀看。

那男子狀似痛苦已極,頻頻呻吟,一部越野機車翻覆在他後方。宇津木啟介當時認為這是一樁車禍。

後經檢證得知:那輛機車是以時速七十公里的高速奔行於曲折山路上,因轉彎不及,撞到護欄而翻覆,車上騎士彈飛後摔至地面。

宇津木啟介後來出庭作證時指出一重要事實:「那人未戴安全帽,且已頭破血流。」夫妻倆返回車內,打算直奔前方不遠處的老家,從那兒撥一一九報警。當時行動電話尚不普及。

然而他們趕到老家後,竟赫然發現了兩具屍體:宇津木啟介的雙親已遭人以大型利刀殺死於家中。

「我們換個地點再說。」杉浦律師說到這裡便坐進車內,然後開車引導南鄉的車往山上而去。

前方三百公尺處有一棟木造平房,柏油路面也只到那兒為止。

那便是死者宇津木耕平的家,也就是命案現場。此處庭院雜草叢生,破爛的門窗上積滿灰塵,大概是案發後即遭棄置,荒廢至今的緣故。小小的廢墟即使在艷陽下也散發著一股無限悲涼的氣息。

「進去看看怎麼樣?」

杉浦說著,便抬腳欲跨過那條圍在屋外的鐵鏈。

「慢著!」純一阻止他。

「怎麼?」

「得要人家允許才行。」

「別傻了,這兒又沒別的人。」

「我不是指這個……」

「我知道了。」南鄉插嘴道:「他還在假釋中,所以不能亂來。」

「為什麼?」杉浦似乎仍不明白。

「萬一犯了住宅侵入罪,又得入獄了。」

「啊,對,沒錯,虧我是個律師,居然給忘了。」杉浦笑道。

純一覺得他的笑容略顯輕佻,似有敵意。

「那我就在這兒說明好了。」杉浦把腳收回來,繼續說:「此屋的格局是:進了玄關,右邊為廚房和浴室,左邊是客廳與卧房。那對老夫妻就是死在客廳之內……」

宇津木啟介與芳枝抵達時,屋內亮著燈,玄關的拉門也沒關,於是啟介直接入內,拿起鞋柜上的話筒,開始撥電話叫救護車。

這時芳枝也入內,想要向公婆說明此事。不料一拉開紙門,竟看見公婆已分別死於客廳兩側。

芳枝尖聲大叫。這時啟介也看到了,他丟下話筒,衝進客廳,查看遺體,然而老父老母顯然已經氣絕多時。

啟介險些暈厥。他又跑去打電話,要求多派一部救護車。

二十分鐘後,三輛救護車趕到現場,附近派出所的警員也跑來了。又過了十五分鐘,勝浦警局的偵辦人員也趕到。這件震驚整個南房總的搶劫殺人案就此傳開。

偵察監識結果,得知下列事實:

現場的門窗並無被撬開的跡象,所以兇手應是由玄關入內,在客廳行兇。

被害人為六十七歲的宇津木耕平及其妻康子。耕平原本是當地一所初中的校長,七年前退休後,便以義工的方式擔任「保護人」,負責照顧受刑人和假釋犯。

死亡推定時刻為當天晚上七點左右。由兩名被害人身上的傷口可推斷兇器應為大型之利刃,如斧頭或柴刀之類。致命傷均在頭部。兇手猛力一劈,兩人立即頭骨碎裂,腦漿四溢。

另外,耕平雙手亦受到重創,顯然是因為與兇手格鬥,或奮力抵抗格鬥所致。他的四根手指被那利刃齊根砍斷,掉在現場地上;左臂則是齊肘而斷,僅剩一條肌肉,就靠那條肌肉黏在上臂,可見那兇器之破壞力強到什麼程度。

警方採證時,啟介也在場,他作證指出:被害者的錢包已不翼而飛,那裡面有存摺、印章和提款卡。別的房間亦有翻箱倒櫃的痕迹,但似無其他財物失竊。

警方的目光轉移至那名機車騎士身上。此人名叫樹原亮,當時為二十二歲,曾是不良少年,成年後又犯偷竊罪,受到「保護管束」的處分。擔任其「保護人」的,正是受害人宇津木耕平!

警方查出此事後,立刻趕赴醫院偵訊樹原亮,結果在他身上搜出了耕平的錢包,裡面果然有那張提款卡。更進一步,又從他的衣物中驗出了三個人的血液,除了樹原本人的以外,還有兩名死者的血液。

案情愈發明朗。警方判斷:樹原殺了宇津木夫妻並盜取財物,然後騎機車逃走,途中出車禍而倒地不起,而且天網恢恢,竟然被死者家屬發現。

最後,樹原亮在醫院的病床上被警方以「涉嫌強盜殺人」的罪名逮捕,等傷勢好轉就要被起訴。

「案情大致如上所述。」杉浦律師說完便取出香菸叼在嘴上。

「這豈非已證據確鑿了?」純一問:「莫非有其他證據顯示他是無辜的?」

「首先……」杉浦點燃香菸。

「一審判死刑時,並無任何爭議。樹原實在倒楣透頂,連公設律師也懶得替他辯護。」

「懶得替他辯護?」純一大惑不解。

「不錯,這種事在法庭上屢見不鮮。」杉浦一副司空見慣的樣子。

「所有審判,全憑運氣。結果好壞,皆由天定。被告會遇到一些律師、檢察官、法官等,這些人的組合就是判決結果的關鍵。有個傳聞說:被告若是嬌姿絕色的美少女,則男法官必會輕判,女法官定予重罰!這就是所謂的自由心證主義,哈哈哈!」純一低頭沉思,未受笑聲影響。他在想:當初我被判傷害致死罪成立,那個法庭是怎樣的組合呢?

「言歸正傳。」杉浦繼續說:「疑雲是在一審上訴時產生的,那時新任律師提出兩個疑點,並且窮追猛打,緊咬不放。第一點是:存摺、印章和兇器始終沒找到。關於這點,警方在案發後曾大舉搜索,結果……」杉浦走到木屋前的馬路,指著通往更上方那條未鋪柏油的山路說:「在那邊發現了一把鐵鍬,也就是由此往深山再走三百公尺處。那鐵鍬原本放在此屋的倉庫內,可能是被兇手拿出來的。換句話說,當時警方認為:兇手在逃走前曾先進入山林內,企圖以鐵鍬挖土,掩埋其他證物。」純一問:「豈有將存摺印章連同兇器一起掩埋的道理?」

「那位律師也是這麼講。然而檢方反駁說,被告一定是認為只要有提款卡即可提領現金,所以不需要存摺印章。」

南鄉插嘴道:「這樣推論,不太合理。」

「就是說嘛!不過,那鐵鍬附近的地面有數道輪印,確實是樹原的機車所留下的。」

「那麼檢方一定會說,樹原特地到逃走路徑的反方向掩埋證物,就是要故布疑陣,亂人耳目,對不對?」

「正是這樣。」

純一問:「那存摺印章及兇器,是否始終未找到?」

「不錯。警方將鐵鍬所沾泥土做了分析比對,並進行大規模搜索,卻毫無所獲,只知和那機車輪胎上的泥土一致。也就是說,那部機車確曾行駛到丟棄鐵鍬的地點。」純一和南鄉均默默不語。杉浦見狀又說:「第二個疑點是:倒卧在車禍現場的樹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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