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出獄 第一節

「第一,要居有定所,從事正業。」

語調高亢,話聲顫抖。就將要出獄了,千萬不能疏忽。

「第二,要潔身自愛,不做壞事。」

說話者是三上純一的牢友。純一和他一樣,都是身穿灰色囚犯服,手持假釋許可證,立正站好不敢動。

純一今年二十七歲,長得眉清目秀,雙眼皮,看起來比同年齡的人還要年輕。現在他正板著臉孔,似乎心事重重。

「第三,不結交有犯罪傾向者及素行不良者。」這位牢友正在朗讀誓詞。純一望著他的背影。

此人姓田崎,比純一大十歲,外表是慈眉善目。光看面貌,絕想不到他竟是個「只因未婚妻非處女,就憤而將她活活打死」的人。

「第四,若要遷居或長期旅行,須先獲監護人之准許。」這裡是松山監獄保安總部的會議室。除了他們兩人之外,在場的還有獄長及十多位職員。這些人就是所謂的「矯正處理官」,或者簡稱「刑務官」。本來叫「看守員」,但這職稱已在十年前組織改制時廢止,現在僅當階級名稱使用。

透過毛玻璃射進來的光線照在這些刑務官臉上,使他們看起來顯得心平氣和。那種溫和的表情是純一從未看過的,然而田崎接下來說的話卻將純一的這種安心感一舉擊潰。

「第五,要正心誠意,向受害人在天之靈懺悔。」純一隻覺得一陣天旋地轉。

要正心誠意,向受害人在天之靈懺悔?

純一心想:那個被我打死的男子,如今靈魂在何處?是上了天堂或下了地獄?還是已魂飛魄散?我那一頓拳腳,大概已將他打得神形俱滅了吧?

「第六,須每月兩次至保護人之處報到,或面見監護官並報告近況。」純一低下頭來。服刑期間,他一直有個疑問,現在也還沒解決。那就是:他真的犯了罪嗎?若那種行為就是犯罪,何以服刑不到兩年便算贖了罪?

「第七,不向外界透露獄中言行。」田崎念完假釋須知的內容後,便開始朗誦誓詞:「本人此番獲准假釋,願接受監護……」純一抬起頭時,恰好與正對面的一位刑務官四目交接。此人姓南鄉,四十多歲,長得五官端正,在這兒擔任「看守長」。現在他正面帶微笑,注視著純一。

純一心想:可能是在祝賀我即將出獄吧?不過他也感覺到:那笑容當中似乎包藏著一種更深的理解。

「今後本人將恪遵上述事項,誓為安分良民……」純一甚感納悶:這位南鄉先生為何對他特別關心呢?

服刑期間,他曾遇見一些善心的刑務官,在不違反職務規定的範圍內給了他不少優待;另一方面,也有些刑務官是虐待狂,常找藉口處罰囚犯。但南鄉兩者都不是,純一和他幾乎未曾接觸過,實在難以想像他竟會對純一的出獄特別感興趣。

「如果有違誓言,本人願被取消假釋,重返牢獄,絕無異議。假釋者代表田崎五郎。」朗讀完畢時,純一背後突然響起掌聲,但隨即消失,大概是鼓掌者發覺場合不對,故而及時停止這種失態的行為。

拍手的是誰?純一不必回頭看也知道,那就是他的父親。

純一的父親今年五十一歲,是工廠老闆,今天為了接兒子,特地從東京千里迢迢趕來四國的松山。

純一原本雙唇緊抿,現在終於露出微笑。

「兩位,鐵窗生活,是否感覺度日如年?」身穿深藍色雙排扣制服的獄長開始訓話。

「其實,今後才是改過自新的真正考驗。你們必須安分守己,重新做人,永遠別再進牢入獄,才能算是真正的洗心革面。可想而知,此後必是困難重重,險阻處處,但你們千萬不可氣餒,不要忘記在此所學,應努力奮鬥,堅持到底。完畢。恭喜。」此時會議室中全體人員均熱烈鼓掌。

假釋許可證的發證儀式約十分鐘就結束了。

純一對著那些刑務官一鞠躬,但接下來卻不知所措。只因牢獄生活都是一個口令一個動作,早已習慣有命令才有動作,一時之間竟改不過來。

獄長乾咳一聲,右手一伸,表示他們可以走了。純一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

純一的父親俊男站在會議室後方,背靠著牆。他身材瘦弱,面孔黝黑,不像老闆,倒像工人,西裝也很陳舊,毫無威嚴可言,宛如一個紅不起來的演歌歌手。但是在純一眼中,父親那土裡土氣的身影卻充滿了故鄉的溫馨之氣。

純一走向父親,田崎則跑到一對中年男女面前。那兩人似乎就是田崎的父母。

三上俊男見兒子走過來,立刻滿臉帶笑,雙手握拳擺姿勢,表示為他加油打氣。周圍那些刑務官見狀,也一個個露出笑容。

「好久。」俊男望著純一,邊說邊嘆氣,彷佛自己才是剛出獄的人。

「可苦了你了。」

「媽媽呢?」

「在家裡做菜,等著你回去吃呢!」

「哦!」純一輕輕點頭,沉吟片刻後又說:「爸爸,對不起。」俊男聞言,淚水盈眶。純一也只能咬著嘴唇等待父親開口。

「過去的一切,別放在心上。」俊男哽咽說:「只要今後努力工作,踏實過日子就行了,不是嗎?」純一點點頭。

俊男重展笑顏,用力搖晃兒子的頭。

從總務課的窗口可望見三上俊男和純一正要走出監獄大門。純一已換上便服,正在門口和一名刑務官交談。那是在核對姓名,驗明正身。

南鄉正二望著這對神情開朗的父子,內心甚感欣慰。他一向很喜歡看獲釋者走出監獄大門時的情景。

他十九歲時便已在此擔任「法務事務官看守」。起先他對自身職務有很強的使命感,但一年之後,這種使命感就已消失殆盡。他能夠繼續在此工作下去,而且待了將近三十年,全是因為「能夠觀賞出獄景象」。

只有這一刻,那些囚犯才會發誓要痛改前非。就算他們很可能會重蹈覆轍,再度犯罪,在走出監獄大門之時,也可以不管那些。南鄉就是喜歡這種「放手不管」的感覺。

三上俊男和純一向著那刑務官深深一鞠躬,隨即走出大門,並肩前行。

父子兩人的背影消失之後,南鄉便回到檔案櫃旁邊。那兒有三上純一的「服刑檔案」。一疊疊厚重的文字,全都是受刑人的「獄中表現紀錄」。純一出獄的同時,其檔案也會由南鄉所在的管理部門移送到總務課來。除非純一再度入獄,否則這份紀錄將在此處永久存檔。

這份檔案,南鄉已翻閱多次,現在他又將純一的「個人資料」及「公訴事實」的部分再看一遍。這是為了進行最後一次的確認。

純一出生於東京,家中有雙親及弟弟。兩年前犯罪時是二十五歲,罪名為「傷害致死」。一審判決後並未上訴,確定判處徒刑兩年。根據「受刑人分類規定」,他被歸為「YA級」(未滿二十六歲之成人,無犯罪傾向者)。原本收押在東京看守所,後被移監到松山監獄來。

南鄉再看「公訴事實」的部分。那裡有純一的出身經歷、犯案過程和偵辦紀錄。

三上純一,一九七四年生於東京都大田區。父親原為工人,後自行創業,開設工廠,有三名員工。

純一在國中畢業以前並無特殊事蹟,但在一九九一年,也就是十七歲時曾經出事,那件事也成了後來他犯罪的遠因。

暑假期間,他說要和朋友去旅行,目的地是千葉縣的勝浦市,預定四天三夜後回來。結果卻逾期未歸,不知去向,父母急忙報警協尋。

十天後的八月二十九日,警方在勝浦市南方十五公里處的中湊郡找到了純一。他供稱:其實是和女友私奔,說「偕友旅行」是騙人的。又說:能跟初戀情人雙宿雙飛,幸福已極,所以流連忘返。警方便對他們進行心理輔導。

純一被帶回東京,但從此以後就經常逃學,對父母師長也開始露出反抗的態度,成績一落千丈,考大學也名落孫山,重考一年才進入一家理科大學專攻化學工業。那是他的第四志願。

大學畢業後便到父親經營的小工廠「三上塑形工廠」幫忙,兩年後的一九九九年就發生了那件案子。

「在看什麼?這麼入神。」有人問。南鄉嚇了一跳,抬起頭來。

原來是總務課長杉田。他的階級比南鄉高一級,是「副矯正長」,所以制服的袖子上有兩條金色的線。

「二二九號的假釋有問題嗎?」二二九號就是純一的編號。

「沒有,我只是捨不得他離開而已。」南鄉決定用開玩笑的方式矇混過去。

「這份檔案借我一下,不要緊吧?」

「哦,可以是可以……」杉田皺起眉頭,滿面狐疑。

南鄉暗暗發笑。獄卒的警戒心自然比一般人強,稍有不對勁,立刻能察覺。在獄中,星星之火即能燎原,所以不能不小心。尤其是杉田,就是靠著小心謹慎發跡的,故而特別膽小,亦即戒心特別重。現在部下要把檔案帶出去,他一定甚感不安吧?

「很快就會還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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