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教育制度與教育思想-7

明太祖未定天下,即在婺州開郡學。及即帝位,詔天下郡縣皆立學。府設教授一,訓導四。州設學正一,訓導三。縣設教諭一,訓導二。生員自二十人至四十人。據一時統計,全國府、州、衙、所,共得教官四千一百餘員,較之北宋元豐時學官,幾多近百倍。則明初注意興學不可謂不力。

地方生員升至國學,初稱國子學,後稱國子監。監生分赴諸司先習吏事,稱歷事監生。亦有遣外任者。在學十餘年,始得出身。洪武二十六年,曾盡擢國子生六十四人為布政按察兩使及其他高級官職,出身遠優於漢之太學。又必生員入學始得應舉,則學校與考試兩制度,亦復融合為一,此皆明制之優於前代者。即在此後,明代南北監,常簡大學士尚書侍郎為司成。一時名儒為國立大學校長者,項背相望。晝則與學員會饌同堂,夜則燈火徹旦。不乏成材之士出於其間。明代國力,與漢唐相抗衡,人才輩出,亦與政府重視教育之意有關係。

然由政府辦學,學校興衰,終視政治之隆污而判。故明代之教育制度,雖可稱道,而教育功效則終有限,此孟子所謂「徒法不能以自行」也。

又明代政府中,擁有大批學人,可以不負實際行政之職位,此亦兼寓有一種教育意義在內。進士及第,一甲得入翰林,二甲三甲得選為庶吉士。因其未更事,俾先觀政,同時進學。此一制度,論其淵源,實頗似於秦漢時代之有博士官。翰林猶如博士,庶吉士近似博士弟子。迴翔政府,儲才養望。此製為清代所沿襲。論其制度,有張有弛。論其作用,有顯有晦。論其意義,在政治集團之內而別有一種養賢儲才之機構與組織,此則大值重視。漢代政府之此項措施,乃受戰國諸子在野講學之影響。明代政府此項措施,則受宋、元儒在野講學之影響。唐、宋兩代之政府中,亦有與漢、明大同小異相類似之措施。此見中國政治重視學術與教育之傳統精神,乃無時或已。此乃中國政治史上一大特點,所當大書特書,以供後人作參考。

惟由政府來提倡學術,培植教育,其最高意義總不免偏重於政治。此已不能滿足在野學術界之理想要求。而且中國傳統政治,學校選舉兩途並重。學校在造賢,選舉在拔賢。而學校與選舉之兩者,均不免要以考試為標準。考試製度之在中國,遞有變遷,而終於不勝其流弊。唐代以詩賦取士,其弊已如上述。明代以經義取士,其變為八股,流弊更甚。於是民間講學,仍必與朝廷提倡相對立。

明代民間講學,雖遠承宋、元,下至武宗時代王學特起而大盛。陽明政務在身,而兼亦從事講學。其所至,學徒群集。倡為惜陰會,欲使學者時自集會,講論研究。及其身後,流風益甚。各地社會,自有組織。其大弟子,年有定時,分赴各地。一面藉此集會,交換心得、討論新見。一面集合群眾,公開演講。稱為講會,亦稱會講。此與朱、陸書院講學有不同。一則講會近似一學會,學者同志藉以互相切磋。一則講會以宣傳普及為務,更近一種社會教育。循而久之,以普及代替了提高與深入。故此種講會,雖曾一時風起雲湧,而亦滋流弊,終於不可久。

最後乃有東林書院出現。此一書院之規制,更近似一學會。學者常川集合,輪流主講,重在自相切磋。而所講亦涉及當時之政治。逮此一學會遍及全國,更復在京師有分會,乃引起政治大波,直至明室覆滅,黨禍始告結束。

下至清代,政府公立學校,無論在中央,在地方,其在傳統上,均已名存實亡。無一定之宗旨以為規則,以為號召。在野學者,風氣亦變,無復宋、元、明三代講學之風。而書院制度,則仍禪續不絕。主持書院者稱山長,其時書院多數已在城市,不似以前多如僧寺之佔有山林名勝,而山長之名,仍可推究其遺蛻之跡。書院有窗課,僅是學者作文送山長評閱。薄有膏火,如近代之有獎學金。其時書院之主要貢獻,乃在藏書與刻書。如廣州學海堂有清經解,江陰南著書院有續經解。其從事校對者,則如今之有工讀生。

然書院在當時,仍有其影響。如朱次琦為廣州學海堂都講,復講學禮山,康有為曾從學。章炳麟在杭州詁經精舍從學於俞樾,吳稚暉亦是南菁書院之學生。

講中國舊教育制度,應到此為結束。清末廢科舉,興學校,為近代中國推行新政一大要項。前代所傳各地書院遺址,幾乎全改為新式學校。如作者本鄉無錫之東林書院,其先改為東林小學,後則改為縣立第二高等小學,東林之名,亦不復存。是則唐末以來一千年之書院,其最後命運實不如一僧寺。尚多保留遺址,并迭有興修。書院本與僧寺為代興,今則幾乎渺無蹤影可供人作憑弔。惟香港淪為英國殖民地,除香港大學外,一切學校,初均沿用書院名稱。禮失而求之野,此亦其一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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