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八

我要寫一封告狀信,告我們的總編輯。因為王胖子的正當權利受到總編輯的侵犯。

「文化大革命」前,我們採訪部的幾位記者共同編寫了一本書:《革命新聞事業發展史》。前年開始修改再版。原作者中有一個王胖子。雖然他不是主要撰寫人,可是翻資料、跑腿,出了不少力。現在書就要付印了,卻在作者的署名上發生了問題。總編輯要把王胖子的名字抹去,因為他是「造反派」。同時,總編輯要添上自己的名字,叫「顧問」。我認為這是錯誤的。王胖子雖有錯誤,已經「解脫」,還是公民,憑什麼剝奪人家的出版自由?而且,所謂「顧問」,也純粹是沽名釣譽。事實上,他既不「顧」,也不「問」,不過替我們打了幾個電話,找了幾個「關係」去進一步收集史料。要是這樣也要署名,報社食堂的炊事員比他更有資格。可惜,這麼分明的是非,在我們編書小組裡竟然被顛倒。開會討論了半天,要麼一言不發,發言的都是把總編輯誇讚一番,似乎幾十萬字都是「顧問」寫出來的。自然,與此同時,要罵一陣王胖子:他還有臉承認是這本書的作者?在前幾年,他不斷罵這本書是毒草呢!這倒是事實。不過,據我所知,如果罵過這本書的人名字都不配印在書上的話,那麼,所有作者的名字都不配,包括我!「顧問」更不配!誰不知道他曾經當眾宣布:對於這株「大毒草」他從未染指?「文化大革命」開始的時候,他還是運動的領導人。首先發起對這本書進行批判的,就是他!

可是誰願意得罪總編輯呢?我也不想管。

王胖子找到我,因為我是編書小組組長,又和總編輯關係不錯。蘭香也替他求情,並特別提醒我:王胖子對我們是有「恩」的。而且,他剛剛積極替蘭香買了一件呢上衣,錢也墊了,我們什麼時候有錢什麼時候還。長期無息貸款!

往日的「恩情」,今日的「友誼」,我都不放在心上。不過,我倒想改一改自己遇著矛盾繞道走的毛病。孫悅曾一再指出我有這個毛病。我找到總編輯,只把意見談了一半:王胖子的名字應保留。我想,倘使這個目的達到了,總編輯掛個「顧問」的名也可以妥協。反正他要的只是名,不分稿費。誰知道就這一點他也不能答應。總編輯說:「把王胖子解脫了,這就是落實了無產階級的政策,還讓他著書立說,發展名利思想?不行!無產階級政策不是寬大無邊的。這件事,王胖子不通也得通。想想他前幾年是怎麼整人家的嘛!」總編輯還好心地告誡我:「你過去與王胖子關係密切,我們都知道。我們替你在群眾中做了許多解釋工作。提你當採訪部主任的事,也因為這個關係不能立即宣布。你自己注意一點唆!我們要重用你,你應該與我們互相配合呀!」

我被惹火了。難道我趙振環的骨頭是水做的?裝在什麼盛器里就變成什麼形狀?我能為了自己受重用而昧良心嗎?我再也不願意作一個隨波逐流的人了。

於是,我給省委宣傳部寫了一封「群眾來信」。宣傳部長很快就批到報社:「如果情況屬實,趙振環同志的意見是對的,應該受到重視。」

今天,總編輯把我叫了去,對我傳達了部長的批示,畢恭畢敬的。然而,他突然把臉一變:「可是你反映的情況並不真實。把王胖子除名,明明是你們小組自己的意見,我們領導並沒有表態。你怎麼把責任往上面推呢?好吧,這件事我們研究一下。我們會按照黨的政策處理的。」

眼睛一眨,母雞變鴨。他的問題變成了我的問題。原告和被告對調了位置。賊喊捉賊,我倒反成了個要抱頭鼠竄的角色。我知道和他辯論沒有用,所以決定再給省委宣傳部寫一封信,把問題說清楚。以前,我辦事不認真,很難有始有終。這一次一定要有始有終,爭他個是非分明。

我攤開報告紙,草擬信的提綱。要認真。條理要清楚。態度要鮮明。意見要尖銳。王胖子笑嘻嘻地走來了,手裡拿著一卷稿紙。

「老趙!這是我寫的一篇通迅,總編輯親自看了,要發。他還托我給你帶來個便箋。」

這又是一個奇蹟!我看看面前這位創造奇蹟的人,笑嘻嘻的。這笑,是特製的。價廉物美,經久耐用。熔奸、媚、蠢於一爐。小本錢賺大利息。一本萬利。我不會這樣笑。裝也裝不像。

我伸開便箋,總編輯龍飛鳳舞的字一個個跳進我的眼帘:「老趙:我向群眾了解一下,又找老王同志本人談了談。我認為老王對自己錯誤的態度是正確的。不應把他的名字從《革命新聞事業發展史》的作者中除去。請你們編書小組重新研究,堅持執行黨的政策,並把研究結果告我。」

戲台上的「紗帽功」,我一直嘆為觀止。一張頭皮頂著一頂烏紗,烏紗翅會變出各種各樣的花樣來。烏紗跳舞,全靠一張頭皮。要學會用頭皮使勁,大概很難吧?不過,要是頭皮不用勁,烏紗就顯不出它的威風,甚至還會脫落。頭皮練硬了,裡面的腦子會不會萎縮?

當人民的幹部也要頂著烏紗跳舞嗎?也只用頭皮不用心嗎?

總編輯的便箋天衣無縫。我看見烏紗翅跳舞。輕輕地、慢慢地旋轉,表示紗帽裡面的腦袋輕鬆愉快,充滿勝利的喜悅。

我把便箋扔在王胖子身上:「這件事我不管!你請總編輯直接去抓吧!我可以退出編輯小組。」

王胖子又把紙條塞進我手裡:「算了,老趙!在人屋檐下,怎能不低頭?你我心裡有數。我不會說是你老趙要把我名字摳掉的。你夠朋友,我感激不盡。」

我冷笑一聲:「你呢?也夠朋友嗎?剛才在總編輯的屋檐下還站得直嗎?」我可以想像,他彎腰曲膝的樣子。

他仍然嘻皮笑臉:「不會行三拜九叩禮,你放心!當然嘍,也不敢像你那樣擺架子。」

我擺架子?我除了一身骨頭,還有什麼架子可以擺?

「老趙!我們的目的就是不讓自己的名字被除掉,自尊心上吃點小虧有什麼了不起?哪個當權派不吃馬屁?你何必頂真?」

倒是我頂真了!我恨不得扇他兩巴掌,叫他從今以後別再這樣笑!我受不了。我把他趕了出去。

我真恨自己多管閑事,自作自受。王胖子此人,我又不是不了解,為什麼去為他打抱不平?看吧,反而被他出賣了!這真是:「太行之路能摧車,若比人心是坦途;巫峽之水能覆舟,若比人心是安流。」難怪孫悅一再怪我幼稚、淺薄。

好吧,王胖子!我與你本來也算不上什麼朋友,以後我再也不多管你的閑事了。

兩間屋子叫我布滿了煙霧,蘭香帶環環一進屋就叫:「煙死人了!窗子也不開!」她去開窗,我不讓:「我喜歡這樣。」她走過去看看煙灰缸,馬上說:「王胖子來過了,談了些什麼?這麼不高興?」

她對王胖子多熟悉,連王胖子留下的煙蒂都分得清楚。她與王胖子是什麼關係?我不理她。

「喲!王胖子寫的文章,總編輯還批准了。王胖子時來運轉了!」

瞧她的高興勁兒!好像她是王胖子的老婆,不是趙振環的老婆。和我接觸以前,人家叫她「造反司令部的總情婦」。當時我不信。現在我懷疑,王胖子為什麼那麼急切地為我們撮合?

「環環!王伯伯送給你的玩具帶回來了嗎?」她問。

環環!環環長得像我嗎?我和她接觸不久她就有孕了。她頭一天對我說,王胖子第二天就擠眉弄眼地向我討紅蛋吃。哼,誰知道是不是編好的圈套呢?我好混啊!

可是環環長得像我。人家都這麼說。輪廓和眉眼都像。但是,這能說明什麼?

「你這寫的是什麼?我給你收起來了。該吃飯了。」

寫的什麼?給你的王胖子鳴不平的告狀信!我自己找的差事。要告狀,應該告他王胖子一狀。

他對我們有「恩」,哼!

他找我談話,說我與蘭香的關係泄露了,如不妥善處理,就會如何如何。我只得提出離婚,孫悅死也不肯。

他替我找了他在法院工作的「造反派戰友」,弄到了兩張離婚證書,蓋上造反隊的大印,就算辦了手續。我欺騙了孫悅,我對不起孩子。

這個環環肯定是我的。要不不會對我這麼親。「環環,過來!讓爸爸抱抱你。」在C城,在孫悅身邊,我還有一個環環。那個環環現在怎樣了呢?

「哼哼!真好哇!照片隨身帶,貼心貼肉。」蘭香突然冷笑著向我摔過來一樣東西。一個小小的塑料夾子。裡面裝著一張照片,我的原來三口人的照片。

「你抄我的抽屜!」我發怒了。

「我找一樣東西!天天把抽屜鎖著,說是裝的稿件。原來是這個!」蘭香又是哭又是鬧。孫悅就不會這樣。

接到我要求離婚的信,孫悅到這裡來了。我讓她一個人關在一間屋子裡,不給她面見。我怕見她,怕聽她說話。她不吵也不鬧,更不去找我的朋友到處亂說。她天天趴在桌上寫,把勸我的話寫在一個本子里,再把本子放在我的抽屜里。「這是一本特殊的日記,振環!看看吧,看在我們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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