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歷史上之考試製度-5

明、清兩代考試內容,均重經義,而又以朱子一家言為準。因詩賦只論工拙,較近客觀,經義要講是非,是非轉無標準,不得不擇定一家言,以為是非之準則。既擇定了一家言,則是者是,非者非,既是人人能講,則錄取標準又難定。於是於《四書》義中,演變出八股文。其實八股文猶如唐人之律詩。文字必有一定格律,乃可見技巧,乃可評工拙,乃可有客觀取捨之標準,此亦一種不得已。至於八股流害,晚明人早已痛切論之。顧亭林至謂:「八股之害,等於焚書,其敗壞人才有甚於咸陽之坑。」然清代仍沿襲不改。但若謂政府有意用八股文來斲喪人才,此則系屬晚清衰世如龔定庵等之過激偏言。治史貴能平心持論,深文周納,於古人無所傷,而於當世學術人心,則流弊實大。若論經義禍始,應追溯到王荊公。然荊公用意實甚正大,即此一端,可見評論一項制度之利弊得失,求能公允,其事極難。而創製立法,更須謹慎。又貴後人隨時糾補。制度既難十全十美,更不當長期泥守。此非有一番精力,不能貫注。否則三千年前出一周公,制禮作樂,後人盡可墨守,何須再有新的政治家?

明初開國,亦頗曾注意整頓學校,然終是官學衰,私學盛。私家講學,自不免有時與政府相衝突。張居正為相,嚴刻壓制,此乃張居正不識大體。此後東林講學,激成黨禍,人才凋落,國運亦盡。政府專仗考試取士,而與學校書院為敵,安得不敗。然明代亦尚有較好之新制度,可與考試製度配合,即為進士入翰林制,明、清兩代都從此制下培養出不少人才。學校培養人才,在應考之前。翰林院培養人才,則在應考及第之後。此制值得一追溯。

在中國歷史上,政府常有一派學宮,(此學官二字,並非指如後代之教諭訓導而言。)專掌學術圖籍,不問實際行政,而政府對此項學官,亦能尊重其自由之地位,僅從旁扶植,不直接干預。此在春秋時有史官。戰國以下,私家講學大興,政府網羅在野學者,設博士官。秦代博士官,其實略如唐初之翰林院,雜流並匯,政府普加供養,並不攙入政府之態度與意見,來抑此而伸彼。李斯焚書,始對博士官加以一番澄清淘汰。及漢武帝設立五經博士,政府對學術界之態度與意見,更趨鮮明。

然中國政府本身與西方傳統大有不同。西方近代一面有宗教超然於政治之外,其社會意識,又常抱一種不信任政府時時欲加以監督之意態,此可謂之契約性的政權。中國則自來並無與政治對立之宗教,社會對政府又常抱一種尊崇心理,聖君賢相,常為中國社會上一種普遍希望,因此中國政權,乃是信託式的,而非契約式的。與西方社會傳統意態大異。政府既接受了社會此種好意,亦必常站在自己謙抑地位,尊師重道,看重社會學術自由。政府所主持者乃制度,非學術。制度必尊重學術意見,而非學術隨制度遷轉。若政府掌握了學術是非之最高權衡,則在中國社會中,更無一項可與政府職權相抗衡之力量,此種趨勢,必滋甚大之流弊。因此政府對學術界,最好能常抱一種中立之態度,一任民間自由發展,否則必遭社會之反抗。此種反抗,實有其維繫世道最重要之作用。

漢武帝時代之五經博士,即是政府對學術表示非中立態度之措施。不久即生反動,漢儒經學有所謂今古文之爭。今文即是政府官學,古文則為民間私學。其實今文經學未必全不是,古文經學未必全是。然而東漢末年朝廷所設十四博士之今文經學,幾乎全部失傳,而鄭康成遂以民間私學,古文學派,成為孔子以後之第一大儒。魏、晉、南北朝,佛學入中國,宗教與政府相對立,政府所主持者仍是制度,學術最高權威,則落入僧寺。唐人考試尚詩賦,詩賦僅論聲律工拙,在學術上依然是一種中立性的,並不表示政府對學術是非之從違。宋代王荊公改以經義取士,則顯然又要由政府來主持學術,走上中國歷史卑政尊學趨向之大逆流,而翕然為社會推敬者,依然是程、朱私學,朱子遂成為鄭康成以下之第一大儒。及元、明以朱子《四書》義取士,陽明講《大學》,根據古本,即與朱義對立。此後清代兩百六十年考據之學,無非與朝廷功令尊宋尊朱相抗。然《四書》義演成八股,則經術其名,時藝其實,朝廷取士標準,依然在文藝,不在義理,仍不失為是一種中立性的。此就考試項目言。

至論學官,則魏、晉、南北朝、隋、唐皆有。大體如文學編纂圖籍校理之類。政府只設立閑職,對學人加以供養,恣其優遊,不限以塗轍,不繩其趣詣。唐代有翰林院,最先只是藝能雜流,內廷供奉。此後遂變成專掌內命,一時有內相之號。宋代翰林學士掌制誥,侍從備顧問。又有經筵官,則為帝王師傅。又有所謂館閣清選,亦稱館職。此皆在我所稱之為學官之列。大抵集古今圖書,優其廩,不責以吏事,政府藉此儲才養望,為培植後起政治人才打算。明代之翰林院,連史官經筵官均併入,又有詹事府主教導太子,與翰林院侍講侍讀同為王室之導師。翰林責任,大體如修書視草,議禮制樂,備顧問,論薦人才,都是清職,並不有實權負實責。明代始規定進士一甲及第入翰林,二甲三甲為庶吉士,亦隸翰林院,須受翰林前輩之教習。學成,再正式轉入翰林院。其他亦得美擢。清代沿襲此制,用意在使進士及第者,得一迴翔蓄勢之餘地。使之接近政府,而不實際負政治責任。使之從容問學,而亦無一定之繩尺與規律。明、清兩代,在此制度下出了許多名臣大儒,或為國家重用,或偏向學術上努力。即如曾國藩,初成進士,其時殆僅通時藝。看其家書報道,可以想見其為進士在京師時,一段如何進修成學之經過。此種環境與空氣,皆由翰林院與庶吉士制度中釀出。

漢代是先經地方政府歷練,再加以察舉。唐代是禮部試及第後,頗多就地方官辟署,必待吏部試再及第,始獲正式入仕。大抵漢、唐兩代,都有實際政事歷練,與考試製度相副。宋代以下進士,在先未有政治歷練,一及第即釋褐,失卻漢、唐美意。故明、清兩代有此補救。若使明、清兩代僅仗科舉,更無翰詹為養才之地,則八股時藝,如何能得真才?而更須注意者,明、清兩代之翰林院,仍系中立性的,並不似漢代博士,限於學術功令。考試只是遴才,翰林進士只在養才,政府職權仍在制度一邊,並未侵犯學術之內容。此層為查考中國歷史上考試製度演變中一絕應注意之節目,故在此稍詳申說。

考試製度演變到清代,愈趨嚴密。自宋以來,秋試在八月,春試在二月,元明沿襲未改。萬曆時,曾有人主張,春試改三月,原因是二月重裘,易於懷挾。當時經人駁斥,終未改期。但到清代,真改春試在三月了。一說是天暖不須呵凍,但另一因,卻是人穿單夾,可無懷挾。其他如截角、登藍榜、彌封、編號、硃卷、謄錄、鎖院、出題、閱卷,種種關防,全像在防奸,不像在求賢。清初幾次科場案,大批駢戮,大批充軍,更是史所未有。而到中葉以後,進士入翰林,專重小楷,更屬無聊。道光以下,提倡廢八股廢考試的呼聲,屢起不絕,此一制度絕對須變,自無疑問。然此一制度,究竟自唐以下一千年來,成為中國政治社會一條主要骨幹。其主要意義可分三項陳述:

(一)是用客觀標準,挑選人才,使之參預政治。中國因此制度,政府乃經由全國各地所選拔之賢才共同組織,此乃一種直接民權,乃一種由社會直接參加政府之權。與近代西方由政黨操政,方法不同,其為開放政權則一。

(二)是消融社會階級。因考試乃一種公開競選,公平無偏濫。考試內容單純,可不受私家經濟限制。寒苦子弟,皆得有應考之可能。又考試內容,全國統一,有助於全國各地文化之融結。按年開科,不斷新陳代謝。此一千年來,中國社會上再無固定之特殊階級出現,此制度預有大效。

(三)是促進政治統一。自漢以來直到清末,無論選舉考試,永遠採取分區定額制度,使全國各地優秀人才,永遠得平均參加政府。自宋代規定三歲一貢以來,直到清末,每歷三年,必有大批應舉人,遠從全國各地,一度集向中央,全國各地人才,都得有一次之大集合。不僅政府與社會常得聲氣相通,即全國各區域,東北至西南,西北至東南,皆得有一種相接觸相融洽之機會,不僅於政治上增添其向心力,更於文化上增添其調協力。而邊區遠陬,更易有觀摩,有刺激,促進其文化學術追隨向上之新活力。

即舉此三端犖犖大者,已可見此制度之重要性。至其實施方面,因有種種缺點,種種流弊,自該隨時變通。但清末卻一意想變法,把此制度也連根拔去。民國以來,政府用人,便全無標準。人事奔競,派系傾軋,結黨營私,偏枯偏榮,種種病象,指不勝屈。不可說不是我們把歷史看輕了,認為以前一切要不得,才聚九州鐵鑄成大錯。考試製度之廢棄,僅其一例。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