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講 宋代-1

一、宋代政府組織

甲、宋代中央政府

在我們要講的漢唐宋明清五個朝代里,宋是最貧最弱的一環。轉從政治制度上看來,也是最沒有建樹的一環。此刻先講宋代的中央政府,還是從相權講起。論中國政治制度,秦漢是一個大變動。唐之於漢,也是一大變動。但宋之於唐,卻不能說有什麼大變動。一切因循承襲。有變動的,只是迫於時代,迫於外面一切形勢,改頭換面,添注塗改的在變。縱說它有變動,卻不能說它有建立。宋之於唐,只好說像東漢之於西漢,有事而無政。有形勢推遷,而無制度建立。

乙、相權之分割

宋代的相權,較唐代低落得多。宋代也有三省,實際上只有中書省在皇宮裡,門下尚書兩省都移在皇宮外面了,故亦只有中書省單獨取旨,稱政事堂。又和樞密院同稱兩府。樞密院是管軍事的,本是晚唐五代傳下的一個新機構,宋人不能糾正,把它沿襲下來,成為一重要官職。中書則為丞相,地位獨重。門下尚書兩省長官不再預聞政府之最高命令。然中書和樞密對立,也就是宰相管不著軍事。

再論財政:宋代財政,掌握在三個司,司本是唐代尚書六部下面的官名。但唐代自安史亂後,往往因財政困難,而甚至有宰相自兼司職的。宋代又因其弊而不能革,卻變成政府財權專落在司的手裡。所謂三司——第一是戶部司,第二是鹽鐵司,第三是度支司,度支即是管經濟出納的。在唐代,有宰相親自兼領尚書的一個司,如鹽鐵、度支之類,為對財政問題直接處理方便起見,此雖不可為訓,究竟是由宰相來親握財政大權,還可說得去。而宋代,則此三個司的地位提高了,獨立起來掌握著全國的財政,這是極不合理的。所以王荊公為神宗相,想要變法推行新政,第一措施,便是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把戶部、鹽鐵、度支三個衙門,重新組織起來,統一到那個新衙門(即制置三司條例司)里。這一措施,在荊公是想把財政大權重新掌握到宰相手裡,正如唐代之由宰相來兼領司職。司馬溫公對此極表反對,他說,財政該由三司管,三司失職,可以換人,不該讓兩府侵其事。這裡卻見到荊公溫公對當時制度上之一種歧見。荊公之意,是想把財政大權仍隸屬於宰相,這屬制度問題,非人事問題,與當時三司長官之稱職不稱職不相干。荊公是想重新釐定三司許可權,要把當時所謂中書治民樞密主兵三司理財的軍民財政之職權三分重新綰合。溫公則主一仍舊貫,只著眼在人事上,並非著眼在制度上。若就制度論,則軍民財職權三分,到底是不合理想的。

再次說到用人:向來政府用人,本該隸屬宰相職權之下。什麼人該用,什麼官該升,這是宰相下面尚書吏部的事,宋代卻又另設一個考課院。考課就等於銓敘,後來改名審官院。又把審官院分東西兩院,東院主文選,西院主武選。又別置三班院,來銓衡一輩內廷供奉及殿直官。如此則用人之權,全不在宰相。這是宋初皇室在一種自卑感的私心下,蓄意要減奪中書宰相職權而添設的。如是則不僅宰相和唐制不同,就是尚書成為行政總機關的制度,也都破壞了。

丙、君權之侵攬

以上指述宋代軍事,財政,用人三權都有掣肘,都分割了,這顯見是相權之低落。相權低落之反面,即是君權提升。即以朝儀言,唐代群臣朝見,宰相得有座位,並賜茶。古所謂「三公坐而論道」,唐制還是如此。迨到宋代,宰相上朝,也一同站著不坐。這一類的轉變,說來甚可慨惜。但歷史演變,其間也不能僅歸罪於一切是黑暗勢力之作祟,或某某一二人之私心故意作造出。宋太祖在後周時,原是一個殿前都檢點,恰似一個皇帝的侍衛長。他因緣機會,一夜之間就作了皇帝,而且像他這樣黃袍加身作皇帝的,宋太祖也並不是第一個,到他已經是第四個了。幾十年中間,軍隊要誰作皇帝,誰就得做。趙匡胤昨天還是一殿前都檢點,今天是皇帝了,那是五代亂世最黑暗的表記。若把當時皇帝來比宰相,宰相卻有做上一二十年的。相形之下,皇帝反而不像樣。試看五代時,又哪幾個皇帝獲得像馮道般的客觀地位與受人尊崇呢?然而皇帝到底該是一皇帝,他是一國之元首,皇帝太不像樣了,其他一切官,會連帶不像樣。現在要撥亂返治,尊王是首先第一步。而且皇帝的體統尊嚴不如宰相,也易啟皇帝與宰相之間的猜疑。據說當時宰相是為了避嫌起見,為了表示忠誠擁戴新皇帝起見,所以過自謙抑,遜讓不坐,這樣才把政府尊嚴皇帝尊嚴漸漸提起,漸漸恢複了。就事論事,這也該有可願。固然這也是當時大臣不知大體,又兼之以一種心理上的自卑感,才至於如此。若使在唐代,由門第傳統出頭的人來處此局面,他們決不會如此干。又像西漢初年一輩樸訥無文來自田間的人,也不會如此。那是晚唐五代進士輕薄傳下的一輩小家樣的讀書人,才如此做。但他們當時的用心,終還是可原諒的。不過事情隔久了,這事情演變之本原意義忘失了,後人便只見得皇帝之尊嚴與宰相之卑微了。

其次講到皇帝詔書,此乃政府最高命令。在唐代歸宰相中書省擬定,此種擬稿叫做熟擬,亦稱熟狀擬定。熟狀擬定是詳擬定稿的意思。中書熟擬送呈皇帝,皇帝只親攬了在紙尾批幾句,用皇帝御印可其奏,此謂之印畫。經此手續後,便可降出奉行。此項手續,其實是宰相出旨,只求皇帝表示同意就算。用現代話說,皇帝在政府所下的一切最高命令有他的同意權。到宋初,宰相為避嫌,為推尊皇帝,為使皇帝的威望地位抬高,遇政府定旨出命,先寫一劄子,這是一種意見的節要,對於某事提出幾項意見,擬成幾條辦法,送由皇帝決定,所謂「面取進止」。然後宰相再照皇帝意見正式擬旨。所以宰相面取進止的詔文,僅是一種草案或條陳,而不再是定旨出命的定稿,這與唐代宰相之熟擬相差就很大。宋代的最高政令之最後決定權在皇帝,而不在宰相,至少皇帝就不僅有同意權,而有參加意見之權了。宰相不過是奉命行事,所以君權就重,相權就輕了。再說,政府的一切重要指示,本來也並不全要有皇帝詔敕行之的。在唐代,政事堂號令四方,其所下書曰堂帖,宋初還有此制,當時並謂堂帖勢力重於敕命。但後來便有詔禁止,中書不得下堂帖,於是改用劄子指揮。其實劄子也還如堂帖。後來有一地方官,不服中書處分,把原劄封奏,太宗大怒,令公事須降敕處分,即用劄子,亦當奏裁。這不是宋代一切政令之決定權便全歸了皇帝嗎?這一制度,到神宗時,還是廢了,仍許用劄子。據此諸點,可證宋代宰相之失職。

然而我們也不能因此便聯想到像我們現代所說的中國傳統政治只是獨裁與專制。宋初有一件故事,宋太祖時,遇某官出缺,他叫宰相趙普擬名,趙普擬後交給太祖,恰好這人是太祖平時最討厭的,他憤然說:「這人怎好用」,就把這名紙撕了,擲在地。趙普不做聲,把地上廢紙撿起來藏了。過一兩天,太祖又要趙普擬,趙普早把前日撿起的破紙用漿糊黏貼了攜帶身邊,即又把這紙送上。太祖詫問:「如何還是此人」,趙普答道,據某意見,暫時更無別人合適。太祖也悟了,點頭說:「既如此,便照你意見用吧!」

我們講到這一故事,還可想像趙普到底還有一些宰相大臣傳統的風度。但實際上,趙普並不是一個道地讀書人,只因宋太祖信賴他,同時也並無其他像樣人物,他才做了宰相。在他做了宰相以後,太祖還時時告誡他,說你做了宰相,該抽空讀書,所以他才讀《論語》。後來人卻說趙普以半部《論語》治天下,大概他讀《論語》,也沒有好好仔細讀。然而趙普卻已是宋代開國一好宰相,即就前講故事便可見。這並不是趙普個人如何般傑出,這只是一個傳統的歷史習慣該如此,當如此,而趙普也如此了。那時相權雖低,我們仍該根據歷史事實,不能單憑自己想像,罵中國傳統政治全是帝王專制與獨裁。而且宋王室家訓相傳,要盡量優假士人,不許開誅戮朝官之戒。而北宋諸帝,也比較無暴虐,無專擅。宋代制度之缺點,在散,在弱,不在專與暴。直到南宋寧宗時,已快亡國,皇帝時時下手條,當時稱為御札,還激起朝臣憤慨,說事不出中書,是為亂政。可見宋代相權,還有它傳統客觀的地位。我們此刻只根據歷史來說宋不如唐,所謂宋代宰相失職,一切仍是制度問題。並不是只有皇帝專制,更不要制度。

丁、諫垣與政府之水火

現在再講到宋代的監察官:其先在漢代,監察權由副宰相御史大夫來行使。當時御史大夫的監察範圍,外面是中央地方內外百官,內面是王室和宮廷,全屬御史大夫監察權所及。御史中丞是一個副御史大夫,這是專門監察王室和宮廷的,也可說是監察皇帝的。另一御史丞,則監察政府,不論中央地方都在內。故就職權分配言,御史大夫是宰相的耳目或副手。宰相發命令,副宰相則幫他監察。那時宮廷和朝廷,既是一體受宰相之節制,自然監察權也要內及宮廷了。後來御史退出皇宮,單獨成為御史台,其職權便只限於監察政府,而沒有監察皇帝和宮廷的權。但政府官職中,還是有監察皇帝的,這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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